鸥_姿
双子座
性情与星座极其吻合
情真、浅柔,善感
爱好读书写字
文字,与一切无关
唯有喜欢
博客是本女子的自留地
收成好坏与别人无干
能看就顿足瞧瞧
不喜欢的路过走人
一息尚存从吾所好
一个笑就击败了一辈子;一滴泪就钟情了一个人。等待希望的日子,是春暖花开的日子,是落英纷飞,菊谢竹摇的日子,多年以后,只要记得那一瞬他穿过阳光向自己走来,心里的温暖,也会在梦里愈加光影斑驳,水色流转。
站在原地的,是你还是我。
我又是谁,我,只是个传说。
《连环套》没有继续,因为本人也在解套中。不是解故事的套,而是解自己的套。
伊陆续留言给我,一直鲜有回复。短短十来天,升级成为这个世上最了解她的人,虽然我们素昧平生,只因一声焦急的求助。也曾一度想撇开手,让她自己苦度,但是依然不忍,让这个失爱的女人,再次无依。
我想,每个人都有求生的本能,不是看不透,只是深陷局中,太近了,所观所闻发生畸变,需要一只滤镜。想起多年前的自己,肯为我支起一只酥肩的人,是一生难忘的壁垒。
不过是,走出棋局的人回望一场似曾相识似隐若现的战役。
生活只是重复着一盘盘推倒重来的棋局。一开始是要红着脸撕心裂肺几回的,那情形大抵叫做“玩不起”。输赢多了,就不在乎结果,只在乎过程里的乐趣,进退之间,攻守之中,排兵布阵时的踌躇满志,固若金汤时的沾沾自喜,针锋相对时的殚精竭虑,功亏一篑时的失望懊恼。
调整自己,攻守渐变,不过是为了一寸行进。胜败早已不在这局里,已经尘封在岁月里,湮没无声。所有的人和事,都会慢慢改变,在一盘棋里,移动着位置,调换着强弱,切磋着技艺,可是总有一些,为数不多的一些,如将士相一样坚守在一隅,不曾远去。而也总有一个帅隔着楚河汉界遥遥相望,对手,有对抗,也有默契。
有一些,从未走近,却也不曾疏离。
有一些,不曾远离,却也咫尺天涯。
总有一天,和自己握手言和。
图片:by ouou
如果生命可以重新安排,那么你愿意快进、后退、暂停、delete些什么,还是保持原样,继续前进?
如果有机会,你拥有这样一个万能遥控器,能够掌控自己的生命时间,可以使苦难的日子变得短暂,把无聊的时光进行跳跃,让悲伤的时刻攸忽不见,那么,生活是不是真的可以过得快乐?
真的想过,就像美国影片《人生遥控器》的男主人公纽曼一样,在最困顿低靡的时候,希望天使能够开启这样的一只时光机器,直接助我到幸福的彼岸。
纽曼通过控制时间可以随心所欲地在他的人生时光中旅行,获得了事业的成功,却因为跳跃了生活的细节,而失去了深爱的妻子,错过了父亲的过世。终于明白生活意义的纽曼在临终前对儿子说:“家庭,优先。”
幸好,这只是纽曼的一个噩梦,梦醒来,我随着他破涕而笑。但我并不是纽曼,却一直行进在这个梦里。其实,一直都知道,生命的意义是延展抑或是缩短,完全在于每一步踏出的频率和步幅。
“尝出生活最深处的苦涩才会产生的一丝甜味。”如果把茨威格说过的这句话作为反驳,有点过于极端,显然,生活不是全苦,也不是全甘,最现实的状况,是半苦半甜。
事实上,跳跃而过的,不止是苦难、无聊和悲伤,还有因这些极端感受而锤炼出来的坚韧、通达和知足。人生之中,“羡慕嫉妒恨”正慢慢消减,取而代之的,是“勘破放下自在”。
这样的熟透过程,与人生的无法跳跃有所关联。
周末去南锣鼓巷和烟袋斜街采风,做一个“小巷拾遗”系列,首篇以门做题,以图释心。
“半掩楹门半掩人,半点星光半绕心”
门,可以具体,也可以抽象。
门,可以是物,也蕴之以情。
门之开启,似空非空。
门之闭合,半映半掩。
半明半暗间,半开半合中。
过去满满的故事,朱红,褪色。
发黄的电影胶片,剪影,尘封。
仿若一部怀旧电影的片尾,似言,非言。
图片:by
对书中“凸”出来的东西还是比较敏感的。
《追风筝的人》之后,又看了卡勒德.胡塞尼的另一部作品《灿烂千阳》,这一次是两个阿富汗女人之间的友情,虽然评论界一致认为这是一部超越之作,但我觉得后者比前者少了一些构思上的巧妙,于读者,这至关重要。
但作家两部作品中的中国情结,却被我挖掘出来。
第一处:哈桑有一张中国娃娃脸。
第二处:莱拉打碎了一套中国茶具。
第三处:一个信仰毛泽东主义的人被武装分子打死。(实际上我们的叫法是毛泽东思想)
第四处:作者用了这样一句话,从美国到中国,举世哗然。
这一年里,想了很多,关于朋友。
一路丢丢撒撒的,很多情意瞬间被时光遗弃。无论曾经,有多少美好而感动的回忆,那些回忆,至纯至美,但是有一天,翻落出那些个曾经感念的画面,却哑然无言。关于爱情,“回忆是没有力量的。”友情,又何尝不是?
朋友的慢待,朋友的妒忌,朋友的猜忌,朋友的炫耀,朋友的提防,朋友的背叛。要担待下来,太难。有没有伤过人?有。有没有被人伤?有。
担当起朋友的落魄,担当起朋友的失意,担当起朋友的愁苦,担当起朋友的病疾,甚至担当起朋友的成功。难不难?也难。
这一切,于你,于我,都难。于是时光筛了又筛,丢了又捡,剩下了多少,你可以珍惜的人。而你,又是谁正在珍惜的人?
好朋友,让我们共担了痛苦,然后一起进步。
好朋友,让我们分享了快乐,然后彼此祝福。
美籍阿富汗人卡勒德.胡塞尼是一位可敬的作家,处子作《追风筝的人》是一部震撼人心的作品。
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年龄相仿,情同手足。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而阿米尔虽说也很依赖哈桑,但是内心中的尊卑观念,让他觉得哈桑只他的玩伴而不是朋友。
喀布尔每年都会举行风筝大赛,所有孩子都会出来斗风筝,取胜的人把对手掉落下来的风筝追到手,这将是男子汉巨大的荣誉。在哈桑的协助下,阿米尔的风筝斗赢了,哈桑是追风筝的高手,他去替阿米尔追对手的那支风筝,却久久没有归来。
阿米尔去寻找哈桑,却在一个隐蔽的街角看到,追到风筝的哈桑被一群富家少爷逼迫,让他交出风筝,哈桑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谁也不能给。哈桑寡不敌众,被以阿塞夫为首的恶少围困,最终被“强暴”。阿米尔看到了这一切,却没有胆量出来和哈桑出来一起分担,而是默默的离去。
哈桑伤痕累累的把风筝交给阿米尔,却没有说出自己的苦痛,而阿米尔也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把羞耻和自责深深的埋在了心底。但阿米尔从此无法再面对哈桑的忠诚,最终他污蔑哈桑偷东西而设法逼走了哈桑。在阿富汗战争爆发后,阿米尔随父亲逃亡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已经成为一名作家。为了赎罪,他踏上了阔别多年的家乡,却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而让他无法原谅自己的是,哈桑为了保护阿米尔家的房子已经被塔利班枪杀。但他留下了一个儿子——索拉博。
哈桑决定弥补这一切“无法弥补”的情感,他决定将索拉博从战乱的喀布尔带回美国。但到孤儿院才得知,索拉博已经被塔利班的一个高官抓走。阿米尔去找高官决定用钱把索拉博赎出,却发现可怜的索拉博像个人妖一样被豢养,而做恶的人,竟然是当年“强暴”哈桑的阿塞夫。悲剧像一个轮回,在哈桑父子身上重演,而这一次,阿米尔却不能退缩了。
阿塞夫提出和阿米尔决斗,如果阿米尔能活着走出房间,就放索拉博走。而阿米尔清楚,这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战斗,当阿米尔被阿塞夫打得半死的时候,索拉博像当年他的父亲一样站了出来,用和他父亲一样精准的弹弓射瞎了阿塞夫的眼睛,和阿米尔一起逃了出来。
非常欣赏李继宏先生的翻译功力,让这部精彩小说在情节叙事的表达上没有任何损耗。风筝隐喻着人格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合上书,又问,朋友到底是什么?
在这里找到答案。
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很多男人都有初恋情结,有的人甚至会终此一生的怀念。而多年后,直接从初恋走入婚姻的男人却不一定这样想,千帆过尽,再驶入安静的港湾,这才是得意而多彩的人生。于是,这些男人中间,有人固守,有人“补课”,有人则干脆选择颠覆了。
“询问哪,不是讯问就好。重案队把你当犯罪嫌疑人了?”
“我是她前夫,离的时候还不顺利,当然有嫌疑。不过我有证人,那天晚上马娟她妈过生日,闹到后半夜去了,一屋子人作证呢。”
“嗯。”叶明不置可否的喝了口已经有些发凉的茶。
“我犯不着杀她,但我禁不住这恶心事儿啊,你没看这两天他家里人天天到我爸家去闹,都离婚一年多了,好容易不缠着我了,怎么就不明不白的死了呢?”向宇又喝了一大口,已经有了些醉意。
“你怎么看这事儿?”叶明皱着眉头,一副沉重的样子。
“怎么看?肖夏可够孙子的,在外面有相好的,那阵子还跟我闹,死是不离。现在做情人的刀下鬼了吧。”向宇在气头上说话很没分寸,连叶明听着都有些刺耳。
“你怎么知道是情杀?”叶明想听听他的推断,这也大概是重案队的推断思路。
“你说呢,你是外行啊。深更半夜的她一个人跑河边上干嘛去?不就是幽会去吗?不知怎么着那畜生顿生歹意,就把她解决了呗!”
“找到什么证据了吗?”
“那畜生还挺贼,把肖夏手提包拿走了。”向宇顿了顿:“不过也可能是抢劫杀人,但我的直觉是她相好的干的。”向宇的眼神已经有些散。
“你希望是情杀吧,好让你心安理得一些。”向宇一口一个畜生,叶明心里很不受用,他嘬了一口酒幽幽的说。
“我心安不安又能怎么样,她又活不过来了,你怎么看这事啊,到底谁干的啊。”
“我怎么知道?”叶明低头喝了一口酒。“你们离婚以后我回过几次老家,没听说她再找。”
“没听说?这就是这女人的强项,善于伪装,你还记得我们离婚的时候她多忠烈的样子,实际上身边早都有男人了,当我不知道呢。”
“人都死了,你这么说有点损啊,我说向宇你一点儿都不难受?毕竟咱们几个一起长大的。”叶明说这句话的时候,仿若这件事情真的与己无关。
“唉~~~”向宇深深的叹了口气,“感情是没有了,但愧疚还是多少有一点的,毕竟她是向心的亲妈,毕竟咱们几个打小就玩在一起,毕竟我们做了八年夫妻。”几个“毕竟”说完,向宇的眼角竟然有些潮湿。
叶明听到向宇把他和肖夏的夫妻之情放在最后说,有些避重就轻,心里不禁冷笑了一下。
“你多少是有责任的,如果你们不离婚,如果你不那么绝情,她也走不上绝路~~~”
“你少说废话,来,喝酒!”
这一晚,向宇喝得酩酊大醉,叶明把他架回了家,一路上,向宇都喃喃自语:“你说她已经有人了,那时候跟我较那么大劲干嘛哪?”这是一种什么情绪,是用责人掩饰自责吗?叶明也在思忖,自己下手的那一刻,是责人还是自责,其实情到最深处,却早已成了怨了。
走在暗夜里,叶明被漆黑一片包围,那更是一种深深的,无底的情绪。重案队已经找到向宇了,很快就要找到他了。夜风一吹,叶明觉得自己的面颊有些发凉,他在事发后第一次流下了眼泪。泪水里面,是深深的悲凉与无望的恐惧。
开门的是向宇的现任妻子马娟。
“哎唷,这是怎么着了。”马娟看到叶明怀里的向宇几乎惊呼出来,好一会儿才怨怨的把向宇扶过来说:“叶哥,他喝这么多你也不拦着,怎么着,这是有高兴事了你们哥俩喝上了?”
“娟子,你还不了解霸王,他想喝谁拦得住啊。”叶明跟着进了屋,把向宇扶到了沙发上躺下。
马娟是叶明的同事,城南分局信息科科员。名牌大学毕业,还没到三十,长相甜美,身材适中,脑瓜聪明口齿伶俐,性格大方开朗。从外形和性格上讲,和向宇的确很般配。
向宇家在市公安局新盖的集资楼里,两房一厅,屋子里布置的简单而温馨。
这时,四岁多的向心拉开卧室门,从门缝里露出一只大大的眼睛望着客厅里的每个人。
叶明的心里咯噔一下,那只眼睛,那只明亮而纯净的眼睛,肖夏也有这么一双眼睛,总是那么清亮的直逼人心,可就在几天前,叶明却让这个幼小孩子的年轻母亲永远的闭上了那双神采奕奕的眼睛。
叶明的手不自觉的攥起来,狠狠的压抑着自己内心中突然腾起的一阵悔恨,把眼神从那条小缝,或者说,是那只眼睛上移开。
马娟一回头,看到了向心。连忙过去,轻轻的把门推开,蹲在向心的身前,“我说宝贝,怎么起来了,是不是爸爸吵醒你了?等他醒了咱们一起揍他屁股好不好?”向心穿着粉红色的小睡裙,留着齐刘海的娃娃头,白皙水嫩的皮肤,她的五官遗传了向宇和肖夏的优点,非常漂亮的一个孩子。
马娟进屋给向心拿了一件小外套,搂着她,温和的说:“来,穿上,春捂秋冻呢,把小娃娃冻成鼻涕虫了怎么办?”听到这一句,向心嘻嘻的笑了,露出一对大酒窝。然后用娇滴滴的声音说:“尿尿。”马娟把孩子抱到洗手间去了。
叶明不是第一次看到这一幕,向宇和肖夏离婚的时候,向心不到三岁,一个什么都不太懂的年纪。马娟没有生过孩子,但对待向心却视若己出,连林芳来串门后回家都跟叶明念叨,如果不知内情的人,一定觉得马娟就是向心的亲妈。
叶明正想着,马娟已经拉着向心的小手过来了。
“叫叶爸爸了没有?”向心出生,叶明就认了干闺女。
“叶爸爸。”向心怯怯的叫了一声,然后羞涩的躲到马娟的身后,歪着脑袋又露出了一只眼睛。这个孩子很奇怪,虽然叶明看着她长大,也给她买过很多好吃的好玩的,但是这孩子一直跟他不亲,总是有一种陌生感,倒是林芳来了,向心会主动到她怀里撒欢儿。后来林芳总结过原因,因为叶明脸黑,而且总是不太笑,对于小孩子而言,缺少亲和力。
叶明实实在在的挤出了一丝笑容,把向心拉到怀里,举起手,想抚摸一下小姑娘光洁的小额头,突然,一旁的马娟“啊”了一声,他一回头,看到自己举起的那只手的手掌由于刚才攥着过度用力,被自己并不长的指甲嵌出了几个深深的血痕,并且已经渗出了鲜红的血水。
“呀,这是怎么了,自残呢叶哥?”马娟赶快捂住向心惊恐的大眼睛,把她迅速抱回卧室,然后赶快找来消毒药棉。
叶明死死的看着这只还停在半空中的手掌,这只手,正是卡在肖夏喉咙上的那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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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是“勇敢”者的游戏,更是“无知”者的游戏。再理智的人对于自己冲动的行为也会有忏悔的时刻,叶明算是“有知”者,他是悬崖上的一棵树,面对滚下来的巨石他无能为力,他知道有一天会被砸落下去,但是他更知道,他生命的实质内容在此之前已经粉身碎骨了。
到法院的时候,原告已经到场。两个小年轻为了争个停车位动了手,一个被打成了轻伤,报案后警察来了看问题不大,拉开了就没再管。被打的那个觉得冤枉,认为先动手的那个应该被拘,警察却没管,就起诉公安局不作为。
开庭间隙,主审法官跟叶明说,这孩子就是争口气,应该还有和解的余地,你们努努力。叶明跟那两个小子周旋了一天,终于搞定,先动手的那个赔了1000块钱,原告小青年总算撤诉了。
小吴进来的时候,叶明正在看天气预报。预报员说,最近几日这个城市强风降温,是入春以来的首场倒春寒,郊区部分地区还出现了冰冻现象。叶明的脑海里瞬间闪过一个念头,那晚怎么没有感觉到有风呢,泡在水里的肖夏冷不冷呢。一想到肖夏,他打了个冷战,转而,他被自己的怜悯心吓到了,肖夏,这个名字,只要别人不再提起,他应该永远忘却。
小吴推了推对着电视发呆的叶明,把一迭报纸推到他面前。
小吴是法制科的内勤,平时跟叶明关系不错,说话很随意。城南分局的硬件条件比不上城北分局,像叶明这样的副科长没有一间单独的房间,只能和内勤小吴一屋,小吴平时咋咋呼呼,说话口无遮拦。
“我说哥哥,看看,护城河上惊现女尸!上社会版头条了!”小吴摊开一张报纸。
叶明的脑袋里嗡了一下,他感觉一股热气腾的一下窜到脑门上来。他料到尸体迟早会浮上来,但这么快的知道这个消息还是有点难受,并且已经上了报纸头条。虽然这个城市每天都会发生凶杀案,但上了报的案子一般都是社会人捅出去的,也给公安局破案增加了舆论压力。这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什么好消息。
“这有什么新鲜的。裸尸啊?”叶明拿起报纸扫了一眼,故作镇定。
新闻照片是打捞尸体的一个远景,新闻通讯里写是一个经常在护城河边钓鱼的老者报的案,鱼钩被缠着了,拉不起来,以为是河藻,再一拉,竟然是一大撮黑发。
“叶哥咱俩打赌,你说城北多长时间能破了这案子?”小吴半个屁股坐在叶明的办公桌上。
“唉唉,下去下去!”叶明推了小吴一把:“爱多久就多久,管他呢,关我屁事!”
“玩嘛,较什么劲呢,当个消遣行不行啊,我觉得城北那头的重案队挺水的,怎么也得半年,你说呢?”
“六十年。”叶明头也没抬。
“哥哥,你真狠,再水,也没这么水吧。”小吴不屈不挠,“那我说六个月以内,你说六个月以上,行了吧?赌点啥吧叶哥。”
“赌一条命。”叶明推开报纸站起身。“我出去抽根烟。”
“赌命?有病吧哥们,咱整点儿现实的行不行?一条‘小熊猫’成吗?要不,“大鸭梨”撮一顿也成啊。”小吴追着他的背影说。
叶明没言语,一个人到天台点燃了一只烟,他在这个行当已经干了10年了,什么他都明白,逃避一时,逃不了一世。这些年,重大刑事案件的破案率逐年在升高,尤其是这个城市,上级重视,舆论监督,更是不敢马虎。但同时,作为一个内部人,他知道上《今日说法》、《第一线》的案子都是漂亮案子,但还有一些压箱底的沉案多年结不了,他知道自己或许没有那么“幸运”,成为死案中的一个,那就,能扛多久就扛多久吧。
下班了,叶明在办公室坐了好一会儿,林芳今天夜班,家里有岳母,他不担心。他努力的让自己镇定,不能自乱了阵脚,并且盘算了一阵子到底有什么纰漏,没有,是不可能的,但至少,直接证据应该没有留下,死扛着,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走出办公楼,外面华灯初上,初春的傍晚始终活跃着一种万物刚从冬眠中醒来的生命力,院子里的大柳树已经迫不及待的开始抽芽了。
一只手从后面拍了拍叶明的肩膀,叶明吓了一大跳,一回头,是向宇,城北分局治安科科长,叶明的发小,——肖夏的前夫。
“干啥呀,霸王,你吓死我了!”向宇和项羽谐音,课本里学过楚汉之争以后,叶明就管向宇叫霸王了。
向宇是那种长的挺英气的男人,个儿高,肩宽,浓眉大眼的,虽然和叶明同岁,但是叶明的表情里总是有一种阴郁,向宇却是什么事儿都呼之欲出的感觉,所以,向宇看起来比叶明年轻有朝气。
叶明一直在内心中挺羡慕向宇的,长得特硬朗不说,命还特好。两人学习成绩差不多,到了高考,两人的志愿都是当警察,向宇考到了一警院,叶明却考到了二警院。都是警院,区别可大了,一警院毕业后直接分到公安局,二警院却分配到监狱。所以向宇一毕业就到城北分局上班了,而叶明先是到城南监狱当了两年管教,后来通过一些关系又活动到了城南分局。如今,向宇已经是正科了,而叶明还是副科。城北比城南发展的快,所以年底奖金向宇比叶明都多拿不少。
向宇的脸色不好看,叶明直觉,和肖夏有关。他不确定这意味着什么,但是他单枪匹马的来,应该还不知道什么。
向宇看叶明盯着自己的脸:“哥们,你别这么看着我了,真他妈渗人,你不会都知道了吧!”
听到这话,叶明心里已经有数了。
“什么跟什么呀,这黑灯瞎火的,你啪的给我一巴掌,我以为是鬼呢,干嘛呀这是,神神叨叨的?”
“叶明,肖夏死了!”向宇像分享一个噩耗一样。
“啊!什么!”叶明这两天已经在镜子前练了好多次听到这个“消息”后的神情和语气,他学过犯罪心理学,他知道当一个人内心中知道一个事情的真相的时候,再有人提起,语调,眼神的第一反应一定做不到激烈,这就是破绽。
而眼前这个人,不但是相识三十年的发小,而且还是个阅人无数的警察,他最先要提防的,就是他了。
于是,他这个“啊”字,相当到位,有乍听到这个消息的错愕,有对肖夏这个对象的痛心,还有对向宇的一丝丝怀疑,他直勾勾盯着向宇的眼神里,有惊诧,有哀伤,还有不解。
向宇甚至被他的眼神都伤到了,连忙举起手说:“是是是,我跟你的第一反应一样,但我声明,不是我干的啊!”
“我没说是你干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自杀吗?”
“自杀还好了呢!”向宇拉着叶明说:“走走走,陪哥们喝两盅去,郁闷死了!”
在附近的小酒馆坐定,叶明要了宫爆鸡丁和夫妻肺片,向宇叫了二锅头和老醋花生。
向宇先给自己倒了一杯,一咕嘟就下了肚。
“今天我们单位重案大队的找我询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