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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钗头凤(2009-06-19 23:59)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悒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陆游 《钗头凤》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阑。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书们,她们(2009-05-20 13:54)

    [文] 晓 雨

    这些年读了不少的书,但现在想来,大部分都是女性的文字。也不是有意的,不知不觉中就被她们所吸引,也许是她们的文字更贴近我的心理吧。

    最早读的作品,应该是三毛,席慕容。一个散文家,一个诗人;一个伤感寂寥,一个乐观精明。从《稻草人手记》到《无怨的青春》,足以尾随我的整个青春时代。只是一个时代的象征,现在又有多少人会记起呢?当初那么大的热情,也变迁得没了眉目。

    因为《色戒》,国内掀起了张爱玲热。其实早在几年前就已读过她的几篇力作。“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

素心(2009-05-19 20:42)

    每个人都向往鲜衣怒马式的生活,但是穿衣也是学问多多。

    这得从我的外甥女说起。

    一日,妞来我家做客,穿了件T恤,很特别,宽松得可以装得下两个人,前面写着“YES”,后面写着“NO”,看得我瞠目半天。

    原来文化已经发展到这地步了。我告诉她,我们那时这样的衣服不叫T恤,而叫蝙蝠衫。

    后来走在大街上,一个中学生模样的小姑娘也有类似的服饰,只是她的衣服上写着“我只管吃饭不洗碗。”汗颜了半天,感叹之。这几笔字不起眼,却超能体现中国的文字文化,更能体现穿衣人的审美观。

    中午没事的时候,就和同事逛逛商店,女人嘛,对服装情有独钟。现在的东西可真是花俏得很,中式的,欧美风情的,韩流的。象淘宝似的穿梭中,总是拿捏了半天,复又放下。

    这么多年就那么期盼买件另类的衣服披在身上,可终是没有勇气,爬在时光的堆里打个滚,面目全非,内心还是素的,撑不起任何色彩。

永远不要做逃兵(2009-05-12 12:08)

[文] 晓雨

    市内几所学校都在搞军训活动,历时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到离家百里之外的军营生活。这对于一些平常生活安逸的孩子来讲,未尝不是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

    同事家有女参与其中,回来的时候,我们问及感受的时候,孩子竟然嘤嘤啜泣起来,大家都以为她是因为想家才会如此伤心,没想到几分钟后,孩子破泣为笑,嘀咕着说:“太想教官了,什么时候能再去啊。”这一番话让我们惊奇万分。

    相反姐姐家也有一女,活动前就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背包要换李宁的,鞋子要穿耐克的,又担心军营没有买零食的地方,把背包装得满满的。结果不出第二日,便打来电话,哭着述说教官太狠,烈日太晒,条件太差,说什么都要让家里接她回来。一场“军旅生涯”到此结束。

    两个截然不同的家庭,两个截然不同的孩子,两种截然不同的过程,我想,未来的某个时刻,他们也会有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生。

    回到家里,试探着问女儿:“宝贝,

生命中的那一汪泉(2009-05-10 15:49)

一片春愁待酒浇。江上舟摇,楼上帘招。秋娘渡与泰娘桥,风又飘飘,雨又萧萧。
何日归家洗客袍?银字笙调,心字香烧。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蒋捷《一剪梅.舟过吴江》   

[文] 晓雨

    青山,绿水,一排排闪亮的白杨树叶沙沙作响,有如他和她的青春熠熠闪光。

    那时候她和这山水一样灵动,那时候他和这乡路一样笔直。相逢是上生的缘,然,他们也只是相逢罢了。

    她拼了命地去争取命运的跳跃,如此勤奋又如此聪颖的女生确实少见。她不是一心只读圣贤书,也曾喜欢上班里一个很帅气的男孩子,她记得,他有着一双很好看的眼睛,深深的,幽幽的,可以洞穿她的忧伤。

    依然记得那个雨后的天,没有艳阳。他湿淋淋地闯进教室,象是从

伟大梦想(2009-05-06 12:37)

时间:傍晚时分

地点:师范校园

女儿:妈妈,你以前就在这里上学了吗?

妈妈:对啊。

女儿:你为啥考这个破学校,怎么不上北大啊?

妈妈:

女儿:你说长大做什么能很有钱啊?

妈妈:做什么都可能会很有钱,但是有钱并不能证明你生活得很好。

女儿:我将来要是有出息了,我要有一个象姥姥家那么大的村子,中间盖一栋楼,前面是游泳池,后面是运动场,等你老了就象那些爷爷奶奶一样,在那里练太极。

妈妈:

女儿:我当什么才能实现这个愿望呢?

思索,片刻。

妈妈:农场主

念念不忘的那个人(2009-04-28 15:47)

    生命中,总会有那么一些人途经了你的旅程。也许只是恰好路过,也许与你同行,这些人,慢慢地堆积在你的内心深处,后来我们称之为过客。

    过客与过客也是有所不同的。有些人分开后会渐渐遗忘,有些人注定会刻骨铭心.

    比如好友红,对于我来说,可能这两种情况都不符合。不忘也不能铭记,分开那么久,各自忙着生活中琐琐碎碎的事,也懒得打个电话问候一下,有时候在Q上看到她,也很少过问她的情况。

    然而就在这忘与不忘间,她却真真实实地存在于我的生命与生活之中。逛街的时候常去她爱去的小店,肚子饿的时候常常选择她喜欢吃的凉皮,电脑出毛病了马上会想起她教给我的一点常识。而这些,曾经都是我的弱

一朵值得感动的花(2009-04-25 01:01)

    去长春的路上,一直望着玻璃窗外的天空。如大海一样广阔,如大海一样清澈,如大海一样忧伤。喜欢这样的凝视,喜欢这样的感觉,苍茫中总会有一种绝望痛彻心扉,漫无边际中,总会有一片云朵可以依托。

    目光游离,一抹艳丽的红掠过,追逐着望去,竟在路旁突兀地长出一朵花来。

    泪水就止不住地流了下来,为这第一抹春色,为这份倔强,也为这份勇敢和坚强。

    纤巧的她,放在茫茫的大自然中,没有人注意到它的存在,她曾经被遗弃在世界边缘。

    平凡的她,其貌不扬却也有自己的色彩,她是可爱的但不是可以爱的。

    孤独的她,甚至连身边的一棵草也不允许生长,她只是为懂的人

    最近不知怎么了,就把自己搞复杂了。

    去医院打针,这种叫做什么尔的药很刺激血管,每次都是凉到手腕,一阵一阵地疼,使人坐立难安。

    本来就心情很不好了,偏偏遇到一贼眉鼠眼的男子,贼眉鼠眼也可以忍受,更奇怪的是,这人打着打着就把手伸进被子里搞起了小动作。

    恩?本姑娘从来不吃这一套,用我杀人的眼光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还好,女人的必杀武器还是很管用的,他可算老老实实地躺着了。

    约摸几分钟过去了,这个人又犯毛病了,这次倒好,都不避嫌了。我在一旁真是气急败坏。正想叫的时候,那边也出声了,“护士快来看看,我这怎么这么痒啊”。啊?这次我倒是敢于正视他了。天哪,居然过敏了,浑身都是小疙瘩.

    拔针、打解药。。。。。。一阵忙活,看他没事,我也跟着倒吸了一口气。嘿嘿,还好,遇到的不是色狼?不过,我也算拔刀相助了啊,如果没有我那恶狠狠的一瞥,他是不是还在一声不吭呢?后果不堪设想。

    后来与人相提,认为是我搞复杂了。是啊,不知道是谁色了,也不知道究竟

花事未央(2009-04-16 20:46)

你见,或者不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