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暴力的爱与恐惧
之前看《老无所依》,看到杀手在桥上射杀那只无辜的小鸟时,简直兴奋得要命。可是昨天中午的一个梦让自己很是困惑:一人嫌我嘴狠,就把脚趾塞我喉咙里,一急之下将其脚趾连血肉带骨头竖着啃下半截儿来。梦醒时才发现那孩子是我邻居,正在向他老爸告状……
这个梦里的我只是个七八岁的小孩子,竟然如此血腥如此暴力……嘴狠大概是说自己现在得理不饶人,非把别人弄得很尴尬才肯罢手。想想现在自己的精神状态,与梦境并无二致,便对自己怕得要命——莫非自己将来也会是个残忍的暴力者?
前段时间看到李阳妻子晒出的家暴图片,真是让人有手刃李阳的愤愤之恨。然而,自己现在却很担心将来也会是个出色的家暴者——李阳事业成功的要诀大概便在“疯狂”二字之上,他的家暴从根本上来说也脱不开这“疯狂
有那么几个不大不小的作家较之莎士比亚、巴尔扎克等“是人皆知”的大腕儿还要吸引了我更多的精力,如英伦之毛姆、奥地利之茨威格、中国之徐訏等。近几日读毛姆的《刀锋》,感觉远不如他之前的《月亮和六便士》,不论在故事上还是在艺术上。不过里面引的一句诗却很有味道,着实废了好大力气才找着整首诗。故事中的作家在送给放荡女索菲自己的小说时,在书上随手写了一首龙沙的精美小诗的首句:
美人儿,我们去看看那玫瑰花……
而且特地说明这是首在“所有选集里都有的”诗。后来放荡女被人抹了脖子抛在河里死掉了,警察据此诗认为二人关系非同寻常(有猫腻),从而找到了作家。作家再次强调:这是首脍炙人口的诗,是他很随意写在书上的。而且进一步解释说他录这句诗是因为他有把握“她知道这首诗并且会联带想起下面的诗句”,而下面的诗句“说不定使她感到她的生活至少是不检点的”。然而很让人扫兴的是警察竟然说龙沙的诗在学校里自然学过,不过早已忘掉了。毛姆的写作技巧不可谓不高明啊!转过来转过去终究是没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