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意巴洛克》一看就知道不是一本新书,但这不要紧。从编辑的角度讲,它是作者同一类主题不同时期关联文章的合集,其实质,确是对一种音乐聆听经验的萃取。
我感兴趣的是,为什么偏偏是巴洛克?
封面好看而得体,深具提示作用。将施罗斯·罗赫劳的这幅《音乐会》铺在褐红色的朴实书皮之上,如同一段无尽的故事跃动于厚重的历史灰墙之上,那感觉,就像是一部老电影要开演了。
这幅画因为曾经作为《剑桥插图音乐指南》中译本的封面而被我记住,书的封面勒口上有一段关于这副画的介绍文字:“人声、琉特琴和无键长笛三重奏(乐曲已被考证出是塞米西的一首尚松,名字叫《赐给你快乐》)。此画名为《音乐会》,是16世纪女性半身像大师、维也纳画家施罗斯·罗赫劳的作品”。
很有意思,人声也成了三重奏的一部分了!《赐给你快乐》这首曲子我没听过,琉特琴的声音我也没听过,但是我能从曲谱上看到音符的律动——律动,就是巴洛克的精髓。
有图像学兴趣的人,可以去追索一下这副画背后的故事,和这些故事背后的文化。再也没有比格林纳威的电影
题记:
我的母校厦门大学明年将迎来90周年华诞,学校上下很重视这个事儿,届时,在4月5日校庆前后,将举行大规模的庆祝活动。作为校庆前期宣传活动的一个环节,学校安排来自全国各地的在读大学生,利用暑假回家的机会,遍访各地知名校友,以联络校友和母校的情感,也借机把学校宣传一番。
我当然算不上是知名校友,但是,承蒙学校主事儿的老师看得起,把我定为采访对象,真令我有受宠若惊之感。8月的一天,一位俊朗能干的师弟和一位漂亮可人的师妹来到编辑部,对我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采访,采访稿现在发表在学校官网的“校友总会”栏目里。读着这篇很有趣的采访稿,看到作者
必须感谢傅聪他老人家,以前我只是人云亦云地奉他为肖邦专家,没想到他“四大件”里的舒伯特竟然会如此这般的犀利而惊艳!当然,我说的仅限于他弹的舒伯特的D960。
这首史上最伟大或者说最完美的钢琴奏鸣曲,我听了20多年,好听,但却从来没有给我带来真正意义上属于我自己的那份打动。一年52个礼拜,按平均每两个礼拜听一遍算,这曲子总计应该也听过近500遍了吧,可是直到不久前听到傅聪1997年5月11日在伦敦St.John's
Smith
Square的那个现场录音,我才感到真正把这部曲子听进去了。所谓醍醐灌顶,所谓淋漓酣畅,所谓茅塞顿开,是也。说不清楚这是为什么,就是神奇。如同你行走于茫茫黑夜,某一刻,天边曙光乍现,一抬眼,天就亮了!
带着一种被唤醒的感觉,我听到在傅聪指间,舒伯特所特有的一条条清纯、稚嫩而饱满的旋律线,在大小调的一连串神秘转换中源源不断地纷至沓来,又在无穷无尽的反复中滚滚向前,其间,这个似乎患上青春躁动症的年轻人,一边探头探脑、吞吞吐吐、欲言又止地流露出他的迟疑、羞涩和张皇,一边却又无所顾忌地将这种迟疑、羞涩和张皇抛诸脑后,以冲动、草率、执着而诚恳的神情,
选自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学生刊物《赫尔墨斯》——
周萌同学来电话约稿,令我欣喜万分,我慨然应允,为什么不呢?但我其实没时间写,讲电话的那一刻,我正忙活着我度假的事呢,接下来的一周,也就是截稿日前的这一周,我将去巴厘岛享受我的椰林、阳光和海滩了!你总不能让我在印度洋的热浪中为《赫尔墨斯》写稿吧?
既不爽同学的约,又能保全我完美假期的两全其美之策,就是下面这几封我与同学的通信。
这是从我将数十封与新传学院几届新老同学(偶尔也有外院和外校同学)的通信中随意挑选出来的,因为没有征得来信人的同意,所以,要公开发表,就只好隐去来信人的姓名,并删去了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细节。还有,出于我一个语文老师的天性,来信中一些遣词造句上的错误,我也做了订正。这样处理,想必同学们能理解——啊哈,你必须理解!
与
我的博客今天4岁275天啦!
2005年12月05日,在新浪博客安家。
2005年12月06日,写下了第一篇博文:《榜字00001号/我认识的成都文人排行榜》。
2006年08月12日,上传了第一张图片到相册。
这些年来,新浪博客,陪伴着我一点一点谱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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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肖邦,诗人欧阳江河说过一句话,我一直记得。他说:“年轻时不听肖邦的男人很可能是个无趣的人,四十以后还整天听肖邦的男人多半是个混混。”继前两年几乎整天都听勃拉姆斯之后,四十好几的我现在有幸沦为一个“混混”,整天都在听着肖邦,听着听着,还忍不住想来说说他。
至少于我而言,因为有了肖邦,钢琴的声音才变得如此贴心。在他之前的那些钢琴音乐,我认为都是属于耳朵的,我们听到,然后着迷,然后沉吟,然后思索,然后为之动容,而肖邦的钢琴声却能直抵我心,无论是谁在演奏,他们的每一次击键,我觉得都落在我的心上,如同我喜欢的女人枕在我怀中,以温润之体及缠绵之气息轻抚我心,和我一起醉生梦死。
听肖邦的曲子,得弱化我们脑子里关于他生平著名事迹的记忆,无论是作为一个执拗地爱着他的国家的义士,还是作为一个被乔治·桑折磨得不成人样的傻情郎(据说爱是一种折磨),对我们赏听他的音乐,其实都没什么太大的益处。肖邦的传记作者亚当·查莫斯基的说过,爱国,在肖邦身上是一种“形而上的情感”。虽然“在当时的巴黎,光是身为波兰人就是一件
大卫·哈维的《巴黎城记:现代性之都的诞生》中文版一书有35万字,厚达400页之巨,按照我十几本书同时阅读的习惯,要把这本书读完,最快估计也要一个月。因为方便,也是必须,先读的是封底上的四段推介文字和书中的两篇序。封底四段推介文字中唐晓峰和汪民安写的摘自本书的两个序言,刘北成和王军的评介出处不详,摘出来独立成文,倒也言简意赅。
前两天收到一封邮件,是某图书工作室推销几本新书的公关通稿,所推销书目中有本《青春无羁:狂飙时代的社会运动(1875-1945)》。关于这本书,公关通稿给出的广告文字是:“一部和20世纪动荡历史交相辉映的青年运动史、青春文化史,关于‘青春期’概念的历史形成、青少年的行动力量和青春精神的最好描摹”,通稿还说:“任何时代,青年都以其敏感的触觉、激进的行动来应对时代浪潮。他们同时是勇敢的先锋、易受蛊惑的信徒、战亡者和享乐者……这一部青年运动史和20世纪欧美各国最动荡的历史交织重叠,为历史提供了新的注解。”
如果这些说法属实的话,那么这会是一本我喜欢的书——如同我喜欢“青春”这个词,就冲着这个词以及这个词所指涉的那些历史和生命,这本书,我一定是要找来读读的。可现在书还没读,有些话却忍不住想先说说。
我一向认为,青春不是一个历史概念——尽管用这个概念来看历史会很有意思,青春是一个生命词汇,超越于历史之上,为恰逢某个年龄段的年轻人所专有,却可能作为一种气质、一种精神甚至作为一种价值,发散开去,弥漫于人的整个生命之中,使
这两天我在读理查德·利罕(Richard
Lehan)的《文学中的城市:知识与文化的历史》,感觉挺有意思的一本书,才读到第7页,读到“城市历史是一个晚近才出现的学科”这句话时,我就知道,Richard
Lehan要倒霉了,他好好的一本书,眼看着就要被Lost in Translation了。
做学问的人应该都知道,将城市发展和演变的历史作为一个学术研究的对象来表述,应该叫“城市史”而不是“城市历史”才准确,所以,这句话应该说成“城市史是一个晚近才出现的学科”才正常;如果你喜欢完整地说出“历史”这两个字,那么这句话就应该说成“城市历史学是一个晚近才出现的学科”或“对城市历史的研究是一个晚近才出现的学科”,等等,但译者偏偏不这么说,结果,译文读起来怎么都觉得不到位。
同样还是“历史”这个词,接下来有一句:“或在瓦尔特·比桑特(Walter
Besant)描写19世纪伦敦的文本中,我们也可以发现对城市的历史记载。”(P7)——难道真有一种叫做“历史记载”的记载方法吗?这句话这样写貌似也可以,但如果写成“我们也可以发现对城市历史的记载”会更妥帖一点吧。
我承认我有点吹毛求疵了,但这种仅仅让
这本名为《印迹》的影集,首先应该看成是新传学院07级编辑班同学上《视觉文化与图片编辑实务》这门课交的一份集体作业,作为这门课的任课老师,能在期末看到最初的那么一个似乎是不着边际的想法最终能得以实现,变成了一本实实在在的相册,我内心的成就感还是小小澎湃了一下。
完全没有想到这个学期竟然会开出了《视觉文化与图片编辑实务》这样一门课程(这不是我的强项,但一个学期讲下来,我自己给这门课的评价是基本合格),但真正让我意外且兴奋的是,这门课竟然还会诞生《印迹》这么一个副产品,这为我不太成熟且缺憾多多的课程加了分。
必须感谢每一位参与的同学,他们用心挑选出自己平时拍摄的照片,并写下自己对于摄影的一些认识,还把自己大学生活中的一些感受写下来,这既是他们的习作,同时我也愿意把它们看成是他们用摄影这种方式,表达的对于大学生活的观察和记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觉得他们为自己的这个集子取名叫《印记》,是贴切而又有意味的。尤其要感谢具体负责统筹编辑的那几位同学,他们的名字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他们在课余时间里所花费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