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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新婚(2008-08-16 10:01)

 

一九二四年,秋。

翠织在洞房花烛夜之前,还从未见过新郎倌,不过在红盖头底下,留着个惊鸿一瞥的印象,知道他是位长袍马褂衣履风流的少年。

迎亲那天,一乘顶讲究的轿子把她接了出去,沿途吹吹打打,锣鼓喧天。颠簸的滋味不好受,隍论去嫁给一个父母选定的、陌生的男人。

花轿的彩穗一排接着一排,金丝银线,摇曳生辉。喜气掩映中,她一身玫瑰红袄裤艳丽地登场。走到哪儿,哪儿便漾起溶溶的红光。但她是看不见的,只觉穿戴得臃肿而累赘。云鬟高梳,蒙上红帕子,眼前陡地一暗,走路也要伴娘搀扶,越发像个木偶似的。

拜完堂,她被送进

红娘回忆录(2007-12-15 20:43)
 

    我和张公子本来就是一对。

    世人不喜欢真相,故意隐去、添加、美化,只保留最圆满的——

    相国千金崔莺莺,普救寺巧遇落难书生张珙,一见钟情,互生爱慕。莺莺每晚至园中焚香,张生便猎艳而来,二人花前月下,吟诗作对,郎有情,妾有意,实乃天赐良缘。未料半路杀出个郑恒,再加上崔老夫人顽固不化,使这段姻缘诸多波折。好在丫环红娘挺身而出,秘密安排两人幽会,更抛开封建礼教掩护张生与小姐“同居”。张生考得状元,衣锦荣归,打败劲敌郑恒,与莺莺终成眷属。

    因我的热心落力,经了这些岁月,也被大肆渲染成名女人,唯一专业是“做媒”,替他人制嫁衣,看样子还要继续下去,永垂不朽。有位叫刘晓庆的大腕儿感叹:“做女人难,做名女人难上加难。”唉!真累。都是“道听途说”。爱情哪有如此简单?

    《西厢记》其实是一个复仇故事,一部悬疑剧。

    稍通些人性,我便在崔相国家成长,陪同小姐练字习画、品竹弹丝。崔莺莺并不似传说中“倾国倾城之容,西子太真之颜”,相反,她又懒又馋,刁蛮霸道,七岁

中间状态(2007-11-30 20:18)
 

    跑到一家意大利餐厅,专门吃那里的慕斯Cake。

    款式很多,满纸浓情蜜意。随手一点,黄桃、抹茶、香芋、咖啡、巧克力……不知会选中谁,得享意外的惊喜。

    直至甜品上桌才揭了蛊——是芒果杏仁慕斯,顶部撒些杏仁片,忌廉里可以看见芒果肉,艳艳的黄,华丽而旖旎。不急着吃,要先放一放,等它有点儿微微融化,恰到好处的丰腴、缠绵、细致,便快快地干掉。早了,它仍硬梆梆冷冰冰,嘎吱作响,如嚼一块铁;错过好时光,它又瘫作一汪糖水,像面对蛋糕的尸体,形神俱散,无法收拾。

    同桌吃饭的朋友置疑:“烤箱里出来的东西,再放进冰箱里,怎会好吃?”另一个说:“冰过的还要放热,好奇怪!”

    ——他们不懂个中奥妙。一切处于中间状态时较完满。咖啡太烫不能喝,凉了又失分。汉堡是夹着的肉饼最好吃,苹果派是内心软馅最美味,牛扒也喜欢半生熟。

    还有,女人,中等姿色最可爱;男人,中产阶级最可靠。

消失的饭馆(2007-11-08 19:00)
 

    在初中念补习班,上课到一两点,累得四肢乏力,总是去同一家饭馆。店很小,洋溢着温暖,门前生着一丛特别鲜艳的红花,是它的黄金岁月。老板娘很年轻,头发服贴地绾在脑后,坠坠的像个花骨朵,令我神往的样子。

    经营一爿小店,也是艺术。再普通不过的——白饭上盖一个太阳蛋,油汪汪的咕噜肉,青翠翠的时蔬——色相美满,看着也觉人生有希望。端出来时浇一勺热腾腾的卤汁,还附送猪骨靓汤,夏天便有冰柠茶。闻到香味,半离的魂魄才飞回来,饿得大口大口沾汁吃饭。吃完还上文具店逛逛,人也乐观起来。

    一年前又去到那里,但,店,已失踪。

    心里惶惑,四处寻找。幸而文具店还在,随意聊起——

    “哦,老板娘嫁到美国去了,早洗手不干了。”

    不——干——了?

    若它搬走,人海茫茫,只要用点心,终能失而复得,因为还在。消失了,从此绝迹人间,成为历史,是一丝希望也无,它只存在于“曾经”,或只存在于“记忆”。

    有些故地不能重游。

 

The Odd Couple(2007-10-24 11:25)
 

    今年中秋有人送了一个“星巴克”星悦礼盒给我。古铜色长方形的盒子,里头盛着黄、白、绿三色月饼,个个小巧精致,舍不得三两口吞掉,切成小份来款客。

    比较喜欢“摩卡芝士咖啡”,摩卡味的饼皮,乳白色,表面印花,像月宫折桂,颇有几分画意。先叉一小块,含在嘴里,软绵绵的,微甜,感觉很踏实。内里双重馅料,褐色咖啡和奶白色芝士,不太腻,咖啡香也不太浓,淡淡的,再来第二口……其余几款芝士黑加仑、芒果蔓越莓、蓝莓抹茶、桂花抹茶,皆大同小异。

    还是爱一杯热咖啡在握,疲倦时喝上几口,香醇如充电剂。做成饼干、蛋糕、派,到底隔了一层,沦为“二手”,之所以吸引,因为出人意料。

    发现么,很多原本不相干或者以为不相干的人和物,都给匪夷所思地牵上了红线。黄瓜和油条,烧鹅和话梅酱,铁观音和臭豆腐,梁锦松和伏明霞,赵本山和宫雪花,费玉清和周杰伦……

什么都得适度(2007-10-22 15:47)
 

    一般来说,越简单的食物越容易出新出奇,比如甜甜圈。

    它的前身不过是面团、坚果,花点心思和功夫,一个个圆满的Mister Donut,便值得依依等候细细挑选。我是好色之徒,爱它风情万种:撒糖霜、果仁、椰丝、可可、火腿粒,夹雪糕、鲜奶、咖哩、红豆、栗蓉,浇蛋黄酱、草莓酱、杏果酱、卡斯特酱、抹茶……形状各异,颜色奇杂,每次都要斟酌半天,不那么单调。生活沉闷,一些细微的变换叫人耳目一新,令它化作美食。

    看着它从“产房”里推出来,像新生的婴儿,温暖胀胖,充满弹性。还是想吃巧克力,找最软的地方咬下去,凝住的甜酱轻轻碎裂开,露出里面雪白丰满的肉体。当街饮鸦片(我管“咖啡”叫“鸦片”),大口吃热腾腾油滋滋的甜甜圈,真是惬意的享受。一件就足够了,满怀柔情蜜意,多了,惹来厌烦。吃不完的搁进冰箱,翌日再加热翻新。一天天吃下去 ,还没完?

    甜、酸、苦、辣,爱、恨、情、愁,什么都得适度。

荷包牡丹虾(2007-10-18 19:55)
 

    以前只晓得天津有狗不理包子、麻花和耳朵眼炸糕。一次朋友请吃天津菜,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孤陋寡闻。天津菜不仅味道好,色相诱人,连名字也取得诗情画意。如:水晶块,坛子肉,白汁银鱼,美宫山药,荔枝虾球,七星紫蟹,红烧唇尾……

    天津人有句老话:“当当吃海货,不算不会过。”天津菜里数海味最棒。我们点了“荷包牡丹虾”,是“华夏酒楼”一位特级烹调师发明的。雪白的“牡丹虾”,清甜、爽嫩,金黄的“荷包”,酸香、咸鲜,几种口感交织,对烹调的手艺十分讲究。

    吃完后仍念念不忘,因而研究了它的做法。大虾先去壳、头尾、食线,洗净切段,将两端修圆,背部片三刀绽开如牡丹。冬笋、虾尾剁碎,下佐料炒成虾馅,虾脑焯水后沥干,切末。黄瓜切成菱形薄片,打蛋液摊圆蛋皮,放入虾馅捏作玲珑的“荷包”状,粘上黄瓜片后蒸孰。虾段下锅炸,装盘,四围摆好荷包。上汤烧开,以湿淀粉勾薄芡,搅入熟鸡油、料酒、胡椒粉和白糖,浇在荷包上。“牡丹”中间点缀虾脑作“花蕊”,调姜末、虾籽酱油、上海醋供蘸食。相当繁琐,如此辛苦炮制的食物,似乎特别好吃。

 

慈禧红颜粥(2007-10-17 12:39)
 

    《黄帝内经》说,粥是最养人的食物。我喜欢粥,越简单越好。白粥,煮得均匀而绵薄,洒点肉松,一勺一勺地舀着吃,香醇滑润,不敢惊动柔情。北方人食粥没那么精细——他们是“喝”的。像饮水,呼噜呼噜灌下去,馒头、咸菜、大葱蘸酱,如此便是一餐。像他们的性格,痛快豪爽。

    稻(籼稻、粳稻、糯稻)、黍(玉米、黄米等)、稷(指粟)、麦(小麦、大麦、燕麦、黑麦等)、菽(豆类)——“五谷”,在超市里可以方便地买到,煮粥时加入各种荤素、药材,变化很多。有些粥,色彩浓艳到极至,舀舀东西一大堆,舌头未尝眼睛先饱了。

    苏青小姐(老上海“文坛四才女”之一。另三位是张爱玲、关露、潘柳黛)对粥的审美,与我颇为投契。“无非在简单物事中略加讲究而已。”(《吃与睡》)早晨起来,她只吃一碗大米粥。以文火慢熬,黏黏稠稠装上,佐少许淡竹盐,乘热而啜。“慢慢的吃上几年,最后才像酣睡般死去。”真是人人盼望的美事。

    我在一本书上看到,慈禧太后每日的膳食比历代皇帝都多,早餐不下百种,光粥就有十几种。如稻米粥、江南香糯米、玉田红稻米、薏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