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小莹
小莹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6,784
  • 关注人气:38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博文
标签:

亦舒

岑凯伦

伴游

伴游男

《美娇袅》

分类: 书评

2020年8月1日                 星期六                 晴天

亦舒的《美娇袅》和岑凯伦的《烛光,秋夜,紫罗兰》

看了亦舒的《美娇袅》和岑凯伦的《烛光,秋夜,紫罗兰》。

题材类似,都是伴游身份的男性。

这个伴游男又相对比较自尊、干净。

不同的是岑文的艾迪心理年龄似乎更小些(当然岑文本身所有人物都给人这种感觉);最后居然找了个乖巧的妹妹型的富家女结婚了,是真爱(当然岑文是真爱很常见),艾迪从良后变成了半个企业家。

《美娇袅》中的石孝文心理年龄更加成熟些(虽然他们实际都是二十出头的年纪)。他的人物设定更吸引少女以上年龄的读者,他不会像艾迪那样半真实半故意的发脾气或者情绪不定,或者故意地带一点傲气——不过我觉得这在召伴游的成熟成功女人面前会不会有点太小孩气了……石孝文则太正常不过了,他是一个典型的女人需要的成熟伴游。他的人物设定也很真实,因为幼年父死母亲生病,还拖着一个幼小的妹妹,石孝文需要钱,而且不是小数目……进入行业后长期的生活习惯,使他在情感上下意识地更倾向于三十岁的中年女人——白皙温婉有一定身家,不会成为他拖累的那种中年女人。岑文是有点童话言情的,少男少女的感觉。石孝文则有更多社会真实性。他厌倦自己的职业,同时也强迫自己坚守职业道德,比如避免和女客户过长时间的相处,人说到底都是感情动物,后来在六个月的协议伴游中(其实就是每天约12小时在一起,或随叫随到),两人相处愉快,中年女客户李碧如出手大方,并提出两个人一同到国外去生活。离开这个自己已经厌倦的地方,从此只对着一个人,这个女人也不难伺候……他动心了……马上要走的时候,他遭到意外袭击,才发现女人有复杂的感情经历,而且并不是把他放在第一位……他想要的只是简单的一男一女的感情生活,女人其实给不了他……他果断离开,去了国外,一个人隐姓埋名地生活,开了一家“美娇袅”理发馆,做打发时间的老板。再次和整过容了的李碧如偶遇,他发现自己竟对她是有感情的……奈何她身边仍然并不清爽……小说最后他又遇到了一个这种类型的女人,给读者留下了一些新的希望。

由于岑文的少男少女风,没有看完。但是岑文语言是很简洁的,这和亦舒相同。

不过亦舒显然各方面更加丰富成熟一些,很吸引人。

看小说是很好的娱乐,看完总是颇有几分感慨,觉得写故事写成亦舒这样,算得上成功。摘部分文,一起一窥石孝文:

高大、英俊,头发濡湿,像是刚游完泳,穿白衬衫、深蓝色牛仔裤,浑身散放着健康魅力,正朝着她微笑。

……

年轻人穿着薄薄的白麻纱衬衫,用心的话可以隐约看到他结实的胸膛,他上身是一个漂亮的V型,记者连忙别转头去。

对方实在太漂亮,她知道她看着他的时候目光禁不住有点贪婪。

……

茶座里的人开始多,人们的目光从来不会放过英俊的男女,不少人向他行注目礼,他似习以为常。

……

他很讲礼貌很有修养,哪怕是去见李碧如阴鸷变态的前情人

“始乱终弃!”他咬牙切齿,“欺骗她,然后丢弃她。”

年轻人感喟,其实,最终欺骗一个人的,是那人自己。

“我年纪虽小,还记得母亲哀哀痛哭的情形,自此她颓丧得不得了,再也没有爬起来,不久病逝。”

年轻人同情地欠欠身。

这里的“年轻人”即是石孝文。

他发现李碧如和变态危险的旧情人仍然纠缠不清,有一个表态:

年轻人低声说:“我要求的是简单纯真的一男一女感情生活。”

他厌恶自己的伴游身份,时刻想着上岸

转过头去,看到一头发略为松散的妙龄女子坐在邻桌,那不知是现在最流行的发型,抑或她刚自楼下酒店房间下来,使她看上去十分娇慵,身穿紧身衣,脚上是双高跟拖鞋。

那样一个美女,在年轻人眼中,却好比海底怨鬼,不知何日可获超度。

他闭上双目,他知道他对环境彻底厌倦,不不不,他也是人,他从来没有一天不恨恶这件事,只不过死命压抑。

为了母亲与妹妹获救,他必须作出若干牺牲。

他看到导演在他面前,“孝文,你竟不辞而别”,他只得说,“我实在有苦衷”,她说:“你还是觉得羞耻。”

年轻人苦笑,不然还觉得光荣不成。

金盆洗手来到异域,心思安稳,终于再世为人:

他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醒来,发觉是傍晚七时许,一天橘红色晚霞,故问明珠:“仍是今天,抑或已是第二天?”

渐渐他发现自己会想念李碧如:

年轻人受了伤?正是,连他自己都意外了,他一直不相信他会对她产生那样浓厚的感情,而结果要仓猝逃亡。

导演知道了,一定会说:“你真傻,只有客人误会你们有真情,哪有你们误解客人的意思,还亏你在这行业里打滚这些年。”

是她精湛的演技感动了他。

和李碧如在异域偶遇,他也并没有冒失,非常缜静成熟

“我对不起你。”

“何故作此言。”

她羞愧地说:“我欺骗你。”

他走过去,把她拥在怀中,“我眼睛鼻子全在此,一件也未失去,你并没有得到什么。”

他虽曾深陷泥沼,却似有洁癖:

他锁上门,在宽大舒畅的浴室里淋浴,仔细洗刷,像是想把过去所有伤痕洗净。

那是没有可能的事,它们总会在那里,无数疮疤、瘢痕,有些碗口大,几乎死在它手里,有些扭曲如蜈蚣,曾经造成很大的痛苦。

没有人保护过他。

可是,他仍然十分高兴,他保护了明珠。

明珠是他妹妹,读书非常好,这时陪他出国继续读书。

石孝文,还是很让人喜欢的。

 

阅读    收藏 
标签:

《第十一号罗密欧》

亦舒

雷声

捞女

亦舒小说

分类: 书评

2019714日                星期日                     晴天

 

《第十一号罗密欧》读后

出身腌臜小家庭的美女雷声(好响亮的名字),为了更高的薪酬、更好的生活,投身五月花伴游公司。

先后经历两个很好的男人,沧海桑田,终究失去所有(唯有二位留下的一些财产还有存留)。

雷声由保母陪同,往法国普罗旺斯省葡萄园附近租一间小屋住下。

这间小屋地理极佳,隔壁是一间小小修道院,它有附属小学堂,早晚僧人低声吟唱,中午孩子们琅琅读书,别人会嫌吵,雷声躺在帆布床上,双臂枕颈下,听得十分欢畅。

不料看尽世事的美女雷声仍然遇到了新的青年才俊:

大家坐下,雷声取出一桶冰啤酒,司姐问:「可有香槟?」(司姐是五月花的老板)

雷声一怔,香槟还是周先生抬来,她取出两瓶冰镇。

年轻人吃相当多,尤其欣赏略焦羊架,他要多一客甜品,真是尽兴。

饭后雷声也不招呼客人,到露台看海,殷师与司姐进房商议不知什么。

不料又碰到有为青年医生。

还可以活下去。

每日清晨跑步,半小时后他往医院,她倒床上补一觉,开头,跑得腰酸背痛,百分百要放弃,

转念,这是个大好机会,于是往药房选购护膝护腰,咬紧牙关做,不久,气练上,顺利不少。

不料有为青年的母亲姐姐跟踪而至,目的明确,这样使未婚夫一死一伤的女人,她们的儿子、弟弟要不起。

雷声闻弦歌而知雅意。

换了地方,换了国度,重新上学,租妥房子住下。

发觉窗外树枝已长出新芽,年年难过年年过,又是春季。

荡气回肠可是?!

我们普通人过一辈子,罕见的美女却总是阅尽沧桑,过了我们的好几辈子。

 

遭遇多个罗密欧,美丽的雷声令人嫉妒,正如剧中其他人所说:“雷声总能吸引成熟、独立、多金又慷慨的男士。”但命中情路不顺,美丽的雷声终未遇到良人。

金钱上,前两个罗密欧张、周扬二人所赠资产已足够生活,美丽的雷声不缺物质,只是,情路坎坷不得温暖,终究还是黯然。

不过,作者设置的结尾是个开放式的,孙佳并没有真的不爱雷声,但是雷声性子清高,孙佳因为非亲生弟弟安德森曾经好感于雷声,心中终究有个疙瘩,芥蒂已生……

但我还是觉得这不算多大的问题吧。也许二人还有可能。毕竟孙佳这也是一种爱,爱得霸道罢了。

当然,看结尾,雨中雷声叹息落泪,应是对孙佳失望,对情路伤了心。

这个小说,确如有些网友所说:“一个女人,在男人中间兜兜转转,终究不妥。”

是这样一部小说。

女主也没有如何努力事业——当然亦舒有一类女主美丽,自会有丰富异性缘。雷声就是这样。

出身家庭很早,父母自私失败,女主只好靠男人。她又有这个资本。

虽然网友评论“一个女人反复在男人中兜兜转转”极为中肯,但我觉得可读性还是很强的,因为它纵向地设置了女主在情路上的经历命运,重点详略安排合理,看起来荡气回肠,故事性和吸引力很强。

这一点上说,它的丰富性、花样百出,比我之后看的《船屋》要好。

《船屋》相对显得单调一些。

阅读    收藏 
标签:

亦舒

亦舒小说

读后感

爱情只是古老传说

分类: 连载散文

2018年8月2日                     星期四                       晴天

看亦舒《爱情只是古老传说》

外域一对江湖情侣劫后余生,栖身富家后终归敌不住命运而双双丧命的故事,手法老道,不是一般写作者可以圆好的故事。一波三折,悬疑勾人,却也不乏柔情秀丽之风景抒情片段,手法多样,纵横捭阖,松弛有度,真真看得人荡气回肠。

平白地喜欢小说里一些风景描写:

司机把她送回家去,雪是停了,气温却更加寒冷,地面银光闪闪全是冰屑,一不小心就会摔跤。

或:

初秋,天黑得早,恕之睡醒,推开窗,看到黄叶翩翩打转纷纷落下。

文中依旧不乏师太的名言箴句:

“穷人不是人,贫女尤其贱,”恕之吁出一口气,“人人可以鱼肉,甚至用脚踏住你头向你撒尿,子觉,我们活在两个世界里。”

子觉微笑,“我病了好几年,也吃过不少苦头,肉身败坏,躺手术床上,像一块腐肉。”

恕之无言,人生,不知为何如此多磨难。

子觉说:“我俩好似在斗比凄惨。”

对话也极是精彩。

有一处地方有细小纰漏:

恕之问:“安医生与平律师呢?”

“他们根本不是乡镇的人,再说,他俩五月就要结婚,也许回东南亚发展。”

恕之又一个意外,“呵那多好。”

这个恕之也说这句话。让人感觉师太笔下女人说话未免太像。现实生活中其实每个人说话都完全不一样。这真提醒我们写作者多锤炼自己不同的模仿或揣摩才能。

恕之忍之逃亡时到达一个偏远小城,在移动餐车吃了一顿饭之后:

要到这个时候,核桃餐车的女侍才看到柜台下贴着的彩色照片,她喃喃说:“我好似在什么地方见过这对疑犯。”

大厨对着她吼:“美人,把地板扫一扫!”

她急急取过扫帚。

笑死!亦舒写文的手法恁地娴熟。

两个人逃亡中忙里偷闲,看公园里小孩玩耍:

恕之叹息,“夏季特别短,茂盛树叶很快转黄,春去秋来。”

他们背靠背坐着,看着孩子们奔来跑去,这时,有人放起风筝。

小说特别有情调,感觉很正——看到高潮处不觉有点气馁,这样的功力,叫人欣羡!

“还有足够的钱吗?”

“我会想办法。”

 忍之怜惜地看着她,“你那么蠢,有什么办法?”

“如果在东南亚,可以租船偷渡到附近小国。”

“这里离古巴也不远,你可谙西文?”

两人忽然不再忧虑,大笑起来。

这两人竟然如此适应逃亡生活。和王子觉婚后过着最舒服的贵太太生活的恕之,却总是郁郁难安。真叫人唏嘘。从此一段也约莫可以看出,她现实中更合适的配偶是忍之——她也享受片刻的娇纵他的感觉。

恕之问:“你可有杀害贞嫂?”

一直不能出口的问题终于自她口中吐出。

忍之意外,“我以为那是你!”

恕之指着胸口,“我?”她跳起来,“不,不,不是我,你怎么可以怀疑是我?”

忍之跳起,“如果不是你,我又何必与你一起流亡?”

“我以为是你,忍之,我以为是你。”

电光火石之间,两人目光相遇,他俩暮然回复少年时彼此信任的感觉。

她终究放不下这个人——从小一起患难过来的孤儿、同伙、爱人。

作为看书的人,心理一直在波动。

一开始同情刚出场的兄妹俩,接着富有精明的王子觉绝症痊愈之后对她多么爱,百依百顺无限满足,

觉得女主角突然一朝跃上枝头变作凤凰,从年老辛劳的贞嫂的立场去看,确实让人不大舒服,但接着女主捐献骨髓,觉得她还是善良的,接着她对恕之的恶性难改深恶痛绝,甚至对他有新欢或红灯区女人勾引他反应过度,觉得恕之其实还是喜欢忍之的,或者,他们本应是一体的,王子觉待她再好,很难融入他们那个世界。最后逃亡中她变得率性豁达,甚至有一种无忧无虑的开心(哪怕是暂时的),觉得她其实还是适合和从小的爱侣忍之一起生活。很难有人再用十几年的光阴和精力去挤入他们的世界。最后厌倦了逃亡,她先杀死忍之后自己自杀,又觉得似无大恶,王子觉杀了贞嫂也可以无事,他们死得可惜了。

至于一开始出场的只剩几个月生命的绝症患者王子觉,自然是觉得可怜,看他经济良好,稍稍松口气,他喜欢追求身份来历不明的恕之,和他的律师医生同样感觉——替他担心,然后恕之居然给他捐出骨髓,又替他狂喜,接着他无限包容爱妻,总有无穷的能力解决各种烂摊子,觉得这个男人深不可测,如不是身体不够健康,简直是第一厉害人物。最后发现杀死无辜贞嫂的居然是他,感觉自私扭曲,好无是非观,骨子里的霸道自私比忍之恕之更可怕……最后居然给爱妻下砒霜,感觉这爱真是受不起。对这人从怜悯同情到敬畏再到爱无能。

贞嫂不过是有点过了而已,不是坏人,实在不该死。

王子觉的霸道自私狠毒,真是想不到的事。他为了所爱的一句话,就撵走一直替他做事的贞嫂和松山,真叫人难以置评。

松山这个好人,可怜了。

所以我总觉的,想写这样的小说:好人有好报,好人过得幸福,坏人得到报应……或者,写一写让人感觉生命的美好的……

有人说这部作品:“简直是在看一部惊险悬疑片.师太的写作手法炉火纯青,最后的结局让人低徊不已.”

《爱情只是古老传说》确实是师太炉火纯青之作,充满心血才能。

“初秋,天黑得早,恕之睡醒,推开窗,看到黄叶翩翩打转纷纷落下。

‘嘎,’她说:‘已经秋季了。’”

——真好的一部作品。

——其实看到开头过了一些的时候,已经想起来之前看过。我算是死忠粉了,师太的书都看遍了,师太你写快点吧。哈哈

阅读    收藏 
(2017-10-16 16:16)
标签:

《匣心记》

青田

齐奢

摄政王

怀雅堂

分类: 小说评论

                      20171016             星期一             晴天

《匣心记》读后

《匣心记》是我好朋友推荐我看的,她也是个书迷,两个中文专业的女人人到中年,却挺热衷看网络言情。

一开始,就知道要看下去。

因为文笔好嘛。小说看了开头,就知道有没有必要继续看了。我想这样的读者其实是很多的。

这书一是文笔突出。这一点有公论,自不必多说。

二是三观很正。不论是女主还是男主,三观上都没有问题。做的事情基本都能使人理解。唯一有一点点不那么理解的是:齐奢对青田不讲理地迁怒,和桃儿鬼混的那一段。说到三观正,我挺喜欢女主青田的。不过有个读者说:桃儿那个事前后的时间里,齐奢变蠢,不再像故事开始的齐奢那样果敢自信,变得各种婆妈糊涂,青田也变得像个让人有点瞧不上的幽怨妇人。是有点同感。

女主人公青田的性情很能让人理解。只要是少有阅历的,都会觉得青田在摄政王齐奢(男主)出征回回后密召冯公爷私会,是可以理解的。

人青田图的是钱。

齐奢的爱是爱,青田一个涉世极深的头牌妓女,怎会不知道男子的爱就听个叮当响,她用私会冯公爷的举动,既能探得齐奢的真心,逼他明明白白说话表态;又为自己在找被齐奢抛弃之后的生存之道,倒并不一味是“作”。

三乔运则这样的人让人不知说什么好。全身都是矛盾,一开始抛弃、毒杀青田,想着能一脚拔出烂泥,扑到达官贵人那边求取荣华富贵,你说你都得到了,何苦还要再一头扎进去青田和齐奢这个深潭子,最后搞得家破,自己被阉。当然读者也指出,齐奢为啥从一开始就能容忍乔运则像个蟑螂一样一直肮脏地蹦跶下去。一朝发达抛弃旧情人、毒杀青田时错杀青田的姐妹、但再见齐奢宠她时又莫名其妙豁得一身剐敢上齐奢的女人的身……这个人做事完全没有章法,像个胡乱蹦跶的蟑螂一样有点让人掩鼻。当然,说到齐奢的莫名其妙容忍到最后,就不得不也提下青田的莫名其妙:从萃意到幼烟再到容妃宛妃欺身而上甚至划脸,段青田不是没有手段,但她一直挺能忍的,她这么能忍读者很不爽的。尤其萃意,都把在御的眼睛挖了——我怎么记得这青田也忍了。而萃意不过是个丫鬟啊——虽然跟齐奢睡过,那也是个丫鬟啊。按说想处理很容易。但看剧情,段青田仿佛是故意让萃意的恶意一直发展……但是有必要吗我总觉得。很早就发卖了或者打发去别的地儿不就行了吗……可能我这里想不到作者的心思。权且暂记下我的感受。

四是有读者说作者对西太后喜荷挺好的。我也这么觉得。其实呀,青田啊齐奢啊他们身边的人啊姐妹啊,大都挺惨的。但喜荷除了没有得到喜欢的男人齐奢,其他地方都还不错。说到这里不得不说:我也认为齐奢有太多的“妇人之仁”!喜荷早点死了,不就少很多麻烦事了吗!而且不论你还不还政给齐宏,如果喜荷一旦有点权,绝对不会留你这个后患的!齐宏这个少年天子可能还有点仁慈,他那个心狠的娘可就完全不是了。

五其实我比较奇怪青田一直没有参与齐奢对自己人生的规划。基本上是齐奢说啥她听啥。其实齐奢明明是妇人之仁,囚禁过少年天子和他老母,还打算退隐山林?——这是哪里才能听到的笑话!位高权重,功高盖主——你没囚禁过人家人家还未必放你走呢,更何况你囚禁了——这是打得一手什么牌呀!!但段青田仿佛就是个无知妇人,一点点任齐奢走向死路。当然,青田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有参政的意识,甚至齐奢在刻意问她的时候,她也是刻意回避——事实上我们不是要你参政,是让你有点谋划。你说你的精明全在对付几个没用的女人身上,用在抢个稀罕布料的无聊事情上,用在对一个猫的尽心尽力伺候上(顺便说一下我觉得对一只猫那样派专人侍候有点过了,同时对剜了猫眼的萃意,又处理得忒晚了吧)……咋就不用点脑子在你和齐奢的后路上呢——这也不符合作者对青田这个人物的设定。

《匣心记》功力深厚,人的塑造上也绝不会逾越分寸,故意搞一些人性上有残缺的变态,比如柔福帝姬那样的。都走得是“正路子”。情感事实上骨子里也是宠文。

说到作者三观正,本来是个很基础的要求。可是有的作者就是三观不正,连带着作品也三观不正,看的人败胃口。你想下:有个坏得烂肚子的货,却成了各样玉树临风威严彪悍男主的心上人,你说我作为读者看得气不气!——多少得有个同理心吧!

《匣心记》里青田这个妓女得到摄政王齐奢一片真心,让他“弱水三千只取一瓢”,我就特别理解特别福气,很想祝福他们。因为青田是个好女人。

六.“怀雅堂”里众姐妹的真情很感人

唉,不说和伺候自己的丫头暮云,也不说和照花的姐妹情,单说本来关系上再淡一点的其他姐妹,也都是个顶个的好姐妹:

蝶仙扬声一笑,姐,你可别这么说,你福气大,你的福气还在后头呢。想当年咱们怀雅堂多少的香艳风光,眼下死的死、散的散,只有姐姐你到底是福报深厚。姐姐你千万好好地过,也就算替咱们大家好好地过。她转过脸,若有似无地抚了抚才撂在炕床上的琵琶,我嘛,姐你放心,有这把琵琶、这副嗓子在,我就走到天涯海角也饿不死自己。再过两天我就动身了,姐你就甭来送了。一则,以你现在的身份,不好老跟我们这样的人打混,我晓得你不介怀,可到底要顾及王爷的脸面。二则,我顶讨厌那些生离死别的,有缘总能再见,无缘,白白地哭一场、难受一阵,也是无用。今儿这一面,就算话别了吧。

一说完,蝶仙自己的泪珠先滚下,青田的眼目也已潮了。二人有一刻的相顾默默,同时伸出手去握住了对方。

蝶仙走的那日,青田果然没有来送,单叫莺枝带给她一只大妆匣。匣子里有一整套翡翠头面,一张三十万两的银票,一副花笺,笺上只有萧落二字:保重。

蝶仙捧着匣子,以泪洗面,面上的铅华层层剥落。她头也不回钻进了马车,车子缓慢地驶远。三千日风情月债,滚滚红尘,世事如烟。

更不用说初被摄政王接入如园后,怀雅堂众姐妹和段二姐这个鸨子一起来庆贺,那场宴会真是让人感动落泪。率性、痛快、感人。

七、性子泼辣爱娇的萃意竟然很得齐奢的心,其实我作为一读者看得挺不爽的。男主齐奢有几次让人挺不爽的。一是萃意。二是桃儿时期对青田的迁怒(他自己说看到青田就觉得自己是青田害的,所以……我觉得都是借口)

八、齐奢这个男主的塑造很有自己的一套心思。现下网络言情的男主都是凭脸吃饭的。让人很看不惯。《匣心记》作者就有一颗慧心,塑造了一个让人爱的真男人。说实话,言情小说靠“脸”让人看下去成了一个毒瘤了,这毒得治好。希望有更多不帅不美但让人喜爱的男主女主出现。美则美矣,还要灵魂!

九、很多人说最后是个悲剧。男主死了。但是我不觉得。人心要强悍,或者平静喜乐,或者祥和温润,它就不是悲剧,是正剧,是喜剧,是花好月儿圆。

经历过很多事情,会觉得人生不易,世事淼如沧海,唯有信念、爱意、强悍永存。

“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这不是怯懦,不是逃避,有时正是直面,正是大无畏!

 

书里有个不起眼的地方,但我觉得写得好。

是蝶仙想让豫州大户公子——曹之慕为自己赎身,但她本意并不是中意曹,而是想嫁给曹之后,还和自己相好的戏子查六郎鬼混,同时能榨曹多少油水榨多少,然后再榨不了了再逃走重操旧业。

书里先铺垫青田的顾虑:

“(曹公子)尽管出手豪华,没有一毫吝啬,可你想,他淮扬苏杭、五湖四海都玩了个遍,仍就家中一个老婆,连一房侧室也不曾添,不是家规森严,就是为人精明,看准了堂子出身的娶不得。你贸贸然说跟他回河南,他口中答应,心中到底怎么个盘算实在是不得而知。”

放下青田的眼光且不评论,书里再说曹的形象:

一个二十五岁上下的年轻男子,仪表亭亭、丰神濯濯,手里托着碗,往口内送着一点火腿青笋粥……

曹面对蝶仙提及赎身时的反应:

曹之慕倒无一丝的急色,笑笑地瞄着她,倒也不是真的假的,我这几年替家里跑生意,来来去去总是住在堂子里的时候居多,各地的脂粉也算粗有领略,总觉得做倌人的,南也好北也好,都是一般的脾性,成日应酬客人,身子惯于忙忙碌碌,心又惯于散散淡淡。若嫁了人,一天拘在家中无事可做,总免不得生闷,心就更要烦躁了起来,万一撞上个风流子弟,保不住不做出那昧良失节的事。所以多有名妓嫁了人,不出一年半年,或被赶出来,或自己求去的丑闻闹出。我想着你我的交情好则好矣,但说到嫁娶二字,还是不该鲁莽从事。

这话说得软中带硬,老辣非常。

见蝶仙还不死心,一味歪缠,曹之慕便带她去听戏,听戏时借故走开,故意让蝶仙和查六郎鬼混,特意事先买通了查六郎,让其在情浓之际将蝶仙的宝石戒指借走。之后——

曹之慕,永远的品格风流、衣冠齐楚,一径进到蝶仙的房间内。段二姐随在后头,指挥着老妈子们摆上一碗碗水晶鹅、腊肉丝、木樨银鱼、韭菜蛤蜊汤等小菜汤品,殷勤备至,曹公子,老身已经叫人跟蝶仙说过了,她那头还有个客人,敷衍两句就来。

调情之际借故提起自己刚给蝶仙买的宝石戒指:

曹之慕笑着握住了蝶仙的手,眼神在她手上定一定,咦,昨儿买给你的戒指呢,怎么不戴着?

蝶仙满不在乎地将手一抽,揽去他颈后,那是你送给我做订婚之用的,这样宝贵的物事哪儿能随随便便戴在手上?我叫丫头宝燕收起来了,等同你回乡的日子再戴。

哦,是这样,我昨儿和一个老友说起同你订婚的事情,他听闻这一只戒指样式精巧,也想照样打一只给他的爱妾。你且把戒指拿来给我,我借与他两天,回头就还你。

蝶仙这下子一愣,眼珠贴着下眼皮滚两滚,便拧起了眉头,你送我的自然要是独一无二的才好,做什么叫别人打个一样的?我不给。

我都答应人家了,总不好说话不算话。你放心,我叮嘱他,不叫他打成一模一样的就是。

不,不给。

不过是拿去给他瞧瞧,又不是不还你,休得这般小气。

不嘛,人家就不给。

听话,那人是我多年生意上的伙伴,得罪不起的。快去,把东西拿来。

哎呀,都这么晚了,先睡吧,我明儿再给你,什么了不得的事儿。

我现在就要,明儿起来该浑忘了。

忘不了,我替你记着。

曹之慕把蝶仙一扳,把她从自个的大腿上扳开,你这般推推搡搡不肯去,不会是把戒指弄丢了吧?

蝶仙立在那儿,两手把帕子绞过来绞过去,强颜一笑,哪儿就会丢了呢?既然你非要不可,我去取来就是了。宝燕!爷要一件东西,陪我到后头找一找。

蝶仙和宝燕凑去后房嘀咕了一会儿,就听见丫鬟扬声笑起来:原来要找的是这个!姑娘大概是忘了,你今儿还睡着,鲍六小娘子来了,在妆台上瞧见这戒指喜欢得了不得,说借去出局一用,明儿晚上就还回来。姑娘那时睡得迷迷糊糊地随口就答应了,这会子哪里找去?

——,那行了,你忙你的去吧。蝶仙高声而应,笑意满面地走出来,把两掌冲曹之慕拍了拍,哎呀,我可真是睡傻了,竟忘了戒指给雨花楼的鲍六娘借去了。

曹之慕低下头点了几点,又仰首相望,笑面如初,是雨花楼的鲍六娘借去了,还是华乐楼的查六郎借去了?

所有的表情瞬时从蝶仙生动的脸容上滑落,只剩颜色,白的紫的青的红的,轮番涌上了双颊。她四体僵直,嘴巴在张动着,却一点儿声音也发不出。

曹之慕盯着她看了一刻,就风度款然地伸出手,又将她牵来大腿上坐着,另一手从袖中摸出了一枚戒指,慢慢套上她中指。

你呀,粗心大意,成日价东西去了哪儿都不知道,迟早弄丢了。

蝶仙瞥了瞥手上的戒指:金箍平安扣、镶三宝。她鼻翼扇动喉头起伏,傻瓜一样瞪住了眼前一张柔情不改的脸,纤妖的两眼中蓄起了满满的泪,我、我……”

曹之慕用一个温而轻的吻,挡住了她的妄语妄言,做什么哭了?想是昨儿晚上没陪你,想我了?你瞧,这种地方就是这里好,不管心里是真的假的,只要脸上做出来,总显得这样情真意切、动人心弦,我的心都被你哭酸了。好了,不哭了,想我我就不走,今儿晚上好好陪你。

他抬起手给她拭泪,蝶仙一动也不敢动,她头一次觉得,这个一向看起来和善的男人是如此的可怕。她面上刮过他温存的指,一如尖刀,锋利而冷酷。

这样腹黑的男人,在很多言情小说里做的是男主。

但《匣心记》里不过是个不起眼的小配角。

但是,好绝的一支笔!

阅读    收藏 
(2017-08-28 15:35)
标签:

《红瓦黑瓦》

曹文轩

林冰

鲍小萌

分类: 散文

                    2017828                 星期一                     晴天

看《红瓦黑瓦》

红瓦房是作者的初中时代,黑瓦房是作者的高中时代。

有一段文字:

因住校,不能总回家请母亲缝补,就自己补,白线,大针脚,像胃切除后缝合的针线在肚皮上留下的痕迹一样难看。遇到女生时,我便靠墙或靠树站住,以挡住屁股,等她们走远,我再离开。大概正是因为这一情结,如今我对衣着是那么地在意。

我突然想起来那次开会时也是第一次见曹文轩老师,他形象真是很好,甚至可以说得上衣着考究。格子围巾、呢子大衣、合身的西裤……非常符合他的身份,而且有一种庄重典雅。现在把人和他的文对比着看很有趣。

《红瓦黑瓦》看着是《草房子》的姐妹篇。当然主人公不是桑桑,而叫林冰。但他还是很像桑桑,他们几乎是一个人的小学和中学的样子。

《红瓦黑瓦》不是散文诗抒情诗了。涉及到很多成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权术阴谋。比如镇长杜长明和对手汤文甫之间的较量。不知为什么,看到这里我想起了格非的《山河入梦》。

奚萌让我想起姚佩佩,杜长明让我想起谭功达,他们都是镇长县长和秘书的关系,但立场却刚好掉了个个儿。杜长明奚萌明显和谭公达姚佩佩不是一回事,不是一条道上的。

这部书里我挑两个好玩的地方:

一个是施乔纨、白麻子、苏鹏这三人的情欲纠葛(好吧我觉得情欲比情感合适点);还有一个是鲍小萌和艾雯这对爱人的故事。

先说苏施白这三人:

老苏除了在县教育局任职外、,还长得一表人材,高高大大,发黑,长脸,大鬓角,眼神炯炯,还有―个白色人种的高挺雅致的鼻梁,谈吐不俗,举止优雅。老苏又是书香门第,他们家是远近闻名的高贵人家。施乔纨在女人面前尤其有一种荣耀感。
  然而,施乔纨却与白麻子―起,编织着浪潮般的、烂醉如泥般的、失却了时间与空间的故事。

苏鹏帅气、有公职有地位,但老婆施乔纨却和肥白臃肿的学校校工白麻子滚床单滚得不亦乐乎。

苏鹏有一天通过儿子(事实上是施和白麻子的儿子)得知了老婆和白的恶心事,但是苏鹏并没有对老婆怎么样,两人的婚姻还是稳稳地,老婆甚至怨他不去看身体,用脚捶着床表示郁闷。

第二天,天气很好,到处是行人。这将是油麻地镇冬季里难得的热闹日子。吃完早饭,施乔纳精心打扮了自己,也精心打扮了苏鹏,然后将羊子交给几个没回家的女生带着玩,让苏鹏与她一起到镇上去。苏鹏穿―件棕色人字呢大衣,戴―顶高级的貂皮帽子。那貂毛被风―吹,形成微微的波浪。他手戴一副黑色的皮手套,脖里围一条白色的窄窄的羊毛围巾,衬得本就十分潇洒的苏鹏更是万分潇洒了。施乔纨也是―身好打扮,脖上围一条红围巾,大衣领立起来,脸就藏在了茸茸的毛领里,头发乌黑,夹了一枚很大的蓝色发卡,脸被四周的白雪映衬得更加白净。他二人紧紧相依,沿着白杨夹道往前走,招引得前后左右皆有人驻足凝望。他们走过来了――朝校门走过来。
  校门口的牌子下,坐着形象寒碜的白麻子。他的脚下是尚未化去而又被踩得肮脏不堪的积雪。本就显得很臃肿的白麻子,在这冬季里就显得臃肿不堪了。他坐在歪斜的马扎止,脖子太粗,所有的衣领都不能系上,一片片东倒西歪。他的那双手,经过冬季的咬噬与腐蚀,黑糊糊的。也不知是驴年马月的棉帽子,破了几处,露出棉絮来。那帽耳朵一只似狗耳朵般立着,一只又似猪耳朵般耷拉着,很像舞台上的小炉匠。
  苏施二人将近校门时,神态更加高贵而美好。他们很有分寸地说笑着,看也不看白麻子,就走过了校门。
  白麻子抄着袖笼,将脖子缩在那些衣领之间。

看到后面你终于明白。这一表人才的苏鹏在男女之事上是无能的,且不去医院看,所以施就因为情欲和白麻子在一起。

白麻子这个人也是有自己做事的一套的,而且管自己老婆女儿管得服服帖帖。最后那次苏鹏当上教育局长想在离开白麻地时想一洗自己被绿的形象,在白麻地中学开会,自己高高坐在台上显摆领导样的时候,却被白麻子棋高一着占了先机,白麻子老婆和两个女儿当场捉奸施乔纨,让苏鹏的脸像死人一般。本来三个女人还打算直接拖苏鹏的女人到会场上去,还是白麻子一个巴掌把老婆扇回去了。

白麻子对羊子也很好。很像一个爸爸对儿子的慈爱。但是羊子最终懂事后选择了自己家,抛弃了亲生父亲白麻子。

而苏鹏也比较神奇,虽然说不能人事吧,居然容忍老婆在外面乱搞,还容忍老婆和白麻子生的儿子。

我感觉这个人也是很神奇。

碰到这样的男人对女人来说还是很不错的。

有形象有地位性格宽厚,仅仅是不能人事……还好啦。有的小说的男神不就是这样吗。

重申一遍:我觉得对女人来说,苏鹏这个男人是相当不错的。

插播一段话:

政治斗争太残酷了。一开始是汪奇涵将王儒安算计下台。下来是王儒安整治汪奇涵。林冰马水清谢百三几个孩子从一开始同情王儒安,想办法帮助王,到最后又默默站队汪奇涵。孩子的心是纯净的,总是同情弱者。

而先后这两个校长,最终还是相逢一笑泯恩仇。

王儒安与汪奇涵一直没有太多的言谈,路上碰到时,他给汪奇涵一支烟,或他接汪奇涵一支烟。如果站在荷塘边,王儒安会说:今年藕长得不错。汪奇涵就说:哎,长得不错。如果是站在辣椒地的地头,王儒安会说:辣椒瘦了点。汪奇涵说:该上肥了。

下来讲鲍小萌和艾雯这对爱人。

《红瓦黑瓦》里生动地写了一个男神。这个人就是——

鲍小萌!

他一出场的时候,是给林冰的老师艾雯打抱不平——这是个男人里的男人。“娘娘腔”甄秀庭因为艾雯和自己分手,贴出艾雯的很多照片示众来报复艾雯。

鲍小萌,是插队在郝家村的苏州知青。郝家村紧挨在油麻地镇边上。鲍小萌经常到镇上来。油麻地―带,只要谁提到鲍小萌的名字,没有―个不打寒噤的。都说他力大无比,并且下手凶狠,是插队在这―带的苏州知青的头头。这地方上的人,从当官的到老百姓,都畏惧他。这几天,他天天到街上来,但只是默不作声地站在一边看着。当那些照片贴出来三个多小时之后,他拨开了人群,将那些照片一张一张地撕下,划了根火柴烧了,然后径直走到镇委会大院。后面呼啦啦地跟了―大群人。
  甄秀庭正站在镇委会大院的门口。鲍小萌几大步上去,不由分说,一把就薅住了甄秀庭的圆领汗衫的领子。鲍小萌用另一只手指着甄秀庭的鼻子,说了一声:无耻!薅脖领的手猛一拽,就将甄秀庭的圆领汗衫嚯嚓一声撕开了。挤在最前头的几个小男孩就叫:“xx子!xx子!众人都看到甄秀庭的胸脯。
  我第一次看到一个男人的胸脯竟然也白嫩成那个样子。鲍小萌将甄秀庭拖到街上,一路向西,直拖到大桥上。然后,他面对众人:谁他妈的再卑鄙无耻,就甄秀庭这个样!说完,双手举起甄秀庭,将他横着扔进河中。
  油麻地中学的学生觉得鲍小萌是个英雄好汉,哗哗鼓掌。

又写众人眼里的男神鲍小萌:

我们都很喜欢鲍小萌,尤其是女生。她们总在一旁唧唧喳喳地议论,说鲍小萌长得很帅气。她们看鲍小萌,总有点仰视,老有―个消失不了的距离。鲍小萌确实长得很帅气。他个头高大,但并不宽阔厚实。一双凹眼总在鼻梁与眉骨的阴影里。两只胳膊很长,打篮球去空中夺球时,就把好两只胳膊的漂亮最充分地显示出来了。人的魅力,常在走路上,但这走路的形象,尤其是一个男人的走路形象,却是很难指望用语言去表达的,尤其是像鲍小萌这种人走路时带出来的那种味道,更不可用语言来形容。总而言之,他―出现在白杨夹道那头时,我们就会用眼睛去看。他的背影似乎更禁看。因此,他穿过红瓦房与黑瓦房之间而往后面的艾雯的宿舍走时,总会有更多的眼睛贴到教室的后窗玻璃上。

好吧,我也喜欢男神鲍小萌了。

有时候喜欢一个男人,确实觉得他走路的样子特别得让人心动。

鲍小萌和艾雯好了。艾雯有文化有内涵,有洁癖很纯洁,鲍小萌则是男人中的男人:

鲍小萌也似乎成了另―个人。他的那股野气,竟如同飘落的秋叶,从他身上飘逝了。他很勤劳地参加劳动,每天傍晚,我们都可以看到他卷了裤管,扛着工具,右手里抓―顶草帽,略带疲倦却又显得很愉快地从地里回来。他走得很快。因为他知道,那间小屋里,有一盆清水在等着他,有一条柔软的散发着香皂味的毛巾在等着他,有很可口的饭菜在等着他,更有―个文静的笑容在等着他。这世界上,似乎只有鲍小萌真正领略了她。女人更神奇,女人能很轻易地软化―个男人,把―个男人软化成她所希望的样子。

但出事了:
   那天晚上,鲍小萌迟迟不归。她一次又一次地站到路口上去眺望。后来,天完全黑了,夜风也―阵紧似―阵地吹起来。她沿着鲍小萌去田野干活的路,一路找过去。夜色苍茫,她轻声呼唤他的名字,然而,世界无声无息,只有夜风掠过树梢时的沙沙声。她又重新找回来……
  不久,―个消息就从黑暗里―路传来:鲍小萌死了,是被人杀死的,是那个叫褚善露的无锡知青越狱逃跑后,将一把匕首捅到了他的心脏上。

本来不过是一场斗殴,但是这个魅力无比又开始安稳生活的男人,却为曾经的一场斗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生命有时像是奇突的命运,我们也无法把握。

马水清是不错的,丁玫很能干很有心眼。

赵一亮不像谢百三那样务实,所以尤其让人痛心他所受的生活折磨。生活的折磨改变了赵一亮这个曾经闪亮的大男孩。

残酷的社会告诉我们:面对生活,一定要坚韧强悍!

而且,有时候不得不承认:

人世间确实有命运这个东西。

阅读    收藏 
标签:

艾米

一路逆风

丁乙

满文方

作践

分类: 小说评论

2016328               星期一             晴天

艾米的《等你爱我(一路逆风)》读后

周末看了艾米的《等你爱我(一路逆风)》。是少有的看得心里憋屈的小说。比《梦里飘向你》更憋屈。

主要是因为这类都是女追男,且最后女的追求失败、男的作践女的的小说。我说的都是最客观的事实。要尊重事实。

《一路逆风》写一个浓眉俊目、身材挺拔的农村出身的医生满文方,被出身城市、大学教授家庭的知识女性丁乙看上后,俩人结婚并定居美国后,二人婚姻破裂离婚的故事。满文方缺乏生活常识,一根筋,甚至有点傻缺的嫌疑,在单位被人当作笑料。且满脑子封建腐朽思想,作践压制妻子, 不但要用他们山里老族长削的“男人树”树枝做“神器”为妻子破处(据说可以生儿子),还要求妻子只生儿子,发现妻子可能生女儿后强行撞击妻子身体试图使妻子流产,到了美国后和实验室女员工不清不楚,还诬陷妻子和其他人乱搞性关系,从未抚育过女儿,在美国差点因为样子太凶恶威胁母女二人而坐班牢。

实在非常难以理解丁乙的选择。难道她是出身太好得到太多的爱,所以在选丈夫上面,就特有抗压力了吗?!

艾米的其他小说里,女孩子虽然也追求自己喜欢的男孩,但是还是有底线的,有尊严的。但这一篇不同,是艾米客观写的可能存在的别人的生活。

人总是有自己的局限。这个局限相当于三观。一个人的三观决定她能欣赏怎样的故事。我的三观让我欣赏不了这个故事。

故事本身写的是很好的,我们的谈论只是针对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

丁乙对满文方的爱,更多是一种外在吸引。满文方形象太出众,像电影明星。连他那生活在闭塞山里,永远是吧嗒吧嗒抽旱烟的满脸皱纹的老爹,都有点像一个过气的、在农村体验生活的老明星。

好吧,我笑了。外貌党永远是大多数。

所以丁乙追求他。哪怕这个满文方满脑子生儿子的想法。哪怕二人为了生儿子来到美国。哪怕满文方曾经为了使她流掉女儿在SEX时发疯撞击。哪怕满文方冷若冰霜永远不耐烦,也要在离婚后在他身后抱住他的腰。让她的婚姻以丢人开始,以丢人结束。

我操!

原谅我又爆粗口。

实在找不到更好的说法。

自尊、自爱、自立,在丁乙身上,在她对满文方身上,完全看不到一点点。

既然满文方满脑子儿子,既然他满脑子要在满家岭建医院造福满家岭,满脑子事业心,就让他去吧。

那种能正常工作上班、顾家的男人,才是适合拥有婚姻的男人。——这难道不是女性的常识吗。

好吧,女人嘛,先正三观,之后独立,最后再找男人吧。

言归正传,小说的前半部分还是让人存有一线希望的,总觉得满文方也许就是太单纯太不知世事了,应该会改造得好点的。但是到了美国后,俩人的感情真是每况愈下,女儿基本上是丁乙一个人带了。丈夫从来都在实验室不回家。对丁乙有宫颈癌嫌疑,要做手术,也是一脸漠然,完全没有一丝感情。

我竟然看完了这部小说,主要是艾米写法是不错的,但故事情节和人物本身真的是看得让人生癌呀。

现在想,我为什么只喜欢看那种情情爱爱的“琼瑶”小说,那里有永恒不变的深情,而这个东西又是人永恒追求的东西。人的本性永远在追求不变的真情和深情。如果看不到,就让我来塑造。

捉刀代笔,造梦无悔。

阅读    收藏 
(2016-02-29 14:51)
标签:

艾米

三人行

安洁

dr.cang

苍劲

分类: 书评

 

2016226               星期五                晴天

艾米的《三人行》

假期看了艾米的《三人行》。

艾米何其人也?

《山楂树之恋》的作者。

我对《三人行》,也颇喜欢。

《三人行》说的是一个留美的女孩给曾经暗恋过的姐夫和姐姐代孕了一个孩子,所以起名为三人行。另外,书里的“三人行”也可以寓意其他:

亚华的丈夫绿桃出院(男人出轨不叫“红杏出墙”吧?),扯进一个严莘,于是变成了三人行;崔灵插足到BRYAN夫妻之间,做了秘密情人,所以也是三人行。安洁、乌钢、还有老康(DR.CANG苍劲),自然是当仁不让的三人行。即便在安洁与老康“接上关系”之前,也一直有一个影子夹在她跟老康之间,有时是崔灵,有时是木亚华,有时是他前妻,后来又出来一个“初恋”,所以都算得上三人行。

这个三人行,可以一直追溯到安洁的爷爷奶奶身上,他们那才是名符其实的三人行。到最后,安洁为姐姐代孕成功,她自己也跟老康有了孩子,每家三口,其乐融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三人行。

一个“三人行”,把所有人物一网打尽。

因为小说的主干写的其实是她义无反顾、神魂颠倒追求她的一个教授的恋爱小说。

不由让人想起亦舒的《人淡如菊》。

《人淡如菊》的结尾是那么惨淡,让人从幸福爱恋突然掉到现实。女主角向现实妥协,回国疗伤,后备男友成为新婚的丈夫,虽然女主的爱几乎在和老师的畸爱中消耗殆尽,但是好在这个即将做她丈夫的青年足够爱她。但读者和女主角一样,曾经炽热的爱变得冷却,绝后重生,但虽生犹死。遗憾永留心间。

但《三人行》并不如此。

假期尚留下几章没有看完。

开学初,却没有心思看,也对女主不屈不挠,男主却一退再退、永无回应的态度弄得很厌恶,索性不想看了。

今天重新捡来,竟然很快看完结尾。

心中一片喜悦。仿佛自己是女主角,体会到追求至爱到手后那种神魂颠倒的幸福。

DR.CANG何许人也,40来岁,竟有聪明美貌的女学生如此爱到骨子里,连追求都不敢过于惊动他,只因怕他意识到会一退再退。

只能说艾米塑造男主角功力很好。包括之前《山楂树之恋》里面的老三也同样让人心疼的那种纯粹。

DR.CANG叫苍劲。是美国某州的大学电脑系教授。性情儒雅清淡,非常内敛,不善沟通。外貌大概是中上,有点气质风度。个人生活很简单,家里挺大,但除了正常的设施用具,都是从超级市场买纸袋食物回来吃,没有女人照顾就天天吃pizza。大概是有这种男人的。女人无论如何闹腾,都温雅朴厚,没有脾气。唯一的法宝就是冷淡。让有自尊的女人知难而退。这种性格有时候确实反倒挺招女性的,女孩子和这类人有了些朦胧的暧昧后尤其有“攀”上去“蹂躏欺负”对方一番的欲望——因为对方一般都无奈又不反抗。搞不清是一种两性间的什么心理。

小说设计了重重悬念,我一度有各种怀疑。几乎成了探案的福尔摩斯。

尤其是到了女主角因为作业被别人抄过,事情败露后(因为抄作业在美国有的大学非常严重,属于学术做假),女主角诚惶诚恐,在男主角DR.CANG跟前眼泪都要流出来了。男主角给女主角递纸巾,斟酌着字眼,完全是一副沉稳冷淡的教授的样子:

她胆颤心惊地问:“我——是不是要被学校开除了?”

DR.CANG没正面回答,反问她:“如果被开除了,你有什么打算?”

……

于是女主角脑补了很多学业夭折、前途顿时灰暗、灰溜溜被退回国内的各种景象……

她想到自己要这么不名誉地回国去,心里就很难受,说了一句“如果被开除了,我还能有什么打算?我这一辈子就完了——”就忍不住又哭起来。

DR.CANG递给她纸巾盒子,她抓了几张擦脸上的泪,但擦也擦不完,擦了眼泪,鼻涕又出来了,擦了鼻涕,眼泪又出来了,她自己也知道这样很难看,但还是忍不住眼泪。

DR.CANG走到一个小冰箱跟前,打开门,拿了一瓶矿泉水,拧开瓶盖递给她,劝解说:“别哭了,喝点水,平静下来,我们好谈话。”

她听到这句话,觉得好像是管牢的牢头在给死刑犯人最后一顿饭吃一样,声音很亲切,态度很和蔼,但全都是因为这是犯人临死前的最后一顿了。她水也不接,只顾凄凄惨惨地哭,恨不得把自己哭昏死过去就好了,然后醒来发现这只是一场恶梦。

DR.CANG走过去把办公室的门关上了,说:“别哭了,你这样哭,别人听见还以为我欺负了你呢——”

她听了这话,吃了一惊,他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他想“欺负”她,于是用这事来做个交易?先吓唬她一番,然后就提出自己的要求,说如果你答应我的要求的话,我就不上告学校?

好吧,说实话这种压抑阴沉的氛围和微妙的话语也让我有一点这样的怀疑。

于是女主角又脑补了很多教授以此求学前途威吓她,她不得不委身屈从,被众留学生知道后受大家鄙视的情况……

她发现自己被困在了一个死胡同里,泪珠又成群结队地滚下来。

但是快看,这个教授又说不合适的话了:

安洁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待宰的羊羔,只等刽子手举起刀来,她决定听天由命,这事没法预见今后,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DR.CANG问:你哭这么伤心,是因为怕被开除吧?那就别哭了,我不会让你被开除的,我怎么会让你被开除呢?

唉唉唉,说实话,这种特别让人神经紧张的场合真的不适合说这种“隐含着某种暧昧”的话语。

甚至怀疑这个“叫兽”想占女主的便宜。怀疑他是个心机很深的犯罪者。他通过这几个留学生和上报此事的印度助教之间种种复杂咬合的的矛盾关系,利用了印度助教家里的电脑设备等,通过犯罪设计,使印度助教绊了一跤,从此下半身瘫痪,几乎连话都说不了了……

好吧,我完全是走上了福尔摩斯的思维道路。

尤其是女主角安洁的三个狗头军师:一个是同住的已婚名男人的情妇、性格泼辣世故的崔灵,一个是结婚有女后离婚了的同学木亚华,还有一个就是安洁的姐姐。三个女人对于安洁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无数猜测推理,每个人性格经历态度人生信念都有不同,所以给安洁的主意也都各不相同。读者也是读得七荤八素。

事实上,人家DR.CANG根本没有任何暧昧的心思(看到小说最后DR.CANG和女主角终成正果,并对女主讲带色的话,也不完全排除);更没有那种阴险高明的犯罪设计;而可能对此次抄作业现象知情的印度助教的绊倒摔坏,也全然似乎只是一个偶然。

唉,可我还是觉得DR.CANG的挑逗实在是很高明了。

再看下一次男主角的情感流露:

女主角因为这次被人抄作业,所以DR.CANG罚她成绩为0分,另出了一个题考她。她颇做了一些功课。

到了跟DR.CANG讨论的时候,她虽然有时因为英语表达方面的问题显得有点结巴,但她的理解应该是正确的,而且还有一点新见解,因为她看见DR.CANG脸上的表情好像既有赞赏,也有惊讶,一直夸她“goodjob”,“goodpoint”。

等她说完了,他说:“Good!Youdidyourhomework!

她又惊又喜,这就算完成这个家庭作业了?不是说要improvealgorithm的吗?她还没improve呢,怎么他就说她家庭作业已经做了?难道是因为她一个人做这个作业,他就放松要求了?她有点拿不准,便问道:“YoumeanI——I——alreadyfinishedthehomework?

DR.CANG一愣,随即笑了起来,笑得那么开心,连人都有点轻轻地颤动起来。她发现他笑起来的时候,特别生动,特别年轻,黑须,红唇,白齿,眯缝的眼睛,上仰的下巴,帅得她心慌意乱。她傻呼呼地站在那里,不知道他在笑什么。

他笑了一会,冒出一句:“Yougotmekido——”,然后他突然不笑了,开始埋头在桌上东翻西翻,好象在找什么。

她注意到他表情有点异样,但她没功夫多想,因为她此刻正在急于理解他刚才说的话,不知道该把这句话翻译成什么,又不知道KIDO的意思,想来想去也想不出来,最后只好放弃了,又把她的法宝搬出来:仿佛心领神会一样地微笑点头,表示自己理解并欣赏了他这个幽默。

其实男主角在这里是有些被女主角逗笑的。正如女主角安洁的姐姐所分析的:

我觉得他并不知道你没听懂youdidyourhomework这句话,他以为你听懂了,而且以为你借这句话的双关意思跟他耍赖,想不做家庭作业了,还赖是他自己说过的——所以他说yougotme,意思就是说————钻了他的空子——他被你钻到空子了——可能觉得你聪明调皮,所以就用了KIDDO,在这里是不是相当于你这个小坏蛋’‘你这个小调皮鬼之类的?

陷在单恋中的安洁,是那样单纯可爱,对心爱之人随口的一句话、一个玩笑苦思冥想,查找可能的意思。事实上到最后读者自己都要筋疲力尽、不得不放弃的时候,是女主的坚韧和不懈,让她重新找回了心爱的人,成就了女主主动追求、神魂颠倒的那份心心念念的动人爱情。

我仿佛也爱上了DR.CANG

接下来木亚华和人品差还劈腿的老公离婚,单身生活的她似乎也有点瞄上了儒雅温厚的DR.CANG。她借了DR.CANG的车把新买的单人床运回了三个人住的公寓,然后便拿了菜在DR.CANG家里做了一顿丰富的感恩节饭。木亚华、木亚华的女儿小华、DR.CANG、安洁等凑在一起过了一个热热闹闹的感恩节。

在这个过程中,DR.CANG给人的感觉一直是好脾气的,既像一个有点威严的老师,又待学生(当然留学生的年纪有些和他差不多,木亚华甚至曾经是他的师姐,后来又做他的博士)、包括小华,都很温和迁就。

这天晚上有一个微妙的插曲。女主角安洁好不容易和DR.CANG再次相聚,非常开心。两个人在屋外看小华和邻居小孩玩蹦床。因为冷,DR.CANG给安洁拿了件自己的外衣。安洁芳心难禁,不由自主要贴近心爱的人。:

她有点撒娇地伸出两臂:手都出不来,你帮我卷一下吧。

DR.CANG笑得很殷勤,但脚下却没动:“长点怕什么?正好可以笼着手,连手套都不用戴.

唉唉,看到这里,前面暗恋的委屈扑面而来,这层打击又实在伤自尊,几乎替安洁要恼羞成怒,或者有点心灰意冷了,却未料安洁的表现还好:

安洁知道他说得不错,但她已经伸出了手,就不好意思无功而返了,只好厚着脸皮继续伸着,耍赖要他来帮她卷袖子。他见她老伸着手,就笑了一下,把大衣披在自己肩上,过来帮她卷袖子。

她开心地笑了,心想,哼,你今天不帮我卷,我就老伸着,看你好不好意思!她穿着他的衣服,被他的气息所包裹,而他站得那么近,她赶快勾起脚趾抓着地面,站稳立场,免得按捺不住向他怀里倒过去了。

他捏着一截空衣袖左看右看,就是不动手卷。她开玩笑地问:“怎么?要先写个卷袖子的ALGORITHM再开始卷?”

 “现在还谈不上ALGORITHM,得先研究一下可行性。袖子是紧口的,怎么卷得上去?”

她说:“卷不上去就帮我把手拉出来吧——”

 BRUTEFORCEALGORITHM?”他又端详了一阵,说,“没更好的办法了,只好用这原始的办法了。”他把一只手伸到袖子里去找她的手,大概是想捉住了,好用另一只手往上拉袖子。

唉,这是真爱呀,真爱。这么微妙的爱之艺术,很多作品里面已经找不到了。也有很多人毕生都未有过这样牵心挂肚、欲推还拒、神魂颠倒的爱念。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读者几乎也要“搔首踟蹰”了。

不得不佩服男主角DR.CANG。这得是什么性格啊。

除非他真不爱女主角,否则真无法解释他的自持和冷淡。

但事实上小说的结尾,他的电脑屏幕是给姐姐姐夫代孕后身材微胖的女主、他精心保留着女主信手对二人同居时候情景的涂鸦、在能看到的地方留着女主的内衣睡衣、他给她买的化妆品……

若是女主如同你我这般硬心而轻易放弃的读者,恐怕这一切都将看不到了。结局也将不是欢喜的大团圆了。

接下来是女主安洁的车子被人动过手脚,出了车祸,警方介入调查。

说实话,这本小说的悬念太多了。

一是安洁给人抄作业导致的“学术作假事件”的始末;一是DR.CANG的婚姻和DR.CANG的隐疾(不孕不育);三是DR.CANG对安洁的感情。

这三个方面,始终是云山雾绕,让人看不清真相。

女主车祸后被毁容(后来两个划伤的部分经过美容治疗,基本上看不出问题),加上还不知是什么人对车子动了手脚(好吧书里种种让人对DR.CANG有莫名其妙的怀疑,因为他是唯一自称看到有小孩对她车子动手脚的人,那个时机很怪,他也稍有点太热心,虽然动机实在想不到是什么)。因为怕那个隐藏在黑暗中的人再有伤害之举,所以女主在阴差阳错之下,住到了倒是DR.CANG家里。

哈哈,这倒是一个了不起的进展。我替女主角高兴、窃喜。

但是男主角真的是柳下惠啊。实在是温和,但是绝不有丝毫的越矩。

女主角脚受伤较重,所以在男主角已经离婚后空大的房子里不方便上下楼,男主角就抱她上下楼吃饭什么的。但是……但是……

人家真的是公事公办,象抱着一袋米一样……

安洁这么想:

她想,是不是结过婚的男人就是这样?对女性躯体见怪不怪了?乌钢就不同,一接触她的身体,马上就有了反应。当然DR.CANG抱着她的时候,她没办法知道他有反应还是没反应,但从他的表情看,是没什么反应的。

很内敛,很理性,很冷静,好吧,在某种程度上这样的男性是很吸引人的。

还有一晚上,连梦都看不过眼,卖力帮了安洁一把:

背景是安洁的车祸案被警察各种查,有人想置安洁于死地,因为车祸时同坐车的还有崔灵,崔灵又是做人家的情妇,害怕大婆追杀侦查她,又怕自己情人因为这次车祸受到追查影响他的事业而对她怀恨……

安洁那晚的觉睡得很不安稳,梦里都是崔灵和BRYAN,有时还有崔灵的白马王子,因为崔灵不肯打掉孩子,正在跟崔灵大吵大闹。然后是崔灵惊惊慌慌地跑来找她,说白马王子追杀来了,她吓得把崔灵藏在门后。

这一个情节还没完结,怎么又变成BRYAN带着几个陌生人找她来了。BRYAN凶巴巴地说:“一定是你告的密,现在别人都不跟我做生意了,你说,你该怎么赔偿。”

她急了,声明道:“自从那次DETECTIVELEWIS找我谈话之后,我就再也没跟警方联系过了,怎么会是我告的密?”

一个彪形大汉喝道:“不是你还能是谁?既然崔灵说不是她告的密,那就只能是你,她只对你讲过这事——”

她心里一震,难怪崔灵要把BRYAN的事告诉她,原来是为了找个替罪羊。她愤怒地说:“不是我,肯定是崔灵告的密——”她说完了这话,又很羞愧,心想她肯定是中了他们挑拨离间的诡计了。她急忙改口,“不是崔灵,我也不知道是谁——”

那几个人一拥而上,要来绑她,用的是DR.CANG家的那根CABLE,她惊恐地想,如果被他们绑住,肯定是死路一条了。于是她飞跑起来,边跑还边想,怎么我的脚一点不痛了?是不是太紧张,不知道痛了?还是我在做梦?

她向人多的地方跑,希望有人能救她。她跑到了一条繁华的街上,是她老家的一条街,路边有好些行人,还有一些摆地摊的,贩卖各种小玩意,街上有公共汽车,人车混流,很熟悉的景象。

她大声喊:“救命!救命!”但没人理她,都站在街边看她飞跑。

她忽然想到她是在美国,而美国人是听不懂中文的,她改喊:“HELP!HELP!”还是没人理她。她蹲到地上,好像她是有一种什么特异功能的,蹲下就没人能看见了。但BRYAN还是看见了她,直向她冲过来,连崔灵好像也在追她的人当中。她搞不懂了,只知道逃命要紧,就没命地跑,边跑边叫:“HELP!HELP!

最后好像是跑进了一个厕所,她蹲在其中一个厕坑上,装做上厕所的样子,希望这样就能骗过BRYAN他们。但她往厕坑里一望,里面有一个怪物,手里捏着一张纸,问她:“你要不要手纸?”

她吓死了,记得曾经听说过这种厕坑怪物,专门残害那些上厕所忘了带纸的人,其手法就是问你是不是忘了带纸,然后就递给你一张纸,如果你接了,那你就死定了。用了粉红色的纸,三天之内死;用了粉蓝色的纸,五天之内死。

好诡异的梦,而且确实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个梦又惊险又刺激又害怕。

她大声叫起来,想往外跑,但又想起裤子没拉上来,急得拼命拉裤子,但是又想起好像没擦屁股,又急得往下拉裤子。正急得没办法的时候,听到了砰砰的敲门声,她一下吓醒过来,止不住心儿狂跳,呆了一阵,听见好像是DR.CANG的声音:“ANNANN,你怎么啦?”

好吧,我只能说:这梦来的太是时候了。

安洁在极度的情绪中,扑到了闻声而来的DR.CANG的怀里——读者们期待已久的时刻终于来临……

但是,但是……

DR.CANG竟然要求在安洁房间的地方打地铺睡!打地铺!并且把自己的睡袋都拿来了!都拿来了!

好吧,读者的心好脆弱。

大家已经被这个“无比纯洁”的DR.CANG折磨得够够的了!

基本上,我作为读者已经判定:安洁没有魅力;此外,DR.CANG一点都不爱安洁,同时,他可能生理有问题,也可能怕麻烦。

接着因为安洁对自己破相后的脸比较在意,DR.CANG就很卖力地词不达意地安慰她。安洁说着说着就突然想逼问了:

如果长不好呢?
  长不好也没什么,你还是你,爱你的人照样爱你,生活照样有意思——”
  如果我脸上的伤长不好,你会不会爱我?
  很多人都会的——”
  我不管很多人会不会,我只问你会不会,她转过身,盯着他说,你看着我的脸,你老实告诉我,如果它永远就是这个样子了,你说,你会爱我吗?

事实上这是很勇敢的。包括女主角安洁,一定是已经觉得DR.CANG对自己并不反感甚至可能有点好感,脾气很温吞的情况下,才这样“逼”出一种勇敢来。

他虚与委蛇,王顾左右而言它:你真是个孩子。
  她乞而不舍,宜将剩勇追穷寇:你说我是孩子是什么意思?是说我象孩子一样傻,破相了还指望你爱我?
  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他不回答,但她发现他的手没再向外伸开,而是搂在她腰上,她好像被授予了什么特权一样,对他撒娇发急,捶他的胸,还一迭声地叫:你说呀,你说呀,你说呀——”
  ——不知道该怎么说——”
  你爱就说爱,不爱就说不爱,这不是很简单吗?难道你还得写个ALGORITHM来解决这个问题?
  我倒是想写个ALGORITHM,可惜一直没写出来——你帮我写吧——”
  你不把问题告诉我,我怎么写?
  问题?问题就是我——想做的事是我知道不该做的事——”
  ——想做什么事?
  他突然俯下身,吻住她的嘴,她一下就手脚发酥,软软地倒在他怀里,任他越吻越深。吻了好一阵,他才如梦初醒般地放开她的嘴,低着头喘气。她感觉到他现在正在最后一道防线那里挣扎,她不知道是什么在阻止他继续往下走,但她能感觉到他在想着撤退,在后悔刚才那一吻。
  她小声说:我的腿站着好痛,我们——到床上去吧——”
  对不起,忘了你腿上的伤——”他抱起她,走到床跟前去,把她放在床上。她生怕他会离开,伸手抓住了他。他呆站了一会,终于坐到床上来,半靠在床头。
  她开始解他外衣的扣子,他抓住她的手,小声说:你知道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我不知道,你知道吗?
  他笑了一下:我也不知道——”他一直抓着她的手,使她不能解他的扣子,很严肃地说,我有句话,说了你肯定会不高兴——”
  你说吧,我不会不高兴——”
  真的不会?
  真的不会,你说什么我都不会不高兴——”
  他看了她一会,好像在判断她是不是在开玩笑,然后他眼睛看着别处,小声说:——不打算再——结婚了——”

好吧,悄悄这个男人,多么的理性,做事情之前一定要想清楚。在一起的温柔缱绻是要付出代价的。先想清楚万一女性缠住自己了怎么办。

事实上想清楚是很必要的。

无论男性或者女性。

想清楚之后的温柔,才是真正负责任的温柔。也才能放开身心。这也是很多正经人都会选择的做法。

他抛出这个顾虑,看她怎么说。

可是此时的安洁,已经好不容易从费劲的暗恋、单恋到追到手,哪里舍得放手。光是那种美好的感觉,已经够她飞蛾扑火。

于是安洁痛快地说自己不在乎。

她顺着他的意思说:我只要爱情,结婚不结婚——没什么——”

唉,整个爱情剧终于有了进展,读者们坐直了身子,舒了一口气。接下来看安洁的微妙心理:

他整个的人,就像是被一扇门劈成了两个。在门外,他一下就成了一个严谨的导师,每次开会的时候,他都是一本正经,光看他那神情,她简直想象不出他曾经跟她热烈做过爱。他还像以前那样为她点HAM&PINEAPPLEPIZZA,也为她准备矿泉水,但从来不跟她说一句亲热的话,也没有一个超出师生关系的动作,连一个暧昧点的眼神都没有。
  连木亚华都说:如果不是你告诉过我他跟你——我简直是一点也看不出来。
  但只要回到了家门背后,他就变成了一个缠绵而热烈的恋人,白天他们总是粘在一起,到了夜晚睡觉的时候,他整夜都是搂着她的。她起床上洗手间的时候,他都会醒过来,躺在床上等她,等她回到床上,他又会把她搂怀里去。

可能很多人会说:DR.CANG真够虚伪。也不是真心爱安洁。

我一开始也有点这么想。

但是最后人家都爱对方,终成正果啊。所以很多女性不愿意放下自尊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大概也可能是错过了很好的爱情吧。

而且站在苍劲的角度去想,也可以理解。和女学生之间富有激情的这次爱,他还不敢肯定之后发展的走向,而且目前他和安洁还是师生关系,关系到在院里的声誉和现实的很多利害关系,所以这样做也是无可厚非的。

更何况他是那么理性内敛嘴紧的一个人。

换女性是他这个位置,可能很多人做不到这样。女性一般是很情感化的。

之后DR.CANG的妈妈来,无意中说想撮合儿子儿媳复合,这让安洁大受打击,但是她唯一拿到的牌就是DR.CANG的好脾气和迁就,所以她赌气搬出去后,又在深夜忍不住相思,跑来和DR.CANG幽会。

接下来有一次安洁要和苍劲一起去逛超市,苍劲拒绝。他一直不愿意和安洁共同出现在公开场合。

你知道不是——我是怕把你的POTENTIAL白马王子们吓跑了——”
  我不要POTENTIAL的白马王子,我只要跟你在一起——”
  他听了这话,不仅没有高兴的神情,反而好像背了一个沉重的思想包袱一样,小声说:我们说好了的,我只做你的BACKUP——”
  我们什么时候这样说好了的?都是你在说,我并没有同意,我那时就说了我要你做我的——白马王子的——”
  他也斗胆反驳一句:但是我那时就说了我不是你的白马王子——”
  她气得大哭起来,跑进自己的卧室。关上门不出来了。那天搞得谁也没去SHOPPING,她躲在卧室里哭,他在门外劝,最后她开了门,放他进来,两人在床上和好了。
  晚上,他好像下了很大一个决心,说:你想去SHOPPING,那我们到远点的地方去SHOPPING——”

这当然不符合安洁的本意。

DR.CANG苍劲这种男人实在是太有自控力了。随时都可以从这场感情中抽身而走的感觉。似乎还是不很爱。一般如果是喜欢而追求女孩子的,哪里会这种态度。

也就是吃准安洁爱他罢了。

于是安洁一直猜来猜去,不知道DR.CANG到底对自己有几分真心。这时候她发现怀孕了,因为一直认为DR.CANG不想结婚,而且她有点怀疑是有天晚上自己喝酒后向乌钢哭诉这番辛苦的爱情,第二天醒来发现乌钢也在自己房间,她怀疑两人发生过什么。怀疑自己怀的是乌钢的孩子,乌钢一开始不承认,后来支支吾吾承认了,于是安洁很快做掉了这个孩子。

我觉得她做掉这个孩子非常冒失。因为一是对身体伤害大;最重要是她完全没告诉DR.CANG这个事,事实上DR.CANG有权知情啊,再就是她冒冒失失就真的以为是和乌钢的孩子。这个仔细用心一点就应该能知道真相的。

作为读者,真觉得这个安洁够糊涂的。

但是事实上安洁选择流产最关键的还是她认为DR.CANG不想结婚。和DR.CANG目前感情正好,如果因为怀孕流产产生一些龃龉,她是不愿意拿这个来为难DR.CANG的。

流产的事后来被DR.CANG知道,而且因为流产的静养,两个人有段时间不在一起,感情就有点淡起来。

后来她用转学来试探。DR.CANG仿佛也没有什么异议。

她终于心灰意冷,将姐夫任教的某大学保留了半年的学籍派上了用场,转入该校。这个期间一直做备胎、深爱安洁的乌钢再次遭到安洁的拒绝。并且安洁决定给不孕的姐姐和姐夫代孕一个孩子。而且孩子顺利出生。拯救了一个家庭。

本来姐姐有意让姐夫和她在一起,甚至有三人一个家庭的想法——好吧这是这个小说里比较前卫或惊悚的地方。——安洁的爷爷当年和两个奶奶就是这种家庭。姐妹俩嫁给同一个人。

接着她这种神奇大胆的想法又延伸到了DR.CANG那里。她之前有过几次和DR.CANG的简单联系和接触,感觉DR.CANG似乎还喜欢他的“初恋”。所以她再退一步,加上刚刚代孕完。于是就又有一种圣母心升起:为DR.CANG和他的“初恋”代孕一个孩子。圆了DR.CANG心中的缺憾。

于是她去了DR.CANG住的地方。没想到门钥匙竟然没有换。房间里留着她曾穿过的睡衣和内衣、她对她和他同居时候的涂鸦、他给她买的化妆品、电脑的屏幕上也是刚刚生完孩子她抱着孩子的照片……

于是我们都猜测:大概是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了。

但是DR.CANG还是很能装。一般人这样怕要憋成内伤吧。但是DR.CANG已经装成了一种习惯,一种自然。

安洁为怕吓跑他,就先说可以为他和他的“初恋”代孕的事。

“说说你跟你的——初恋到底是怎么回事,也好对症下药——”

“你——收集了这么多情报,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怎么会知道?连你的EX都不知道,她说你一直在她眼皮子底下——但她没见过你有女朋友——是你的暗恋吧?她现在在哪里?”

他盯着她:“连你都不知道她在哪里了,那还有谁知道?”

她不相信地问:“是我认识的人?可是我怎么会认识——你们那时应该还——在中国吧?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说不定我还在读——小学吧?你多少岁认识你那个初恋的?二十岁?那我才十岁,怎么可能——”

 “为什么初恋就一定要是——在中国认识的?”

 “那总是在你EX之前吧?你跟你EX是在美国——开始的,那你的初恋不就是在中国的时候吗?”

 “初恋又不是早恋,为什么一定要——发生在——很久以前?”

事实上DR.CANG苍劲的意思大概是安洁才是他的初恋,他在安洁之前和老婆有点并不那么相爱。是安洁给了他一种相爱的感觉或者激情吧。

他见她站在那里冥思苦想,也不说话,只饶有兴趣地看她。沉默了好一会,他问,“你——现在怎么样?”

 “我?”她愁眉苦脸地说,“没人要了。乌钢——毕业了,跟她女朋友去了Z州——他们挺般配的——找的工作也挺好的——”她瞎编了一串DATE过的人,有中国的,有外国的,说他们都不要她,然后她总结性地说,“我看我——这辈子只能打光棍了——”

他咕噜了一句:“你们女生——打什么光棍?”

她不解:“女生就不会打光棍了?”

他笑了一下:“你知道不知道打光棍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她觉得他的笑有点暧昧,一下明白了他的意思,发窘地说,“那——女生——应该叫——什么?”

 “不管是叫什么,你都不会打的,你这么聪明漂亮的——ANGEL,人见人爱——”

她挑衅说:“人见人爱?那你就不是人。”

 “我怎么不是人?我是人中之人——”

这次真的用得上安洁曾经用过的那个说法了,分不出谁先谁后,的一下,两个人就吻在一起了。一直到双方各就各位之后,他才松开嘴,喘息着问:“KIDO,真的——是你来了?不是我的————觉?

唉,有情人终成眷属。真让人羡慕嫉妒恨。又让人为他们舒了一口气。

后来不小心看到艾米的后记:

到目前为止,我写的故事也一律是由女主角来讲述的,她们的眼睛就是我们的眼睛,她们看到的东西,我们就能看到,她们看不到的东西,我们就更看不到了。所以男主角显得云遮雾罩,见头不见尾,我们不知道他们究竟在想什么。我喜欢用这种视角,是因为现实生活就是如此,我们不可能知道别人心里究竟在想什么,只能根据他的表现来进行推测。

我觉得确乎如此。艾米对所写的故事里的男主角并不是很了解。很多种种都是了解这个故事的女读者提供的,艾米来慢慢写。

所以反而距离产生美,这些男主角在爱他们的女性的眼里,那样温厚、退让、内敛甚至深沉,让更多的读者也喜欢上了他们。

因为艾米写的男主角多是这种带点悲剧命运色彩的好男人,所以读者有疑问了:

有人曾经觉得奇怪,怎么好男人都被你遇到了?你自己的男朋友,你的女朋友的男朋友,你朋友的朋友的男朋友,现在又加上你网友的男朋友。
  其实一点也不奇怪,因为这些好男人都是通过女性的眼睛看到的,是那些爱他们的女人描绘的。爱情使人盲目恋爱中的人智商是最低的,你随便找几句爱情名句就把这事给解释了。

事实上我不完全这么觉得,我觉得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些男人,和爱他们的女人们本身,都是好人,加上爱,才有了这一个个好男人和好故事。

 

 

 

阅读    收藏 
标签:

为了一句话

杨百顺

李雪健

韩敬明

分类: 电视评论

20151216                 星期三              晴天大风冷

电视剧《为了一句话》

电视剧《为了一句话》以零宣传的姿态登陆荧屏,收视却一路高开。

电视是根据刘震云茅盾文学奖小说改编的。

朱媛媛大赞李雪健“演戏很精”,并坦言合作时不敢看李雪健的眼睛,因为“会莫名地想流泪”。

说到与老戏骨李雪健老师的合作,朱媛媛直言:“他真的是中国老一辈艺术家,我都不敢看他的眼睛,因为会莫名地想流泪,他真的是本真地回归,演戏上很精,一丁点坏毛病都没有,就算人物的夸张部分也拿捏得有喜感又鲜活。”

 “没有既定的结局,才是最终的结局。这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的缩影,也是每一代人必经的苦难。讲理不在理上,人为钱权而累。非常深刻的一部戏,看过后五味杂陈,回味悠长,很值得一追。”

在《为了一句话》中,李雪健饰演一个永远证明自己是个男人的县长韩敬明。当他饰演的韩县长,以公鸭嗓说出“敢作敢为”、“让你们看看我像不像个男人”的时候;当韩县长亲临自己的追悼会,语重心长对各揣心思的部下们连连道着“受累、受累”的时候……观众都会在情不自禁的微笑中,玩味小盗与艰辛,玩味大盗与正经,玩味作法与作秀。 昨晚大结局,李雪健的所扮演的太监县长韩敬明的戏份,并不是特别多,但网友在微博以刷屏的方式为这位老戏骨的表演点赞叫绝。有网友留意称:“李雪健非常出色地把这个角色演活了,让人观后‘毛骨悚然’,非常棒,特敬佩!已经无法用演员或者演艺家来称呼他了,应该称呼他为‘戏疯子’”。

平心而论,韩敬明不傻,也不贪。在他时不时装聋作态的背后,却有着洞察世事的练达与精明。他什么都心中有数,同时也按照官场规则行事,当他按照游戏规则和众官员周旋时,那种公鸭嗓子、带一点夸张的声腔……艾玛呀那搞笑,我们家里看电视的三个人都笑了:“这李雪健也太逗了。”

一边笑一边耐心等着他再次出场的镜头。

这个角色这样演是很特别,并不是胡来。所以在那种看似胡来但又充满悲哀的时代氛围里,我们的笑又有感慨,又有对老爷子的稀罕。

他经历过大清国一直到民国,从两三岁就死了爹妈,所以七八岁八九岁就被阉了命根子进了宫做了太监。

他最后因为发现好人不好做,斗不过几个败类,决定悄悄离开延津的时候,对随身又信任的忠厚又聪明的杨百顺讲一个小太监的故事。

听的人真要流眼泪。

人世艰辛,只对好人。

虽然韩敬明也贪污过,但不知为何,大概是因为老爷子演的,所以观众一点都没有反感,反而对他陷在内忧外患、败类奸人包围中的处境颇多同情。上要阿谀省府耿专员,下要防范副县长丁梓护联合地方黑势力篡权夺位,房中还要私藏巨款,每日如履薄冰。看尽事态万千,尝遍人生苍凉。

好人总是多磨难,坏事干绝的人花天酒地,富贵荣华享尽。

为什么把韩敬明这个有贪污污点的人称为好人,我觉得是因为和丁梓护高得令耿专员这些人做比得来的。那都是什么货色呀。

真没想到里面会有一个有人格有人性的韩敬明。

韩敬明比起他们真是好官了。

至于更大的牺牲者外国传教士老詹、香香、百顺的姐姐、有良知的妓女……这些普通老百姓当然更是那个烂得流脓的社会必然会伤害的人。

秦曼青性格软弱,自己扛不住生活的苦难就发泄在女儿身上。她不能反抗阴狠的高得令,却能因为心情不好随手给女儿一个巴掌,打落月饼让女儿哭起来。

香香在最难的时候也没有对女儿如此呢。

两个女人也许秦曼青有文化又漂亮,香香没文化做点卖馒头的小生意。但我觉得香香人格高大、有主见。我的人生我做主。

男人找老婆,是要找香香这样有主心骨的女人的。

杨百顺找了香香并不亏。她是个值得的好女人。我相信香香如果当初是秦曼青的处境,一定不会因为高得令威胁她要将她父亲贪污的事抖搂,就轻易嫁给高得令。而且结婚后完全不接纳高得令,冷面冷脸却生了一个女儿。既然不得已嫁了坏人,就看有没有可能他因为在意自己所以听自己的,若是这个阴狠的男人根本不听自己的,就不要轻易生孩子,有机会马上逃离。但每一步秦曼青都没有这样做。她就是浑浑噩噩过一天是一天,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直到父亲母亲被害死。所以秦曼青骨子里事实上是个传统到愚蠢令人厌弃的女人。毫无新思想和自己的主张,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不愿意嫁给高,嫁了后就任性冷脸,于是老公在外好上,她又伤心气不过,但还是还给他生了个孩子。

我靠,这是个什么事啊。

头脑是一坨浆糊还是一坨屎啊。

与主人公杨百顺的名字恰恰相反的是,他的一生没有百顺,而是坎坎坷坷,亡命天涯。 …… 20世纪30年代的中原,讲礼村出了个好讲理的杨百顺,此人名为百顺却百事不顺。磨豆腐、杀猪、染布、挑水,杨百顺行行走不顺,处处碰壁。

不知为何,看来看去,看了许久,总觉得这个片子有特别深沉的回味。

现在很多电视剧制作粗疏,立意单纯,说好听点是单纯,说难听是虚假,以为老百姓都好糊弄。

好不容易出一个让人思索社会人生的好片。你看群众的眼光是多么雪亮。

作者刘震云、导演庞好、编剧宋方金,还有主演辛柏青、李雪健、朱媛媛、包括演杨百顺姐姐的那位演员,你们都是好样的。

阅读    收藏 
(2015-12-04 10:50)
标签:

重紫

洛音凡

师傅

重华尊者

天之邪

分类: 小说评论

                      2015124              星期五              晴天

《重紫》之爱

因为比较喜欢蜀客,所以搜了他的《重紫》来看。

开头,女主重紫是小乞丐,争夺吃食,为仙长所救,仙长形象出众,白袍广袖,——好吧我脑海第一时间浮现出锦绣、朝华君等人的形象,说来好笑,作者蜀客偏爱的男主类型,看来我是熟门熟路了。

开头谈不上出彩,但也不算差。

蜀客所擅长的男主塑造功力一如既往。女主经过南华派收徒的考验,但因为天生煞气被掌门等拒绝之后,重华尊者——掌门的师弟在关键时刻伸出橄榄枝,收她为徒,目的是不使得天生煞气的小孩投入其他派的门下,以免魔教有继致使仙魔争斗历史重演。

这样的情节也让人想到《小凰不是仙》里的田真和朝华君。朝华君的身份也类似重华尊者洛音凡,——不是最高统治者,却是最高统治者的亲近之人,表哥或师弟,连《落花时节又逢君》里的锦绣都是神帝的师弟,这关系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

田真、红凝和重紫一样,也都是被满身仙气的男主所救,善心发作收为弟子。师傅斯文俊美,仙气飘飘,淡漠少言,而弟子活泼调皮,天真无邪,因为爱慕所以卯足了劲儿追求师傅,师傅性情涵养实在无限好,怜惜不忍,一错再错,终于生出情谊,发展成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而师徒相爱,在神界仙界是万不能触的禁忌。且完全神仙范儿,永远在云中衣带飘飘的师傅,也万料不到自己会生出不伦之爱。明月清风,日月昭昭,百般掩饰退避,但终究因无法放手而容纳。

 

小说爱之纠结由此展开。

蜀客的男主外表淡漠内心柔和,是位份很高的神,但是完全不同于唐七公子笔下《三生三世枕上书》等里面东华帝君的性格,东华帝君外在看上去沉稳威严,实则腹黑个性,比较邪气、有点坏。

魔族少主欲找东华单挑。刚潜进被随侍抓获。

少年年轻气盛,被制服在地仍破口大骂,意欲激将。

东华收了棋摊子路过,少年叫嚣得更加厉害,嚷什么听说天族一向以讲道德著称,想不到今日一见却是如此做派,东华若还有点道德便该站出来和自己一对一打一场,而不是由着手下人以多欺少……

东华端着棋盒,走过去又退回来两步,问地上的少年:“你说,道……什么?”

少年咬着牙:“道德!”又重重强调:“我说道德!”

东华抬脚继续往前走:“什么东西,没听说过。”

结果少年一口气没出来,当场就气晕了过去。

所以蜀客的口味事实上非常平实。虽然读者看了唐七那个威严、沉稳、风度又腹黑的东华很喜欢,但是蜀客的男主气质不同,更为温柔雍容,有“御弟哥哥”的性格样子,但又如流风回雪、绝不执泥,最后,淡中生出温柔情愫,也很可喜。

每个作者都有每个作者的特点。她们偏好的男主和女主的类型、性格、形象、以及其他特点、小癖好嗜好等,都有作者本人口味和经历、喜好的种种渗透。

这就是作者+作品的分析了。

且看南华尊者的出场:

长剑出鞘,浮于半空,剑身光华闪闪,映着阴暗的竹林,如同秋水般荡漾,洛音凡抱着她轻轻踏上去。那剑便缓缓升起在半空,在竹浪之上穿行。

唉,行云流水,碧波微行……难怪读者要庄周梦蝶,醉死是乡了。世事烦扰,红尘多艰,不如且插梅花醉洛阳。

看到此处,在学校午睡,身板酸软僵硬,被窝中渐暖,徐徐入梦,梦见仿佛雨后潮湿庭院,岁月悠远,我的师傅又宽厚柔和,虽说要背“高堂明镜悲白发”,但终究不觉得近到逼迫,身心都懒洋洋赖着……这时仿佛有什么铃声,半梦半醒间,确乎要起来了……

原来我的师傅也是个语文老师啊。醒来,不禁失笑。

梦中宽和而隐在的师傅,湿漉漉的庭院,懒洋洋坠入梦中的那个似我非我……情调是舒徐的,一点点自在,一点点莫名的随性和得意……有点沉浸在那个潮湿庭院的半梦中,不想起来……

 梦里,我不是一个妻子,一个母亲,一个没有实现梦想的内心有点郁郁的女人……天地万事仿佛都渺远无踪……我只是那个有一点莫名的懒散和自在的徒弟……何况那个宽和的师傅也只是隐在的……

一定是看多了网络小说,仙界神界的,所以我梦里也有个高明的师傅了。

初初做了尊上的徒弟,重紫和师傅的形象是这样的:

剑上之人安然而立,神情淡而不冷,其形容风采难以言状,跟在他身旁的小女童则灵气十足,粉白的脸,一双大眼睛比逐波剑更加明净,一大一小,手牵着手,俱是白衣无尘,如同画里走出来一般。

脚下海蓝千里,身上衣带飘风,身后一轮红日喷云。

而尊上事实上有许多爱慕者,尤其一位清丽婉约、以草药普济众生的卓云姬:

云朵缓缓下降,其中立有一位绰约动人的仙子,眉如春黛,眸如秋水,翠带飘风,环佩光彩。神态大方,婉娩无娇气。游仙霞帔织女裙,身态轻盈,如同白云托着一片绿叶,纤美的手上提着只药蓝,蓝里盛着青青草药。

而这种爱恋只是单恋:

一道白影独立于栏杆边,面朝大海,只留给她一个熟悉的背影。

就连背影,也透着一股子淡定与祥和,仿佛永远都看不够,越看,越想要离他近些。就是这样一个背影,一直引诱着她去追逐,因为心里已经没有更美好的东西了,只要看着他,再恶劣的天气也会变得春光明媚。

书中写景也很经典:

夜幕笼罩青华宫,海风吹得树木飒飒作响,海浪拍击声很大,脚底地面仿佛都在颤动。

接着,书里一个重要人物魔君万劫出场,非常特别:

你还要缠着我多久。说话的是个年轻女人,语气冷冷的很不客气。
  须臾,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年纪应该也不老。
  待我破开结界,带你出去。
  声音低哑,却绝对好听,有点熟悉,又好象很陌生,略显虚弱,且透着许多疲倦,仿佛带着种催人入眠的魔力,或者是,什么都已无所谓,不在意。

这个魔君是一个非常失败的魔君。为了一个女人,生命全部奉献给情劫,致使部属们逃散。敌人到处以那个女人为要挟,虽然魔君能量很大,但女人已经厌倦了被追逃,对他也极为反感,他自己成了孤家寡人。

此段出场,魔君的历经沧桑和堕入魔道后的梦魇般的感觉一下子都出来了。他已经没有笑容,也没有余力,似已到了绝路的尽头。
   
而在这头,我们的主人公重紫爱恋着师傅,天真无邪:

燕真珠道:等再过几年,你长大些就明白了,对谁有情,就不会计较他是好还是坏,他高兴,你便跟着高兴,他不高兴,你也会难过,他有危险,你拼了命也会去救他,可是他却未必会同样待你,若是他果真待你也如此,那便是天底下最幸运的事了。
  重紫托腮:就像我和师父。
  燕真珠扑哧笑出声。

这种天真,同《小凰不是仙》里田真当年一模一样。不知道这里该说是作者的成功还是失败。

重华尊者洛音凡确实很有定力,仙子们的喜欢他视若无睹,这个小徒弟对自己过度的依恋他也看在眼里,但不大当回事。唯有一次有一点点凡心:

小脸清丽可爱一如当年,此刻更是眼波微横,含薄嗔之色,竟凭空添了几分娇媚。往常朝夕相对,洛音凡倒从未留意,如今偶然发现这变化,顿时一愣,不动声色推开她,起身:“上场时是要御剑的,你不是一直想学么,为师这便教你御剑之术。”

作者写深陷爱恋之感:

纵使现在他再一次拉起她的手,带来的只是一种奇特的感觉,幸福,幸福得想要落泪,这变化让她惆怅,害怕,却又有一丝期待。

这些片段让人想到爱情。爱情是一个人一生很短暂的一段时光。充满不真实感。

人生命运有别。闻灵之心术不正却成为南华辈分很高的弟子,因自己所喜欢的秦珂对重紫另眼相看,便对重紫百般陷害,与她相比,重紫生性大胆善良,却因为天生煞气,几次被人陷害,逼入魔道。

因被陷害却为万劫所救,阴差阳错本想给师傅报信,却因法力低下(因天生煞气南华派不允许她学术法)、心中爱恋师傅,被欲魔所乘,师傅形象高大光华,欲魔却轻易探知她对师傅的爱恋,于是出现了最可怕的场景:

男子得意地转回身:“今日我算开眼了,先有个雪陵和阴水仙,如今堂堂重华尊者竟也与徒弟乱伦。”

重紫惊怕,无地自容:“你胡说,不关我师父的事!他不知道!”

 “那就是你单相思?”男子忍不住放声笑起来,“不知道这件事传出去,洛音凡会是什么表情。”

“打发完那些仙女,如今竟被自己的徒弟喜欢上了。”

“叫仙门的人也看看他们的丑事。”

……

狂笑声如决堤之洪,足以摧毁人最后的希望,重紫全身被抽空了一般,颓然坐倒在地,喃喃道:“别。”

羞耻、自弃、恐惧,内疚,满满地占据了一颗心。

当过乞丐,别人怎么嘲笑她看低她都没有关系,被逐出师门也不要紧,惟独不敢想象师父听到这消息的反应,让他知道她有乱伦的心思,发现曾经爱护有加的徒弟竟如此不堪,对他生出不正常的感情,会怎样气愤与嫌恶,必然也是像雪仙尊对阴水仙那样,永不见她了。

“不要!不要说,”她拼命低了脸,往石头后面的阴影里缩,“别告诉他,求求你们……”

“怎么求?”笑声在耳边。

“都好,怎样都行,别说出去……”

……

神志早已崩溃,重紫躺在地上,茫然睁大眼睛,直直地望着头顶黄昏的天空,目光涣散,嘴里反复念着那几句话,迷糊中,不知有多少双手褪去她的衣衫……

绝望得不知恶心,不知羞耻,不知痛苦。

星璨灼热得烫手,挣扎,终归沉寂。

但她终被万劫救出。

我现在在想难怪作者后来又写了《小凰不是仙》,塑造了功力不可一世的魔神,并终于和女主田真结合。

洛音凡神性太多,人性已经很淡,他太像一个温柔而充满华光的神像;而万劫,却因为自己真实的人性才堕入魔类。

我们和女主都触摸不到洛音凡的太多情感;但万劫魔君的情感却那样真实那样炽热。因为劫持重紫后的那段相处,对她百般折磨她仍心存善念,对自己守信,所以生了恻隐,救她于危难。

唉,一声叹息。洛音凡生受徒弟那么多爱恋崇敬,却始终冷冷淡淡,虽说心中终究挂念,但比起危难之际出手相救的万劫,他算是什么呢。

文到此处,对万劫已是无限同情。并生出某种希冀。

长生宫首座弟子楚不复,白衣长发,皎皎如月,当时声名正盛,一曲琴歌,九霄神凤和鸣。

而今眼前惟有魔界至尊,红发黑衣垂地,手指修长如玉,扶着琴的一刹那,已恢复当年的从容,温雅不足,威严有余。

琴声渺渺,领着人乘云而去,如行海上,凌波踏浪,那是种无牵无挂的潇洒。

《沧海游仙》,闻名一时。

昔日扶琴沧海,而今相伴魔宫。

看到这里,你会发现:魔君万劫为何从长生宫首座弟子堕入魔道,还是一个谜。

两个被仙界驱逐的人,终于在魔道中相聚,有了相依为命的惺惺相惜。

一缕红发垂在额前,当初的残酷化作无限凄凉,双眉微蹙,迟疑之色挂在眉尖,举棋不定的模样,带得琴声如此低郁,不能释怀。

重紫默默走到他身边坐下。

不知不觉,天色渐晚。

暮云暗卷,池上烟生,晚风拂柳,倦鸟归巢。

堕入魔道,仙界无缘,绝望中的暮色里,带着一缕抑郁和苍茫。

因长生宫惨遭灭门,心挂师门,一念之差堕入魔道,为师门探究当年真相不敌,终于力竭赴死。

而经历如此多巨变的重紫,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田真的小姑娘:

白衣长发的仙长,黑衣红发的魔尊,温柔微笑,沧海琴歌,尽被“曾经”二字收走,从此永远只能在记忆里出现了。

但重华尊者洛音凡却不同,他很少有情感的羁绊:

黑眸不见底,无悲无喜,有看透一切的淡然,也有容纳一切的广阔。

他所住的紫竹峰万年永恒:

白云拂阶,灵鹤栖殿,紫竹峰的景色似乎永远没有变化,漫山紫竹似乎从无半片枯叶,不辨春秋,不知岁年。

重紫深陷“情”之陷阱,无法解脱:

雪白衣袍,如墨长发披垂,他半蹲了身,将受尽欺凌的她从地上扶起。

名满天下的神仙,原来有着同样可怜的身世。
  他救了她,然而在他自己误入迷途时,却无人前来搭救。

事实上当看到重紫终于历经千辛万苦,拿着万劫以身所殉的逆轮之剑回归重华,临别之际,万劫千叮咛万嘱咐,要她不要一念之差堕入魔道。她却心里终究放不下,辗转得知逆轮之剑上有残魂,竟然不听师傅出门时的嘱托,直奔逆轮之剑被困的地方而去,终于再次被利用,重华掌门只好再度宣布留不得她,要她魂魄尽散。

说实话,看到这里我也很不耐烦。重紫终究是个弱者,喜欢师傅乱伦怎么了,胆小鬼懦夫,明明忘不了师傅,爱慕得昏天暗地,却还心里放不下万劫。万劫是曾经很美好,经历很悲惨,但是他已经得到解脱,你自己要珍惜自己,不能重犯他犯过的错。师傅终究是神仙,百般维护解救,她竟如此不自重,自轻自贱,意志薄弱。

那谁也救不了她。

反而是一向心地见不得人、屡次陷害她的闻灵之,让人刮目相看,秦珂因为重紫来质问她,她如此说:

  “是我徒生妄想,枉顾伦常,不知廉耻,你尽可以笑话!俏脸不自觉滑落两行晶莹眼泪,闻灵之忽然侧过脸,提高声音,今日我便明白告诉你,此事我知道,却与我无干,我有我的骄傲,不需要这么做,是她自寻死路。

确乎如此,她自己问题也很大,并不能全怪闻灵之。反而是闻灵之让人感到真率勇敢。

一个人自轻自贱,总是很难令人同情。

弱者怯弱自贱到一定程度,让人非常反感愤怒。

因为她们逼着人去看人性中很丑陋的一面。

所爱之人为了他的所爱质问自己,闻灵之心死,态度绝然:

纤手轻抬,不着痕迹拭去眼泪。

“事已至此,我也该死心了,”见他要说话,闻灵之厉声打断,“你不必安慰敷衍,我并不稀罕!今后我闻灵之再缠着你,有如此剑。”

响声凄厉,长剑折为两段!

这才应该是蜀客的女主角啊,唉唉。怎么这举动倒安到女配那里去了。

不过好在之后的情节又有了回转,女主被逼并受诱成魔。

师傅洛音凡无论他再如何心怀天下苍生,掩饰自己对弟子的那份不应有的感情,终究因为有欲,被欲毒侵入。

到这里不得不说洛音凡真是最神仙的神仙了。蜀客塑造的锦绣、洛音凡、温海这些人,都因为将人性中都有的“欲”以神性压制下,外在呈现出的是淡漠悲悯无所动容的神仙气度。说实话这种形象会动感情,是非常令人动心的看点。

当洛音凡因为中了欲毒,欲毒发作之下和女主重紫相拥亲吻。

他自己醒悟之后羞愧欲死,成为仙情小说一大看点。真叫读者看得乐不可支。

脱下神仙那个永恒淡漠悲悯无所动容的面具,我们看凡人人性下的、动了情感的洛音凡:

天上不知何时又开始飘起了雪,越下越大。洛音凡站在雪地里,白衣惨淡,被风雪包裹,竟似一块寒冰。

“我任性?”重紫仿佛听到了最大的笑话,“洛音凡,分明是你虚伪!你口口声声说带我走是为了苍生,是要救我回头,可是你难道真的一点儿也不想要我?”

洛音凡紧抿薄唇,目中已有痛苦之色。

爱,却不能要,这份爱也就变得不堪了,因为它不该产生。

“不要胡闹了。”

重紫了然一笑,闪至他身旁,轻轻在他颈间吹气,“你的欲毒为何清除不去?你怎么不说?”

 “这不重要。”

“我嫁给九幽,你真的一点儿不在乎?这些年我在魔宫夜夜与九幽亲热,你真的一点儿也不吃醋?你要带我走,真的与他没有一点儿关系?”

“够了!”声音冷彻骨。

洛音凡握得双拳作响,勉强克制冲动,否则他不能保证会不会狠狠扇她两巴掌,让她清醒,让她看清自己做了什么荒唐事,看清她在他面前说这些不知廉耻的话的样子!看清那个卑鄙的九幽的真正目的!

重紫无视他的反应,转到他面前,仰望着那双不见底的黑眸,“你以为天下只有你洛音凡值得我喜欢?九幽完全可以替代你,他足够强大,长得也不比你差,会保护我,疼我,每次我醒来的时候,都在他怀里……”

啪的一声,一记响亮的耳光。

重紫被打得侧过脸,弯了腰。

手打下去,洛音凡便知自己又要后悔了,再想到她在别的男人身下承欢的情景,天生洁癖被勾起,禁不住又是一阵厌恶,后退两步。

脸上逐渐浮现指印,重紫已经感觉不到痛,扶着大石慢慢地重新直起身体,看着他坦然道:“当初仙门追杀,我跟着他活到现在,你呢?你做了什么?亲手杀我,打断我的骨头,还是把我关进冰牢,用锁魂丝毁我肉身?没有阴水仙,没有天之邪,没有秦珂,我早就不在世上了!九幽是利用我又如何?他护我,给了我地位,你爱我,却只能给我伤害,你有什么资格生气,又有什么资格嫌弃我?”

错了,他又错了!洛音凡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缓缓闭上眼睛。

什么时候,他竟然沦落成一个责怪徒弟、打徒弟发泄的师父了,是他心有邪念,怎么可以用伤害她来掩饰过错?为什么在她面前一再犯错,为什么他就控制不住?

心早就死了,可看到他嫌弃的样子,依然会冷。

女主在这里也基本能看到全部的本真形象了。她始终心存善念,没有真正入魔。而男主洛音凡也了解这一点,所以二人最终有个比较圆满的结局。

在魔界毁灭六界的紧急关头,女主放弃。代价是身飞烟灭。女主放弃毁灭六界,除了因为本性善良,当然也有师傅洛音凡始终悲悯苍生肩负护佑六界职责有关。她内心深处还是不愿违逆师傅的。

而在女主魂魄被魔君亡月带走的瞬间,洛音凡终于真正流露了本意,不顾一切毁灭自己,只为最后生死关头和女主携手。

他以苍生为重,但终究还是把她放在自己的前面。为了她不惜毁灭自己。

他的爱冲破了重重神性的包裹,终于胀破。

浑身是血,俊美的脸青白僵硬,已现魔相,目中一片惊心的红赤,状若厉鬼,可怕至极。谁也没有见过重华尊者那样的目光,仿佛要将人撕碎嚼碎,生吞下去。
  最仁慈的术法,带来的竟是毁灭。
  南华山崩,他做不到,四海水竭,他也做不到,但没有人能再多走她,就算与她一起魂飞魄散,他也不会让任何人将她带走!魔神也不能!
  ……

他终于伸臂,缓步朝她走来,就像当年她无数次顽皮受伤的时候,迎接她的总是这个怀抱。
  ……

他或许永远不能放弃责任,但她,也会永远比他重要。

唉唉,虚拟之境里,我们恣肆地看爱情。

爱之花的各种绽放,看来看去,从不厌倦。

仿佛庄周梦蝶蝶梦庄周。此生此世,漫漫晓梦,幽幽忘己

洛音凡和重紫居然侥幸未死,成为剑灵,二人魂魄依附在洛音凡的逐波剑上。待修成肉身,洛音凡还可随时归入南华。这真是幸运至极。

洛音凡不用再过多地掩饰自己的感情,但他毕竟是神仙,天性情感欲望并不强,只是因为深爱,所以依旧表现出一如既往在紫竹峰时候的尊者师傅样子:淡漠、优雅、宽和容忍。而重紫的本性依旧是顽皮,并时时要刺探师傅对自己的感情。

她要逛人间夜市,他不许她单独行动。

 “我悄悄走……”

未等她说完,洛音凡猛然停住脚步,“重儿!”

看清目光里那些伤痛之色,重紫知道说错话,后悔万分,连忙摇头解释,“我只是说说,不会真走的。”

他仍将她拉入怀里,紧紧抱住。

他终究不忍,依她所望带她去熙熙攘攘充满烟火气息的人间夜市:

一对年轻男女自街道尽头走来,女子固然美丽,白衣男人更难形容,步伐从容,神色淡然,一双无悲无喜的眸子仿佛装下了整片夜,吸引无数视线。

昨夜实在太晚,重紫只好乖乖地随洛音凡回到剑内,但洛音凡也没有让她失望,今夜果真带着她进城来了。重紫很高兴,在两旁小摊上流连,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不时跑回他身边询问,他只是任她折腾,很少说话,眉宇间是一片化不开的温柔。

唉,人性中的神性,被蜀客演绎得如此动人。

难怪女儿国国王一别多年仍忘不了“御弟哥哥”,唐僧和女儿国国王一同衣袂轻摆,走过后宫禁苑,一同并肩看池中金鱼的时候,那种风度仪态,真真神仙眷侣。

至于同重紫命运相似的阴水仙和她所爱的师傅雪陵,也终究在这一世换了身份,阴水仙为人,雪陵为仙:

白衣仙人站在舱门口,有点无奈。

遗忘,提心吊胆地守护……她承受的一切,如今要让他也亲自经历一遍,这就是上天的惩罚。

她注定不能再修得仙骨,全凭他的法力替她续命,正如前世她为他所做的一样。而今他四处奔走,遍寻天下注颜之药,因为知道她的心结,她绝不会愿意以一副衰老的面容来陪伴他。

可是现在趁他不在,她竟然和那竺汀来往,几个月还念念不忘,难道她喜欢上竺汀了?

没有生气,她是故意的,其实她并不是在气他的控制,而是气他把她关起来,却仍无半点表示。竺汀的表白勾起了她内心潜藏的期待,只不过她一直不明白自己到底在期待什么,再加害怕做错事,因为他是她的师父,她害怕,害怕他会生气不要她了。

对于神仙样的师傅,因为情不自禁的爱慕,因为他总是那样容忍和优雅淡泊,所以时时要确认他的感情。

尘埃落定,爱有了归属。

只只是可惜了慕玉师叔(天之邪),到现在为止,不知道天之邪是不是也喜欢女主。慕玉或说天之邪,那种情绪和言行的内敛朴质、从不外露,简直比雪陵和洛音凡更高一筹,不过我想大概还是没有他们那样爱吧。

 

命运也没有眷顾他。

甚为可惜。

天之邪在她入魔后那些夜里,陪在身侧的温暖和怀抱,让她那样的辱骂,只因她的入魔皆因他而起,但是慕玉那样无偎无爱的神仙,真无法想象,竟被她那样的辱骂。

天之邪,作者不知是不是欠了你的!

尽管你费尽心思,终致她入魔,但我不知何处而来的怜惜,终终于只给了你。

阅读    收藏 
标签:

天命新娘

小凰不是仙

蜀客

叶夜心

温海

分类: 书评

         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晴天

《小凰不是仙》和《天命新娘》

前两天看完了蜀客的《小凰不是仙》,正在看他的《天命新娘》。不由再次百度蜀客这个作者。想起来之前的《天下第一夫君》和《落花时节又逢君》差不多都是他写的。自己感觉《天下》比不上其他。《天下》读过去好久了,现在想起来,也还感觉虽然当时看的网文里已经算可以的,至少吸引我读下去了,但是有某种不完整感,而且几个男主角的性格及故事发展都有生硬或说吃饭碰到“夹生”的地方。

但《小凰不是仙》就比较好了。其中的第一男主角魔神塑造得特别成功。虽然路西法大人的称呼有点不伦不类,好吧其实我理解作者那种看了某个东西后难以抑制的“笔下流露”,但从作品的严肃角度说,这种地方对读者有不舒服处。——虽然我也常犯这个错误。

蜀客一向是以男主角或说男女之间的感情塑造取胜的。他的故事并不是多么完整多么天衣无缝,很多女读者是完全被他(/她)所塑造的男主人公所吸引。

《天命新娘》里的温海,基本上有点像《小凰不是仙》里面的朝华君。貌似温和淡漠,其实内里也温和淡薄,——温海目前我看到的地方仍然给我这种印象。他们有地位、有能力,沉稳缜静,有点闷骚,对女主的感情云里雾里,若有若无,往往在一种男主刻意塑造的威严和压迫感中,女主对男主的感情得到提升。

温海的女主是有点点弱势的,喜欢依赖外在温和内在强势一点的男性。

朝华君一开始还是给人好感的。他的形象如下:

金边白衣,金色腰带,长发披垂,凤眼中的温柔溺得死人,至于他的年龄,说年轻吧,庄重之相偏又暗含威严,说老吧,看着那张无与伦比的脸会内疚的。 

周身被淡淡神光环绕,美丽,祥和。

声音柔和,姿态淡定,一切自在掌握之中,这样一个全能神。当然后来我们发现他是神界皇帝的表哥。

但是看到后来,这个出场醒目的不知第几男主的形象就淡出了读者的心。因为他还有个未婚妻,且多次利用女主。而且之后出场也没有太过暧昧的场景,基本读者已经和作者一条心了——PASS。

魔神形象如此:

漆黑长发掩映金色发饰,浓密长睫低垂,似扬非扬的唇角,整张脸萦绕着一片暗黑气息,不愧是虚天魔帝。

然智商不详,且自负了点,暴力了点,好战了点,爱面子了点,可是神品好啊,有担当,创造了一个河蟹社会。

简单粗暴,但是事实上很有智谋,只是崇尚武力而已。女主非常聪明,投其所好,奉承谄媚,外加主动,把个容貌秀美但气派粗暴阴冷的魔帝彻底征服。

魔神喜欢评价比起他几乎毫无功力的女主,他叫她“鸟女”,评价众神是“低等的凡神”。他也喜欢做填空题。比如评价鸟女是“懒惰的鸟女”、“放肆的鸟女”、“冒失的鸟女”、  “无礼的鸟女”、“无耻的鸟女”、“花言巧语的鸟女”等等,评价神界都是“低等的凡神、孱弱的体质”云云。极为自负、睥睨天下、无人能敌。神功极高,智慧多多,却崇尚简单粗暴,推崇武德,性格说一不二,极为自负,粗暴得非常逗乐。

且看二人一段纠缠:

魔神还未坐定,就见某鸟女又冲了进来(为躲避魔神小儿子小残的吸血),不由批评道:“无礼的鸟女!” 

田真不介意多个形容词,跪下请求:“我有个小小的愿望,求陛下成全。” 

“讲。” 

“我想跟陛下一起住。” 

从未有人敢提出的要求,魔神意外了,拒绝:“吾不喜欢。” 

“没关系,”田真殷切道,“吾喜欢!” 

…… 

魔神很直接地打击她:“吾,不喜欢你。” 

贵为魔帝,当然看不上鸟女,其实咱也不敢真喜欢你,田真自我安慰,可还是觉得受伤了,看看,倒贴人家都不要。 

情势所逼,她硬着头皮背电视剧台词:“陛下是如此威严,如此高高在上,吾小小凤凰,怎么敢奢求陛下的爱,吾只希望能陪在陛下身边,天天看着陛下,照顾陛下,吾就心满意足了。” 

生平头一次遭遇这等肉麻告白,魔神皱眉:“冒失的鸟女,不得纠缠吾,退下!”

这里还有个灵犀,所谓后来仙界的帝王,落难时被女主所救,后来对女主也生出一番情愫,但是这个仙帝和朝华君在后来魔神的强大威力和“品德”以及对女主的“不利用”面前,当然也在魔神的简单承诺,却毫无反复面前,彻彻底底落败。简直成了男主角的小陪衬。成了主菜跟前的开胃小菜。

里面关于魔神自己造出的小儿子小残的性格塑造得较为成功。是个非常生动的小男孩。顽皮、诡计多端、欺软怕硬,但又很可爱。

随着情节发展,魔神这个大BOSS越来越惹人喜欢,作者蜀客深谙女读者的心理,知道如何塑造一个男主角最讨女性读者喜欢。魔神是那么正直、强大、直白又简拙的霸道,让人实在没法不喜欢。说话语气极是特别。

事实上非常喜欢《小凰不是仙》,只是看过去两天才有空来写,总觉得没有写出那种尽兴之感。而且觉得天命新娘的前半部基本上不如《小凰不是仙》,但因为目前在看,所以也颇有兴味,尤其到了结尾,刚好是全书的高潮,温海作为女主的师父,以皇子身份登基称帝,女主却选择了荒淫温润,性情颇有暖意的落败皇子叶夜心,叶夜心命苦,虽和温海为兄弟,都是出生后亲母死去,但叶夜心更为吴王收养,在暗室里练功五年,不知日夜,之后又多少被吴王利用,好在结果,他得到了女主,二人携手逍遥江湖。

说是逍遥江湖,事实上也可能不那么逍遥,毕竟因为吴王死前的话,揭破叶夜心出身更贵的身世,新皇温海必然对叶夜心心存芥蒂,二人携手相依也必然惹怒温海。虽然书中设下伏笔,——叶夜心因为养父吴王下毒,双目失明,已不会成为新皇的威胁。但处境仍然算不上多么妙。新皇帝温海的一句话,就可以让二人没有好去处。

但从书的角度说,已经让读者尽兴了。

读者想必都是自然会选择叶夜心。

叶夜心荒淫无耻,但是温润柔和、风流潇洒,且对女主在关键时候心软,坏了大事。才致使自己下场不妙。温海严肃内敛深沉有余而温柔深情不足,说白了就是凉薄一些,虽然偶尔对女主有调戏的嫌疑,但和朝华君一样,风过无痕,涟漪过后水波平。且在关键时候,也并不会因女主坏了自己大事,所以才能坐上帝位。

大概女读者都不会选他吧。太累。

且随叶夜心同去,碧海青天夜夜心。

阅读    收藏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