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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您Q我
有事您说话
如果你不认识他
 
博主:照日格图 
(偶尔以“思路”为笔名)
 

他是蒙古族,不到而立之年。

喜文字 好阅读。
酒精过敏。  
用蒙汉两语刊发原创、翻译作品若干。
理想:跑步进入共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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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对话落叶(2009-11-05 09:45)

 

发表于《珠江源晚刊》2009年11月4日

 

 

用轻盈的力量
你往大地飞翔
在繁华深处
孤独与执着
如同一个孩子
凝结了季节的梦
淡忘了自己

 

我写好所有的结局
你依然是孤客一位
在天地间舞蹈
用华美的弧度
留下秋的温度和润滑
选择离开

 

看见你
我便看见整个的寰宇
用微笑的蠕动
满足生命的前行
用胜利的歌谣
满足热闹过后的荒凉
一步一步
走进更广阔的荒凉

 

所有的眼睛
成了蹲坐的石头
你吟诵一首奔放情诗
想要片刻的欢腾
却只换来
几行密码
和难以读懂的苦涩

 

一片落叶
一个对话落叶的诗人
是秋天露出的小尾巴
如晌午的太阳
暖暖的  不忍走远

婚活族的圆圈生活(2009-11-02 11:15)

发表于《北方新报》2009年10月31日

 

好友小樊又去相亲了。据我所知,这是她去年下半年以来的第9次相亲。每一次相亲,她都像看过一场精彩的电影或听过某个歌星演唱会一样兴奋。相完亲她也不向我们透露对方长相、工作、收入、家庭以及其他情况,好像我们几个是某情报局的,而她是那个守口如瓶的战士。此前,她的大学同学大宝追求过她很多次,用尽了所有手段,她却芳心不动。一天,在KTV里我们和另外几个朋友劝她再认真考虑一下大宝。一个朋友还打趣说:“电视上可说了,大宝啊,天天见。”小樊喝了一大口扎啤,说:“去相亲的不是你们,是我。大宝是对我挺好的,可他这人太过本分,就在一家事业单位混到老。不想发财,不指望激情,我需要的可不是这样的男人。知不知道什么叫婚活族?去百度查查。婚姻是女人好生活的开端。我在漂泊打拼了这么多年,不就是为了有个家吗?”

    当天,我就上网查了,“婚活,由日本著名社会学家山田昌弘提出的名词,就是和结婚相关活动的总称。所谓婚活族就是一群为以找工作的态度和决心来找结婚对象的人。他们积极展开行动,有规划、有筹谋,一旦发现符合自己设定条件的目标人群,就要想方设法加入这个圈子,投履历,参加面试,最后按理想条件择优录取。婚活族的口号是:‘不在相亲,就在去相亲的路上。’”

    后来,我们几个约了好几次小樊,她都以忙为由为自己开脱。小樊不赴约时,同事小唐就笑着对我说:“最近小樊迷恋上了写深度报道的记者,很多次和我半认真半开玩笑说只要有个记者品貌还算端正,并愿意和她相处,她就想结束相亲生涯。”我们只能当个笑话。本市的平面媒体不超过5家,虽说单身男记者也不少,能达到小樊条件的却不多。大宝那样的男人她都不放在眼里,估计眼睛可能较窄,容下一个人难。说归说,我们几个还是希望小樊能找上一个理想的男友,陪她步入婚姻殿堂。

    大约过了半个月,突然有一天小樊给我打电话,几句嘘寒问暖后,她便直奔主题:“你以前工作过的晚报有没有单身男记者?我知道你手头不缺这样的资源,找机会介绍我认识怎么样?”我被小樊的话雷倒了。小樊一直都很矜持,根本都想不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对于她的要求,我只能顾左右而言他。她却一本正经地说:“这事就拜托兄弟了,知道你神通广大,能了却小女子这一心愿。”

    放下电话,我认真扫描了一遍我认识的男记者,搜来搜去发现适合小樊的还真不多。那些男记者有一半以上在大学时候就谈恋爱,而且情感发展情况稳定,与各自的恋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只有大卫还有点儿靠谱。他是我之前工作过的那家晚报社的记者部副主任,可谓年轻有为,加上没谈女朋友,或许是小樊的最佳人选。对于他俩的情感走势我没有多大把握,算是在敷衍朋友小樊的要求吧。

    那天,我以自己过生日为由约小樊和大卫出来,再找个理由抽身,希望他们会有更好的发展。当天晚上,小樊就发信息给我,说她对大卫的印象不错。听完,我心里平静了。毕竟这是我撮合的第一对男女。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她过一周之后又发了个短信给我说,她和大卫不是一类人。她的挑剔让我惊讶,我感到些许无奈。我知道,小樊的相亲仍在继续。

    前几天,我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正巧小樊也在。我开玩笑问她的“婚活”生活。刚开始,她笑而不答,后来在我的“拷问”下说:“定了,就大宝。”我说:“你不是觉得大宝太过本分吗?怎么最后又转回来了?”她指了指穿着洁白婚纱的新娘说:“相亲没意思,相来相去也没个头。我想结婚了。”她凑过来补充了一句:“今年6月,我们结婚。伴郎我已经和大宝商量过了,就你了!”

婚礼上的验钞机(2009-10-28 21:06)

发表于《河北青年报》2009年10月23日

 

周末朋友结婚,我被拉去当代东。结婚的前一天我从早跑到晚都没有忙乎完。吹气球、搬桌子、扫房子、搬音响、买酒水等琐事弄得我晕头转向。原来甜蜜婚姻是用如此疲惫的前奏引出的。朋友更是累得脸色发青,他说都连续一周没睡好觉了。看见我们手忙脚乱的样子朋友有些心疼,说:“等这些事儿都忙完了,兄弟一定大请你一顿。”我无力地摇摇头,说:“恐怕等你请我时我已瘫倒在床上,睡觉成了我唯一的梦想。”

朋友在一家拥有千余人的大企业上班,光是同事都要摆几十桌才够坐。加上她社会上的朋友又不少,琐碎小事可真把他累坏了。当40张桌子在我们的安排下像受阅部队一样整整齐齐地“站”满整个贵宾厅时朋友的脸上终于露出笑意,掏出手机看了看,说:“兄弟,回去睡吧,现在已是深夜。”

我刚进门朋友的电话就打了过来。说他手忙脚乱竟然忘记了找一个收礼金的人。但是谁都知道这活儿费力不讨好,如果在礼金这个环节上出现了任何差错,不但新娘和新郎脸上不好看,就连这几年积攒的友谊也可能玩完。朋友说一连打了好几个电话,他们都借故推脱,没有一个人愿意为他收礼金。最后他想到了我,说:“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只能交给你了,其他人我谁也不相信。”

我当然也不愿意收礼金。就在前几天我为另一个朋友照看他的书摊,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收了一张100元面值的假钞。我说赔朋友不让,不赔我心里又过不去,最后给他买了一个价值100多元的电吹风这事才平息。但是朋友的声音几乎是在哀求,我的心也软了下来,决定再为朋友跳一次火海。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超市刚刚开门就买了一个袖珍验钞机,以防不测。一见面朋友就提醒我,前几天他叔叔的儿子过生日,收了三张假钞。我摸了摸衣兜里的验钞机,给朋友一个肯定的微笑,说:“我办事,你放心!”

来参加婚礼的人很多。婚礼吵吵闹闹持续了近三个小时。每收一张钱,我都会趁人少时偷偷验一下,我手里的验钞机没有任何反应才塞进包里。等客人都走完后我们回朋友的新家开始点礼金。朋友朝我笑了笑,从抽屉里拿出验钞机说:“我还是逐一验吧,现在的人都靠不住!”我很扫兴,从衣兜里拿出验钞机往沙发上一扔:“就知道你会这样,我今天是有备而来!”正在此时朋友的验钞机急促地发出了“嘟嘟嘟”声。朋友拿起那张钱一看,说:“假的!”接着又有另外两张礼金未能过朋友的“安检”。我一看那钱就傻眼了,那三张钱连水印都没有做好,可见是很低级的假钞。

我气呼呼地拿起我的验钞机在假钞上来回扫,没有任何反应。朋友无奈地摇了摇头,说:“你这验钞机哪儿买的?”我说:“早上很匆忙,就从门口的小超市买了一个。”

“你那东西肯定是假的。验假的东西都是假的,看来你的婚礼上也免不了收假钞了!”说完朋友长长叹了口气。

我愣在那里,连叹口气的力气都没有了。

                 发表于《北京青年报》2009年10月19日
 
美国总统奥巴马意外获得2009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了140万美元奖金。一大早,编辑部里的几个人再也坐不住了,他们纷纷畅谈自己的诺贝尔获奖计划和奖金使用计划。一时间,办公室里变得热闹非凡。
首先发表感言的是张主编。张主编的平日爱好是买彩票。坚持了五六年,除了三五元之外始终与大奖无缘。看到奥巴马一觉睡醒之后便拿到了巨额奖金,张主编不免有些醋意:“早些年有机会去政府部门,我死守住编辑部的这块儿方桌没挪位子,现在看来是个错误的选择啊。就从今年的诺贝尔奖来看,高官拿这个荣誉和奖金的机会更大一些,如果在20年前顺从组织安排去了宣传部,肯定早就吃香喝辣了,也就不用羡慕人家奥巴马了。”
    刘老师今天迟到,到编辑部听说奥巴马的事儿,说:“张老师,你当主编都四年了,还出了几本书,已经很不错了,不如意的人可多了去了。我那儿子上个月择校去五中花了3万多,如果今年给我诺贝尔奖金,我给儿子把后几年要用的物质条件都准备好,剩下的钱全捐出去。钱这东西啊,没有了不成,突然多了也还不成。”刘老师今年四十多岁,去年刚刚离婚,现在儿子成了他最后的希望了。上个月,不顾编辑部其他老师的反对把儿子送到了重点中学市五中。说踏上五中的门,就等于踏上了大学的门槛。对此,看着他只痴迷于网游的儿子我们都表示怀疑。
    小孟最关注的是诺贝尔文学奖。来办公室五年了,小孟还在坚持写诗。听他自己讲,大学时候他是学校里的“情诗王子”,一点都不亚于现在的“90后”对“快女”的崇拜。只是到我们办公室之后他的诗运不佳,在诗歌创作方面一直没有大的突破,加上现在的诗歌又不大景气,他被众人打入了“穷秀才”的行列。对自己的处境他自己也很苦恼。小孟说:“赫塔·米勒的作品都获奖了。最近诗人获奖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了。还是写小说热,大家都去写小说,最后的浪漫由谁来坚持和发扬光大呢?如果拿了诺贝尔文学奖,一定要把自己的诗翻译成世界上的所有文字出版。”大家都笑了,不作答。编辑部的几个人在早年都写过诗,现在只有小孟还在坚持。
    小琳是去年来编辑部的大学生。她说:“我估计这奖很难莅临我们编辑部,总编说今天早上要汇稿,听你们聊得火热,我竟然把这事儿给忘了。我呀,最现实,如果有钱了马上去买房子。我和男友都同居一年多了,就因为房子的事儿结不了婚。能有个市中心的房子最幸福了,现在对我来说房子是我最大的诺贝尔。”
    大家都对着电脑,忙着整理自己手头的稿件,不再讨论诺贝尔。刚才的一席话,让编辑部里弥漫着点点忧伤。正在大家默不作声时财务的赵会计进来说:“中午开内部稿费和校对费,准备好钱请我吧。”说完转身出去了。
    过了一会儿刘老师说了一句,把大家都逗乐了:“这才是我们的诺贝尔文学奖。我接着两期的杂志都参加校对,估计我这次的诺贝尔奖金是140元!”

                               照日格图   编译

 

                  发表于《齐鲁晚报》2009年10月22日

 

                             

还记得我吧?我们可是老朋友了。你竟然想不起来我是谁了?真是的。我再次介绍一下自己吧!

在全世界范围内,有无数人在崇拜我。不管男女老少,也不管来自哪里,一说我的名字他们都有说不完的情感。没有我,他们就无法度过漫漫长夜;没有我,他们就无法放松心情;没有我,他们就无法交流感情;没有我,他们的生活会失去大部分色彩。所以不论是他们还是她们,都希望得到我深情的一吻。我一吻他们,他们的生活就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从单调的黑白变成了五颜六色。我一吻他们,懦夫也会变成金刚。

他们都是我忠实的粉丝。为了我,他们可以少吃一顿饭;为了我,他们可以断绝和其他朋友来往;为了我,他们可以不顾家庭;为了我,他们可以独自生活。我是他们精神领域里的神,我是他们赖以生存的伙伴。与我相恋后,他们宁愿倾家荡产,宁愿生活被颠覆,宁愿生命里的一切以我为中心。虽然我也给他们的家庭和亲朋好友带来一些不愉快的因素,他们根本就不在乎这些。用他们的话说,爱你胜过爱一切。为了我,他们出卖尊严、身体和精神。这让我高兴至极。

也有一些意志不坚强的家伙和我好了一阵就想甩了我。那可不是容易的事,你要知道,与他相识的半年时间里,我深深沁入了他的灵魂深处。一个人怎么可以丢了灵魂呢?

我讨厌那些不喜欢我的人。我觉得不喜欢我的人算不上真正的男人和有品位的女人。我还觉得至今为止没有拥有过我的人可能还没拥有生活。

现在您想起我来了吧?对,我的俗名是烟卷,科学家们称我为尼古丁。这下您想起我了吗?

第二条路通往罗马(2009-10-19 13:12)

 

发表于《珠江晚报》2009年10月19日

    那年她19岁。在北京舞蹈学院进修期满之后回到家乡福建当了一名舞蹈演员。从此她的生活变得四平八稳,用不着为饭碗和生计问题大伤脑筋。生活的安逸并没有让她的内心也安静下来。这样的安稳与平庸,对她而言,来得太早。她对未来抱有极大幻想,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充满了活力。但是她所在的环境却能给她一方飞翔的天空。她无法释放燃烧在内心深处的无限激情,就如同一棵果树,没有经历花开的芬芳便已硕果累累,这样的果实不是她想要的,所以吃起来也并不甜。日复一日的平庸生活刺激了她改变生活的冲动。在那个小得可以让人们忽略的福州歌舞团里,她把自己的理想放飞到了遥远的北京。她想考取一所大学,让自己走一段不寻常的路,哪怕这跳的路上坎坷涟漪并不断,也是她所心甘情愿的。
    改变生活谈何容易。她是福州歌舞团选派去北京舞蹈学院进修的演员,如果从团里走出来,需要交10万元的毁约金。虽说她从小没缺过钱,但那时家里刚刚买了房子,再没有什么积蓄。明天就是高考报志愿的最后一天了。她的父亲为女儿操碎了心。父亲只能挨家挨户去跟朋友们借钱。第二天早晨回来时爱干净的父亲出门时穿在身上的白衬衫变成了灰衬衫,头发几乎也是在那一夜间变得花白。看着父亲一整夜东奔西跑借来的钱,她哭了。因为那些钱里,很多都是毛票。她甚至能联想到在夜深人静的大街小巷里父亲焦急奔跑的样子。
    哭完后她站了起来,带着父亲暗中给她的力量和自己的梦想来到了北京。当时很多人都说她傻。已经踏上了一条通往罗马的路,为何不好好珍惜,却要去北京再一次进入激烈的竞争中?她没有说话,整理好自己的行囊,她要用自己的行动证明自己选择的这条路是正确的。
    1999年,她如愿以偿地考取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思念的学业毕业后在情景喜剧《武林外传》中饰演郭芙蓉一举成名,后又在电视连续剧《潜伏》中饰演游击队长翠平再一次颠覆了自己的银幕形象。她饰演的人物虽然不多但是无论是叽叽喳喳的郭芙蓉,还是沉着冷静的翠平,每个都深入人心。她就是青年演员姚晨。
    姚晨的经历告诉我们,并非每一条路都通往罗马。人的一生会遇到许多岔路。每一条岔路都需要你去精确选择、执着奋斗。能够到达罗马的,往往是你用心选择,并付出行动的第二条路。

                    

                          发表于《北方新报》2009年9月19日

 

第一次接触磁带时我读小学二年级。那时我刚刚从乡下转到镇上的小学,犹如刘姥姥进了大观园。有一天家住城里的同学带了一个随身听来上课,里面放的是林志颖的专辑。白色的封皮上林志颖笑得很灿烂。那时我特别喜欢林志颖,放学后常常站在镇上里学校最近的理发店门口听歌。如果碰上放林志颖的歌,就算是零下三十多度的严寒,我也会跺着脚听完再走。看到同学用一个小小的“录音机”就能听到林志颖的歌,我很是羡慕。下课后我帮那位同学打扫班级,获得了在体育课上听他随身听的权利。怕体育老师发现,我就偷偷跑到厕所里听。《野菊花》《十七岁的雨季》《牵挂你的我》等歌曲深深吸引了我。有时觉得那些歌似乎是为我而唱。可惜,磁带的A面还没有听完随身听就没电了,我只能带着遗憾地随身听还给同学。

我上五年级时家里买了一台录音机。那是母亲冒着零下三十度的严寒去城里背回来的。听说这个消息后我兴奋得好几天都没睡好觉。那年寒假我一睁眼就放上录音机,听着流行歌曲起床。买录音机时随机赠送了三盘磁带。记得有一盘是张雨生的专辑,另外两张是合集,有好多歌手的成名曲。还不到一周,录音机就被我给弄坏了。母亲很生气,拿起磁带就要往地上扔。我很害怕,大哭起来。看着我,母亲心软了,背着那台被我弄坏的录音机冒着严寒再次去了城里。后来我和弟弟都去外地上学了,那台录音机也很少有人碰了。父母工作闲暇时放一两首民歌听,这样的时候也少之又少。

读高中时我住校。我常常不吃早点,攒下钱去音像店买磁带。我几乎每周日的上午都去那家音像店买一盘磁带,价格一律是10元。每次回家,就把录音机抱起来,放本周新买来的磁带听。看着家里的磁带越来越多,我的身体越来越瘦,母亲终于察觉到了什么。有一天我正美美地听歌,母亲跑过来重重地按了一下录音机的STOP键。我从没看见过母亲如此严肃。她的话不多,问我这些磁带是哪里来的。一看情况不妙,我就对母亲说了实话。母亲的眼睛也随之变的温和,说:“你这傻孩子,你爱听歌妈知道,再喜欢也不能省下吃早点的钱。”说着递给我5元,让我吃好早点,半个月再买一盘磁带听。得到母亲的允许和肯定,我自然很高兴。最多的时候家里有过近200盘磁带。那些磁带被我和弟弟分好了类,整整齐齐地摆放在6个鞋盒里,看起来也颇为壮观。

上大学我有了自己的随身听,也买了好多磁带。睡觉前听半个小时流行歌曲成了我大学时的习惯。那时听得最多的是台湾歌手阿杜的磁带。当阿杜沙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时我常常忘了一天的烦恼和不快,安静地睡去。后来学校里开始盛行MP3,没有人再买磁带了。我也用码字挣来的稿费买了一个MP3,只要去学校的机房,MP3的歌曲就可以随意下载。我沉浸在能够时时更新的音乐世界,将那些磁带冷落在了一旁。后来每一次搬家我就想把那30多盘磁带扔掉,可又舍不得,觉得那些磁带不仅记录了一时的流行歌曲,更记录了我成长的过程和时代的变迁。

前几天我又搬家了,这是我毕业之后的第五次搬家。大学时买的磁带被我整整齐齐地放在了鞋盒里。经过几次搬迁,我更舍不得扔掉那些在别人看来毫无用处的磁带了。我知道记录别人声音的磁带总有一天会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磁带时代的回忆却是永恒的,无论生活怎样变迁,都无法抹去那些记忆。

翻译作品:白衣女郎(2009-10-15 10:14)

                               照日格图  编译

 

                           发表于《齐鲁晚报》2009年10月15日

 

    彼得晚餐吃了一些油腻的东西。用完餐觉得昏昏欲睡,想休息一会儿。他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名为《白衣女郎》的书,靠在沙发上慢慢地翻。前三页他看得很认真,后两页看得马马虎虎,翻到第六页时彼得已经进入了梦乡。

    艺术和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书中的白衣女郎摇身一变成了红衣女郎。她轻柔地呼唤着彼得的名字。彼得高兴极了,但是他竟然想不起她是谁。

    她到底是谁呢?飘逸的直发、匀称的身材,穿了一身火红的泳衣。哦,想起来了,大海、阳光、沙滩、餐馆……海边的散步,月下的誓言。唉,真可惜,如此美貌的女郎最后竟然成了市中心大商场那个矮胖经理的女人。忘记吧,这样的女人都不值得我继续想下去。

    这是彼得关于爱情的众多回忆之一。渐渐地,他的记忆中像电影一样闪现出了许多场景。突然,一个身着黄衣服的女人跑过来取代了刚才的红衣女郎。她有乌黑的头发,穿了一身运动装,充满活力。看着她,彼得想起了旅行、帐篷、夜晚、星星、烤肉……

    一会儿,彼得的脑海中又出现了一位蓝衣女郎。她的头发是棕色的,穿了一身蓝色的风衣,一样楚楚动人。这次他们在市中心的大商场随意购物。

    就这样,彼得的脑海中女郎的衣服颜色和约会地点不断变换,每一个场景都洋溢着浪漫,让人浮想联翩。彼得和她们一起开车,一起吃烛光晚餐,一起站在轮船的甲板上让海风吹拂,一起策马驰骋在开满鲜花的草原上,笑声回荡在他们走过的每一个地方。

    眼花缭乱的彼得从梦中醒来,他放下了手中的书,睁开了眼睛。他旁边还真坐着一位白衣女郎。她是彼得的妻子,正坐在那儿给彼得补袜子呢!

百度百科战(2009-10-13 10:04)

                          发表于《北京青年报》2009年10月13日

 

   女友用业余时间写点小文章。近来她写的稿子陆续登上了全国的大小报刊,她也被同事和朋友称为“女作家”。她很满意现在的成绩,常常和我说,如果有一天她的名字能被编入《中国作家名录》就太棒了。

  那天,女友的一个闺蜜和我们一起吃饭,听了女友的愿望大笑她老土,说:“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想让别人记住你还不容易啊,在百度百科上建一个自己的词条,把你文学方面的成就、比如出过的书,获过的奖都写上去,大家一百度你的名字就能搜到你了,岂不是很简单?”听了闺蜜的一席话,女友恍然大悟,一回家就注册了一个百度账号,用自己的名字建立了一个百度词条。完事后美滋滋地跟我说:“看着吧,从此我要红遍大江南北了!”对此,我也只能微笑着摇头。

  女友对自己的词条爱惜有加,不仅把自己的“文学史”全部写进去,还费九牛二虎之力,把她出版的两本书找出来,把封面照放了上去。下班后也不像以前那样急着往厨房跑,一回家就打开电脑仔仔细细看一遍自己的词条,想到什么,就打开编辑功能认认真真做补充。女友的词条一天天完善,她的几个文友都打电话过来向她咨询建立词条的秘笈。

  那天我下班回来时女友的脸拉得很长,乌云密布。我问其原因,她说:“也不知道是谁和我同名,不可思议的是她也写点文章。她注册了一个昵称进百度词条,在最上面放上了她的文学成就——获过的奖项和出过的书,把我的资料都编辑到最下面那个不起眼的位置了!我费了半天功夫才把自己的资料重新拉到上面醒目的位置,又添置了一张照片。这样,这个百度词条就完全属于我了!”说完她故作轻松地拍拍手,好像完成了一个大工程。

  没想到,第二天“悲剧”再次上演。那个女作家在女友白天上班时登录百度百科又把自己的资料拉到上面醒目的位置,把女友的资料全部拉到了最下面,还学女友添置了自己的两张照片。每一张照片都清纯可爱。

  女友气不打一处来,想把那个同名家伙的资料一删了之,又觉得那样做不太道德。她想尽方法在“扩展阅读”里添加了自己的博客地址、图书电子版、发表文章的电子版等一大堆内容。谁知那个女子也不甘示弱,不仅悄悄删除了女友博客地址里的几个字母,让别人链接不成她的博客,还在“扩展阅读”栏的头条位置添加了自己的博客地址和刚刚建立的“百度吧”地址。

  下班回来之后,女友气得脸色发绿,要求我在半个小时之内给她建立一个“百度吧”,且人气必须在那位女作家之上。为了哄她开心我只能照办。那晚女友几乎一夜都没睡,说一定要买一本那个女人的书看看,都半夜了还在嘴里嘟囔:“一看那书名就知道,她写的东西,准俗!”

  就这样,女友和那位女作家的“百度百科战”持续了半个月。后来两个人都变得黔驴技穷,没有任何补充的东西,只是一登录就将自己的资料拉到上面,将对方的资料拉到下面。周日女友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拽我去逛街,而是坐在电脑前发呆。怕在她逛街时那个女作家登录百度,将她的资料拉下去。

  昨天我下班回来发现女友破天荒地在厨房里忙碌着。看到这个久违的场景我竟然有些感动,换好衣服进厨房让她去百度看看词条。没想到她说:“那个人在修改自己的词条时添加了自己最新发表的文章。光忙着弄词条,我都有半个月没写东西了,等吃晚饭我要安安静静地写,管它什么作家的名气和百度词条,不写文章,有啥都没用!”这一次她的声音出奇的轻,也出奇的动听。

  

                  

                            发表于《北方新报》2009年10月10日

 

    读小学时,我丢笔是出了名的。那时候,我还没有用过钢笔,母亲怕我丢了这个落了那个,干脆把橡皮和铅笔用线拴在一起。后来证明这样的方法果然不错,班里的同学纷纷效仿。

  我上小学三年级那年,家人给我买了一支红色的“英雄”钢笔。当时语文老师开始要求我们用钢笔写作业。那枝廉价的钢笔写着写着就断水了,每次写作业手边还得常备一瓶墨水。

  那支钢笔陪我度过了小学时光。上初中时母亲又给我买了一支黑色的“英雄”钢笔,我叫它黑英雄,这支钢笔可比那支钢笔好了很多,书写也较流利。当时我的作文写得不错,写字时也特别小心,生怕写错一个字让老师说美中不足。当时有一支好钢笔是让全班同学都羡慕的事情。因为我的钢笔在当时还算是高档钢笔,用它写起字来别提我有多神气了。

  可惜,好景不长。黑英雄还没用一个月就让我给弄丢了。那天晚上我回家打开文具盒准备写作业,却发现文具盒不翼而飞。我放学回来时进路边的电子游戏厅疯玩了半个小时。从游戏厅出来时天色已晚,估计是在往家小跑的匆忙中把文具盒给弄丢了。黑英雄丢了,我心疼不已,那天晚上,我茶饭不思。好在第二天父亲把他用过的一支钢笔给了我。虽然用起来没我的黑英雄好,但有个“武器”总算还是好的。

  高三那年夏季,一个微风徐徐的黄昏,阿丽玛把我叫到了操场上。那时的我们已经参加完了高考,即将各奔东西。班里最腼腆的女孩儿阿丽玛约我出来后什么也不说,沿着操场的跑道和我肩并肩走了一圈又一圈。面对沉默的她,我竟然不知道开口说些什么。只记得夏日的黄昏非常惬意,光线也有了诗意。最后,她塞给我一支钢笔和一个笔记本匆忙跑回了宿舍。我被她这样的举动吓坏了。我回到充满离别前忧伤的宿舍,才想起来要看一看那个女孩儿送给我的临别礼物。那是一本天蓝色的笔记本和一支天蓝色的钢笔。在日记本里夹了一张小纸条,上面用蒙古文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只可惜好多内容我现在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最后一句话,其大意为:“今朝一别各西东,一路思念且珍重。”我手里拿着她的礼物,忧伤涌上心头。当年,我考上了大学,来到呼和浩特,在这座城市里工作、生活。我一直没有阿丽玛的消息。后来听同学们说,她的高考并不理想,找了一个当地的牧民,早早把自己嫁了出去。

  昨天,用了5年的钢笔碰掉在地上,坏了。我去附近的“英雄”专卖店想买一支新钢笔。看着琳琅满目的钢笔,我的思绪回到了中学时代,想起了那个赠给我钢笔的女孩儿。挑来选去我选了一支价钱适中、质地还过得去的钢笔。付款时,文具店老板一脸的无奈。他说,现在人们用惯电脑后对钢笔的需求越来越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