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没兴致不行,至少我是这么认为。人说到底是动物,随性而来,随性而去。
上本小说完成后,我停了半年,断断续续写过一些,绝大多没什么意思。
不是我写的不好,是总觉得哪不对,就好像开车路过一个熟悉的小区,
又路过一个熟悉的小区,再路过一个熟悉的小区,你知道自己还没有迷路,
家也近在咫尺,可就是觉得哪不对。
后来我想明白了。是兴致问题。
我就没有回家的兴致。
年轻的时候很多男孩会想,我这辈子要上很多女孩,越多越好。好吧,你们也许不是这样,
我是。这是一种兴致,为了这个兴致,你会努力。我的分水岭是在二十七岁。
很多我喜欢的人(但他们不认识我)死在了27岁。
Kurt Cobain jimi Hendrix jim Morrison Janis
Joplin ..那一年我像呆在一个陌生的子宫里,迎风流泪,畏光 ,心悸,
整星期的耳鸣,喝绿茶都能吐。
有天我在洗澡,准确的说是在淋雨,我和一个哥们唱了通宵的歌,
出门的时候发现世界变了,像是分娩前夕,湿气能让人融化。
恍惚中我听到朋友在背后叫我。天蒙蒙亮。车灯穿越着水雾
第一次喝酒就在1996年,那时候听说潍坊开了个富华游乐城(好像是这么个名字),那年我初二,
没出过青岛,就跟几个同学商量去玩一次,离开自己的城市,想想就刺激。
游乐城的记忆已经模糊了,但我记得最后一个镜头是在趴在酒店的马桶里吐,
那是我第一次喝酒,第一次吐酒,我清晰的记得我喝了两个易拉罐的啤酒,青岛的。
再就是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那天。我第一次失恋,喝了一瓶青岛啤酒,
期间吐了两次。
目前为止,印象深刻的醉酒有两次。
第一次不想说,太疼。说说第二次吧。
2009年的冬天,具体哪天我记不清了。反正觉得自己下一秒就要崩溃了,就必须喝。
在家喝了4瓶啤酒后,我出了门。那天下着大雪,我从小区的超市买了瓶假洋酒,
变走边喝。我住的小区的后侧,就是火车道,我蹲在铁轨旁,觉得很燥热,
想想活着没什么劲,死了又怕疼,干脆就把余
自序
大学毕业那年,我坐飞机从西安飞回青岛,
坐在我身边的是个中年人,样子我忘了,只记得我讨厌他的古龙水味。
其实不是讨厌他的古龙水味,我讨厌一切古龙水味。
飞机上很闷,平稳的像一块垂悬于空中的木板。
他总想跟我聊些什么,而我只顾看书。
村上龙的一本,好像是近似无限透明的蓝。
也许是觉得很没面子,后来他急了,对我说:
年轻人,别总看书,有本事自己也写一本。
这就是我第一本书的文学动机。
我有个很亲密的朋友,一直不相信我写了本书。
我把书亲自交到他手上,他对着照片和名字看了好一会才点点头。
过了一会他又说:玩玩票谁都会。
这就是我第二本书的文学动机。
所以就这样,
我写书基本上为了应对别人的质疑。
我觉得短时间内还会有很多人质疑我,
所以一时半会儿,我还是闲不下来的。
1.你认为最完美的快乐是怎样的?
是廉价的 不需要金钱支撑的
2.你最希望拥有哪种才华?
洞察力
3.你最恐惧的是什么?
变得冷漠
4.你目前的心境怎样?
无所谓喜悦还是是狼狈
5.还在世的人中你最钦佩的是谁?
昂山素姬
6.你认为自己最伟大的成就是什么?
把宠物猫照顾的不错
7.你自己的哪个特点让你最觉得痛恨?
见色忘义
8.你最喜欢的旅行是哪一次?
11年前 去西双版纳 没有被过度开发的时候
9.你最痛恨别人的什么特点?
势利眼
10.你最珍惜的财产是什么?
树叶被一阵凉风旋转到了半空,可能是讨厌自己看的电影被无端的打扰,它在空中绕了一个并不完美的弧线又飘然落到水面上,我感到耳根发烫,有根极热的管子顺着经络高速的在我身上循环着,四周有无数的眼神灼热的洒在我的背后,在黑暗中观察着我的一举一动,仿佛在审视我,仿佛我是个骗子。M
的体温迅速升高,因为我身体冰冷所以能够特别强烈的感受到,我下意识的想去摸她的脚踝。我忘记了自己一直是睁着眼还是闭着,总之我命令自己的记忆完美的记录下这一时刻,不准有分毫的磨损,然后我会把它像罐头一样封装起来,除了我,谁也撬不开。我听到几声幽怨的鹤鸣,点点星星的从远处的峡谷里传出,此时的空间被人瞬间拉长,变软,像是玩游戏的战利品果冻,我抬头看着镜子一般的蓝天,好像一个观众在剧院里观看芭蕾舞,我不想自己那么急躁,于是我尝试着想些别的事情。我侧脸看见小蝶和D目不转睛的看着我,我看见她们在水里拉着手,我看见小蝶不停的在周围划着水花,我看见D不停的轻咬着自己的嘴唇。过了一会儿小蝶忽然走了过来,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舌头却已经开始游动在M的背后,M身上颤抖了一下,回头向她一笑,我愿意为这种笑容赴汤蹈火。周围的温度越来越高,我们像是蹲在谁
(2010-10-30 19:45)
九年前我拿你当爱人
那时我们都小。
我说我爱你,你说你也爱我。
我们都彼此相信,
因为我们的确相爱。
第一次约会我们就牵手了。
没有一个星期我们就住一起了。
我没有感觉你轻浮,
因为我们一住就是三年。
五年前我拿你当陌生人
相见不如怀念
彼此都有了新的爱人
与其无聊的寒暄,
各自的表演,
不如不见。
三年前我拿你当亲人
一年虽然遇不上几次
但总觉
(2010-10-29 17:42)
我想我有时很浮躁,看,就这么几个字,我打了很多遍才打对。
浮躁的看不完一篇尚可的小说,听不完一张尚可的唱片,
看不完一场尚可的戏,上不完一个尚可的人。
这些过程中总会怀疑,就这?我想要的?
没有结束,所以总是抽烟。
看见的,熄灭了。
我不想否认自己很多时候就因为有性才有爱,我甚至觉得性比爱来的长久,
看,那些我爱的过的女人,现在谁能推心置腹?
去!神马相见不如怀念,那是因为你不长眼。
鱼水之欢的时候我总会被荷尔蒙感动,
我欣喜的看着身下的人,如同鹫峰山下绽放的莲花。
于是我会想,这难道不是爱吗?
不!我自己即使没射也清楚的知道,这不是爱.
我沮丧了,其实不想继续了。
临
插下楼。
第一次见到阿穆的时候是2007年,一起住在长沙酒店的时候没说几句话。
后来进了突围赛,我和他住在了一间房子里。
阿穆比较腼腆,但经常会说出男人该怎样怎样的话来,
这种反差让他变成一个有意思的人。
我一直很喜欢蒙古人,喜欢蒙古的音乐。
我羡慕一切有自己特色的少数民族,
一匹马,一把马头琴,就有讲不完的故事。
慢慢的接触多了,我发现阿穆真的很木。
记得最夸张的一次,
他在浴室洗澡,手机响了。
然后他会在浴室大喊:
等下!等下!
我和郭彪同学当时都傻了。
阿穆比较注意自己的形象,每次出门前都会收拾半天。
在酒店大堂里大家等的最久就是他,
就是他每次把粉底都擦的不匀,
所以脸总是立体的。
在火车上匆匆的看完了陈凯歌的回忆录,据说是很多年前写的“小书”。
颠簸的旅途和对床的鼾声迫使我不得不对这本黄色外皮的小书挑灯夜读。
一口气读下来发现,一个好的导演必然有着自己扭曲的人生。
陈导是个很好的诉说者,较高的文学修养,虽然字里行间流露出些许显摆。
天快亮了,我看着火车飞快的穿越着眼前的景色,
真有点害怕光明来的太早。
我是个苦夏的人。
以前的那些个汗流浃背的日子,
好在,我都泡在海里。
第一次感觉到蒸腾的境界是在西安的时候,
那年我大一,像个两栖动物被抛弃在干燥的内陆。
西安没有海,有的只是热锅一样的街道,
夜晚更是难熬,我们宿舍每人床下都有盆水,
半夜热起来擦下,会舒服许多。
音乐学院的水是井水,刺骨的凉。
好在那时我们还有音乐。
这句现在看起来很装逼的话其实在那个时候却是金石良言。
每次路过音乐厅,学术厅,
传来流动的那些闪耀着光芒的音符,
会让你忘了温度,忘了季节,甚至忘了自己身在何处。
萨冈问过我们 你喜欢勃拉姆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