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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博主其人

中国科学院多年的科研经历,

知识产权行业丰富的实务经验。

在《发明与专利》、

《中国专利代理》、

《中国医药技术经济与管理》

等期刊发表专利相关论文多篇,

涉及专利申请、专利无效与诉讼、企业专利战略等多个领域。

 

鉴于当前国情和行业现状,

本人谢绝以下类型的咨询:

1. 有关个人职业规划的咨询。

2. 以案例为其观点依据的咨询。

3. 已存在委托关系案件的咨询。

4. 非专利理论和实务的其他咨询。

5. 不尊重代理人智力劳动的咨询。

 

收费标准:

无效/诉讼/非诉业务,费用面议。

其他原则执行代理人协会指导价。

 

手机:13488895487

MSN: dakuizi@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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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楼脆脆"寻亲记(2009-07-03 13:10)

那年那月那天,楼脆脆以其特有的方式诞生在了世人面前,作恶多端,其淫威给世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

可是,这个作恶多端的'楼脆脆'究竟是怎么来的呢?它是谁生的?它娘是谁?一时,坊间众说纷纭!

预知后事如何,请往下看

 

http://zhuanlilaw.blog.sohu.com/119850165.html

 

一个还会生气的人,是一个还有道德感的人;

一个还会生气的民族,是一个还有生气的民族。

可怕的是,反之亦然!

Your first communication from the USPTO after filing a patent application will probably be the Official Filing Receipt. Although it might appear that this is just a formality, it really is important to review all of the information on your filing receipt carefully. For one thing, it is much easier to correct mistakes at this stage than after the patent issues, and there might be deadlines which would make it impossible or very co

中国的房地产,在可预见的几年内,不太可能调控到位。

因为中国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中是起到决定性作用的,而中国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决策权又是集中在少数领导者手里的。

但是,当前的领导者的年龄基本都在40岁以上,都是经历过福利分房和社会转型时期的人,其“GDP至上”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基本是根深蒂固的。房地产是支柱产业,是提升GDP的功臣。当前的房地产业已经是挟制中国的银行业和上下游诸多产业的一个行业,对其动大手术,可能会出现一切不可预见的问题。

而且,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当前的领导者当前基本都是多套房产的拥有者。一旦房价下跌,就意味着他们个人资产的缩水。而且,由于决策权的大小与拥有房产的数量存在某种关系,也就与这种资产缩水存在了某种关系。

 

基于以上的现实情况和当前官员的任命制度,个人认为,中国的房地产,在可预见的几年内,不太可能调控到位。

 

作为正在等待买房的一名普通百姓,我虽然很希望房价下跌,但面对现实,只能是无奈和等待。

众所周知,我国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是依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进行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代理人在进行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审查意见答复、专利权无效宣告时都是依据这三个规范文件的。可是,专利局在此三规范文件之外又弄出来一个什么“内部规程”——即“审查操作规程”。还听说似乎是强令审查员执行的,在质量审核时,不符合规程规定的还要扣分儿。
这个所谓的“内部规程”里的很多内容肯定是在《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中都没有规定的,这个所谓的“内部规程”也是没有对外公开的了。既然是法定的审查规则中没有,这个所谓的“内部规程”又不对外公开,那凭什么要求我们的专利(申请)文件符合你这个“内部规程”中那些奇怪的规定呢?如果这些奇怪的规定是可以用来作为审查依据的,为什么又不写到《审查指南》这个正式的规范文件里去呢?
很多大公司都有“专利审查内部规程”之类的东西,用于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质量控制,但好像都没有对抗《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效力。专利局的“专利审查内部规程”是不是就可以对抗呢?
有人说,内部规程而已,最后都会落在《专利法
房价与肉价之争(2009-05-03 14:36)

肉价,曾经一路高涨

 

房价,正在一路高涨

 

zf都进行了调控,只是调控的方式有些不同,有的雷声大雨点小,有的是雷声小雨点大。

 

至于这种调控方式不同之根源所在,大家都心知肚明,就不多说了。

 

一句话,在某些人眼里,“民者,智商偏低之人也”,哈哈~~~~~~~~~~~~

 

 

解决房价问题,一部《住房安全法》足矣!
 
《住房安全法》对可以居住的住房设定一个标准。不管是开发商卖房,还是房主居住,都必须是以所卖或所住房屋的条件符合《住房安全法》所规定的标准为前提,只要房屋的条件不符合《住房安全法》所规定的标准,就应该由政府(无偿)强制拆除。在此规定下,开发商出售的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纠纷的情况将大量减少,一手房和二手房的房屋空置率也会大大降低。
 
看到这个观点,可能有人会一跳三丈高了,尤其是开发商和手中握有大量房产的人。但是,我想问一句的是,那些对此持有异议的人对机动车强制报废的规定是不是赞同呢?机动车为什么会强制报废?房子在其安全性达不到安全居住的要求时,为什么就不可以报废呢?已经不能安全行驶的机动车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已经不安全的房子就不会对居住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就不会对经过其旁侧的路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可能有的人又会说,报废可以,要给拆迁费。那我又要问一句了,机动车强制报废的时候会不会补偿给你买新机动车的钱呢?如果你的机动车到期不报废,是不是还要被处罚呢?
 
时至

专利,即专有利益之意,具体是指技术发明人通过专利申请程序对其所发明的技术获得专利权后,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对该技术拥有实施和获取收益的垄断权利。但该专有利益的获取,必须以获得对该技术的实质和全面专利保护为前提。

因为一旦获取专利权,就意味着专利权人将对某一技术拥有实施和获取收益的垄断权利,也就意味着剥夺了社会公众对该技术的实施和获取收益的权利,所以,这势必会造成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冲突。

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平衡专利申请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其中最主要的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评价专利申请人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是否达到了可以让专利申请人对该技术拥有专有利益的创新高度。对于被认定为未达到可以让专利申请人对该技术拥有专有利益的创新高度的专利申请,专利局将对该专利申请予以驳回;对于被认定为达到了可以让专利申请人对该技术拥有专有利益的创新高度的专利申请,专利局在审核认定不存在其他违反《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情况存在后,将对该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因此,如何撰写出优秀的专利申请文件,以尽可能的突出该技术的创新高度,对专利申请人就显得特别重要。

另外

由无效程序看不同权利要求书撰写方式的差别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在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实务中,属于同一权利要求组的从属权利要求存在两种基本的撰写方式,一种是权利要求2引用独立权利后,权利要求3再引用权利要求2,权利要求4又引用权利要求3的递进式撰写方式,一种是所有从属权利要求均引用同一独立权利要求的并列式撰写方式。那么,这两种不同的撰写方式各适用于什么样的情况,该如何运用呢?

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