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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茂荣 知名房地产律师,广东鼎为律师事务所主任,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深圳十大地产名博、地产草根思想家。
 
    点评案例曾被央视《新闻周刊》、《中国法治报道》、《第一财经》、深视《第一现场》、《深圳新闻》、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经济观察报、华夏时报、深圳晚报、深圳特区报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并被中国新闻网、中国经济信息网、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易、搜房、腾讯等各大网站转载。
 
    服务宗旨: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勤勉敬业、优质服务。
 
    委托咨询:0755-88264787 13510208605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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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深圳房二手房律师:

昔日情人对簿公堂,你赢官司我卖房,此案未结彼案又起!

——兼谈二手房买卖纠纷中财产保全的重要性

▇ 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张茂荣

 

原告陈先生与被告陈小姐原本是一对恩爱情侣, 2004年1月陈先生在深圳市罗湖区按揭购买一套房屋,为表达爱意,户名仅写陈小姐一人。2006年陈小姐发现陈先生与其他女人有染,情侣关系破裂,陈小姐收到陈先生5万元补偿后,做了全权委托给陈先生姐夫蔡先生出售涉案房屋,同意售房款归陈先生,做完公证后离开深圳回了福建老家。

 

因房价上涨,陈先生自己也需要房屋居住,2006年10月陈先生与蔡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拟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但需陈小姐申请赎楼(赎楼款由陈先生支付),陈小姐迟迟不申请赎楼,导致过户手续无法完成。而因陈小姐又已回老家,房屋一直由陈先生居住使用,双方以前又是情人关系,陈先生也没有急于逼迫陈小姐过户。

 

深圳房地产律师:业主自治小区于法有据!

▇ 深圳房地产律师张茂荣

 

近日,媒体连续报道了深圳景洲大厦花园业主大会秘书邹家健向政府递交立法建议,希望深圳率先就业主自治出台相关法规,各界对此建议反响不一,而某些专家则认为业主自治小区的想法过于超前,不具可行性(相关报道见:http://epaper.nddaily.com/H/html/2009-11/19/content_944904.htm )。

 

本律师认为,业主自治小区的想法并不算超前,早在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第八十一条对此就有明确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故,景洲花园业主要求自治小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筹备并申请政府部门认可,无需申请重复立法。

 

业主与物

耕兴事变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兴衰记!

——我和深圳李建国律师不得不说的事

▇ 原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张茂荣律师

 

说明:本文所述内容全部属实,如李建国律师起诉本律师诽谤,给世界一个认清其真实面目的机会,本律师将不胜感激,本律师已备有充分证据,只等天赐的呈堂证供良机!

 

今日确切得知本人于2006年创办的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已不复存在,怀着十分沉重而悲愤的心情书写此文以作铭记,同时警示世间善良的人们:人心很叵测,交友须谨慎!

 

一、起源

 

深圳台商协会曾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提供两千万元捐助,为中国法律援助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为维护台胞合法权益,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在深圳设立广东办事处,由台商成立深圳耕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耕兴公司与深圳律师合作的方式为台商提供法律服务,但合作并不顺利。

 

深圳二手房律师团新闻:
 
黑中介卖豪宅吃差价,最多可赚几十万!
 
深圳商报记者 陈相明
 
 
 
声称“诚信、规范”却暗箱操作,赚取差价。  实习生 巫伟敏 记者 陈相明 摄
 
编者按:

 

本报从今天开始,将推出房产中介服务系列报道,将市民反映集中的中介公司违规行为进行曝光。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下属的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以及房地产律师,将对相关问题作出回应。本报继续征集中介违规操作方面的线索,报料电话:15118152520。读者也可登录深圳新闻网论坛发表自己对中介行业的各种看法和经历,

深圳二手房律师团:

“中天事件”后续,法院判决被骗款项由业主承担!

▇ 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张茂荣

 

    前言:2007年是深圳房产中介冰火两重天的一年:上半年房价一路飙升,每个中介都赚得钵满盆满;下半年“中天事件”爆发,数千万客户资金被挪用,举国震惊,紧随其后,“长河事件”、“创辉事件”又相继爆发,深圳房产中介集体身陷信用危机,房地产三级市场进入多事之秋(同年12月深圳二手房律师团应势而生)!中天事件中的受害者一直都被认定为借款方的购房者,而事实却是业主,因为担保公司、蒋飞、张兴友等人都是业主授权收款的全权代理人。

 

    “中天事件”回顾
    曾被评为“25年中国最具价值的深圳中介品牌”、 “深圳二手楼中介最受欢迎的十大诚信品牌”

深圳律师张茂荣:客观评说“钓鱼式”执法

——兼与维权战士郝劲松商榷“钓鱼查黑车”现象

 

 “醉驾” 严打未完, “黑车” 严打又起!上海“钓鱼”查黑车激辩正在如火如荼中,本月13日深圳代市长王荣也在“民心桥”表态要严打蓝牌车拉客,深圳公安局公交分局副局长颜昌银更是放下狠话“蓝牌车乘客说谎或将被拘”(见10月20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有意思的是该报纸同日在显著位置也刊发了深圳律师谭卫山文《消除“钓鱼查黑车”须完善法律》,比较上海、江苏地方不同规定的报道《地方法规让钓鱼不可避免?》)

 

而随着本月19日《人民日报》大幅报道上海司机张军(化名)、孙中界(被钓后为证清白,愤而自伤手指)、陈瑞勤被“钓鱼”事件《“钓鱼执法”,上钩的是谁?》并配发评论《钓鱼式执法,危害猛于虎》(见: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09-10/19/content_363169.htm )后,“钓鱼

炒房客“吃差价”重现 深圳二手房交易纠纷激增

来源:2009年10月06日 深圳商报
 
 

“阴阳合同”令业主反价“有理”

 

据了解,去年房价下跌,房产交易纠纷大多是“买家主动毁约”,但是今年则转向了“卖家主动毁约”并反价,而二手房交易中为了避税存在的“阴阳合同”更为卖家反价提供了“方便”。

 

张先生今年4月购买了南山一间两房住宅,卖家实收价120万元,但张先生想以房产证最初登记价“82万元”办理过户手续,也就是实行“阴阳合同”。卖家一开始也同意了,并签订了“阴合同”,但后来认为卖便宜了,要再加5万元,张先生不同意,于是卖家提出要按照实际成交价格120万元去过户,这样,张先生需要替卖家缴纳“个人所得税”就达到6万多元,而且卖家还以“阴阳合同”涉嫌《刑法》的“逃避缴纳税费”来相逼。张先生无奈与卖家协商解除了协议

金九不再 深圳楼市进入盘整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6日 21:21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陈小瑛 深圳报道

 

传统的金九银十面临落空。截至9月23日,深圳9月的一手房成交量只有约2000套,日均不足100套。

 

“现在业主毁约明显减少,由此判断房价基本企稳,再度上涨可能性不大。”广东鼎为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专业律师张茂荣告诉记者,根据他对买卖双方的案子分析,现在楼市应该是进入了一个横盘调整期。

 

而距离“粤十五条”救市政策中很多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2009年12月31日,还有三个月,业内人士认为,届时政策将如何变,是影响楼市方向的主要因素。

 

楼市进入盘整期

深圳二手房律师:

业主,请慎赐您的尚方宝剑!

——论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业主全权委托公证书的重要性

▇ 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张茂荣

 

说明:本博文写于2007年7月的楼市疯狂期,当时房价持续飙升,业主频频毁约之时,炒房客借机入市,ABC单大量出现(业主不知情情况下的一房两卖,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业主做全权委托公证时未指明买受人,导致业主与炒房客签订买卖合同后,炒房客又以其受托人名义与实际买家签订买卖合同,一旦一个合同发生纠纷,就会波及另外一个合同形成连环诉讼,业主可能被真假两个买家同时起诉),形成业主侵害买方权益,ABC单侵害业主权益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之势!今年房价再度回升,ABC单再现,在追究业主违约责任的同时,对其合法权益亦应予以保护,为此,有必要再度重发本博文,以示业主。

 

“尚方宝剑”,古代钦

深圳房地产律师:

2009年上半年深圳房地产买卖纠纷分析

▇ 深圳房地产律师张茂荣

 

一手房方面:

由于2009年楼市回暖,房价回升,一手房纠纷明显减少,几乎未见有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屋买卖诉诸法律,2008年小区业主集体维权情形消失。因购房合同版本基本都是官方示范文本,权利义务相对均衡,购房者需重点注意:

1、签约时应重点审查合同附件条款,对于自己明显不能实现的霸王陷阱条款(如按揭不成一次性付款)必须予以抵制,在开发商拒不同意修改的情况下考虑是否放弃购买(见《谨防购房合同四大陷阱》:http://blog.soufun.com/10695734/2608857/articledetail.htm );

2、房贷政策变化较大,按揭贷款不成导致的房屋处理争议是一手房纠纷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房贷变化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是否能够解约法官观点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