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信
最高人民法院
王胜俊院长:
我们唯一的女儿张洪洁2004年6月10日在澳大利亚被曾任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行长、现任沈阳分行行长张乃忠的儿子张龙残忍杀害。五年来,我们在悲痛之中等待法律给我们女儿公道,让残忍杀死我们女儿的凶手张龙得到应有的严惩。
我们知道凶手张龙父亲张乃忠在辽宁省是有权有势的权贵。为了帮助杀人犯儿子逃避法律的严惩。助纣为虐,勾结外国势力,破坏我国司法主权和尊严。
由于大连市司法部门已经受到被告人张龙父亲张乃忠的严重影响,在法院已经开庭审理175天后,为了帮助杀人犯开脱罪行,严重违反法律程序,要求查办其中存在严重渎职或者枉法贪污行为。
为此。我们再一次严正声明如下:
一、坚决按照中国法律办事,杀人偿命,一命抵一命。
二、为了正义、公平,为了女儿沉冤昭雪,我们不会以女儿生命作为代价,也决不会“调解”。
三、放弃我们律师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中的民事赔偿。
我们坚信中国人民法院会严格依照中国法律对罪大恶极凶手张龙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笼罩张龙杀人案的四大谜团(2009-04-26 11:00)
笼罩张龙谋杀案的四大谜团
被害人家属:张德发、洪佩荣
(2009年1月24日)
笼罩张龙杀人案的四大谜团(2009-04-26 10:57)
谜团之二:为什么犯罪人一方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断直接或间接上门“说情”?
2009年1
笼罩张龙杀人案的四大谜团(2009-04-26 10:56)
谜团之三:凶犯张龙何以一度获得“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而逍遥法外?
2008年6月间,我们收到辽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08
笼罩张龙杀人案的四大谜团(2009-04-26 10:55)
谜团之四:如何认定张龙是“主动投案自首”还是其免求一死的策略?
直接的证据证明,张洪洁是2004年6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2009-04-26 10:49)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被害人张洪洁的民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2(2009-04-26 10:46)
2003年第一学期,被告人张龙没有上课记录,被CIT学校退学,但是通过私下活动,仍然获得了学生签证并留在澳大利亚;2003年第二学期,被告人张龙也没有上课记录;200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3(2009-04-26 10:43)
所有这些被告人张龙残忍杀人手段和杀人后冷血行为都证明:被告人张龙的犯罪行为是被告人张龙决意抛弃被害人张洪洁,而又担心被害人张洪洁掌握的被告人张龙家庭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揭发,事先精心策划和准备,有预谋的杀人灭口行为。根本不存在所谓“厮打”的事实。被告人张龙人身危险性极大,杀人灭口,作案手段及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这样的人,留在世上,随时都会有无辜的人惨遭残忍杀死,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应当依照中国法律对被告人张龙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被告人张龙企图支走王陶陶后,就无人能发现被害人张洪洁尸体,把Miramar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4(2009-04-26 10:41)
民事部分:
两原告人作为被害人张洪洁的父母,依法有权要求被告人张龙赔偿各项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请求判令被告人张龙赔偿两原告人死亡赔偿金人民币472460 元(23623*20=472460元),丧葬费人民币
张德发夫妇的申诉(2009-04-26 10:23)
张德发夫妇的申诉
(2007年8月)
我们是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