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际 船 舶 避 碰
规 则
一、结构:
避碰规则共分五章三十八条和四个附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至第3条
第二章
驾驶和航行规则:分为三节第4条至第19条
第一节
船舶在任何能见度情况下的行动规则
第4条至第10条;
第二节
船舶在互见中的行动规则
第11条至第18条;
第三节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
第19条;
第三章
号灯和号型
第20第至第31条;
第四章
声响和灯光信号
第32条至第37条;
第五章
豁免
第38条。
二、作用
1、技术性规范:是船舶避碰行动的指南;
2、法律性规范:是船舶碰撞后判定碰撞责任的依据
第二节
解释和运用
第一条
总则
一、适用适用范围
1、适用水域:1)公海;
2)连接于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
2、适用船舶:一切船舶。
二、特别规则
1、制定特别规定的机构:各国有关主管机关;
2、可以制定特别规定的水域:
任何港
外锚地、港口、江河、湖泊、内陆水道;
3、尽可能符合规则要求。
三、特别规定
1、军队护航下的船舶: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笛号;
2、结队的捕鱼船: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
(上述1、2点要求尽可能不致被认为本规则其他条文的规定。)
3、特殊构造和用途船舶:
1)号灯、号型:数量、位置、能见距离、弧度;
2)声号设备:配置、特性;
3)要求:尽可能符合规则要求。
第三条 一般定义
一、船舶:用作或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类水上船筏,包
括非排水船舶、地效应船和水上飞机;
二、机动船:用机器推进的任何机动船。
1、除装有机器而不在使用时的帆船外,任何装有机器的船舶;
2、机器推进并非是正在使用机器推进;
3、装有机器正从事某种作业或处于某种特殊条件时,不作机
动船论,如操限船、捕鱼船、失控船等。
三、帆船:指任何驶帆的船舶,包括装有机器而不在使用者。
无论有否机器,只要不在使用就是帆船,否则为机动船;
四、从事捕鱼的船舶:
1、正在从事捕鱼:无论是锚泊中还是在在航中捕鱼;
2、使用使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的渔具从事捕鱼;
3、捕鱼船可能是机器推进或驶帆、划桨船。
五、失去控制的船舶:
1、异常情况;
2、不能按规则的各项要求进行操纵;
3、不能给他船让路。
六、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一般为6种船。
1、由于
工作性质;
2、按规则操纵的能力受到限制;
3、不能给他船让路。
七、在航:
不在:1)锚泊;2)系岸;3)搁浅的状态。
八、船舶的长度、宽度:
1、长度:总长度;
2、宽度:最大宽度
。
九、互见:
1、自他船看到本船;
2、以视觉见到他船;
3、无论是在否处于能见度良好或能见度不良时。
十、能见度不良:
1)雾、霾、下雪、暴风雨、沙暴;
2)其他类似原因(如来处本船、他船或岸上烟雾、尘暴
)
造成能见度
受限。
第二条
责任
1、负有责任的人员:
1)任何船舶;
2)所有人;
3)船长;
4)船员;
2、三种造成各种后果责任的疏忽:
1)遵守规则各条的疏忽:明显违反规则某一条款的规定;
2)海员通常做法的疏忽:是对一般情况下提出的常规要求;
3)特殊情况可能要求戒备的疏忽:对航海人员在非正常情况下或极端危险的情况下提出的一种特殊要求。
第五条
了望
1、手段:1)视觉;2)听觉;3)一切有效手段;其中视觉最重要。
2、目的:对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估计。
第六条
安全航速
1、适用每一船舶;
2、在任何时候;
3、决定安全航速时考虑的因素:
对所有船舶要考虑6项,对装有可使用雷达船舶考虑12项。
第七条
碰撞危险
1、每一船舶:运用一切有效手段判断,有怀疑假定是存在;
2、装有雷达船舶:远近距离扫描、雷达标绘、相当系统观察;
3、不应当根据不充分的资料进行判断;
4、判断是否存在碰撞危险时应考虑:
1)来船罗方位没有明显变化,应认为存在碰撞危险;
2)来船罗方位有明显变化有时也可能存在碰撞危险,如:
(1)驶近一艘很大的船舶或拖带船组;
(2)近距离驶近他船。
5、船舶海上相遇的几个阶段:
1)远距离无碰撞危险的各自行动阶段;
2)致有构成碰撞危险的阶段;
3)紧迫局面阶段;
4)紧迫危险阶段;
5)碰撞。
6、几个解释
1)碰撞危险:指相距一定距离的两船当最小会遇距离小于
安全距离的状态;
2)紧迫局面:无论何种原因,单凭一船的行动不能保证在安
全的距离上通过的状态;
3)紧迫危险:无论何种原因,单凭一船的行动不能保证
难以
避免碰撞的状态;
第八条
避免碰撞的行动
1、避免碰撞的行动:
1)积极地;2)及早地;3)运用良好船艺。
2、避免碰撞行动的幅度:1)大幅度;2)用视觉或雷达容易察
觉到;3)避免一连串的小变动。
3、查核避碰行动的有效性:双方都有责任。
4、如须避免碰撞或留时间估计局面:减速、停车、把船停住。
5、不应妨碍:是指:1)
所采取的不致与他船构成碰撞危险的
航行方法航行;2)
及早地采取行动以留出足够的水域供其他船舶安全通过。
第九条
狭水道
1、船舶狭水道行驶:
尽量靠近本船右舷的该水道或航道外缘行驶,即靠右行驶。
2、帆船或长度小于20米的船舶:
不应妨碍只能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安全行驶的船舶通行。
3、从事捕鱼的船舶:
不应妨碍任何其他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通行的船舶通行。
4、船舶鸣放:
1)五短声:表示怀疑;
2)二长一短声:企图从你船右舷追越;
3)二长二短声:企图从你船左舷追越;
4)一长声:驶近可能被居间障碍物遮蔽他船的狭水道或航道
的湾头地段时鸣放。
第十条
分道通航制
1、使用分道通航制的船舶:
1)顺相应分道的总流向行驶;
2)尽可能让开分隔线或分隔带;
3)通航分道的端部驶进或驶出,进出分道或从一侧转移到
另一侧用小角度;
4)不使用沿岸分隔带的情况:可安全使用分道通航制中相
应分道的过境船舶;
5)不使用分道通航制船舶:远离分道通航制区域;
6)捕鱼船:不应妨碍按通航分道行驶的任何船舶的通行;
7)帆船或船长小于20米船舶:不应妨碍分道内机动船行驶。
第十二条
帆船
1、不同舷受风:左舷受风船让右舷受风船;
2、同舷受风:上风船让下风船;
3、左舷受风船不清楚上风船何舷受风:让上风船。
第十三条
追越
1、追越成立的条件:1)互见中;2)处于他船正横后22.5度范
围内;3)正在赶上他船(比他船速度快)
2、追越船让被追越船;
3、对是否是在追他船有怀疑:假定是在追越,采取相应行动;
第十四条
对遇局面
1、
互见形成的条件:1)互见的两艘
机动船相遇;2)航向相反或接
近相反; 3)构成
2、
碰撞危险。
2、对遇或接近对遇:各右转,各从他船左舷驶过;
3、有怀疑时(大角度交叉难以判断):假设是对遇局面,采取相
应行动。
第十五条
交叉相遇局面
1、成立条件:1)互见中的两艘机动船相遇;2)航向交叉;3)
构成碰撞危险;
2、有他船在本船右舷的船舶:是让路船,另一船是直航船;
3、让路时:避免横越直航船的前方。
第十六条
让路船的行动
1、及早的行动;2、大幅度的行动;
3、宽裕地让清他船的行动。
归纳为:早、大、宽、清的行动
第十七条
直航船的行动
1、开始阶段的行动:保向、保速;
2、独自采取操纵行动:一经发觉让路船显然未按规则行动时,
可采取独自行动避碰;
3、最有助于避碰的行动:发觉单凭让路船的行动不能避免碰
撞时,采取最有助于避碰的行动;
4、交叉相遇局面独自行动:不应对本船左舷的船舶采取左转。
第十八条
航船间的责任
1、机动船在航时应让:1)失去控制船;2)操限船;3)捕鱼船;
4)帆船;
2、帆船在航时应让:
1)失控船;2)操限船;3)捕鱼船;
3、捕鱼船在航时应让:1)失控船;2)操限船;
4、避让限于吃水船:除失控船、操限船外的任何船舶。
5、在水面上的水上飞机:通常应宽裕地让清所有船舶,并避
免妨碍其航行;
第十九条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
1、一船仅凭雷达观测:判断是否正在形成紧迫局面(和)或存
在碰撞危险;
若正在形成紧迫局面(和)或存在碰撞危险时的行动应避免:
1)除对被追越船外,对正横前的船舶采取左转向;
2)对正横后的船舶采取朝着它转向。
2、采取将船的航速减到能维持航向的最小速度的时机:
(除已判断不存在碰撞危险外)
1)听到他船的雾显示在本船正横以前;
2)或与正横以前的船不能避免紧迫局面时。
第二十条
号灯、号型的适用范围
1、号灯显示的时间:
1)从日没到日出;2)能见度不良时从日出到日没;3)一切
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
2、不应显示的灯光:
除1)不会被误认为本规则各条订明的号灯;2)不会削弱号
灯的能见距离或显著特性的灯光;3)不会妨碍正规了望的
灯光以外的灯光。
3、号型显示的时间:白天。
第二十一条
号灯的定义
1、桅灯:1)安置在船的首尾中心线上方的白灯;2)在225º的
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3)
灯光从船的正前方
到每舷正横后22.5º内显示。
2、
舷灯:是指1)右舷的绿灯和左舷的红灯;2)各在
112.5º的
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3)
灯光从船的
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 22.5º内显示。
3、
尾灯:是指1)安置在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2)在135º的水
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3)
灯光从船的正后
方到每一舷67.5º内显示。
4、拖带灯
5、环照灯
6、闪光灯
第二十二条
号灯的能见距离
《规则》规定不同长度的船舶各类号灯的能见距离的具体数据如下表:
http://s1/middle/016b5129gbd4fec89ce80&690
第二十三条
在航机动船显示的号灯
1、在航机动船:
1)在前部一盏桅灯;2)第二盏桅灯,后于并高于前桅灯;
度小于50m的船舶,不要求显示桅灯,但可以这样做;3)
两盏舷灯;4)一盏尾灯。
2、气垫船在非排水状态下航行:
除本条1的号灯外,还应显示一盏环照黄色闪光灯。
3、长度小于12m的机动船(可显示):1)一盏环照白灯2)舷灯;
4、长度小于
7m且其最高速度不超过
7节机动船(可以显示):
1)一盏环照白灯;2)如可行:也应显示舷灯;
5、长度小度12m的机动船:
1)桅灯或环照白灯如果不可能装设在船的首尾中心线上,
可以离开中心线显示;
2)舷灯可合并成一盏:(1)装在船首尾中心线上;(2)或尽量
装设在桅灯或环照灯所在首尾线的附近。
第二十四条
拖带和顶推显示的号灯、号型
1、机动船拖带时显示:
1)垂直两盏桅灯;当从拖带长度超过200m时,垂直显示三
盏桅灯;2)两盏舷灯;3)一盏尾灯;4)一盏拖带灯垂直于
尾灯的后方;5)当拖带长度超过2OOm时:在最易见处显示一个菱形体号型。
2、最后一艘不易觉察的、部分淹没的被拖船或物体:
1)在未端显示一个菱形号型;2)拖带长度超过
200m时,在
尽可能前部的最易见处另加一个菱形体号型。
第二十五条
在航帆船或划桨船
识别信号:
在桅顶或接近桅顶的最易见处,垂直显示上红下绿
环照灯。
第二十六条
渔船显示的号灯号型
1、拖网渔船识别信号:1)号灯:垂直上绿下白环照灯;
2)号型:上下垂直尖端对接的两个圆
锥体;
2、当有外伸渔具从船边伸出的水平距离大于150m时,应朝着
渔具的方向显示:
1)号灯:一盏环照白灯;2)号型:一个尖端向上的圆锥体;
第二十六条
失控船和操限船显示的号灯号型
1、从事疏浚或水下作业的船舶当存在障碍物时:
1)在障碍物存在的一舷:垂直两盏环照红灯或两个球体;
2)在他船可以通过的一舷:垂直两盏环照绿灯或两个菱形体;
2、当从事潜水作业的船舶可显示:
1)在最易见处,垂直三盏环照灯。最上和最下者应是红色,中间一盏是白色;
2)一面国际信号旗“A”硬质复制品。
3、从事清除水雷作业船舶的识别信号:
显示三盏绿灯或三个球体。
第三十四条
操纵和警告信号
1、号笛:够发出规定笛声并符合本规则附录三所载规格的任
何声响信号器具;
2、短声:指历时约一秒钟的笛声。
3、长声:指历时四到六秒钟的笛声。
4、当船舶在互见中,在航机动船号笛发出下列声号表明:
1)一短声
表示“我船正在向右转向”;
2)二短声
表示“我船正在向左转向”;
3)三短声
表示“我船正在向后推进”。
5、在狭水道或航道内互见时,一艘企因追越他船的船舶:
1)两长声继以一短声,表示“我船企图从你船的右舷追越”;
2)两长声继以二短声,表示“我船企图从你船的左舷追越”。
6、被追越的船舶同意追越:
一长、一短、一长、一短声。
7、怀疑信号:
至少五声短而急的声号,可用至少五次短而急的
闪光来补充。
第三十五条
能见度不良时使用的声号
1、机动船在航对水移动:不超过2分钟间隔鸣放一长声;
2、机动船在航但已停车,并且不对水移动:
不超过2分钟间隔连续鸣放二长声,二长声间隔约2秒;
3、一艘被拖船或者多艘被拖船的最后一艘如配有船员:
不超过2分钟间隔连续鸣放一长声继以三短声声号,当可行
这种声号应在拖船放声号之后立即鸣放。
4、锚泊中的船舶:1)不超过1分钟的间隔急敲号钟约5秒;
2)长度≥100米时,前部敲号钟,并应在紧
接钟声之后,后部急敲号锣约5秒钟。
5、搁浅船:敲4的钟号、锣号后,应在紧接急敲号钟之前和之
后,各分隔而清楚地敲打号钟三下。
第三十六条
招引注意的信号
1、招引他船注意的信号:
1)不被误认为本规则其他各条所规定的信号灯光或声响信号的信号;
2)不妨碍任何船舶时,把探照灯的光束朝着危险的方向;
2、避免使用的灯光:
1)被误认为是任何助航标志灯光;2)频闪灯这样高亮度的间
歇灯3)旋转灯。
第三十七条
遇险信号
船舶遇险而需要救助时使用下列遇险专用信号(这些信号
不论是一起或分别使用或显示,均表示遇险需要救助):
1、每隔约1分钟鸣炮或燃放其他爆炸信号1次;
2、任何雾号器具连续发声;
3、以短的间隔,每次放1个抛射红星的火箭或信号弹;
4、无线电报或任何其他通信方法发出莫尔斯码组…一…(
SOS)的信号;
5、无线电话发出“梅代”(MAYDAY)语音的信号;
6、
《国际简语信号规则》中表示遇险的信号N.C.;
7、由一面方旗放在一个球体或任何类似球形物体的上方或下
方所组成的信号;
8、船上的火焰(如从燃着的柏油桶、油桶等发出的火焰);
9、火箭降落伞式或手持式的红色突耀火光;
10、放出橙色烟雾的烟雾信号;
11、两臂侧伸,缓慢而重复地上下摆动;
12、无线电报报警信号;
13、无线电话报警信号;
14、由无线电应急示位标发出的信号;
15、由无线电通信系统发送的经认可的信号,包括救生艇雷达
应答器。
16、《规则》还规定了除为表示遇险需救助外,禁止使用显示上述任何信号以及可能与上述任何信号相混淆的其他信号。同时,应注意《国际信号规则》的有关部分,《商船搜寻和救生手册》以及下述的信号。
1)一张橙色帆布上带有一个黑色正方形和圆圈或者其他合适的符号(供空中识别)
2)海水染色标志。
http://s15/middle/016b5129hbda391dc599e&690
http://s14/middle/016b5129hbda3925c93cd&690
http://s6/middle/016b5129hbda392b6b1e5&690
http://s5/middle/016b5129hbda393210294&690
http://s16/middle/016b5129hbda3939d4edf&690
http://s3/middle/016b5129hbda39423c882&690
http://s3/middle/016b5129hbda3afea21f2&690
http://s6/middle/016b5129hbda3b1271a05&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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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13/middle/016b5129hbda3915a516c&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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