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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两周,通常情况下,我应该早就会写点东西,有关于,我的第一份工作。

 

但是却不想去提它,别人问我在做什么,我通常答一个小翻译公司吧,听起来是个不错的活儿,我却觉得我是在做着一件触及法律的事情,虽然缺少经验,但是直觉告诉我,此地不宜久留。

 

干满3月,拿到工资,去满足我那些已经排好了的小小欲望,离开。在公交车上想得不亦乐乎,我真是名副其实的败家媳妇儿,才工作两周,就已计划好了接下来三个月的工资要怎么花,怎么花?

微波炉,浴霸

我的相机,我的相机,我想念你那么久……

 

 

有篇文章叫《从睁开眼到见到神》,用轻松调侃的方式为人生从1100岁的每一年各拟一句话。其实这种玩法的始作俑者,是一本英文书'This book will change your life',作者是两位年过三十的在伦敦从事广告创意的人Ben CareyHenrik Delehag。这篇中国版,是杂志编辑想象了一个普通中国人可能碰到的情况,改写了一套,刊登于《第一财经周刊》。


   
预备......开始:


0

    刚看到一篇文章,遇到这样的男人,你就该嫁了。一条一条看下去,惊呼,我是遇到好男人了。身边已经有好几个人对我说,现在像他这样的男的太少了,你是遇到好男人了,尽管她们最初都不看好他,因为他笑起来,就像个十足的坏蛋。

    他不会在我看到哪个小东西流连忘返时偷偷买给我;不会在我撅起嘴时连忙认输;不会在我修了眉毛后发现我的变化;不会特认真的告诉我你穿什么都好看。看似还是个大坏蛋。

    不过,就是这样一个粗粗的男人,会在我迟疑的时候敏感的不同寻常;会在我想尝试做一种听都没听过的奇怪食物时兴冲冲的跑下楼给我买原料;讨厌人多的他会在十五的夜晚带我走遍兰州所有热闹繁华的地方,只因为我说了一句,想看灯;讨厌照相的他,嬉笑的对我说,明天领你去照相。如果还是刚恋爱,这样的关怀也许很容易做到,但是这么多年了,他就一直守在我身边,让我温暖的相信别人,感受幸福,一直带着感恩的心享受那份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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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念书(2008-12-03 21:48)

      刚才哼起来“亲爱的你怎么不在身边”,想想我的亲爱的,依然不在身边。

    四年前,当我第一次离开家,带着对大学的憧憬,跑到了这个所谓的大城市,当时倔强地认为这里不属于我,终有一天我还会回去。适应于我,是件容易的事情,唯有“思念”的功课,一直做不好。一度不敢听到“亲爱的你怎么不在身边”,因为眼泪也会跟着江美琪的声音飙出来。   

    四年过去了,再哼起这首歌,居然笑笑自己高音飙不上去。

    天津已经是我的第二故乡了,这里也多了很多我走过的路,去过的地方,认识的朋友。有次傍晚站在6楼的凉台,夕阳的橘粉色与天的淡蓝就那么柔柔地融在一起,映在远处高高低低的楼房上,映在醒目的天塔上,让我的心里顿时觉得美好,时间是毒药,我知道我是有点舍不得了。

 

童话(2008-11-28 22:41)

  童话并不一定要披着绚烂的外衣,像个稚拙的小女孩,做着懵懂的幻梦。尤其秋天里的童话,是沐浴着午后淡淡的阳光,两个人手挽着手漫步在温暖的家中,慢慢讲述的:从这一间房到那一条廊道,所有的一切都由着爱与包容共同搭建。”

    今天他不小心提到了两年前我们之间发生的一件小小的甜蜜的事,而脑袋不好我已经记不清了,我说老公你的记性那么好,一定要好好记住我们之间发生的事啊,到我们老的时候,讲给我听。说完这句话,我忽然被自己感动了...

    一个女孩能够遇到一个你愿意和他一起慢慢长大,成熟,变老的男人,那是亿万人之中的冥冥牵引,在别人都在寻觅着身体与灵魂的另一半的时候,我想我已经可以安心的望着那个陪伴了我多年的男人,我知,那双眼睛里的有我。有时候不需要语言,哪怕只有片刻的依偎,就足以让幸福的人们卸下所有烦愁,享

    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慢慢变得独立了。不会再像中学时候那样,去小卖部,去厕所,去看眼喜欢的人,去打饭,去提水,去一切一切,似乎总要拉一个人在身边,才会让所有的事变得理所当然。

    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习惯了。安静的去做自己的事情,只是忽然停在这个城市的一个角落,在脑袋空白,停止思考的时候会意识到,原来我是一个人。

    告诉淼sometimes i am alone, but i am not lonely. 我以为我可以在想他的时候只会感到幸福,其实sometimes,他也是我寂寞的理由。

    寂寞,只会那么一点点吧。

   

这是一种情结(2008-10-13 21:53)

    突然和小时候一个好朋友在QQ上遇见了,其实一直都在那里,只是我们都不知道对方。

    小时候大家都住得近,身边有一帮孩子常常在放学以后凑到一起,慢慢长大了,搬家,转学,升学,大家渐渐失去了联系,很多都不知道该从哪里联系。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也如我一样激动,反正我是迅速地钻入她的空间,看她的照片,找寻我对她小时候那个样子还剩下的记忆。

    我是个严重怀旧的人,保存了每一个有纪念意义的小物件,常常会怀念过去的朋友,我知道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故事,不一定要我的参与,但有时候只是看到她们幸福的照片,知道曾经亲密的朋友过得还很幸福,就ok了。

 

 

    暑假的时候一直想和淼养只小狗,无奈我们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养它,妈妈根本不同意我把小动物带回家。

    回到学校,发生了一件差点心想事成的事情,车棚里的狗妈才生了6只小狗,我偷偷地靠近了那个小窝,看到几只比手掌稍微大点的小狗狗争先恐后的抢奶吃,长得像小猪一样。车棚阿姨答应低价给我一只,我兴奋无比,第一反应,我现在住的宿舍里有了一个大大的阳台,可以养小狗啦!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淼,他也很开心,就好像我们即将有了一个共同的东西一样。

    前两天,吕婧来我们宿舍住了一晚上,给我讲了一些她家狗狗的事情,说前一段时间得病了,花了2000多块钱,幸好还给治好了,有些甚至都治不好。我被吓到了,一下没有这样的心里准备,小狗和人一样,生病都是在所难免的事情,如果这件事真发生在我即将要养的狗狗身上,我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给它治

日记 [2008年08月28日](2008-08-28 01:26)

开始想他,准确地说,是从他在我身边开始。

急于要写点关于他的点点,从他下汽车那一刻开始,我就疯狂地想念这个男人。

喜欢他了三年,爱他了五年,我的青春伴随着他和我的成长。

淼,我是彻底地爱上你了,爱你的大肚肚,小星星眼睛,乱乱的头发,不听话的虎牙,那一切在我眼里都变得可爱起来。

知道吗,我还最喜欢你坐在沙发的扶手上,我轻轻地抱住你的头,放在胸前,你就会像小孩子一样闭上眼睛,安静的让我心疼。那个时候,我不再是你的小女人了,倒像是你的小妈妈。

忍不住还是发短信骚扰你了,不过没成功,睡觉吧亲爱的。想你

2个意外发现(2008-08-01 00:25)

    今天意外的发现有人给我留言了,这是个小小的惊喜啊,总觉得这个小小的空间总是放着安静的音乐,不被人发现,只有自己过来点点,写写。

    无意间发现韩寒的一篇博文说在他的每篇博文里的第9个,69页和99页第一个留言的人就可以拿到一部手机作为奖品,这居然变成了我没事上去看看的动力,原来心里还是有点想抱个侥幸得个小便宜,虽然这不是我平时的个性,但是我的手机,真的需要换一下了,就还好,屏幕最起码还是个彩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