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6 20:41)
对于希腊危机,不断的有各种消息传来,按照这些消息,希腊的私人部门需要减记大量的债务,从开始说的要减记50%到后来的70%,同时要债权人同意对于债务的利息同时下降到4%,这样的协议,我们要说的就是里面是有利益输送的,我们需要危机解决方案的透明化!
对于欧债协议,我们应当看到的就是欧债协议让私人部门所谓的自愿减记债权,这样的做法是不算作违约的,但是希腊债务违约是有人担保的,也就是违约以后有担保人承担损失,债权人是不承担损失的,这个担保人是谁?
在西方的国债发行模式下,国债的清偿是有一个重要的金融衍生品——信用掉期合约进行保障的,就如高盛把希腊包装到欧盟和欧元体系,就与德意志银行合作进行了CDS交易,德国人和美国人要对于希腊进入欧元体系负责的,所以在欧债协议下,债权人遭受损失而担保人不承担责任,是根本违背商业准则的。
我们这里还要看到的就是希腊的减债,对于CDS的担保人而言,不仅仅把原来要承担的违约损失转嫁了,其担保保险本来要承保的范围也发生了变
这一篇文章抓住了韩寒的尾巴,作者怎么可能如此不熟悉自己的作品?俨然是被方派小兄弟挖了一个坑让韩寒掉下去了,如果是在西方的法庭上,绝对是可以让陪审团内心确信的代笔证据。
按我原先的计划,是要先把韩寒的作品分析得差不多了,再分析他的访谈。为避免枯燥,我决定还是不按计划,交叉着来,分析一下他的访谈。本文的主要内容此前已有网友指出过。
韩寒在春节假期后接受众多媒体的采访反击对他的批评,反反复复讲着类似的话,例如为了显示其批评者何等荒唐可笑,他举了《三重门》的一个例子。在接受土豆网采访时,他是这么说的:“他们这些人当中甚至还找出了我《三重门》当中一个重大的证据,就是我在《三重
(2012-02-13 19:45)
美国的民主不是大家想的天堂,美国的媒体控制在资本手中,只会为资本服务看住政府,在资本需要的层面不会揭露问题的实质的。
美国政界金钱潜规则:众议员买股票稳赚
一次偶然的机会,纽约人彼得.施维泽侵入政府数据库,发现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国会最有影响力的共和党和民主党议员几乎全部购买了支持他们竞选的公司的股票,这些议员们在国会推行的政策直接影响这些公司股票的起伏。原来,华府财富远超华尔街!
46岁的美国
(2012-02-12 17:19)
现在对于吴英案件已经变得沸沸扬扬了,大有吴英一死就是国家和改革的倒退,并且把这个案件引申为国家金融政策和金融管制,以此案件要求国家放松对于金融行业的把控,所以我认为这样的阵势实际上就是利用吴英这个案件,攻击中国的金融根基,威胁国家的根本利益,有人希望借此倒逼国家放开一些领域的金融管制,给外来资本攻击中国改革开放快速发展的金融和经济体系以可乘之机,因此对于反对吴英死刑的声浪当中,很多声音是有立场的,也是变了味道的。
对于一个国家的金融制度,是一国的国之重器,历来都是严管严控的,即使是在国外对于谁搞庞氏骗局也是要严惩的。大家可能对于死刑不能接受,尤其是在外国废除死刑的背景下,对于经济案的死刑就更难以接受,但是我们能够看到的就是西方对于庞氏骗局类似的金融案件的刑罚是极重的,这些量刑完全是超过了在西方社会的故意杀人的罪行刑罚,如果要罪刑标准统一公平的话,中国的故意杀人是死刑,那么在西方比故意杀人刑罚更重的金融犯罪,当然也是应当死刑的,这里是有一个司法公平的问题,况且那么多的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已经被处以极刑。
(2012-02-10 00:23)
现在中国的腐败已经成为了过街老鼠,改革体制反腐败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是大多数人把政府的反腐不力和改革迟缓归结为现在的稳定,认为在稳定的情况下政府就没有了改革和反腐的动力,只有在危机的压力下才能够改革体制革除腐败,但是这样的逻辑是有问题的。
我们的舆论说是利益集团和既得利益者阻碍改革,这样的说法的逻辑也是有待论证的,因为现有制度阻碍了利益集团利益的膨胀和继续取得利益,他们要求变革的动力是更大的,历史上中国坚持法规原则不可以轻易变更的基本是这样的观点,而且在西方为了保持制度的一贯性也是对于变化非常谨慎的,因为驱动变化最大的动力来自于实际控制舆论的各种利益,真正的老百姓是弱势群体反而是没有话语权的,一个政府的制度没有延续性的稳定,朝令夕改怎么取信于社会?而政府的改革必然有得利的一方和受损的一方,现在都是在讨论必须要改革,而改革给谁带来利益却变成了次要的问题,这是非常不正常的事情,我们是不得不考虑一下改革是不是会发展成为让既得利益合法化的问题,现在笔者观察所谓的改革派大量的夹带了私利,大量的存在让既得利益合法化的趋势,希
(2012-02-07 21:58)
2012年2月3日,中金所修订出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在进一步优化套期保值管理业务的同时,引入了套利业务的制度措施。这是股指期货上市以来,中金所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创新举措。与早前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很明显的区别是,《办法》延长了相应有限期的使用。在《办法》第十条,套期保值、套利额度自获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此后仍需要进行相关交易的,应当在额度有效期到期前10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出新的额度申请。而在早前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中,有限期仅是套期保值额度自获批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时间延长到12个月,是更大程度方便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入市,优化了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的参与程序。
对于当今中国的股市,越来越进入了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的时代了,很多人都说这样的市场机制的健全,市场可以做空了,市场有了股指期货是可以套保了,更有人说在股指期货和现货市场的差别上是可以套利的,似乎市场变成了一个赚钱的机器,各种规则的出台都是赚钱和保值的利好,对于其中的风险是没有人提及的,这样的
(2012-02-04 10:52)
重看历史92:
对于古代的屠城,是对于对方经济和信心的毁灭性的打击,这样的打击对于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是致命的,这也是蛮族在冷兵器时代征服文明世界的主要武器,历史上的多次文明倒退也是这样发生的,屠城最大的结果就是通过信心崩溃和打击国家的信用,造成古代社会的金融灾难。
在古代战争当中,如果是同民族战争或者是国内战争,屠城是非常少发生的情况,在此时战争的各方都希望自己建立起对于社会的信用,得到民心的支持而取得政权,这些民众是统治者的财富和权力力量的来源,但是到了民族间的战争情况就不太相同了,异族是反抗者难以迅速同化为本民族的组成人员,难以成为自身扩大势力和实力的基础,而这些人还是对手的基础,因此通过屠杀打击对手的基础就是最重要的战争手段。
在屠杀的情况下,老百姓会坚守到底的想法是幼稚的,只要有退路和逃跑的路线,被攻击的地区和可能被攻击的地区的老百姓首先选择的就是躲避战乱的逃难,老百姓的蜂拥逃亡是对于守军战斗意志的严重打击,而在逃难的过
韩寒与方舟子对于著作创造是否为个人所写展开激烈的争论,韩寒正式声明将以诽谤诉讼方舟子,并且得到越来越多的文人的支持,但是对此我不得不说的是一些概念被偷换,一些所谓的质疑和诽谤,中国历史上自古就有,而且是被肯定的国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自古就有的言论自由,把国学的考据变成诽谤,才是对于中华文明真正的摧残。
在这里我们先对于一些概念和法律规定正本清源,对于诽谤的含义,字面上诽是背地议论,谤是公开指责。合成一个词汇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诽谤是无中生有、说人坏话、毁人名誉。而我们民法的规定是:《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对于这个法律条文,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
法(办)发〔1988〕6号)其中第140条: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
方舟子与韩寒之争,各方的粉丝支持阵营自然不在话下,更关键的是其他外面的力量是怎么样的。韩寒是带有巨大的商业价值的,他的出名是给书商等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的,反而方舟子的打假招恨很多人,这里面本身就是不对等的。
这次韩寒说方舟子诽谤,更愿意把方舟子的质疑行为定义为诽谤的,是那一些腐败分子,就如肖传国告赢方舟子诽谤,但是事后的发展证明这个诽谤的判决是很荒唐的,腐败分子是不愿意被质疑的,他们要借助韩寒和方舟子的事件,定义出没有绝对证据就不能质疑,就要是诽谤的背后,实际上是保护他们自己,是保护腐败!想一下很多的上访上告,当事人有完全足够的证据的情况下是很少的,罪犯和被害人二人之间的犯罪和侵犯,受害人的证言证据效力不能大于犯罪嫌疑人的时候,离开了公安的证据和侦察是不可能有足够的证据的,罪犯能够说受害人诽谤和诬告吗?所以对于方舟子的质疑应当是有疑点就可以了,把质疑人的举证搞得严格到必须有绝对充足的证据,实际上就是保护这些贪官腐败分子,腐败分子是要借助粉丝和公众大家对于韩寒的好感和同情,把自己的腐败利益添加其中,因此我们可
近日来,网络上关于方舟子、麦田质疑韩寒他人代笔操刀定有幕后团队,成为了网络上各方关注的焦点。1月29日韩寒正式起诉方舟子,要求方舟子为其诽谤议论赔偿10万元。对此,这个案件到底是方舟子更有利还是韩寒更有利,在司法公正的角度下,应该是讲证据的,所以本人决定结合这个案件,来谈一谈著作权当中的证据和证据认定的问题。
对于方舟子和韩寒的争论,方舟子主要是基于韩寒以往的各种言论、著作,在言论之上加以质疑。韩寒则拿出了他的著作手稿来证明其著作是亲笔所写。而方舟子又称,其手稿并不能证明什么。因为投稿给出版社,起码要抄一份,尤其是手稿版面过于清洁,显然是当年抄写给出版社的稿件,至于是向谁抄的,抄的是谁的并不清楚,对此挺韩的一方认为,方舟子质疑韩寒应当拿出证据,没有证据的猜测和怀疑都可能对人造成无可估量的伤害。在这里,本人首先要说的就是举证责任到底应该归谁。
很多人说方舟子有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但是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韩寒主张方舟子诽谤,他也是要举证的,如果韩寒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