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博文
我去过的地方
国内 (0篇)
国外 (0篇)
个人资料
周丹同志
周丹同志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514
  • 博客访问:44,392
  • 关注人气:82
博文

管理好社会转型期的涉婚利益预期

周丹

 [本文发表在《新民周刊》2010年第46期(2010年11月29日-12月2日)。发表时标题被改为《离婚也要讲证据》。]

201011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周丹

 

我上周末听闻蔡定剑教授入院病危,为此我上周周日晚致电他的助手询问病情,希望奇迹发生,但是第二天一起床就从各种媒介获悉噩耗,竟然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急忙与他的助手电话联系,才不得不接受这个令人悲痛的事实——蔡教授于2010

阅读  ┆ 转载 ┆ 收藏 
(2010-05-03 16:00)

法制日报记者 陈丽平  4月29日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杂谈

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 (记者 陈菲) 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两个决定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10-04-11 23:23)
标签:

杂谈

4月3日在哈佛法学院参加的有关性倾向的国际法和比较法会议上,在宣读以下发言稿之前,我临时重新组织了开场白。以“Law as Play”(法即戏)为主线,指出三场“Legal Play”(“戏法”): (1)fore-play(“前戏”,意谓法律问题所处的时代、社会、文化政治的前因和先在条件)、“at play”(“中戏”,意谓法律问题本身的展开)、“inter-play”(“互戏”,意谓国际法、国内法、区域法等之间的互动,以及各种法律因素之间的互动)。


In Law’s Penumbras: Sexual Orientation and Gender Identity in the Early 21st Century World

  

In times of high globalization, if not hyper-globalization, we live a cultural war over sexual orientation and g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杂谈

虽说互联网无国界,但是接入网络的确不容易。到了哈佛校园开会,居然发现到处有无线网络,就是不能接入。

会议方安排的宾馆房内可以付费上网,大堂内可以免费上网。所以,我一清早就在大堂上网。

或许人真的不再年轻,发现这次长途飞行和时差的确让我觉得很累,第一天和第二天晚上居然7点就想睡觉,眼皮都睁不开了;而且每两三个小时醒一次。

幸亏会议发言时精神尚可,而且即兴重组发言结构,效果(笑果)不错,会后不少与会人表扬了我的发言。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10-02-10 11:11)
标签:

杂谈

您的文章《李庄二审改判一年半》已被管理员转移到回收站。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正义网与西南政法司法研究中心于2月1日共同发布我国首部司法改革蓝皮书、2009年司法改革截面史——《中国司法改革年度报告(2009)》,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负责人,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以及研究司法改革的专家,部分媒体记者,聚焦于中国司法改革。正义网、腾讯网全程现场直播。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艾滋病

杂谈

 中新社北京2月1日电 (记者 曾利明)中国受艾滋病危害最严重的河南省目前疫情主要发生并仍集中在1996年前的既往采供血人员,没有造成向其它人群扩散,高危人群中经性途径传播感染病毒者略有增加。这是今天出版的国际艾滋病研究领域权威学术刊物《艾滋病杂志》中国专刊做出的最新判断。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今天下午参加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组织的李庄的辩护人陈有西律师的报告会,题为“律师的界线:李庄案前前后后”的报告。能容纳三百人的会议厅竟然被挤得水泄不通,至少有五百人在现场。外面冬雨凄冷,里面热如夏日。刑事法律报告会的如此场面在上海律师界并不多见的。不少律师抱怨为什么不找个更大的会场,我看到组织方一脸无奈地说,这个会场已经是调换过的了。报告期间多次响起掌声;陈律师多次哽咽,两眼湿润。

他认为,李庄案是一个法治标本。李庄案体现了中国法治的进步;李庄案体现了法治力量的积聚;李庄案将检验中国依法治国的现状。李庄案必将影响刑诉法的修改与律师法的落实;李庄案是对中国25年普法的一次考评;李庄案是对中国公民法律意识的一次总检阅;李庄案将对中国律师业产生深远影响。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不良信息反馈 电话:4006900000 提示音后按1键(按当地市话标准计费)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