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两个晚上看完斯皮尔伯格的这部片子。
这个世界上还有普世价值观吗?我认为是有的。斯皮尔伯格从拯救大兵瑞恩到战马,一遍一遍不厌其烦以最黑暗的现实为背景宣扬这种价值观----还有什么比人类自相残杀更黑暗呢?两个故事都非常极端,但是他就是有本事利用这样的故事直击人心,这就是一种道行。
精神领域的事情总体来讲是很玄妙的,不论人自己如何想,精神本身从来都是最有价值的。没有精神,人不过是穿了衣服的动物。
早上看见条微博,说“应适度容忍”。不容忍几乎是无谓的,我承认。坚持大部分时候都是无谓的,我承认。但说这种话,是一种羞耻。
-------------------------------------------------------------------------------------
画面很美。
前段故事一般,到德国娃娃兵开始渐入佳境,法国小女孩那部分有些含混,后半部分非常有光彩。最喜欢英德士兵一起解救被困的战马那个部分,最喜欢的细节就是从德国地堡里扔出一堆钳子。斯皮尔伯格擅长鼓捣这样的细节,前面比如法国女孩和战马的游戏,Albert的发小在毒气来临时最后那一声Albi,都可以穿越故事本身
(2012-05-29 21:14)
谢谢亲爱的X替我照顾娃娃和家,让我得以提前出发去往哥本哈根,由此有机会在哥本哈根渡过一个小周末。这个缓冲也让我不至于因为旅行时间太短而过度地遭受时差的折磨。
临行前买了LP的一本关于哥本哈根的小册子。作者是位被丹麦女人“掳去”做了老公的英国人。作为一位侨居者,应该有更敏锐的视角捕捉到哥本哈根的与别不同,至少是与英国的不同。于是他说,如果你想融入当地人的生活,请遵循以下建议:
........
狠狠抽烟,直到变成熏鱼为止
女人,脱掉你的胸罩
大伙通通都骑自行车
尽情嘲笑瑞典人
买灯罩要舍得花钱
......
还好我并没有打算真的融入当地人的生活,所以并不曾发生抽烟胸罩之类的事情,事实上上述几件事情里我见的最多的是骑自行车。各式各样的五花八门的自行车。但是跟去年在荷兰领略过的自行车风情相比,哥本哈根的自行车已经不再让我惊奇了。瑞典人是不可以随便嘲笑的你懂得,他们用丹麦话嘲笑我也听不懂。至于买灯罩要舍得花钱,原因是哥本哈根人不流行LVPRADACHANEL,哥本哈根流行北欧设计,人人以拥有著名设计师的作品为荣,从灯罩
(2012-05-29 20:44)
数百张的照片,首先想记录的是这个歌者。章豆豆说你会被某一类人吸引,恐怕这个人就是那一类人。一辆自行车一条狗一把吉他,还有画面中的那个男人,我想他们是认识的,他给她水喝,为她鼓掌,眼睛里满是倾慕。
这是在哥本哈根市中心的步行街上,2012年5月20日,黄昏。


还有一段非常好的视频,但是上传了两个晚上也未有成功,里面记录了她的歌声,穿漂亮长裙的姑娘,意气风发的很帅的中年男人经过她扔下一枚硬
我一直喜欢便利店,特别是24小时营业的那种。任何时候它都有明亮的光线,以及售货员,在无边的寂寥和黑暗里看见同类,无论美丑都觉亲切。如果是冬天,有些便利店还提供热饮,小小的玻璃暖箱,有雅哈热奶茶什么的,虽然明知夜里喝甜饮料有可能转化为"心腹大患",but so what? 我常常会喝上一盒。
家附近开了家全家,临街一溜的大窗不说,还有可心的长桌,以及舒服的椅子。在不那么晚也不那么冷的春夜,我脚步虚浮地走进去,要了一个香菇青菜包一个韩式🍙六颗丸子一串海带一串魔芋丝一瓶统一奶茶,坐在窗边一样一样塞进肚子里。在脚步虚浮的状态下暴饮暴食几乎是有道理的,肚子里有货就浮不起来了对吧。
窗外有人推着自行车借着便利店的灯光卖花。今天定了野兽派花店的花盒给妈妈,希望花盒像图片上的那么美。这也似乎是自己第一次送花给妈妈。有一刻我想也许应该回家了。可转念一想,我已经回过家了。
一个女孩儿买了三只非洲菊,橘色的,我就想起在杭州的时候,将车停在联华超市的停车场,然后去后面的花市买花。记忆中周一的阳光常常耀眼无比,我抱着一大束鲜花,穿越十字路口,穿越整个开放式办公
晚上七点,吃完了饭,看着客厅窗外远处高架路上的车流,我对X说,真好,这会儿多少人还在回家的路上呢。我们已经吃完饭了。
每天早上八点不到就进了办公室,换来的是可以在阳光里下班,并能把车停在小区门口的停车区,以便第二天早上更方便地开出。衣服得以妥善安置在衣橱里,这两天我也能穿裙子了,还找到我了的紫色和灰色长筒袜----以前地方小很多衣服都不能挂出来。唯一不足的是晚上还是会睡得比较晚,睡眠不够,以后要改正。
娃娃也很好,在窗边的小茶几上看书,在餐桌看书,在客厅沙发上看书,在书房地毯上看书,结果是到处都是她的书。不过我喜欢这种随意,特别是餐桌,其实不仅仅是餐桌,一家人一起聊天,或者一个人上网,或者阅读,都是可以的。另外我也很喜欢厨房墙上的搁板。上层搁板上都是我们的干货,下层搁板可以做早餐餐桌,我和娃娃的早餐就在那里解决。中间的钩子上,挂了我从香格里拉背回来的马帮铃铛,和一只大勺。我说饭做好了我就摇铃,你们进来端菜就好了。那年买的时候我的愿望就是把它挂在自己的家里,现在愿望实现了。
昨天尝试做了油泡蚕豆,有点儿淡。第二次做腌笃鲜,昨天
又很久没写了。其实新西兰还没有写完。只是最近事情很多,应接不暇,根本静不下心来写字。这种时候我很怀念那两年赋闲在家的日子,时间都是自己的,一点一点P照片,写游记,在武汉光谷的星巴克,冬日走去光谷书城的路上影子被太阳拉得长长的,哎呀哎呀,真是怀念。X说他开始上班,我可以选择辞职在家,真的吗?这句是问我自己的......
上周末搬进了新家,到昨天夜里为止,家里就是布满各类箱子袋子的战场,我们俩扒呀扒呀,一直扒到昨晚一点多,总算扒出一片天。东西虽然很多,但是感谢宜家的设计,总算能放得下。我之前一直有点质疑宜家注重利用空间的设计风格是否合适我家,因为虽然不是别墅,但面积也不是太小,不过最后事实证明空间怎么说都是需要充分利用的,我怎么能有那么多衣服?!以及,我们怎么能有那么多的被子褥子?!
剩下的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主要是细节的问题,比如门后的挂钩,临时用餐椅,还需要两个落地灯一个台灯,从新西兰带回来的油画要挂起来,照片墙,吧台椅子,床边的沙发,梯子等等等等。
昨天X把书房的小地毯铺上,落地的隔断里他把我们以前买的一个球形灯放了进去,地毯上
(2012-02-21 22:03)

Mission Bay的一家人
我很爱这张照片,特别是在电脑上全屏观看的时候,很美。
最近几天有两次同事聚餐,总有人问,玩得怎么样?有照片分享吗?我的老板更是直接问,你会去新西兰定居吗?
不知道为什么从情绪上我不愿意多说。

在新西兰很少看见啤酒肚,这种sporty的男人很常见。我喜欢他走路的姿态,与自然的从容和力量感。
(2012-02-20 20:53)

这里不是什么景点,这只是奥克兰市内的CORN WALL PARK的黄昏。

AOTEAROA这个系列的博文里所有的图片都没有P过。

(2012-02-20 19:51)
下午跟X去逛港汇楼下的OLE超市,他受了刺激,一个劲儿问我,fish
market的生蚝你拍了吗?我说拍了拍了,本来这一篇打算继续风花雪月的,架不住被一个吃货提起美食,暂时也不要做文艺青年了。


一对吃货在fish market

(2012-02-18 23:33)
因为要拜会朋友,我得以参观了几家后花园。奥克兰是新西兰最大的城市,也是人口最密集的城市,即便如此也不过120万人口,也许赶不上上海的一个区。在这里很少看见公寓,大部分人都居所都是独栋带花园的house,连政府的廉租房都有是house的,跟我们的蜂巢反差还是很大的。
城中区的房子密度较大,院子比较小,房子新旧程度参差不齐。X喜欢北岸(North
Shore),他的朋友也多住北岸,他以前买的房子也在北岸。北岸从行政辖属上属大奥克兰,但有自己的市长和市政府,实际上是个小半岛,和奥克兰以一桥相连,人口密度更小,也有很多新房子。

右下是一座在建的房子,我们进去参观了一下,二楼的结构包括楼板都是木制的,这是政府的强制要求,为了减少地震灾害的影响。房价因地区不同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