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博文
个人资料
朱炳寅
朱炳寅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957
  • 博客访问:829,282
  • 关注人气:835
友情链接

我的微博

老朱的微博

工作室微博

中国院结构四室

评论
加载中…
留言
加载中…
最新公告

注意:

1、最近我的博客看不到留言,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请大家还是用评论吧。

2、遇问题请多思考,思考完后再提问。网友提问前可先浏览本博客,避免重复。

3、对结构设计中的一些最基本的常识性问题,最好自己多翻翻书、多想想(尤其是新同行)。简单问题不建议在这里聊。

4、工程问题涉及众多复杂因素,一般很难表述完整,一切基于网友表述而提出的建议,只可作为设计参考。

5、博客不是PK场所,请允许我只回答网友问题,对网友转述的其他专家的意见,我不好评论,敬请理解。

访客
加载中…
好友
加载中…
www.zbyoffice.co
暂无内容
博文
标签:

杂谈

12月10-11日在郑州举办的“结构抗震设计的关键问题及对策——《抗规》、《高规》、《混规》综合应用分析”讲座圆满结束。

感谢各位学员的积极参与,感谢大家的共同努力。

 

今天接石老师通知,计划3月在沈阳。更多问题请与石老师(13681153862)联系。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12-02-10 20:26)
标签:

杂谈

    今天我才知道,确实存在“合格分数线”一事,就是由人考中心和注册中心联合下文,确认本年度的考试合格分数线。以前说过的48分是“阅卷分数线”,要经过两中心的确认才能成为“合格分数线”。

    大家别多想,分数线不会改变,只是需要有关部门的“确认”,目前程序还没有走完。也就是说,考试分数不低于48的考生,目前还只是考试意义上的通过。

    我们这些搞技术的人,对程序性规定了解太少。没办法,不当官也不知其中的奥秘。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杂谈

关于结构底部嵌固层及上部结构嵌固端的刚度比问题,不少网友没闹明白

1)《高规》第3.5.2条第2款中“对结构底部嵌固层,该比值不宜小于1.5”;

2)《高规》第5.3.7条规定“地下一层与首层的侧向刚度比不宜小于2”。

这两条规定不矛盾,1)指的是,首层与二层的侧向刚度比(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2)指的是地下一层与上部结构首层的比值。

关于2)条中比值2的限值合理性问题,可查阅《筏基规范》及我的新抗规书。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12-01-19 17:05)
标签:

杂谈

祝各位网友及家人,春节快乐,龙年吉祥,心想事成。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12-01-16 09:23)
标签:

杂谈

一、二级注册专业考试的合格分数线都是48分。

对考试分数有疑问时,可以直接向当地注册中心查询。

 

另外,基础考试不归我们管,情况不清楚。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杂谈

对通过率高低大家都有想法,不妨说说你心中理想的通过率是多少,但要说明你现在的状况,是已考过的呢还是没考过的。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杂谈

过去一年的注册考试,有高兴的、有不痛快的、还有想继续骂人的等等,春节快到了,不妨放一放。过节了,大家先快乐一下,你也来当一回命题专家(就当是个游戏),把你想命的题拿来让大家评判评判,也体会一回命题专家的酸甜苦辣。就以新《高规》2010年版为准,命《高规》的题。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12-01-06 09:58)
标签:

杂谈

可以查分了,赶紧去查查吧。各省情况可能有点不同,但应该就在这几天。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11-12-30 17:26)
标签:

杂谈

祝网友新年快乐。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11-12-22 10:57)
标签:

杂谈

博客是大家交流工作体会的场所,只要是技术问题都可以提出来交流,但敬请注意以下几点:

1. 做文明博客人,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无论是对网友还是对博主),一经发现,必予删除。

2. 尽量不要采用“匿名”,“匿名”问题一般不予回答,如果你连前台名字都不能公开,那如何让人能感觉到你的诚意呢,更何况“匿名”常被那些低素质者用作面具。对“匿名”提出的技术问题尚可接受,而对“匿名”提出的考试问题,就不知道这“匿名”后面的是什么口袋。殃及无辜敬请谅解。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11-12-22 09:18)
标签:

杂谈

    关于砌体结构求挑梁弯矩设计值的那道考题,自打考试后,总有考生提出质疑,我们多次核查也没有发现问题。这原本是一道很简单的近乎送分的题,只要把握住倾覆点位置,求梁的弯矩设计值应该是每个考生最熟悉的。不少考生拿“处理意见”说事,怀疑题目的正确性,以至于带有很多的联想,感叹,有人甚至说出很不负责任的“鱼肉”言论。

    之前我一直不理解这么简单的问题怎么还会有疑问呢,问题究竟出在哪里?规范没有问题,题目也没有问题。我仔细研读了“处理意见” 我认为其把4.1.6条与7.4.1条混为一谈是不合理的,整体结构的抗倾覆与构件的抗倾覆概念不同,对刚体结构可以结合经验并按4.1.6条计算,但7.4.1条的构件计算倾覆问题实际就是荷载规范的荷载效应的计算问题,必然应该考虑由活荷载控制的效应组合和由静荷载控制的效应组合,且7.4.1条中也明确指出是“挑梁荷载设计值”的效应,而不应采用与4.1.6条相同的计算方法。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不良信息反馈 电话:4006900000 提示音后按1键(按当地市话标准计费)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