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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标题】侵害知识产权的无过错责任
【论文来源】《中国法学》
【论文期号】199801
【论文页号】81~91
【论文分类】民商法学
【论文作者】郑成思
【作者简介】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内容提要】多数外国知识产权法,对于侵害知识产权,均采用“无过错责任”与“过错责任”两种归责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却未在知识产权领域并用这两种原则。所以,司法实践中我们目前还只能依民法通则第106 条(即“过错责任”)。 但这并
§ 512 · Limitations on liability relating to material online
(c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行为,我认为是侵犯法定的获得报酬权的行为。
这种侵权行为,是指在法定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者使用了他人的作品,却拒绝支付报酬的行为。
而不是指那些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应该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没有支付报酬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属于违约,而不构成侵权。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
我昨天下午参加刘春田老师和程永顺老师主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修改建议稿)
【本文已经发表在《电子知识产权》2012年第3期】
张伟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