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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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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宁刑诉法司考讲义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复核后的处理。

  【关联法条】

  《刑事诉讼法》:

  第239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刑事诉讼法解释》:

  第35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

  (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

  (三)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四)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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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中片面的帮助犯和片面的实行犯的区别:

片面的共同实行即实行的一方没有认识到另一方的实行行为。例如,乙正欲对丙实施强奸行为时,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将丙打伤,乙得以顺利实施奸淫行为。

片面的帮助即实行的乙方没有认识到另一方的帮助行为。例如,甲明知乙正在追杀丙,由于其与丙有仇,便暗中设置障碍物将丙拌倒,从而使乙顺利地杀害丙。您可以这样来区分,帮助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是辅助的,他本人并不参与犯罪的实行,但为共同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辅助作用表现在排除犯罪障碍,创造有利条件等方便。而实行犯是具体实施犯罪行为,是具体犯罪行为的执行者,例如,甲欲杀乙,在乙的饭菜里投放了毒药,丙发现后,知道甲想毒死乙,但是剂量不足,又添加了同种类的毒药,最终导致乙死亡,丙就是片面实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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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考法理:法与自由。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讲义,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自由的含义:自由是法律上的权利,其边界就是不能从事法律禁止的行为。

二、自由对于人的价值:1、自由是人的属性,是人的主体性表现。2、自由是人自我意识的现实化。3、自由是人类发展的助动力。

三、自由的实质与条件(一)实质:1、同一性方面,自由无论在哪个领域,都是人与外界的一种关系,是人的一种自主状态或自为状态。2、关联性方面,法律规范中的自由来源于社会,是人们社会领域中自由的法律确认,是法律对人们既得自由在不同主体间的安排。

(二)条件:

1、人类整体自由:①自身条件:人类的认识能力无限,因此自由无限;每一代人的认识能力有限,因此每一代人的自由有限。 ②外界条件:自由具有物质制约性,人们只有借助一定物质生产力,才能得到一定自由。

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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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原题内容】

  2.如实交待所犯罪行:
  (1)只需交代主要犯罪事实。
  (2)数罪的:对如实供述的认定为自首,对未如实供述的不认定为自首。
  如果是同种罪行,应当综合考虑已交代的犯罪事实与未交代的犯罪事实的危害程度,决定是否认定为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虽然投案后没有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但如实交代的犯罪情节重于未交代的犯罪情节,或者如实交代的犯罪数额多于未交代的犯罪数额,一般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无法区分已交代的与未交代的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或者已交代的犯罪数额与未交代的犯罪数额相当,一般不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3)共同犯罪:从犯供述所知同案犯,主犯还应供述所知的其他同案犯的犯罪事实。
  (4)翻供:交代后又翻供的不构成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如实交待的还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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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诉中关于证人的不可替代性:

  王某是某法院的书记员,他目睹了一起杀人案件的部分犯罪过程,在该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王某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提出王某是法院的工作人员,不能作为证人,故申请其回避。关于该事项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王某应该回避

  B.王某不能回避

  C.王某是否回避应由法院的院长决定

  D.因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故审判长可直接驳回其申请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回避的适用人员。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王某是证人不在法定的回避的人员范围之内,不应回避。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0条规定,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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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

关于机械表演权问题:

  【例题·多选题】某影视中心在一电视连续剧中为烘托剧情,使用播放了某正版唱片中的部分音乐作品作为背景音乐。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授权的集体管理组织)以该使用行为未经许可为由要求制片人支付报酬。该协会的要求被拒绝后,遂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2004-3-63)

  A.播放行为是合理使用行为

  B.播放行为侵犯了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表演权

  C.播放行为侵犯了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播放权

  D.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不是正当原告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机械表演权。音乐作品著作权人享有机械表演权,可以禁止他人机械地播放其作品。录音制作者享有复制、发行、出租、网络传播其录音制品的权利,没有播放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授权的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作为原告起诉侵害机械表演权的侵权人。

  学员问:商场反复播放某明星的MDV,会侵犯著作权人的机械表演权吗?假定人家买的是正版发行的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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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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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第五次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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