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改革是对农村生产资料的再分配,对农民利益格局的再调整,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继续和完善。改革的‘精华’,是林权实现了交易,并成为物权,可以继承、流转和抵押。”
本刊记者 钟岷源 发自福建永安
一场席卷全国1500个县、牵动57%的森林面积、经济总价值在2万亿元以上的集体林权改革,前两年在福建、江西和辽宁试验之后,目前正在19个省区相继启动,计划五年内基本完成。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向媒体解释了这场改革的动因和背景。
他说:“全国 18亿亩耕地基本解决了13亿人的吃粮问题,而43亿亩林地既没有解决13亿人的用材问题(每年还要用186亿美元进口1亿多立方米木材),也未解决国土生态的安全问题,更没有让山区百姓脱贫致富。”贾把问题的根源,归究为“林业改革不到位,体制和机制不顺,阻碍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
20多年前,中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否定了“集体化”,创造出了“耕者有其田”的局面。而比农田多几倍的山地未能“分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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