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
一年级数学考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课程标准》为理论指导,重视学习情感和数学能力方面的评价。把单一的笔试改为笔试、口试和实践相结合的考试;把单一的数学考试改为情感、知识、能力等方面的全面评价。新课程标准指出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数学学习历程,激励学生的学习和改进教师的教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依据新课标的评价理念,在评价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人文性原则:要把学生看作能进行自我教育的主体,给学生以自我发展的空间,挖掘学生自我发展的潜力,提高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
2.导向性原则:在学生的评价出现问题和偏差时教师要给予及时地指导。
3.主体性原则:在评价中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要形成教师、学生互动、共评的运行机制。
4.全面性原则:既要关注学生知识与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更要关注他们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5.长期性原则:对学生的评价需要有长远的发展眼光。应给予学生多次机会,使对学生的肯定性评价得到进一步的强化。
6.适时性原则:应重视对学生的及时评价,激发学生的热情和主动性。要将过程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评价组织与管理:
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和学生年龄特征特制定了一年级第二学期数学考试与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对学生进行口算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实践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及创新能力四个方面进行评价。二、评价原则:
小学数学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数学学习历程,激励学生的学习和改进教师的教学;对数学学习的评价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关注学生数学学习的水平;关注他们在数学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和态度,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信心。针对以上评价要求本次考核的评价力求做到:
1、考核评价应注重学习、重知识技能应用、重亲身参与探索、重全员参与。
2、考核评价要与指导相结合,要重视学生的自我评价。
3、考核评价要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一年级具体设计是:
1、口算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定数量的口算题目。
2、操作与实践活动:数物体和测量。让学生通过动手测量,调查,积累对数学的兴趣,初步体会数学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
一、
1、主要考查数与代数(100以内数的认识,进位加和退位减计算),测量与调查等数学综合实践能力。
2、评价人员:教师
评价标准
口算速度快,完全正确,为优+
口算速度较快,错1题。为优
口算速度一般,错2题,为良
口算速度一般,错3-4题,为及格
口算速度慢,错4题以上,为不及格
3 三点说明:
1、综合成绩评定应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定量评价,合计“一”“二”“三”三部分成绩,总分达90分以上的为“优”;70—89分为“良”;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定性评价,主要是从本学期数学学习的档案资料和检测结果来进行分析,尽力发现学生的个性特长,用鼓励、表扬性的语言、最具代表性的事实描述学生的进步,对学习中的不足提出建议。
2、鼓励那些对成绩不满意的学生重新参加考核,他们的成绩以复试为准。
3、在具体操作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的调整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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