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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姥姥(2009-11-21 23:56)

发生在姥姥身上的趣事很多,凡是趣事皆为经典,能让我和全家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提起来就笑久久。

姥姥是语文教师出身,文字水平、文化水平和语言表达水平非一般人所能比,至少全家人没有比得上的,当然包括我,加之姥姥性情极慢,说起话来咬文嚼字,轻声细语,斯斯文文,很有老干部的“范儿”,就像西游记里的唐僧(当然不是罗家英的唐僧)。不过,她的几个女儿倒是伶牙俐齿,性格泼辣(就是我三姨和我妈妈了),经常性的在全家聚会时编排姥姥,罗列一下发生的种种经典趣事,成为茶余饭后的作料。

姥姥的经典归根结底源于三点:认真、执着和高雅的语言表达能力。姥姥最引以为豪的事就是代表宿舍大院的住户们,到区政府上访声讨宿舍东边的违章建筑一事,虽然姥姥家最后没有取得补偿,虽然违章建筑仍然盖起了沿街房,但是这件事成为了姥姥很自豪也很自信的大事。

宿舍东边被后来村盖起了一座三层沿街房,于是整个宿舍小区的采光受到了影响,至少一、二层楼的采光是完蛋了。姥姥住在二层,认为这座沿街铺对家里的影响很大,正想找个地方说理。正巧,小区里为这件事挑头上访的人找上门来了,具姥姥称,那人是第一个“先”找到姥姥的。于是乎,你动员我,我动员你,组成了一支颇具规模的上访队伍。

姥姥当时郑重的对我说:我们是第一批,非常关键,全是能讲理、会讲理的人,光语文老师就占了7人,全是60岁以上人员,我年龄最大,78岁。

姥姥还说:为了能够一举成功,我们之前买了《建筑法》,仔细学习,每人分工负责背熟法律条文,用到哪一条,谁就负责站出来讲理、对答。

听到这里后,我已经笑得不行了。我没有用文字提炼姥姥的语言,姥姥的原话就是那样说的,一模一样。我看出来了,姥姥表达时,自豪的因素有:是第一批主力、语文老师居多、老人居多。

通过这件事,我发现姥姥,具有上访潜力。我说:姥姥你具备了上访的三大优势,第一,你是老年人,政府工作人员,不会难为你,还要尊重你。第二,你是语文老师,说话斯文讲理,条理清晰,一般人都认为你很正确。第三,关键是你有冠心病、心脏病,还带着速效救心丸,没有人敢惹你,并且要高接远送。

我说后,姥姥竟然满意的点头称赞。

冬天来了,为了集中供热,各家各户开始交暖气费。但是,去年姥姥家的所在单元的暖气管道破裂了,整个冬天这个单元就像在室外过的一样,每家2000多元的暖气费打了水漂。这个冬天,姥姥决定先试试暖气的温度,再交暖气费。供暖十天过去了,后勤科的民警打了两次电话催促姥姥缴费。

我一听急了,说:姥姥,这是民生问题,怎么能这样,你没跟他讲理?

姥姥慢悠悠的说(原话):我每次回答都很讲理。我是这样回答的,第一回我说,小孙,我这是第一年不交,我每年都争先恐后的交暖气费,你可以查阅一下缴费记录档案,因为是第一名缴纳,每年还奖励我40元钱人民币,而今年不交,原因充足。首先,去年交了,暖气不热,我及时如实的反应后,你们置之度外。其次,省政府有规定,室内温度在12-18度的,退50%暖气费,12度以下的,原款退回还要加上利息,去年的费用,我减免利息,可原款一分也没有退,说明供热办没有执行政策。第三,今年,室内温度现在才10度,我已经没有必要供暖了,更没有必要缴纳暖气费了。省政府又把温度提高到了18度,如果供热办能够让我家的温度截止到1月底保持在18度以上,我连本加息一并缴纳。

我说:姥姥,你太雷人了。第二次,你怎么说?

姥姥说:很简单,我说小孙,你别替别人传话了,直接让供热办找我吧。

我说姥姥你真讲理,如果换做我保证已经吵翻天了。

前几年,姥姥见义勇为,到派出所录了一次笔录,反映两个青年殴打一个中年人的事情。当时记完笔录后,民警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也笑得不得了了。全文已记不起,只记得姥姥说过“如雨点般的拳头打落在黑衣人的身上”,“两个人四处张望,后扬长而去。”的原话。

姥姥,简直超级经典搞笑。与家人在一起时,如果加上二姨绘声绘色的描述,三姨爽朗的笑声和演绎诠释,我再打破砂锅的问个不停,姥姥一字一句的斟酌回答,和表妹们笑得趴到地上肚子疼的样子,吼吼,那个现场气氛,绝了!

 

 

Lilei和Hanmeimei(2009-11-15 00:01)

转载

80后的回忆——Lilei和Hanmeimei 附带图片

   附带flash 对于绝大多数“80后”来说,李雷、韩梅梅、林涛、露西等名字都不陌生。这是人民教育出版社在上世纪90年代出版的初中英语教材中的人物。 
    “一切从那本英语书开始的,那书中的男孩LiLei,身边的女孩名叫HanMeimei”,歌曲唱的是Lilei和Hanmeimei的故事,讲述的却是所有“80后”永远的回忆。“后来听说LiLei和HanMeimei,谁也未能牵着谁的手,Lucy回国,Lily去了上海,身边还有了那么多男朋友,Jim做了汽车公司经理,娶了中国太太衣食无忧,LiTao当了警察,UncleWang他去年退了休。”每个名字都似曾相识,备感亲切。

    ……

    从老弟的空间里看到的,从来不爱好转载别人的文章,不过这次实在是撑不过去了,花季雨季就这样过去了,真的怀念,好好怀念。

    无可复制,只能让儿子快乐的走过他的童年和青春。

雪落情声(2009-11-12 23:12)

 

      

下雪了,我喜欢的世界来临,好像一年只为这一天,心情不由自主的好起来,总有向往外跑的冲动,一半是看雪,一半是养心。

养养心情,养养眼睛,养养鼻子,养养耳朵。在冬日里,大雪纷飞的时节,裹上厚厚的棉衣,红的、绿的,戴上暖暖的帽子,黄的、蓝的,缠上绒绒的围巾,粉的、紫的,五颜六色,雪白的世界里,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夺目和着迷。相比春的桃红柳绿,更钟爱冬的粉雕玉琢,呼吸着清清凉凉的空气,聆听着扑扑簌簌的落雪,伸出双手,一片一片的雪花在掌心融化,化成水珠顺着掌纹落在地面,想攥住,可跑的更急了,是一个一个的小蝌蚪在找妈妈吗,不禁遐想起来,明年的水珠又会落在谁的掌心?摸摸头顶,已经湿漉漉一片,小草的头上却已厚厚一层,又不禁偷笑起来,从高空落下的固体还有什么不砸脑袋呢?

 

笑起来,心情就大好,思绪随着雪花的脚印开始蔓延整个空间。让心情融于自然,化做成一个鲜红的草莓或是一个青翠的苹果,装点着满目的银装素裹;让心境走进冬季,抑或是棉被下青涩的麦苗或是洞穴里冬眠的刺猬,倾听着洁白安稳的静谧;让心怀触摸高洁,就是那被压弯了的松枝和掩面而开的梅花,欣赏着高贵典雅的寒冷;让心胸放飞天际,装载着厚厚的云朵和晶莹的泪珠,遇到相爱的人时飘落成花。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只有冬天才有雪花,因为叶儿不再幽绿,花儿不再嫣红,于是上帝公平的把最美丽的雪花赋给了冬季,铺天盖地,让花儿处处盛开,天空不寂寞,爱情也守恒。我也知道了为什么只有落雪最安静,因为风儿猎猎作响,雨水淅淅沥沥,于是上帝公平的把最细致的脚步留给了雪花,一朵连着一朵,弥漫着整个人间,温暖着你和我。

 

雪落了,听得到声音,不是用耳朵,而是用心灵。你听到了,那时爱情的声音,你听不到,那时心情的寂寞。

雪落了,落在我身边的雪片似曾相识,是否曾从你的眼前掠过,雪落了,落在你身边的雪片铭记心间,是否曾对着他们生死相许。

又一年的雪落了,请悄悄的,用心倾听。

天冷了(2009-11-02 21:33)

    天冷了,法桐的叶子开始变黄,太阳光把它的影子拖得很长很长,树枝结出了毛茸茸的刺球,我知道,是悬铃木的果实在向人们招手,这一年没有白活。

天冷了,把衣领竖起来,围上围巾缩着脖子,像乌龟一样望着花花世界,登上皮靴,咯噔咯噔的行在路上,搓搓手捂捂红彤彤的鼻子,一呵气还有白白的颜色。

天冷了,钻在被窝里,翻开最喜欢的书籍,在台灯下,看的迷失自我,再朦胧睡去,睡梦里,一直胖胖的手臂,趟过我的脸颊,把灯光关掉。

天冷了,又喜欢行在车里,扒在玻璃上,看着霓虹灯下的夜色,偶尔哈一口气,用手指在雾化的车窗上画一只胖嘟嘟的小猪,写上老公,再画一只,写上儿子,澄清的夜灯把雨后的夜幕映的如一汪墨蓝。

天冷了,老公说特别喜欢往家跑,看着儿子穿着厚厚的棉裤棉袄,露出粉嫩的脸庞,觉得别无他求。看着老公如此的看着儿子,我还能有什么所求。

天冷了,回到家时,父亲已经端上了一大碗热腾腾的羊肉汤。老公给哲哲买了一个大大的火车轨道玩具,正趴在地上气喘吁吁的摆弄,而我的手里还提着给儿子买的两个小小的棉帽子。

天冷了,离雪花飘零的时间不远了,可以教牙牙学语的儿子开始认识冬天,以及冬日的精灵。

天冷了,还有一群大雁往南飞。

 

   女人,总有支配欲,尤其是像我这么爱操心的人。

   单单是衣服、手提包就有着不同时间的支配态度,逛商店、逛街时,那两眼放光的神情;不买件衣服总感觉索然无味的态度;看上件衣服不领回家那翻江倒海寝食不安的心情;反正,只要和打扮自己有关的一切,总想无止境的支配。还有书籍,要是名家,尤其是喜爱的作家出版了一本书,买不到首发版后悔的要死去一样;看完了一本书籍,觉得很好,再一看是盗版书,就像吃错药了一样;要是别人都在谈论一本书,而自己却还没有买到,那简直要生病了。其实,这是自己的兴趣、爱好所在,适当时候放纵一下、奢侈一下,欲望一下、支配一下,是无关紧要的,只不过是暂时享受了生活,满足了小小的虚荣心。得不到时,难受的是自己,与别人无关。

   只是,我想说的“支配欲”不是这一点。要命的是,要把自己的思想强加给别人,以来支配别人的生活。婆婆家买了新房,我和老公全权承包,因为我喜欢装房子,特有成就感,我不怕麻烦。在家里,和老公商量的很好,和声细语,跟设计师到了新房之后,这才发现,倍感兴奋,已经不是家里的原型了,以老公的话说像打架一样,吼了起来,全然不顾别人的感受,我说摆什么就摆什么,我说将来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一直以为,我很顺从,对方说什么都行,只要大差不差我都服从,这才发现原来没到兴奋点。其实想想,大可不必,我又不是房子的“女主人”,也不经常住,婆婆的儿子再此掌握着财政大权,我又装什么葱姜蒜呢。房子还没有开装,我们倒先吵起来了。

   看来,还是学乖一点,适当时候放下支配欲,哪怕是兴趣,听别人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两纸之间(2009-10-21 23:02)

 一纸公文,意味着老领导和于大姐明天可以不用来上班了,他们彻底离开了工作岗位(就是离岗了),我心里一阵酸楚,他们,奉献就此结束。

奉献结束,就意味着开始享福,享受不用工作就能得到工资的快乐,这好像是每个年轻人都梦想的事情,可是人生从青年走到中年再到中老年,真正离开自己辛辛苦苦工作的地方,究竟有一个什么样的心情,非我辈能体会到得了。于大姐走时把手头繁重的工作交给了我,感谢栽培之余责任接踵而至,我突然更加体会到了职责,这个时不时用在公文上,却又偶尔流露出不屑的词汇,这时,真的闪光了。我们交接工作花了很长时间,不是因为交接麻烦,而是畅谈了很久,从对生活的理解、婚姻的看法包括爱情的态度,我从来没有和于大姐这样交谈过,和一位与母亲同龄的从事多年公安工作的老大姐这样平等的,朋友的交谈,像是要把多年来生活的真谛全部要交接给我一样,既要我快乐的生活,又要我不辱使命,勇于向前。

谈话的内容很轻松,房间里时不时传来我们哈哈的笑声。可是再回味起来,却是庄严无比。我突然间像看到了一面旗帜,虽然不是那么的清晰明朗,可总感内心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走路都觉得平稳了很多。“恪守岗位,不卑不吭”,于大姐说,你一定要做到,因为我们不是商店,我们不盈利不雇佣,一定要对得起头上的警徽。这是除了母亲,第一个向我面对面的说这样的话的外人,心里很温暖,路也很漫长。敬佩,油然而生.

三十年前一纸调令,他们来了,三十年后一纸批文他们走了,最青春的岁月和最激情的年代全部奉献给了这里,无论花多么红,无论树多么粗,一切都被夹成了一本厚厚的档案。屈指一算,我若走到这一天需到2035年,多么久远的数字。26年的路程,我刚刚走了一次,还要这么久,那时会怎样呢?

那时,那时哲哲27岁了,该结婚了。

  哲哲有思想了,如果再不记录下来,思想将无法复述。

    确切的说哲哲早就有思想了,只是这几天进步的比较快一点,这是今天早晨我从小家往母亲家走的时候发现的。坐在车里,我抱着儿子,给他指点着车外面的景色,突然,他看到对面而来的公共汽车,兴奋地连蹦带跳,手舞足蹈,嘴里还不停的喊“大、大、大……”,车水马龙的中润大道公共汽车来来往往的很多,彩绘五颜六色,车身又高人一等,哲哲每看见一辆就喊个不停,要是有五六辆并排着等红绿灯,简直要探着身子从车窗出去,原来这小家伙对大车感兴趣。

  不止这一件。昨天晚上,我无意中试验了一下,我问哲哲唯尼熊在哪?米老鼠在哪?喜洋洋在哪?小家伙竟然都能一一指出来,看来不停的在他耳边讲这个讲那个还是管点用的。要是等到儿子能用语言和我对话的那一天,我想一定十分有趣,真得迫不及待.

   晚上吃饭的时候,一粒米饭挂在了他的嘴角,他用小手放到了嘴里,然后我又故意把饭粒粘在了他脸上许多,他不停的用小手都把饭粒塞到了嘴里,那憨憨的样子真搞笑。

  上帝就是这样安排,他让每个宝宝来临时都能得到最伟大的爱,又把最欢乐的笑声留给宝宝身边的人。哲哲开始思想,开始在意识的支配下慢慢地进行着自己的行为模式,环境、语言、习惯以及父母的世界观、人生观无一不影响着他的成长,健康和教育成了养育孩子的两大重任。纵然每个人都喜爱哲哲,都恨不得把自己人生中最成功和最幸福宝贵的东西传给他,恨不得用生命来捍卫他的人生,可是人生,最终是属于他自己的,仍然避免不了刻苦、努力和拼搏这些坚贞的字眼,幸福、成就和满足只能是风雨后的彩虹。 

   哲哲开始思想,开始朝着他的人生迈进,我很高兴。哲哲,祝你一路幸福。

让历史与文化同行(2009-10-12 21:30)

让历史与文化同行

                —读余秋雨文化苦旅全书之《寻觅中华》有感

一个民族在没有文字之前所发生的故事称作传说,有了文字之后所发生的故事成为历史。漫漫历史,文字在民族的前进和发展中,堆积成了文化,塑造了文人,创造了知识,传承了文明,不仅仅让这个民族真实而丰富的存在,而是让整个民族变得自信而且强大,让子孙值得骄傲和勇于向前。读罢余秋雨的《寻觅中华》,我感受最深,也是最大的,就是:让历史与文化同行,民族就会生生不息。

华夏文明之所以有四五千年的历史,不是因为女娲补天和盘古开天的神话久远,而是由于甲骨文的发现从而肯定了殷商的存在,进而推出了夏朝的历史,华夏文明才得以迈进新的开端,正如书中所写“时间,大概在公元前二十一世纪。从此‘茫茫禹迹,划为九州’。传说时代结束了。”

中华历史由此开始,直至现在。

华夏文化纳入史册,伴随历史。

从诸子百家到明清小说,从楚辞汉赋到唐诗宋词,在历史的兵马战乱和更新换代中,华夏文化凭着婀娜的身姿和丰腴的肌肤,吸引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被明智的君主改革推广,被勇敢的文人墨化推进,被芸芸的众生吟唱传承,几次颠沛流离险遭断代,却野火不尽春风又生,中华民族因为拥有着这样一支强劲的汉主流文化,所以有着完整的历史,所以没有支离破碎,代代相传。深深的夜里,每读完一篇文章,就越发感受到文化对于一个民族在历史的进程中所散发出的感染力和生命力,思绪万千,心情沉重,越觉夜深风凉。

时间推动历史也改变历史,文化亦推动民族也改变民族。文化与历史脱节,民族往往散架,一个丧失了固有文化的民族,是很容易被外族入侵和同化的。四大文明古国中,只有中国是硕果仅存——既没亡国也没灭种,中华文化五千年来一直闪耀光辉,这一点,我们值得骄傲。而古埃及、古印度、古巴比伦这些文明古国不仅国家早已灭亡,而且用以形成国家的那些民族也早已被外族人征服、同化,由那些民族创造的文化也宣告消亡,取而代之的是那些在民族融合基础上形成的新民族的崭新的文化——完全不同于古人的文化。比如埃及,当代的埃及人与5000年前的古埃及人可以说几乎没有渊源,他们是八世纪征服埃及的阿拉伯人的后代,尽管古埃及人的后代现在仍然存在,但已是凤毛麟角,淹没在阿拉伯人的海洋中。印度、巴比伦的遭遇也是如此,经过了多次的征服和融合后,现在的印度人和伊拉克人与当年的古印度人、古巴比伦人已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民族。文化已削弱断代,民族也湮灭更替,残留的文字和文明却在故土依然存在,在风雪中展示着曾经的辉煌,散发着微薄的不堪示弱的傲骨,物是人非。

由此我想,文化看似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却也是不堪一击。中华历史注定了文化的艰难前行,在辉煌的华夏文化的背后,多少文人冒天下之大不韪,赴汤蹈火,在历史的舞台上,上演过一幕幕威武雄壮的活剧,书写着一则则荡气回肠的故事,留下一件件扣人心弦的历史史迹,却又逃脱不掉那悲剧性的结局,垂名在文化惨案中。为了民族的文化,为了民族的不散,文人在最关键的时刻用生命连接了历史和文化,捍卫了整个民族最大的财富——不是江山的主人,而是民族的气节和精神文化命脉。中华文化的良知和高尚的人格在他们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余秋雨曾感慨:“文人似乎注定要与苦旅连在一起。”我以为,这乃是文人最大的财富。

中国古老的文明曾在古代创造过盛世,人们为了保留住繁华灿烂的文化,建造了莫高窟、都江堰等大型建筑,留下了一串串文化痕迹,成为文明。岁月总是逆人而行,人们再想保存下来的东西到了一定的极限都会被时间冲走,何况文化,何况书籍,那些不像建筑物那般有形而坚实的物质,又如何能经受的起时间的考验?再出现类似焚书坑儒、外敌入侵一样的悲惨事件呢,文化能否延续?

历史与文化同行,民族才会生生不息。这是我从书中悟出的感受,也是伴随作者呼吁中华民族,中国人珍惜文化、重视文化的口号。历史的文明创造的璀璨已经成为过去,不可忘记,不代表沉湎于中,正视当前和延续未来才是我们真正的使命,用科学的发展的观念去尊重文化、保留文化、推广文化,不仅仅是文化人肩负的任务,更是每个炎黄子孙和华夏儿女所恪守的民族职责。只有这样,才能让文字在文化的长河中如音符般跳跃,让文化在民族的血液中源源流淌,让民族在时间的脚步中经久不衰。

寻觅中华,余秋雨先生以他独特的写作魅力吸引着读者,让人们感受到他大江南北的阅历和吞吐千年的手笔,感受到历史的妩媚和沧桑,文化的震撼和悲凉,民族的风起雨落,文人的傲骨气节。合上书卷,我久久不能入睡,是否有朝一日,也打起背包,背起对中国文化的探索,迈着沉重而苦苦的步伐,行走在中华大地上。

一盏孤灯,一杯浓茶,走进余秋雨,走进文化苦旅全书,走进《寻觅中华》。

备注:以上便是让我光荣的走在领奖台上的文字,不算一举成名,也算纳入了读书人的行列。

小小美女(2009-10-11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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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新盈,是我从小看着长起来的小小女孩,林妙可也就如此吧!

   祝愿丁新盈永远快乐,开心!也盼着哲哲快点长到这么大。

让爱恋相忘于江湖(2009-10-05 20:09)

   题记:我只看过一遍金庸的《笑傲江湖》,便迷恋的忘形于世,这还是一年前的事。谁说金庸是武侠巨匠,他才是真正的言情大师,读完此书,一年后书写感怀,发现厚厚的武侠书已被我风化成一朵爱情的蘑菇云,才知道最终极的爱情是让爱恋相忘于江湖,这便是女人读武侠和男人看武侠的不同之处。

 

让爱恋相忘于江湖

     

电影里的任我行说:有人便有恩怨,有恩怨便有江湖。我一下子恍然大悟,江湖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原本就是是非的漩涡。男人们在旋涡中你争我斗,尔虞我诈,想得到的已万古千秋,不想要的却偏偏傲居江湖。女人们在江湖中长袖善舞,为爱情醉生梦死,断入愁肠,得到的和得不到的都成了男人们的附属品,最终随着涡流的旋律或是消亡或是归隐,以波浪的形式伴着漩涡的线条淹没在江湖中心。是非此起彼伏,恩怨错纵交叉,漩涡时小时大,江湖你来我往,可从没有终止过,决断过,消失过,粉墨登场的芸芸众生,让江湖保持着原有的气息和属性,上演着刀光剑影和英雄美人。没有人能够一统江湖,江湖依旧是江湖。

爱恋就在这样的空间里葳蕤生长,与尘世间的爱恋微微相似,也略有不同。

书中的爱情有很多,令狐冲、任盈盈、岳灵珊、仪琳……既是爱情的主人也是爱情的奴仆,如同江湖,没有人能够一统爱情,爱情始终是爱情。看完《笑傲江湖》,我落泪了,不是因为冲盈之恋的完满结合,而是因为令狐冲和岳灵珊的失之交臂。

 

其实原本可以走到一起

只是没有勇气说好不见不散

于是看着最心爱的人成为了别人的新娘

却还要端着祝福的酒杯说幸福永远

深深的夜里,数着萤火虫  泪光闪闪

远去的背影,伴着飘零的雪花  模糊一片

思过崖的柔情无限

冲灵剑的温馨缠绵

一切的一切随着渐远的钟声 成为惘然

带走的不止是情恋

伤痛的是让最爱的人死在面前

 

这是写给令狐冲的,之所以伤感二人,同情二人,只因为岳灵珊是令狐冲的初恋,年少时就深爱的女孩,至死不渝。闭上眼,就出现那幅画面,一个哼着福建小调的,迈着轻盈步伐的,灿烂如花的女孩,占满了令狐冲的的整个内心世界,却偏要硬生生的从根底拔起,永远的不在一起,直到岳灵珊死去的那一天,他的爱恋才得以熄灭,他才真正爱上了盈盈。岳灵珊善良的看起来有些迂腐,纯洁的看起来有点愚昧,可是在爱情面前却执着的堪比泰山,他对小林子的态度不亚于令狐冲对她的态度,即使被她的丈夫——林平之给害死了,也还替林平之说好话,要令狐冲好好照顾小林子,在她的眼里、心里,小林子永远是小林子,而不是林平之。

于是,一本厚厚的武侠小说,几张短短的二人世界描写,却把两个人的爱情刻画的让人俯首叹气,切齿握拳。这就是金庸的伟大之处了,他让世人明白了真正的爱情,付出是不求回报的,痛心是掩藏在心里的,流了泪水嘴角还要微微挂翘的,爱无止境;也让世人明白了真正的爱情就是盲目的欣赏,执着的追求,没有权利和世俗的沾染,没有等级和观念的划分,没有时间和空间的距离,让有爱的人艳羡不已,让媚俗的人指指点点,爱就是爱;更让世人懂得了最终极的爱情,是没有在一起却埋藏在心底的,却要用一辈子来挂念的深深爱恋,存于心迹,相忘于江湖。

令狐冲是幸运的,他身边有一个貌美温柔的任盈盈在永远的追随,这是所有的男人都看到的并且也所向往的(包括我老公,是盈盈的粉丝,所以我又名刘盈盈),而他又是不幸的,他的至爱死在了他的面前,心里却早已没有了他,还念念不忘别人,这是爱情的惨剧,是所有的女人都看得到的并且也不希望存在的。岳灵珊是悲惨的,她始终没有得到最爱的人一丝眷恋,却又被最爱的不屑赐死,被书里的人耻笑,被书外的人可怜又憎恶,可她又是幸福的,至少在她的心里始终有一个关于爱情的梦,还没有破灭还在生长,心,仍如同花季少女一般,始终年轻和激情。

你看,爱情多么悖论。我说,金庸不止是武侠中最会描写爱情的,他是所有的作家中最会描写爱情的,曹雪芹的爱情也没有写过他。爱情在江湖中凸显神圣,伟大的让所有的勇士豪杰堪见渺小。我突然觉得恩怨的江湖成了爱恨的江湖,究竟是先有了爱情才有了江湖,还是江湖容易滋生爱情,模糊不定,究竟是为了爱情去拼搏江湖,还是为了江湖去寻找爱情,纠缠不清。当爱实实在在的在眼前在掌心时,那是江湖上的幸运儿,是一份来之不易的情和缘,爱情就是江湖;当爱深入骨髓却又远在天边时,当爱近在咫尺却又渐行渐远时,爱开始伴着江湖的走向,尘封于心底,化作为永恒的精神归宿和依恋,江湖淹没爱情。就这样,爱恋存于心迹,相忘于江湖。

尘世间的爱纸醉金迷,江湖里的爱侠骨柔情,我们还是专心做个读书人,和所爱的人看是非烟云的书里书外,过细水长流的日子一天一天。又有谁能让爱恋存于心迹而相忘于江湖呢?读不透的金庸,读不懂的笑傲江湖。

 

后记:老公极力向我推荐《笑傲江湖》,他说那是金庸写得最好的一部小说,他看了四五遍,那个任盈盈简直完美的不得了,几乎是每个男人的都向往的妻子。我不禁动心了,开始静下心来看。看完之后却发现,任盈盈固然完美,却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就像是《红楼梦》里的薛宝琴,完美的容易让人忘记,反而是岳灵珊、令狐冲和林平之三人之间纷纷扰扰的爱情,让我动容久久,略带残缺,却让人意犹未尽。从这时起,我开始对金庸刮目相看,他不仅是描写江湖的高手,更是江湖中描写爱情的高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