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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伯的“和同”之辩

(2008-10-20 18: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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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史

文化

分类: 西周至子学前哲学思想概览

    【尚书】有曰:“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天叙有典,赦我五典五惇哉。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孟子】曰“天将下民,作之君,作之师。”;【诗经】云:“天生烝民,有物有則。”、“不識不知,順帝之則。”这些观点反映出古人对于“天神”的依赖和信仰,人们生活的一切都是“天帝”的安排,包括刑法,礼仪,典章制度等无所不能,然而这种情况在春秋时期有所改观。
    春秋之际,人本主义开始觉醒。由天帝(上帝)造世说的神性世界观转向人的自身,反省社会改造。一些先哲以广阔的眼界提出了“天地之度”、“生物之则”、“阴阳之恒”、“天地之常”等宇宙和人生大问题。周宣王时,王太史史伯提出了著名的“和同”辩证思想,反对西周王室抛弃明智有德之士,重用巧言鄙陋之徒,总结了西周王朝的衰败是“去和而取同”的结果。他指出:
    “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无味以调口,刚四支(肢)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和乐如一。夫如是,和之至也。于是乎,先王聘后于异姓,求财于有方,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务和同也。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周语●郑语】)
(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史伯认为“和”能促进事物健康的生长,“同”则阻碍事物的发展,甚至使事物的发展走向反面——消亡;(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这里以“平”来解“和”意为中和、调和与和谐,整句意思是事物之间是不“同”的,反映在它们间对立和互助的关系中,既有相互制约,也有相互促进,最终使相关事物之间达到平衡,和谐地使事物得到健康生长,繁衍;(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如果以性质相同的事物简单累加,会促使发展的事物退化,终遭自然淘汰或为人所弃;(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无味以调口,刚四支(肢)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和乐如一。夫如是,和之至也。于是乎,先王聘后于异姓,求财于有方,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务和同也。)该段例举的几个事例强调“和”的重要性,关键性和目的性,意思也比较简单,此略;(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这是对他举例的归纳,道理显而易见。
    据【尚书●舜典】记载,舜曾要求其乐官做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同样的提法在【周易●乾●彖】云:“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等,显然“和”的概念不是史伯第一次提出。但可以认为,史伯是第一次把“和”的概念作为一个哲学范畴提出,归结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尽管史伯是在归纳和总结西周行将就亡时的看法,即反对“去和取同”,赞成“务和去同”,但它的意义远远超出了这些,成为后来中国哲学的一条基本的价值取向。
     余以为,在当代哲学中它仍具有其普遍的真理性,其道理是: “在一个开放系统里,诸多不同事物之间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关联的,它们的关系综合地看可以在两个方面概括之:其一是事物之间的差异性和多样性的互相影响反映在它们对立的矛盾和斗争关系中;其二是事物之间不同性质(或不同要素)的联系又反映在相互协调和促进发展的关系中,最终使系统内的不同事物间达到一种动态的平衡。此谓动态平衡的意思是这种平衡是相对的、暂时的,它是循环出现,并且是由低级向高级进化的。这就是中国人理解的“和谐”状态。相反,只有相同事物的系统里,它不可能具有开放性,只能在封闭的系统内苟延残喘,最终的结局是可以预见的——消亡。”  
     联系到当今社会,我国领导提出了建立“和谐社会”之理念。其意义在于“对内,坚持经济、政治和体制的改革,缩小地区发展不均和贫富差异扩大的现象。发扬民主,敞开舆论监督,调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矛盾。在坚持发展的区别性、多样性的原则之下,集中不同的有利于变革一切积极因素,发展我们社会的各项事业,使社会走向“和谐”;对外,把握住开放的原则,不使中国社会封闭,对世界开放,与世界共组一个有机联系的开放系统。与不同制度、不同文化的国度相互交往,学习,互补,大大的助益于我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健康发展。”这些事实充分地证明了把“和谐社会”的决断,作为基本国策是正确的,这也有力地佐证了“和实生物”之真理性。

     “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可以广泛地应用于人文社会、自然诸领域,是一条历经时间考验并依然闪光的哲学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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