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东城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母女房屋买卖纠纷一案,法官首次在判决中援引《孝经》,虽未见到判决书原件,但根据记者引用段落:“判决书中指出,我国有“百善孝为先”的古语,“孝”有孝顺、善事父母之意,古代以尽心奉养和绝对服从父母为孝,儒家经典《孝经》把孝誉为“天之经、地之义、人之行、德之本”。也能了解一个大概。
判决书中,法官不加区别的引用“绝对服从”的词句,实在让人看不出法官的用心,绝对服从是个什么概念?国家律法和父母之命两者相权,孰重孰轻?如果提倡绝对服从,是不是婚姻可以回到父母大包大揽的包办婚姻?子女协同父母犯罪是不是也可以依据《孝经》“绝对服从论”而免去子女的罪责?
不加斟酌就着急上火的交给新闻记者去抢着发稿,抢占律法之先河?出位的方式很多嘛,漏视频、漏照片,怎么恶心怎么玩啊?干嘛玩这个?
荒唐!
放手!别把依法治国往沟里带!
上级法院,慢慢琢磨吧!悄悄的撤了也行,俺假装
近日,北京市东城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母女房屋买卖纠纷一案,法官首次在判决中援引《孝经》,维护了母亲陆老太的权益。
听到这个消息,我的感觉只有两个字:“荒唐”!
谁授予法官选择性引用的权力?
今天,一个基层法官可以“创新性”引用《孝经》判案,明天是否就可以引用“三纲五常”判案了?
后天判案是不是点兵点将,点到《警世恒言》就引用《警世恒言》,点到《金瓶梅》就引用《金瓶梅》?
中国的政法大学是不是要添一门新课程《孝经》?
法学原理是否要增加一个“三纲五常”?
这个难道也是社会科学的创新之举?
法律就这么被执法人员玩弄于股掌之上?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不是在这里也套用一下,有孝经可依,有孝经必依?
转自网易博客:http://1911-10-10.blog.163.com/blog/static/11860332020104434933/
一个月前曾在一次旅途中偶尔对某某事件发表了一些看法,被一同考察的某报记者怒斥你TM就是反动派,应该抓去关起来,很是吓人。今天居然又有人称我为“发动哥”,很是纳闷,就因为发表了一段不同意见,居然被扣上了“反动份子”、“反动派”的帽子,究竟什么是“反动”?什么又是反动派? 我觉得有必要追根溯源,厘清真相,还我一个清白。
毛对新中国影响最大,我们看看毛对反动的论述。
《毛选》指出:“坚持资本主义道路,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的革命事业和建设事业,就是把社会拉向后退,就 是反动”;
这句话的含义其实很好解释,,不符合我们的利益的人,就是反动派。
对我个人而言,反对我的言论的,我可以想当然的认为他就是反动派;
对于拆迁户而言,泼粪放
最近有消息说流动人口可以有条件的参加现居住地选区选举,这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错误。
中国的老百姓向来自认低贱,不管参与到哪座城市,从未有过把自己当主人的想法,怎么能施舍给他选谁来主宰这座城市国计民生的最终命运的权力呢?
国土卜4月9日公布了去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总价款,高达1.59万亿人民币,其中居住用地地价平均增长超过8%,从这一增幅可以看出,全国各地城市经营者成效卓著,为全国各级GOV以及体制内非GOV(GCD以及93学社等八个流派、工青妇团)财政供养提供了有效保障。
当前房价稳步上扬,全国高达两亿的流动人口功不可没,正是由于大量的流动人口涌入到城市,参与城市经济建设,才造就了城市的繁荣,从而推高了房价,但是,注意,现在要转折一下,这两亿的基数是商品房的消费群体吗?很显然,他们当中99%的人根本就无力购买商品房,那么廉租房和公租房还有经济适用房能够有效的供给给这批人吗,很显然,这不是不可能,而是万万不能滴,换句话说,房价每上涨一分钱,这两亿流动人口就会多一份失望,这意味着他们在这座城市永久
台湾为什么那么乱?
台湾财政不给党派发钱,各党派党费少得可怜,根本不够吃饭,全靠募捐才能维持运转,不迎合、不煽动、不造势如何生存发展?
在我们大陆,各党派一团和气大家平时都忙着向财政磕头要钱,哪里有闲工夫去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制造混乱,更谈不上迎合一小拨对政策不满的刁民了。
美国法国为什么动不动就罢工?
美国财政不给工会拨钱,工会只有靠工人上交的会费才能吃饭,不陪工人起舞就工会就得破产。
在我们大陆,工会从来不会为了少数刁钻的工人站出来瞎起哄,各级工会组织抱成一团高唱和谐,展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外国妇女儿童保护组织为什么动不动就上街游*。
英国妇女儿童保护组织全靠社会民众捐赠才能得以生存。
在我们大陆,各级妇联在财政的福泽余
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每一部手机都有可能是一部新闻摄像机,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迈克·华莱士”,网络时代,任何一项负面新闻的曝光,都有可能在数小时内成为亿万人关注的焦点,每个人都有话语权,每个人都能够通过互联网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个人都是新闻发言人,这对长期处于新闻出版严格管理保护下的公权力来说,面对突发性事件如何快速的作出反映,疏导民意,是一项严峻的挑战。
网络时代,任何一件不合常理的新闻都会在短期内引发民众广泛关注,时不时我们都能看到一些“假、丑、恶”的新闻引发抨击狂潮,但公权力的反应却慢如蜗牛,新闻披露总是语焉不详,寥寥数语,从而引发民众的愤怒。这反映出公权力缺乏对应急事件的应变能力。
民意的发酵与转变
1、期待
“假、丑、恶”事件刚刚曝光,引发社会关注、声讨,在这个环节,民意对公权力充满期待,民意认为“假、丑、恶”行径肯定会受到公权力的迎头痛击和遏制。此时民众处于观望期,等待公权力作
“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面对采访的记者,郑州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一语惊人成名。
逯军此语的走红,有网友评价“见过雷的,见过牛的,还真没见过雷死牛的。”
郑州市委组织部一干部对记者说,目前部里还没有有关逯军任何处罚及追究责任的信息。
1978年9月入党的逯军曾在部队服役,1999年进入郑州市城市规划局任领导职务。按照简历,逯军不应该是如此口无遮拦的官员。因为,曾担任过中共郑州市机要局局长、市委办公厅副主任的逯军,是多年的领导干部,对国家政策了如指掌。资深评论员椿桦撰文称,从某种角度来理解,他逯军可能说出了一部分官员抗拒舆论监督的心里话———媒体替老百姓说话,就是与自己过不去,就是与政府过不去。
资深评论员椿桦质问:你是在替谁工作?替党和人民,还是替利益集团?副局长一句下意识冒出来的名言,将一些官员严重畸形的权力观展现无余———权力不是为民所用,而是为能
识繁书简--大陆应还是不应?
难题!
应招,小马哥肯定会提出新招,而且有可能是连环招,一套耍全有可能是七七四十九招!
大陆应还是不应?
小马哥照大陆政局的软肋祭出七伤拳,透过管道放出风声要轮流摇骰子,如何应招?
应,体制动摇,不应,民意呼啸!应还是不应?
小马哥越是讨好大陆民意,背后越是有绝招!
最高人民法院:
近日“协议供货汽车厂商名单”公布,宝马、奔驰两大品牌赫然在列。这意味着,中央国家机关今后可招标采购宝马、奔驰汽车作为公务车。深入了解,奥迪已于几年前悄然进入国家机关“协议供货汽车厂商名单”。
一时间,全社会究竟是无车可选还是特权阶层在不断扩张自己的特权?
我们来看看国内市场车身超过4.6米以上的中级轿车,汽车价格在15万以下相当普遍,为什么不能成为具有一定行政职务的公务员采购首选?
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四条第二款明确指出:“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寥寥数语,彰显根本大法对特权阶层的行为规范。
本人呼吁
看到一篇枪稿:日前,宝马汽车首次入围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商名单,这意味着国务院、中央各部委、国务院直属部门和中直机关今后将开始招标采购宝马汽车作为政府公务用车。
随手搜索了一下,华晨宝马3系厂商价:28.3-49.5万元,华晨宝马5系加长版厂商价:41.26-71.26万元,3系宝马车身只有4.5米,很显然官员不会去坐,宝马5系到了中国还要加长,有面子,有谱,入围,肯定是入围的这款面子车。
宝马挤进来了,奥迪呢?百度一下,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奥迪在几年前就进入了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商名单了。
再查,奔驰居然也进入了公用车协议供货商名单。
这就意味着,上至国务院中央直属机关,下至地方各级政府直属机关,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打着政府的旗号,拿着国的公款买奔驰宝马豪华车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