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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文/陈君石,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首发 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 。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垃圾食品”这个说法,也会有媒体整理出各种“垃圾食品”名单,而方便面、薯条、可乐、汉堡、炸鸡、火腿等一般都会榜上有名,不少人对“垃圾食品”真是又爱又恨,很多人干脆敬而远之。
我并非对“垃圾食品”很有兴趣或对“垃圾食品”很有研究,但在不少场合都有媒体朋友询问我对“垃圾食品”的看法,在此就把我的一些观点写出来供大家参考。
“垃圾食品”这个说法来源于英文词junk food。根据牛津词典,junk的意思是无用或无价值的东西,而junk food则为“垃圾食品”(制作、食用方便,却有害健康的食品)。在西方,它最开始是指汉堡包、薯条等快餐食品,后来扩展到炸鸡、可乐等碳酸饮料。在中国,不知何时,方便面、油条也很荣幸地入选了。
在讨论“垃圾食品”是否有害健康之前,需要澄清的是,网络上流传的所谓“世界卫生组织(WHO)公布全球十大垃圾食品名单”并不属实,世界卫生组织自己已经辟谣,从未公布过最差食品或者垃圾食品名单。
大家之所以把汉堡包、薯条、炸鸡、可乐等食品列入“垃圾食品”名单,当然是因为它们有一个共同特点:从营养成分的角度来看,它们所含的能量高和/或脂肪高,而维生素、矿物质等其它营养素却很少;如果多吃、常吃,容易导致体重增加和发胖。
不过,是不是只有上述食品才是高能量、高脂肪的呢?
我查阅了2002和2004年的中国食物成分表,以每100克(毫升)可食部计算,将几种相关食物的常量营养素含量分别列出,如下表所示。
http://ww1/large/50e311c4jw1f1fyv7kg4aj20ga0b275d.jpg
从上表里可以看出,像北京烤鸭、烤羊肉串这些很受大家欢迎的食品,它们的能量和脂肪含量相当高,看起来也符合“垃圾食品”的特点啊!例如,每100克北京烤鸭的的能量含量差不多是同样重量的汉堡包的2倍,脂肪含量也是汉堡包的2倍多。烤羊肉串的能量和脂肪也不低,好在蛋白质含量比较高。
照此,我们是不是要把北京烤鸭和烤羊肉串也纳入“垃圾食品”的名单呢?继而,红烧肉、狮子头、水煮鱼等传统中国菜肴也都要上榜?要这样,“垃圾食品”的名单是不是太长了,而且有违大家的“观感”?
我认为,应该深思一下,在中国照搬国外的名词到底是否合适。
作为营养学家,我们从不认为食品有好坏之分(即“垃圾食品”与非垃圾食品),因为一个人吃的是否营养、健康,关键在于食物搭配是否合理。比如,如果我中午吃了汉堡包,那晚上就应该多吃一点蔬菜。同样的,中午吃了方便面,那晚上就补上一点肉食和蔬菜。红烧肉脂肪太多,但也不是不能吃,只要不多吃,不天天吃,完全可以作为平衡膳食的一部分。当然,从正面来看,“垃圾食品”的说法笼统概括了某些食品能量高和脂肪高的特点,可以提醒人们要控制对它的“口腹之欲”,但并非完全不能碰。
还有一点误解需要澄清,现在越来越多地把超重和肥胖现象归罪于摄入“垃圾食品”,特别是汉堡包、热狗、薯条和可乐等甜饮料。超重和肥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即使从饮食方面来说,它的发生也是因为总的能量“收支不平衡”,即摄入远大于支出。因此,要保持健康体重,除了控制摄入量,还要“敢于支出”。偶尔吃多了,那就要加强运动,把多吃进去的能量消耗掉。体重控制说白了就是健康生活方式的问题,仅仅把它归罪于少数食品种类,你确定不是在为自己的“懒惰”找借口?
总之,“垃圾食品”不是一个科学的定义,食物本身并没有“垃圾”还是“健康”之分,没有垃圾的食品,只有垃圾的搭配。当然,消费者还是可以多了解各种食物的营养特点,尽量参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建议去做,比如根据其中的“平衡膳食宝塔”做到食物多样化,每种食物都吃一些,每种食物都不多吃。
参考资料:
[1] 中国食物成分表2004.
[2] 中国食物成分表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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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疾病食品安全问题 |
分类: 谈食品安全 |
文/陈君石,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
保障食品安全,就像打仗,首先要认清主要敌人。如果用很大的经历去对付次要的敌人,就坏了。什么是食品安全的主要敌人?当前,世界和中国食品安全的主要敌人都是食源性疾病(美国学者Snyder1998年提供的数据认为生物性危害占食品供应中危害的95%以上)。
什么是食源性疾病?
什么叫食源性疾病(foodborne
illness)?通俗地说,就是食物中毒,吃不病了,典型的就是“闹肚子”。一年中有相当多数的人有时会“闹肚子”。其中绝大多数是由于吃了被致病微生物污染的食物所致。世界卫生组织给出的定义为通过摄入食物而进入人体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染或中毒性质的疾病。每一个人均面临食源性疾病的风险。
食源性疾病到底有多严重?
食源性疾病是涵盖范围非常广泛的疾病,是全世界范围内的一个日益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摄入受微生物或化学品污染的食品,可引起这种疾病。从粮食生产到消费(从农田到餐桌),任何一个阶段都可能发生食品污染,也可能是环境污染的结果,包括水、土壤或空气污染。
食源性疾病最常见的临床表现为胃肠道症状;同时,此种疾病还可能有神经科、妇科、免疫等其他症状。摄入被污染食品,也可能造成全身多器官衰竭,甚至引发癌症,从而造成极大的残疾和死亡。
中国2012年上半年的一项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显示,平均每年有2亿多人次罹患食源性疾病,平均6.5人中就有1人罹患食源性疾病。世界卫生组织12月3日在日内瓦总部发布了全球首份针对食源性疾病负担的全面估算报告,称每年10个人当中几乎就有1人因吃被污染的食物而生病,并导致42万人死亡;其中五岁以下儿童处于特高风险,每年有超过12万名儿童死于食源性疾病。
食源性疾病才是食品安全的头号大敌
可能大家会觉得拉拉肚子有什么了不起,最多吃点药就好了。其实,与农药残留等化学性污染相比,致病微生物污染食品才是真正会影响健康的、排第一位的问题。
20世纪80年代上海发生过由于生吃毛蚶(被致病微生物——肝类病毒所污染),而造成甲型肝炎流行的事件,有30万人染病。尽管甲型肝炎一般不会致死,但看病住院也不得了。至今,这仍是全世界食源性疾病历史上的记录,还没被打破。这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食源性疾病是头号问题吗?
2011年,德国的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食物引起世界关注。中国也发生过致病性大肠杆菌(与德国这次的型号不同)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2000年,在江苏和安徽发生2万人中毒,177人死亡。这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食源性疾病是我们的头号敌人吗?
人们认为,人吃五谷杂粮,难免会生病,觉得“病从口入”不稀奇。所以,不关注痢疾、伤寒甚至霍乱(多由饮食引起),也不关注某小学发生的50人食物中毒,或者某个饭店的饭菜引起一群人“闹肚子”,觉得这些好像不属于食品安全。媒体不会重点报道(会用“豆腐块”大小的文章报道某小学50人的食物中毒事件,此类“豆腐块”报道并不少见),网上也不会炒作,大众也不会紧张。
大家觉得食源性疾病和每天都在发生的交通事故、中风或心脏病发作一样,见怪不怪。即使要住院治疗,甚至可能死掉,都属于正常。大家心情很平静,刺激不到神经的紧张。对政府来讲,压力也不大,比闹出“苏丹红”来,压力小多了。
预防吃出病来,可用相通的科学原理
不管你关注不关注,吃了被生物性危害污染(比如细菌、病毒、霉菌、寄生虫等污染)的食物,就有健康受损害的风险。因为大部分的病原体(细菌等)有感染性,进入人体后如果存活并不增殖(必须经受住胃酸环境),要么通过侵入细胞,在细胞中增殖而产生损害,有些还会继续造成系统性感染,机体受损又引发一系列防御、修复反应,人就生病了。
但也不是吃点细菌、病毒
或者生物性毒素(如黄曲霉毒素),就必然生病。因为生物性危害进入人体后,有时没能存活增殖,而是消亡了;或者吃进去的量微乎其微,不足以造成损害,加上这个人很结实、健康,不是老、弱、病、幼、孕,就不生病。所以,风险高低同样与量有很大关系。
科学家在做出风险评估时必然既要考虑定性问题,也要考虑定量问题。研究发现,生物性危害的致病风险与摄入“量”之间的关系(剂量-反应)很复杂,病原体、宿主(动物或人)、食品等的特性以及它们之间的交互作用都会有影响。新兴的食品微生物学、预测微生物学,就是专门研究这类问题的学科,不但有定性评估(搞清楚微生物的性质),还会考虑微生物的生长、存活或灭活,采用数学模型来做出定量的描述。
微生物在变化,人类的生活情境在变化,科学必然要与时俱进。只要有新的微生物病原体不断进化并被识别,食品安全领域就需要持续不断地研究微生物剂量与反应之间的关系,以做出更科学准确的评估。
前面已经说了,生物性危害其致病机制可分两大类,即病原体直接损害机体或病原体产生的毒素损害机体,而食物能成为这两类危害的载体或传播介质。如果食品没有加工或者加工处理不当,其中就可能存在生物性危害(如致病菌)。比如有些致病菌=微生物(如细菌、霉菌)可以在食品中繁殖,越长越多(开始时少,中间阶段增长极快,后期因为食品被消耗,能提供的营养减少,数量开始减少);有些病原体在食品中不增殖(如病毒、寄生虫),但它们可以大量存在,且具有传染性(通过适宜途径传递给食品接触、食用者),比如病毒涉及了60%-70%的食源性传染病。
微生物生长需要一些条件,比如需要水分、能量、氮源、维生素(尤其是维生素B)和相关的辅助因子、矿物质。如果食品不能给微生物的生长提供条件(如干燥或脱水),微生物就没法生长,比如大米等谷物中的水分控制在14%以下就能有效防止霉菌在其中生长,当然还要控制相对湿度,以保证食品不从外部环境吸收水分。
生物体会自我保护,抵抗微生物在体内繁殖。比如大多数水果的PH值较低,令入侵的微生物耐受不了(大多数微生物在PH值6.5-7.0范围内适宜生长和生存,而食品中微生物生长的PH值范围较宽,为4.0-9.5)。动物的PH值虽然利于微生物的生长和生存,如胃酸、环境等。还有的生物体天然存在杀死或抑制微生物的物质,像丁香中的丁子香酚、大蒜中的蒜素、芥末中的丙烯基异硫氰酸酯等。
外部因素也影响微生物的生长和生存。比如加热处理能消除或减低食品中致病微生物的潜在危害,最普通的有巴氏杀菌法、灭菌和烹饪。此外,微生物生长的温度范围比较广泛,空气、土壤、水、人体和动植物上都有微生物,都能成为污染食品的维生素来源,而且有一些处理过的食品也不是完全无菌的,只是量很少。
所以,还要选择合适的温度储存食物,以控制微生物的生长(根据微生物种类的不同,温度要求也不同,比如美国要求鸡蛋一直在5℃以下运输、贮存)。
如何控制致病微生物污染食物?
控制致病微生物污染食品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第一,管理环境卫生,比如粪便、垃圾、污水等都要处理好;第二,管理企业的卫生条件、加工工艺等,食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及餐饮制备都要遵守食品卫生的操作规程;第三,各种检测也是一种监管手段和威慑工具。
从操作层面看,食品生产要严格按照良好操作规范(GM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的要求来生产;家庭生活中也要遵守科学卫生的操作规范。
最后,我们要知道微生物的适应性很强,许多细菌能在极端条件下(如低温或高温,高盐,低PH值等)存活和繁殖,能抵抗住生物体自我保护所产生的杀灭作用(如胃酸环境、免疫系统的杀灭等)而生存。而食品加工工艺的改进、农业技术的提高和抗生素的使用等因素也会改变微生物菌群。以大肠杆菌为例,人类跟它斗争了两个世纪,它们也在斗争中不断变化,抗药本领越来越高,2011年德国的大肠杆菌的致病菌株能抵抗七八类抗生素。人类想要基于科学地远离致病菌,确保食品安全,仍然要不断研究,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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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硫氰酸钠 |
分类: 谈食品安全 |
文章首发 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如需转载,请联系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
——陈君石,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
近日,辉山乳业被推到了食品安全的风口浪尖,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专家从安全性的角度做了科学的评估和解读,有根有据地说明了所检出的硫氰酸盐水平在安全范围之内,消费者大可不必担心。
而在29日晚,河北省食药局也发布公告称,结合应急抽样检验结果,经再次组织专家研判,认为此前发布的15.2 mg/kg检出值对消费者的健康风险低,决定撤销9月24日发布的该期食品销售安全警示。
至此,这个事件的真相已经明了,即在牛奶中检出硫氰酸盐是正常的,因为牛奶中本来就有;对于这次检出的水平也不必担心对消费者健康会有危害。同时,所谓的牛奶中硫氰酸钠“超标”其实是莫须有的,因为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并未设定牛奶中硫氰酸盐的限量值。
从这次乌龙事件中,我认为,我们至少应该得到三点启示:
第一,在当前我国特定的舆情下,需要加强及时对媒体报道的各种“食品安全事件”进行专家解读,因为日常的科普宣传不可能覆盖各种难以估计的情况,如,这次的牛奶中硫氰酸盐。要做到这一点,除了专家本身以及以专家为基础的第三方信息交流机构的主动性外,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十分重要。
第二,政府监管部门在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时要严格遵守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比如,新食品安全法中,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交流沟通”,特别明确要“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并且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避免误导消费者和社会舆论”。此次发布的信息涉及敏感的乳品问题,尤其应该慎重,切忌拍脑袋做出管理决定。
第三,风险管理要以科学为准绳。风险管理决策要以科学为基础,这也是新食品安全法中的一大亮点。河北食药局在发布食品安全预警消息前,如果提前跟相关部门及权威专家进行沟通,大不至于造成如此乌龙,更不会给消费者造成不必要的恐慌。通过此次事件,也提示政府监管部门今后在进行风险管理决策时,要多以科学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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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箔白酒 |
分类: 网友问答 |
近日,国家卫计委公开征求意见拟批准金箔用于白酒,最大使用量为每公斤0.02克。一天之间接到了十多个媒体的电话,都是问我关于白酒添加金箔的问题。
我的统一回答是:请看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网站(www.chinafic.org)上阮光锋的文章:《白酒添加金箔有问题吗?》。我很同意这篇文章的内容和观点。
简而言之,首先是食品中添加金箔不是天下奇闻,而是其他国家早已有的,但从未引起如此关注。
其次,食品中添加金箔没有安全性问题。
第三,至于白酒中添加金箔是否有(工艺)必要性,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赞同者认为,添加金箔可以增加白酒的感官性状,如同糖果添加着色剂(色素)。反对者认为,白酒就是白酒,没有必要改变原有的性状。卫生计生委最终会不会批准金箔作为白酒的添加剂,我估计关键还是在这个“工艺必要性”上。食品安全标准制定过程中,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充分体现了透明度。无论金箔能否批准为白酒添加剂,在发动群众参与国家标准制定过程方面,无疑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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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
分类: 媒体采访视频 |
关于世卫组织限制吃糖新举措的思考
陈君石
2014.4.3
原址:食品营养信息中心 http://www.chinafic.org/rel/fb!show_son.do?wode=154&Id=1864
最近,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全球范围内征求关于拟将每人每天“添加糖”(free sugar, 不含食物本身含有的糖)摄入量的推荐上限减半的意见,即从占膳食总能量的10%,降低到5%。以成年男子一般每天从饮食摄入2000大卡能量计,每天吃的“添加糖”不应超过25克。正所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世卫组织这一征求意见稿自3月5日发布后,在学术界、政府部门和企业界引起了热议,双手赞成者有之,极力反对者有之;有推崇此举具有真知灼见的,但也有质疑其科学依据的。当然,立场不同,观点也有很大差异。因此,不难理解食品行业的普遍担心。
如果,在征求意见后,世卫组织正式发布将每人每天“添加糖”摄入量的推荐上限降低到膳食总能量的5%;尽管,这仅仅是建议,不具强制性,但是,作为国际权威卫生机构提出的一项营养或公共卫生策略/措施,对各国政府的策略和管理措施,以及食品产业的发展是具有重大影响的。本文无意讨论食品产业方面的问题,因为这不是我的专长。下面的思考将围绕这一策略/措施的科学依据。
制定任何公共卫生(如,营养)策略/措施都应该基于科学,具体来说是要基于风险为基础的科学证据,也就是国际上强调的以风险为基础的管理(risk-based management)。食品安全领域是如此,营养或环境卫生领域也是如此。我无意也不可能在此评价将“添加糖”摄入量降低到5%这一策略/措施是否具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只是想将我了解的情况向读者做一个介绍,提供一些客观的科学信息,供大家在阅读有关这一议题的其他文章时作为参考。
世卫组织在征求意见稿中附了两个重要研究,也是世卫组织专家组提出降低“添加糖”摄入和5%的主要依据。人们一般认为降低“添加糖”摄入的目的是控制在全球日益突出的肥胖问题。确实,其中一项研究列举了不少吃糖多与体重增加和肥胖相关的研究证据[1];然而,国际上关于糖和体重及肥胖的研究中,也有一些发现吃糖多与体重增加和肥胖不相关的研究报道。我不能判断哪方面的研究数量多和证据更充分,但是,可以看出,这方面的研究证据不像吃盐多与血压升高相关那样的一边倒和无异议。专家组也没有提出5%是基于对肥胖研究的证据来指定的。实际上,肥胖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是膳食能量的摄入大于消耗。即使仅考虑能量摄入,除了糖以外,还有脂肪和蛋白质这两种供能营养素。所以,要从人群研究中得出占10%能量的糖会增加肥胖,而5%的糖能预防和控制肥胖的科学证据是十分困难的。
世卫组织专家组提出5%的另一方面依据是多吃糖增加患龋齿的风险。来自英国纽卡斯尔大学的研究人员对以前丰富的研究结果进行了系统分析,同时根据剂量-反应关系得出5%的糖有利于预防龋齿的发生的结论[2]。然而,也有的科学家认为这项研究中引用的重要研究中有分量的几个研究都是50年前开展的,当时正处于二战后,人们的营养状况、个人卫生水平,特别是口腔卫生状况与当前大相径庭,不能作为制定当前公共卫生策略/措施的依据。
在营养学中,糖不是好东西,因为糖只能提供能量,没有其他营养素。而为了补充能量而吃糖,除了运动员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外,解决温饱后的人们一般都不需要。然而,不应该忽视喜爱甜味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性。刚出生的婴儿,在尝到甜味时会微笑,而在尝到其他味道(咸、苦、酸)时,则会哭或脸部表情不愉快。尽管,婴儿成长为成人的过程中,对味道的喜好会发生改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有相当多的人喜爱有甜味的食品。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要,食品企业就需要在食品加工中添加糖或安全的甜味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上的甜味食品越来越丰富,这是必然的趋势。我们没有必要一味地反对吃糖,甚至把糖看作是“白色毒药”。糖作为一种食品配料,完全可以成为平衡膳食的一部分,以满足人们对甜味的喜好。但同时,我们也应该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关于糖的基本知识,根据平衡膳食的概念,告诫人们不要多吃糖。
再次重申,我无意在本文中评论世卫组织拟提出将添加糖的食用量从总能量的10%降低到5%是否具有足够的科学依据,而只是想在当前的议论和争议中提供一些比较客观的信息,供广大读者参考。最后一段关于吃糖的观点,是与我以往常讲的“食品不分好坏,关键在于搭配和适量”是一致的。
参考文献:
[1]Lisa Te Morenga, Simonette Mallard, Jim Mann. Dietary sugars and body weight: systematic review and meta-analyses of randomised controlled trials and cohort studies. BMJ 2013;346:e7492
[2]P.J. Moynihan1, S.A.M. Kelly. Effect on Caries of Restricting Sugars Intake Systematic Review to Inform WHO Guidelines. JDR, 2014, 93(1): 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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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君石风险交流食品安全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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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的讲话
2013年6月17日
陈君石
尊敬的汪洋副总理,各位领导和同仁:
一年一度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又在中国食品安全论坛的召开声中拉开了序幕。前面发言的领导和专家都就今年的主题“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谈了很好的意见。
我认为要切实做到全社会一起来维护食品安全,首要的是所有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和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科学家、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行业学会、媒体、消费者)都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并对我国当前食品安全的现状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比如,社会上一部分人认为我国食品安全现状非常糟糕,以致“我们还能吃什么?”,而另一部分人认为我国食品安全现状总体上是好的,虽然问题不少。又如,不少人认为滥用食品添加剂是我国最主要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中添加任何东西都是不安全的,而另一些人却认为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而造成的食源性疾病才是真正的头号食品安全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是很难做到“同心”和“携手”的,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只有认识一致,才能“同心”和“携手”。但是,这绝不是说整个社会上对食品安全不能有不同看法和意见,而是在一些根本性的科学问题上需要通过努力达成共识。要做到这一点,除了罗云波院长刚才强调的做好风险交流外,最重要的是培训,对政府官员和监督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行业协会、实验室检测人员,乃至媒体,分别进行培训。
当前,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食品安全法即将修改,一些大城市都在计划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一直建到街道或乡镇,食品行业协会也准备强化自身管理,这些都使培训工作变得更需要、更迫切。我愿意利用这个机会呼吁和建议:国家食品安全主管当局,吸取国外的有益经验,总结我国做得好的地方,制定一个有良好顶层设计的全国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发挥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力量,对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官员和监督员、检测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媒体、消费者分别进行可持续的培训和宣教。
我曾经与世界卫生组织的食品安全官员和世界银行的全球食品安全伙伴项目官员就培训问题进行交谈,他们都同意从完善和加强国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角度来讲,能力建设和培训是提高国家食品安全水平的关键措施。诚然,培训工作也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也需要“同心”和“携手”。但是,我认为在中国,必须是政府主导才能取得成效。因此,我利用今天论坛的发言机会,衷心希望我的呼吁和建议能引起国务院领导和各食品安全主管部门领导对于食品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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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君石风险交流健康食品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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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环保董良杰微博】董良杰指责我“镉大米曝光后,@陈君石院士 推荐的方案是掺着吃”。http://weibo.com/2013536464/zxQOUEmhL
这不是事实,我没有说过要将“超标大米和合格大米掺着吃”。5月20号,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CFIC)发表了一篇《大米镉超标的警示》,其中,对消费者的建议是食物多样化可以减少由于看不见的污染而带来的风险,还有利于膳食的营养均衡,这一建议不仅是针对镉大米,而是一般的自我保护措施。
全文:http://www.chinafic.org/rel/fb!show_son.do?wode=154&Id=1208
原文节选:
其次,CFIC还呼吁政府要有所作为。
原文节选:
对于已知镉超标的大米,坚决不能销售和食用,这是很明确的。
我的建议的前提是,当前不合格的食品不多,绝大部分食品是合格的。
以此次镉大米事件为例,据新华社报道:广东省食安办21日晚间发布消息称,广东省质监局组织对全省618家大米生产加工企业成品库房中的大米产品进行抽样,共抽检大米成品762批次,不合格11批次,占1.4%;广东省工商局共组织抽检大米342批次,其中镉含量不合格20批次,占5.8%。而最初报道的广州18个批次大米中8个批次镉超标的结果显然不具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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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君石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健康 |
分类: 媒体采访视频 |
近日,媒体曝光广州超过4成大米重金属镉超标。对于习惯以大米为主食的国人来说,这犹如晴天霹雳。大米为什么会有重金属镉?镉对健康究竟有何危害?是否我国其他地方的大米也有镉超标?我们还能吃大米饭吗?
大米为何会有镉?大米中镉的标准是多少?
镉是一种重金属元素,在冶金、塑料、电子等行业应用广泛,我们平时用的锌-镉充电电池中就含有镉。可是,大米中为什么会有重金属镉呢?
大米中的镉主要来自环境污染。工业生产中,镉通常通过废水、废气排入环境中,污染水源和土壤,再通过灌溉、种植等途径进入食物,水稻是典型的“受害作物”。广州发现的这些湖南超标大米的污染来源很可能是由于金属矿山和冶炼厂的废水污染了当地的土壤和环境。不过,这次大米镉超标主要是局部环境污染所致,就我国大多数情况而言,并没有这样的严重污染,消费者也不必过度恐慌。
我国国家标准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大米中镉的含量不得超过 0.2mg/kg,这与欧盟的标准是一致的;而日本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则规定大米中镉的含量不得超过0.4mg/kg。相比与日本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0.4毫克,我国标准更严格一些(主要是因为国人吃大米多)。
镉超标对健康有何影响?
镉是一种能在人体和环境中长期蓄积的有毒重金属物质,通过食物进入人体是最主要的暴露途径。根据不同的摄取方式来量,镉对健康有不同的影响。通过大米等食物摄取的,属于“长期小剂量”。如果长期大量摄入,则表现为慢性镉中毒,主要危害是肾脏和骨骼。肾脏是镉最重要的蓄积部位和靶器官,镉会在肾脏中累积,早期毒性主要在肾脏近曲小管,严重的可导致肾衰竭;对骨骼的影响则是骨软化和骨质疏松。
慢性镉中毒的典型事件就是数十年前震惊世界的日本“痛痛病”,表现为腰、手、脚等关节疼痛、骨痛等。20世纪40-60年代,日本富山县神通川流域发生 “痛痛病”,调查显示,神通川两岸骨痛病患者与三井金属矿业公司神冈炼锌厂的废水污染了耕地土壤有关,污染土壤所产稻米含镉量超过了1.0mg/kg,远远超过日本的镉卫生标准0.4mg/kg。1968年了,日本厚生省正式认定痛痛病为环境镉慢性中毒所致的公害病。到1972年止,日本的“痛痛病”患者共达258例,其中死亡128例,这其中主要以老年女性为主。目前,中国还没有发现由于食物镉污染而造成的这样的临床中毒病人。
长期接触更大剂量的镉还可能会导致消化道的障碍。在动物实验中,更大剂量的镉还显示了对生殖和发育系统的影响,而在细胞实验中还有些致畸致癌的情况。不过,对于人类是否有同样影响,还没有可靠研究证据。
镉中毒更大的麻烦在于它的长期性。即使停止了镉暴露,肾衰症状依然会持续。这使得镉对健康的危害将更大,也更加应该受到重视。
镉的风险究竟有多大?
国际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的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的镉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PTWI)为7 微克/公斤体重,这个安全标准主要基于对肾脏的毒性建立的,相当于一个体重60公斤的人,每天的摄入量不超过60微克,便可认为是安全的。欧盟规定的每周可耐受摄入量(TWI)则为2.5微克/公斤体重,比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更加严格。安全标准的制定包括所有的镉来源,除了米饭,还有其他食物和饮水。
需要提醒的是,大米中镉的限量标准只是一个“控制标准”,并不意味着高于这个值的大米才有害,而低于它的大米就“安全”。比如说,如果一个体重60公斤的人,每天吃500克镉含量为每公斤0.15毫克的大米(这样的大米是合格的),但是,实际的镉摄入量依然超过了世界卫生组织设定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PTWI;而每天只吃200克含量为每公斤0.25毫克的(虽然镉含量超标了),但是镉的总摄入量也还没有超过世界卫生组织设定的PTWI(源自:云无心)。
所以,就算大米中镉超标了,如果不是长期吃得很多,则很可能不超过世界卫生组织的安全规定;反之,长期吃得很多,就会超出安全标准,而且,吃得越多,健康的风险也就越大。
给政府部门的建议
政府部门目前迫切需要做的是,广泛严格地检测日常大米及其他食物和饮水的镉含量,完善稻米等农产品的监控检测体系,并且及时处理、公布,让老百姓知道自己吃的米究竟是否安全。需要关注的是,除了镉,大米之中还可能存在铅、砷、汞等其他重金属的污染,考虑到大米在中国日常膳食中的分量,全面系统地评估与监控各种污染,也十分有必要。
控制大米镉污染,保障消费者安全食用大米和其他食物的根本办法是搞清楚污染源的基础上,进行环境治理。但是,这是长期策略,需要投入大量资源,还不能短期见效。比较能快速见效的办法是,对于已查清的重点污染农田,不再种植大米和其他使用作物。就全国范围而言,这些地区并不多,是可行的。
给消费者的建议
大米是我国的日常主食。对于我国的大部分消费者来说,不吃米饭是很难的。因此,作为消费者,要尽量减少镉超标大米对自己健康的影响,建议尽量增加食谱的多样化,减少对大米(尤其是单一来源的大米)的食用依赖,中国居民膳食宝塔的推荐,每天的膳食应该包括多种食物,主食也应该包括各种粗粮等,而不应该完全是大米。
另外,尽量保证日常饮食营养的均衡,适量增加一些营养的需求也有一定帮助。根据日本的研究显示,钙和维生素D缺乏的人群,对镉过量也更加敏感,所以,保证自己的食谱中有充足的钙和维生素D,可能有助于增加对镉的抵抗力。
缓解镉污染,根本的解决途径还是工业污染的治理与环境的保护。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和执行;消费者需要明白的是,保护环境就是保障食品安全,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如不随意丢弃含镉电池),爱护身边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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