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暝月之瞳_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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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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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8 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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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打从小对足球就非常喜欢,虽然平时可能打篮球多点,但我一直觉得足球更体现团队意识配合,更需要技术,更难。传说中的一中杯,我第一次参加有组织的足球比赛。这不是第一届一中杯,前几届我都有所闻,但都没有参加。初一初二天天在足球场上混,这年级也踢球的没几个不认识,荒废了2年,重新穿上刺客3。
    巴塞罗那。夏天,偶像亨利毅然转会巴萨,这下好,和小罗一个队了,给足了B哥(张定方)面子,正好罗德曼(罗宗汉)是巴萨铁杆,其他的也挺喜欢巴萨,好不犹豫,买了10套队服。(左边那照片就是我的战袍)
    1号-朱江冰
    3号-李斌
    5号-缪牧一
    6号-刘亚曦
    7号-胡润泽
    10号-张定方
    11号-刘俊
    14号-陈子奇
    23号-刘梦尧
    99号-罗宗汉
    还有些没买衣服的就没上名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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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5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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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从开学以来,很多人都说我变了,我也知道,我的确变了。因为这是我自己刻意让自己做的改变,变得似乎对很多事情的不屑。
    初中毕业以来,
经历了很多事情,似乎可被归类于“青春期的懵懂”和“幼稚可笑的情感”,对我来说,这些能让人更快的变得成熟,能教我对人处事应该用的正确的方法,能教会我怎样做人。我以为这是某一部分人才会有的特殊经历,但现在看来,似乎每个人都会有,或多或少。
    但这些不是能让人真正长大的东西,只是一个步骤。这些东西,现在回想起来的却显得幼稚。BLOG文章也许是交流这些东西的代表,我哥哥在我知道我也写BLOG的时候对我说:“博客,那是女人的东西。”我想这虽然不全对,但也不是乱说的。女人是很感性的动物,很多女人甚至是男人也有的感性需要从文字中来表达,但我一直都认为很多人BLOG里写的东西看上去文采飞扬,激昂感人,但从中却有一种我还无法表达的庸俗肤浅,让人感觉是作者要在不知就里的人眼前展现自己的才华,把一些发生在其自己身上一般生活中的“普通”编制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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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1 00:19)
    那场酒醉令我无比难受,即便是毫无知觉的到了第二天,但这一整天人也是头晕胸闷。但我不得不说,我一点也不后悔。
    并不是酒醉让我了解到什么,不过在那之后的确有种对一切从心理到行动都醒悟起来的感觉。不得不承认把自己灌醉不全是因为好奇和无聊,种种事情让人有点大吃一惊到措手不及,累到让人深呼吸身边的空气却不足以提供大脑的思考和心脏的负荷,忧到让人眉头张不开,嘴巴翘不起。不过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没资格怨什么。正好一场酒醉把自己的大脑格式化一下,重新编排,让自己发现,什么才值得用心去想。
    手机在这一天欠了话费,不准备再交了。也许这样对很多东西都显的很不负责任,但自己知道,让它不再震动,更适合现在的我。让所希望战胜自己的欲望吧。
    变到简单化的世界,并不违背原则,从心到行的简单化,让更多变得美好。
    因为一切本来就很简单。
    ZC知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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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7 22:01)
    夜深,看到酒橱上一瓶XO干邑。
    开盖,轻轻地倒入酒杯,橙红色的酒慢慢浇落在晶莹剔透的冰块,澄清、透亮。
    手握酒杯底托,不停地摇晃杯中酒,使酒体挂于杯壁上。
    把鼻子慢慢凑近,鼻尖探入杯内闻酒的原始气味,此刻细腻悦人、幽雅浓郁的香气会扑鼻而至。
    抿一口,让酒布满你口腔四周、舌头两侧、舌背、舌尖,并延伸到喉头底部。甜、咸、酸、苦。将酒液啜入一小口放于口腔前部,让舌头及相关部分把酒液温热,使各种香味缓缓逸出。让其流进喉咙,一故暖气弥漫整个呼吸道,让人,吞下,深吸一口气,香醇的酒精味充斥的鼻腔。
    回味,安静地体会奇妙的酒香、滋味和特性:协调、醇和、甘洌、细腻、丰满、绵延、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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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8 23:28)
 淅淅沥沥的小雨
 略带寒意的秋风
 昏暗的路灯
 并不寂静的街道
 汽车 行人 工地汇聚出杂乱的乐章
 一种丑陋的令人难受的和谐
 
 无聊的话题
 无限的抱怨
 无情的漫骂
 无知的想法
 无理的词句
 ……
 从来 永远只为了一样东西
 我只有 无奈
 
 不愿说一句话来反驳
 原谅你们的方法
 理解你们的想法
 告诉你们三个字
 少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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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0 22:28)

The last.

The last day I stay here.

It was so fun we played bowling in the morning.Everyone enjoyed it.I also played billiards.It was my first time to play Although I could not play it well,the felling was so nice!

I went City Centre in the afternoon with Hanjoe David and Venlyr.The third group which was going to Oxfor would come here today.I called Libin and found him.I wanted to borrow some money from him,but he said:”I just have 5 pounds.”Oh,guy,you are pooller than me…

……………………………………………..

The last day was passing…

I do not wanna complain about how quickly time flies,but three weeks pass written in water.I even can not be in time to recollect yesterday,today have been passing,and tomorrow is coming.

Hanjoe said:”Don’t live on the memory”..It is true.

But the days,I will never forget.

Everyting is so visional.Everyday is so visinal.Everyone is so visional.

Everyting was done as t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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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7 04:04)
 

815

昨天心里很乱,所以日记没怎么写。

今天天还是阴沉沉的,不过心情还不错,六点钟起来上网了,碰到了不少好朋友呢,其实是也还想回家啦。

准时到达city centre,打了个电话,小乔也到了。路上人很少,中心也冷冷清清,不过挺安静,满喜欢的,当然咯,要看是谁和一起嘛!先去了SWATCH,她买了个手表,很精致,很好看。跑了两个商店,买了些送朋友的礼品就回学校了。在车站碰到了扬帆。

中午发生件不幸的事。扬帆在操坪和一个胖子打闹,拿石头扔胖子,一次背扔,胖子灵活的一闪,石头直飞一辆标志已经变成三菱了的奔驰,只听PANG的一声,后窗开花。一猛男从车里冲下来,扬帆忙急着过去道歉,那猛男先一顿骂起,接着一巴掌,再接一脚,扬帆也没情绪,还是道歉,直说到:“ok..ok…I will ask my ledder to…”后来还是要了216镑解决问题,关于一掌一拳,那人也道歉了。扬帆挺郁闷的,我们也为他感到不幸。就当是个经历噻,这事人家想碰还碰不到呢。

今天上了在这的最后一堂课,还是没能找到机会和老师照相,我们老师长得酷似spider man 3里面的女主角。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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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5 04:57)
    拿着一把简单的民谣木吉他,弹着欢快的和弦,唱着普通却很让人高兴的曲子。——一个满脸落腮胡,戴着顶帽子,穿着并不干净的衣服,蹲座在路道边的40岁左右的男人,在这卖艺。
    不由地朝他望去,紧接着的,是眼神的相视,忧郁伴随着痛苦,无助的渴望行人的怜悯,这与他所弹,所唱完全是两个相对的世界。就是这简简单单的迅速不及一秒钟的对视,震透了我的心。
    在地铁站里,有很多人拿着吉他,或者各种乐器在这卖艺,这就是英国的乞丐。
    地铁是埋在地底下的,与露地上的繁华世界遥遥相对,它似乎是被被藏起来的。
    而这名乞丐,为了生存,只能这样,表达着与自己心里完全相违背的情感,这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之一。
    人们听到的只是快乐的歌唱,却感觉不到他埋藏在心底里的痛苦。在这被埋在地底下与世隔绝的地铁站里,一颗痛苦的心埋藏在快乐的躯壳中。
    又如今天阴霾的天气下人们嘻嘻哈哈的打打闹闹,仿佛一切都不和谐,一切都是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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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5 04:53)

814

再次踏上去LONDON的旅程。

一大早起来,竟然听见淅淅沥沥的雨声,温度并不比平常低很多,但风很大。考虑到去LONDON要买件衣服,穿件短袖就出门了。

乌云压得很低,和上忙忙碌碌的人们,显得有些压抑,喘不过气。

在车上,和扬帆一起制定好了路线,的确行程起来也快了许多。

先去了西闵寺,是英国女皇登基的地方。后来到伦敦塔桥,整座桥成如同一件供欣赏的艺术建筑,很漂亮。风很大,站在桥上,河水很壮阔,隐隐约约能看到水鸟在波澜翻滚的浪滔的大河里漂游,显得那么弱小,那么孤单,那么无助。

下午仍然是购物时间,逛了整条街区,都没有买到想要的衣服,依旧是一件短袖。倒是看到一卖些的地方,里面有所有NBA球队的superstar,还有好多种配色,包括AF1等其他都好看的潮流鞋……越看越不爽,算了,想来想去,自己买的这个也很好看的嘛。

中餐和晚餐都是麦当劳,的确如小猫咪说的,麦当劳吃死你。后来去了特拉法加广场。才6点多,我们就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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