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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月7日)临近中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官网上发布通告,题为“我院正在对汤继海等人的申诉依法审查处理”。该通告可谓言简意赅,兹原文复制如下:
2010年10月20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汤继海等11名被告人分别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作出有罪判决。宣判后,11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10月26日,我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不服生效裁判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正在依法审查处理。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
1,黑龙江省高院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说明汤兰兰的母亲、大姑等至亲,以及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等人不服生效裁判所提出的申诉,包括他们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申述等等方面的努力,是合理、合情、合法之举。黑龙江高院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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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问答APP上,有人请教“为什么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分别称之为‘成文法法系’和‘判例法法系’”。这虽然是个法律专业问题,但在推崇法治的当下,其实也算是个常识问题了。可惜,确实有很多人对此一头雾水。
比如多年前我就曾遇到过一位奇葩编辑,他对我文章中涉及的这个问题大概从没见识过,第一时间居然把大陆法系理解为与“台湾法系”相对的那个东东了,笑死。世界上根本就没什么台湾法系,有学者认为有一个“中华法系”,容后再说。
所谓大陆法系,源自欧洲大陆文明源头之一的古罗马法,其特点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通过无数司法实践和法学精进,一步步制定并完善了一整套成文法典,法官断案完全依法而行。故大陆法系又叫成文法系,其法律又称制定法。
大陆法系大致以德法的法律传统和司法传统为代表,比如拿破仑上台后就制定了著名的“拿破仑法典”,主要是民法典。经过历朝历代的创制与完善,法国建立起了包括各个部门法的完备的法典。德国也是。以著名的“德国民法典”为代表,德意志民族也在长期司法实践中建立起了一个完备的成文法典。
拿破仑曾有一句名言,大致是说:我这一辈子打了40多场胜仗,不过一个滑铁卢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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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原本还算平静的南京网约车市场,因美团的跨界入局,再次掀起波澜。
从去年起,美团将南京选为首个试点城市,开启烧钱模式,一边给消费者各种折扣券,一边放出给司机的名目繁多的补贴。虽说企业愿意拼血本补贴消费者和经营者,并没违反市场规律,后者也是乐见其成;但如果是不讲规矩的恶性竞争,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注定不可持续,如此饮鸩止渴只会“多败俱伤”。
从公开报道的情况看,美团巨额烧钱的背后,是不合规车依然可接单,根源则在于其司机注册太过宽松,外地车牌仍可接单;且缺乏严格的审核机制,无犯罪记录等事项的筛选形同虚设。
乘客周女士本月中旬的一个晚上在南京打了一辆美团网约车,没想到该车的牌照却是苏E(苏州牌照)。其实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不少美团的乘客也都打到过外牌车。因外地司机并不熟悉南京交通,这无形中就加大了乘客的候车时间和途中时间成本,更重要的是安全保障成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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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今天发了一篇社评,题为——
“锐实力”,披着学术外衣的骂人话
网站在转发该文时,用的标题是“为了骂中国不带脏字,西方又发明一个新词!”。该社评原文如下:
脑子都用这儿了!
西方给中俄编了个“锐实力”概念,近来逐渐流行开来。当它被用在中国头上时,主要是指中国的对外文化交流受政府控制,并且有对西方国家进行价值观渗透、干预文化领域各种自由的政治目的。
英国《经济学人》不久前用封面文章描述中国的“锐实力”,美国《外交事务》杂志新近刊登的约瑟夫·奈文章重点探讨了如何用软实力对抗中俄的“锐实力”。
西方战略界善于炮制各种概念,但“锐实力”这个词的价值判断过于明显。它从一走上西方媒体,就被用来描述中俄的行为,说不好听的,它就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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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也有这样的赶脚,很多人提笔忘字,很多人专念别字。
举一个很常用的词“反省”,它正确的读音是fanxing,但相当多的人将其念作fansheng。我以前有位老师就几十年如一日这样误读,从没人向他指出过。当然之所以没人指出的主要原因,是大家都不知道他念错了。
再比如安徽历史名城“六安”,估计当地人也大多会将它念成liuan吧。实际上应念luan(俩字,不能连读成“乱”哈)。
还有一个类似的例子。敢说绝大多数人不认得这个字:嫑。此字读biao,西南官话尤其是成都方言中“不要”的意思,实际上就是不要二字连读的结果,不要——嫑。很多人不会写这个字,用同音字“表”替代。相映成趣的还有一个“嘦”,吴语中“只要”的意思,读音jiao,同样是由只要二字连读转音而来。
说起经常被误读的字,我突然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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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定了: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知名公号侠客岛刊文解读:事情并非没有前兆,1月13日结束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中就明确有一条,“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其中就提到,“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中央早已把处置黑恶势力同基层反腐、基层治理联系在一起看待。
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央的决定,发现其中有一些其实并不新鲜的“新提法”:除了“打黑”变“扫黑”外,还有“专项斗争”。
“斗争”二字,改革开放后用得比较少了,但某些领域还在使用,比如“反腐败斗争”;“专项斗争”这个说法,也有,不过一般仅限于某个特定领域,比如好几年前最高人民法院就曾下发过《关于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意见》,它的范围限定很明确:法院系统。
从既往经验看,只要是全国范围内统一部署的重大行动,改革开放前一般都叫“运动”(政治运动),改革开放后一般都称“活动”(社会活动)。
“运动”这个语词,含义非常丰富,广泛运用于物理学、社会学、体育和日常生活中。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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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天一个不大不小的新闻在中美两国媒体热炒,那就是邓文迪又成了中国“女间谍”。之所以说“又”,是因为她早已不是第一次“当间谍”了。据说邓的前夫默多克大亨就说过,邓文迪跟他结婚时就已是间谍。至于媒体对她的类似指称,那就更多了。
而这次是美国《华尔街日报》。该报日前报称,有关指责来自美国反间谍官员,该官员提醒特朗普的女婿库什纳,说你老兄可要注意哦,邓文迪有可能会在跟你打交道时,神不知鬼不觉地就把你给卖了。
当然,原话肯定不是这样的。《华尔街日报》的说法是:“美国反间谍官员曾提醒美国总统特朗普的女婿兼高级顾问库什纳,知名华裔女商人邓文迪,可能在利用与他及妻子伊万卡的好友关系,推进中国的利益。”
对此,邓文迪的发言人称并不知情。这回答非常的外交辞令。不知情才怪。估计类似传言早已司空见惯,邓文迪以及她的发言人已经懒得回答了。也有可能是不想欲盖弥彰吧,说不清楚。
其实邓文迪跟米国“今上”的“公主、驸马”早就很熟了。对此,伊万卡·特朗普的发言人曾做过解释:“库什纳夫妇二人在搬来华盛顿前,已经与默多克、邓文迪有长达10年的友情,他们的关系既无关政治也无关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