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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武胜县卫生局现形记(2009-02-24 23:29)

             武胜县卫生局现形记

        武胜县卫生局一贯的作风就是欺上瞒下

记得2008年我以信访的形式状告武胜县八一乡卫生院院长以开单提成的手段来计发职工工资、以开小处方的名目赶走曾云武、以假劣人员司药、以医院作为家庭小金库。在证据确凿面前,武胜县卫生局是怎样作的?─武胜县卫生局的李红群把我叫到卫生局说:“医院开单提成主要是讲求的“积效机制”并没有错,至于赶走曾云武更不用说:因他是退休职工反聘回医院的随时都可以叫他走;而八一乡卫生院以假劣人员司药及小家庭金库查无实据。

     你们听听!武胜县卫生局把开单提成说成“积效机制”多么冠冕堂皇。老职工就应该贱踏?而在假劣司药人员的确实证据面前卫生局以一旬查无实据就开脱了

社保的弊端(2007-12-28 14:45)

 社保的弊端

 

2007年12月26日广安市武胜县卫生局叫何永梅去卫生局办理社保。我代何永梅到卫生局。人事股的谭万龙叫我填了一张《职工养老保险登记卡》,并写了何永梅要交纳的保险费用(两种:一种按全省年平均工资的60%交纳,自1994年至2006年应交保费20546.23元,另一种按全省年平均工资的100%交纳,自1994至2006年应交纳保费34242.64元)的便条,还出具了谭万龙的工商帐户号:6222002316100274697,叫何永梅把保费直接存入此帐号。

以下是谈话过程:我问,谭万龙答:

问:此费用怎样算出来的?

答:应交基金的28%;

问:武胜县劳动保障局的金局长说个人交纳8%,单位交纳20%,而卫生局是怎样分配交纳的

未来的告别(2007-12-23 14:24)
 

               未来的告别 

 

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是民权国家,特别对生命权力提得很高,但广安市、武胜县的某些官员就要本末倒置,对百姓的生命视如草菅。对于我们上网信访的途径进行多方的封杀及威吓。有些官员放出话来:“如果你再上访,你就是第二个龚远明,如果你再上访,你的下场比你的岳父何正贵死得还冤。如果我们不能以红道解决你,那我们就使用黑道的手段,总之,我们在哪里碰到就在哪里发财。”听听,这就是某些官员的素质,这就是某些官员的本质,这就是某些官员的治事手段,难怪广安、武胜总是多秋的格局!在这里,我顺便向广大网友及政府官员告别:如果我不正常地去了另一个世界,请你们记住在这朗朗清明世界上我来过一回;也请你们作一个见证:如果我不正常消逝了,那一定是广安、武胜县的某些官员所为。因为我这人很本份,很安份,从不得罪别人,只是这回因为我们的多次上访无意当中得罪了广安市、武胜县的某些官员。

 

恶霸院长之佐证(2007-09-06 13:28)

        恶霸院长之佐证

四川省武胜县八一乡卫生院现任院长违法违纪、霸占医院、欺压职工、贪污公款可从以下几点略见一般:

一、     职工工资表问题多多:

随便举出一个月的工资表,就以2007年3月份、5月份的职工工资表为例就能说明院长一家霸占医院的实情:以下是工资表复印件:

武胜县八一乡卫生院2007年3月份职工工资表

            2007年3月27日

序号

姓名

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高于30%

奖金

岗位津贴

卫生

续认定医师伪劣面(2007-07-29 12:27)
 

             续认定医师伪劣面

2007年7月19日上午10:30左右四川省广安市卫生局派张建等人调查何永梅关于认定医师的资格及其他;

在调查过程中,张建问,何永梅答:

问:“小何,你什么时间进入八一卫生院的?”

答:“我于1993年进入卫生院的。”

问:“什么时候取得‘中医士’职称的?”

答:“1991年”。

问:“你承包门市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

答:“从1994年开始至今”。

 

认定医师之伪劣面(2007-05-30 14:48)

            认定医师之伪劣面

何永梅:1991年经武胜县卫生局考试合格,(记得当时考试命题以中医大学教材为准,与现行的执业医师考试相似。)取得中医士的医学技术职称,在当时有处方看病的权利,于1993年成为武胜县八一乡卫生院正式医务人员直至现今。

何永梅在服务农村医疗的16年中,秉承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恪守一个白衣天使的本质,帮助一个一个患者战胜病魔,受到当地农民百姓的好评,在这16年中也没有发生任何差错。

可就是这样的医学技术人员,确遭受到武胜县医疗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排挤与畸视。为什么这样说,请听我申诉:

一、于199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所在机构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其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医

和谐社会之典范(2007-01-05 14:25)

                 一个共产党员宦海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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