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语言就没有世界,语言产生前后人们认识的区别
(2019-01-28 14: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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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语言就没有世界,语言产生前后人们认识的区别
李泽健
一、没有语词一切问题都不存在
在没有语词之前,我们是不能言说的。
我们不能说存在着一个客观世界,不能说这个客观世界上存在着万事万物,不能说万事万物之间存在着矛盾,不能说世界上存在着客观规律,也不能说世界上存在着真理……;我们不能说我们的认识是在反映客观规律,也不能说我们的认识是在追求真理……,当然了,我们也不能说“我们”,——一切都不能言说。
不能言说,并不是意味着客观世界就不存在了,不是说万事万物就不存在了,不是说就没有矛盾、没有规律、没有真理、没有我们了……
而是说,根本就没有这些问题!根本就不存在这些问题!没有客观世界存在还是不存在的问题,没有事物、矛盾、规律、真理……存在还是不存在的问题!
就好比一个刚出生的婴儿,睁开眼睛能够看见,竖起耳朵也能够听见……但是,他不知道自己是在“看见”,不知道自己是在“听见”,更不知道自己看见的是啥,听到的是啥,当然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啥……在他的世界里是没有这些问题的!
二、有了语词以后还必须要有约定
有了语词以后,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随意言说了。交流的前提是约定语词、语句的用法,否则即使是使用同样的语词、语句也不能交流。
如果语词没有表达对象,你知道它是什么意思?这个时候我们嘴里说出来的语词的声音跟风声、雨声、鸟叫声有何区别?
即使语词有了表达的对象,但是如果你不知道它表达什么,或者别人不知道它表达什么,哪又有什么用?如果一个人对你说:“Али-гали сэг” 、“deger-e tngri-ece jayaγa-tu törü-gsen börte cinua a-juγu”你知道他是肚子饿了还是皮痒了?
有了语词以后,我们还必须要约定语词的用法——约定语词表达的对象,而且,这种约定必须是在使用该语词的所有的人之间进行的。比如说,我指着一个对象说“红”,大家要表示同意,以后遇到该对象大家都说“红”,如果大家不同意,那我们以后就没有共同的语言,就无法进行交流了。如果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红”指的对象是什么,那这就是所谓的“私人语言”,“私人语言”对别人没有意义,对自己可有可无,这里我们不予讨论。
约定了语词表达的对象以后,我们还要进一步约定语句的用法,约定用什么样的语句结构表达对象之间的什么样的关系。如果不约定语句的用法,即使我们理解语词的意思,也无法正常交流。比如说,如果“狗是白的”、“白的是狗”、“是白的狗”这三句话没有区别,那你知道它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三、语词、对象不分,认识发生了根本变化
没有约定之前,在我们还没有记住语词和语词所表达的对象之前,语词是语词,对象是对象,二者在我们的认识中是分开的。大家回忆一下,我们当初是怎样记英语单词的?我们经常是看见了单词不知道它是啥意思,或者知道了意思又不知道单词是怎么写的,我们经常分不清potato和photo,分不清quite和quiet。
在这个阶段,我们还能意识到语词和对象是不同的,能够意识到它们之间是分离的。在这个阶段,如果有人说photo是土豆,我们也会相信的。
一旦当我们记牢了语词和其表达的对象,一旦我们把它们捆绑在一起,认识就发生了根本变化。这个时候,我们往往语词、对象不分,我们往往忽略了语词,直接把语词当成是对象,我们往往直接想到的就是对象。比如说,看到大象,我们脑子里立马想到的肯定是那个长着蒲扇般耳朵的庞然大物,而不是“大象”这个语词——如果我们没有给“大象”这个语词带上引号的话。
这个时候,语词和对象是融为一体的。如果没人提醒,如果不刻意进行区分,我们往往是区分不开的:鹿肯定吃的是草头上长角,整天吃肉呲牙咆哮的绝对是狼!如果有人说吃肉咆哮的是鹿,我们肯定会跟他急!此时,我们已经忘了“狼”和“鹿”只是我们给对象起的名字,我们忘了对象叫什么名字只是我们的一种约定,我们忘了我们是可以给它们互换名字的! 我们想到的只有对象本身,那就是:狼就是狼,鹿就是鹿,它们都只能是它们自己!狼绝对不是吃草,鹿也绝对不是吃肉!
四、有了约定以后才能言说
有了约定以后,我们才能言说,才能进行各种表达,才能进行语言交流。约定了“雪”、“白”所表达的对象以后,我们才能说“雪是白的”;约定了“苹果”、“红”的意思以后,我们才能说“苹果是红的”。
我们特别要注意的是,只有在约定了 “存在”的意思以后,我们才能说存在,只有在约定了“世界”、“事物”、“矛盾”、“规律”、“真理”的意思后,我们才能说“存在着一个世界”,才能说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事物”、“存在着矛盾”、“存在着规律”、“存在着真理”……
五、“原来”
只是相对于约定的时间点而言
语词的使用,总是在约定了语词的用法之后。相对于语词使用的时间而言,语词总是“原来”就已经存在了,所以,在语言表达上我们总是说“原本就存在着一个世界”、“世界上原来就存在着万事万物”、“原本就存在着规律”、“原来就存在着真理”……
这种习惯的表达,后来被我们无限演绎,结果就成了:没有人类之前世界就已经存在,没有人类自然规律照样在起着作用、地球照样绕着太阳转……
我们忘了,这里的“原来”只能是相对于约定语词、语句用法的那个时间点而言,在没有约定之前,是没有什么世界存在不存在的说法的;我们忘了语词和其所表达的对象是分离的,忘了我们把它们融为了一体——我们误以为在“太阳”这个语词产生之前被我们叫做“太阳”的那个玩意儿还是“太阳”,误以为在“世界”这个语词产生之前被我们叫做“世界”的那个玩意儿还是“世界”!
六、言说语词产生之前的对象,必须要重新约定语词语句的用法
有了语词以后,我们也可以言说语词产生之前的对象了。我有一条狗,已经养了五年了,但是我一直没有给它起名字,今天,我给它起名叫“二哈”,从此以后,我就可以说“二哈在五年前就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了”、“二哈已经跟我五年了”……
但是,这样的表达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别人知道我把五年前的这条狗也叫“二哈”了,如果别人不知道,那他可能就会说:“别听他的,他是个骗子,我跟他邻居十年了,从来没都没见过他家有什么二哈。”
一般情况下,我们约定语词表达的对象时,并不是约定该语词产生之前的对象,我们总是指着一条狗说:“狗”,而不是说前天的那个东西叫“狗”。如果我们要用现有的语词言说语词产生之前的对象,那还必须要得到大家的认可,必须要让大家都知道有这种用法。如果没有这种约定,那就可能会产生分歧,因为不同的人对语词产生之前的对象可能会有不同的命名:你现在是局长不假,但是你不能说你穿开裆裤的时候也叫局长,那个时候你叫狗蛋!
只有在重新约定了语词、语句的用法以后,我们才能说在语词产生之前世界就已经存在了,我们才能说没有人类之前世界就已经存在,才能说没有人类,自然规律照样在起着作用,地球在照样绕着太阳转……
特别需要注意,上面这样的说法也只有在对语词、语句有共同约定的语言系统中才能适用,在有着不同约定的语言系统中并不适用,因此,不存在什么绝对真理,不要认为自己所认识的就是什么绝对真理!
七、误解定义,以讹传讹
我们不可能把所有的人都召集在一起,然后指着一个对象对大家说:“这东西叫狗!”也不可能每一次都牵着一条狗,让不知道“狗”的人去看。在语言传播的过程中,在大多数的时候,为了让其它人明白“狗”是什么,我们只能用别的语词对它进行解释,这种解释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定义”。对于没有听说过“狗”的人而言,他会以为“狗”就是别人所描述的那个样子,以为别人的解释就是“真的”。所以就有了“定义揭示对象本质属性”的说法。殊不知,由于语言的局限,由于解释者水平的局限,他对“狗”的解释可能并不准确,随后听着以讹传讹,渐渐地就导致各种各样“狗”版本的出现。
八、决定论、因果论的误区
因为在语词产生之前人类已经存在,因为语词是人类发明创造出来的,所以,我们会说“没有人就没有语词”;因为世界在人类诞生之前就已经存在,所以我们得出了结论“没有世界就没有人,没有世界人就不可能认识世界!”我们以为,这种因果关系是“客观真理”,不管我们有没有认识到,不管我们承认不承认,它都在那儿存在着,都在那儿起着作用!
我们忘了,只有当我们约定了语词、语句的用法之后,我们才能说“语词产生之前人已经存在”,才能说“语词是人类发明创造出来的”;我们忘了,只有在对语词、语句有共同约定的语言系统中,我们才能说“没有人就没有语词”,才能说“没有世界就没有人,没有世界人就不可能认识世界!”我们忘了,没有语词我们根本不能言说,根本就没有什么“世界”、“人类”等等的说法;我们忘了,如果没有约定,“没有人就没有语词”、“没有世界就没有人,没有世界人就不可能认识世界!”等等这样的说法就啥也不是,至多就是一串无意义的符号而已,哪里还有什么“客观真理”可言!
尤其重要的是,我们不能把“人类”的存在当成是语词产生的先决条件,记着,没有语词就没有“人类”,在没有语词之前,被我们叫做“人类”的那些东西啥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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