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的“隐身对其可见”功能在太阳等级的时候可以设置三个好友。想来想去,设好了三个。一个初中同学,一个高一的同学,一个高三文理分班后的同学。
说起来,这三个都是我曾经喜欢过的人。初中的那个,就是当年情窦初开时喜欢上的小孩,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什么是同志。只是喜欢跟他呆在一起,喜欢看他的笑脸,喜欢看他不用笑也会大大的两个酒窝,喜欢看他明亮亮的大眼睛。跟他在一起,我知道什么是舌吻,说起来也好玩,那时候就只是觉得他嘴里有一种甜甜的味道,所以就喜欢上了和他KISS的感觉。
高一的那个,仔细想起来,感觉就好像是一个照顾我的大哥哥。帮我打开水,陪我一起去食堂吃饭,陪我一起坐在操场聊天,在我需要他的时候不声不响的来到我身边陪着我,在我和别人一起嬉闹的时候绝对不会打搅。一直以来都喜欢那种淡淡的被照顾的感觉,也许我对他的感情不只只是喜欢,还有那种弟弟对哥哥的孺慕之情。
至于高三的那个,其实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跟他的关系那么好。文理分班之后,不管是我还是他,在那个班级里面都有相处了三年的同学。但如
药 品 名:栀子金花丸
成 份:栀子、黄连、黄、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辅料为淀
粉。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
晕,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9克(1袋),一日1次。
规 格:每20丸重1克(每袋装9克)。
以上就是刚刚吃的那袋药,这几天牙龈肿得好大,医生说是上火了,开了这么一盒药给我。妈妈呀,一克20粒,每袋9克还得一次吃完。我一次吃下去180粒这种小东西,吃得我直恶心,该死的牙痛!!
如果要找一个男朋友陪我过日子,那么要求如下:
生活方面:会做饭,不一定要做得很好吃,但是至少要像我一样会做,而且也愿意做。我可不想日后天天都去馆子吃或者我每天下班回家都得下厨房。
习惯方面:首先是烟酒,最好是像我一样都不沾。酒还可以适当的的喝一点,不能过量。但是烟,最少最少不能在家里和我的面前出现一点烟味,因为我会泛恶心。然后就是个人卫生,不是说我有洁癖,但是至少回家之后换下来的衣服要自己收好,不能东边一只袜子西边一条内裤,垃圾要记得丢到垃圾袋里,七零八碎的东西要放到它们应该出现的地方。
性生活方面:只有一条,心甘情愿的三不五时的让我也做一次两次1。
理财方面:不要求很会赚钱,但至少要像我一样,知道什么样的钱该花,什么样的钱不该花,不能乱花钱,不能好奢侈。
至于其他的么,像长相啊,和我一样看着不会让人反感就好了;体型啊,不要太高不要太矮不要太胖不要太瘦,适中是最好的标准,当然了,个人比较喜欢有那么一
把QQ的字体也改成了现在这个颜色。突然发现自己蛮喜欢这个颜色的,有一种淡淡的忧郁,那种幽幽的优雅仿佛从心底沁出来一样。好像就是那种独立于尘世间的感觉。
为什么最近都是这么犯困呢?晚上8点、9点就上床睡觉,早上7点起来,还是整个白天的想睡觉。同事开玩笑说要是我们两个都活到50岁,我的生命最少比他要短5年。可不是么,大把大把的时间都浪费在浑浑噩噩之中,根本没有时间去学习,去玩乐。其实说起来,会这么想睡觉也不是没有原因的。身体的锻炼没跟上,怎么可能会有精神呢。可是确实懒得每天早上起来去晨跑,没办法啊,天性如此!
今天就是十一长假的最后一天,明天又要上班了,怎么就感觉这七天过得这么快呢,一点感觉都没有就又要开始水深火热的上班生活了。啥都不说了,眼泪哗哗的啊!
果然还是不能得到啊,哈哈。什么东西都是得不到的好,得到了,曾经的床前明月光就会变成桌上的一颗白米饭,得到了,曾经心上的朱砂痣就会变成墙上的一滩蚊子血。所以说啊,九乃数之极,凡事过犹不及。嗯,还是暧昧一点好哦,有些事情挑明了就会变成心里的一根刺,拔不得,留不得。看样子,我还是比较适合站在不败的巅峰啊,嘿嘿!
坐在办公室里面,感受着凉飕飕的空调风,窗外的太阳经过窗帘的滤过懒懒的洒在我的身上,突然间一种闲适的感觉充斥着全身。
做人不能太悠闲啊,不然的话就会失去斗志。虽然说才刚刚参加工作两个多月,但是却好像已经在这儿呆了好久好久了一样。果然千篇一律的生活很容易磨灭掉人的热情啊。早起上班,中午热饭,晚上回家买菜做饭,到点了就去睡觉,无聊的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我的青春也就在这样的日子里面慢慢的流失。
应该也是时候去努力一把了,5年后,我会在哪儿呢?
看了某个无耻男人的博客,突然间也有了一种想要把自己生命中值得记忆的男人们拉出来回忆一把的冲动。说到不如做到,直接动笔吧!
杰宝宝:我的初恋,虽然说是暗恋!到现在我还一直都很喜欢他,虽然我们只同班了一年,但是感情却好像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样醇厚。遥想当年,杰宝宝帅帅的笑容和两个大大的酒窝可迷倒了不少的少男少女。据不完全统计,当时班上40个人,喜欢上他的人不下25个,而且是真正的男女通杀!这个小祸害的迷人程度由此可见一般!还记得当时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上课上到一半然后突然回头去看他,然后杰宝宝对我抛一个媚眼,哈哈!
宇别:刚进高中的第一天就到处踅摸班上的男生们,第一眼看到他只是觉得这孩子长得跟我们家杰宝宝有点点像。谁知道最后一发不可收拾,自己一头栽了下去,哎,往事不要再提!
逖逖猪:这个男人我也就跟他同班了一年半,到最后却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跟他说,包括我是gay,包括我暗恋宇别,等等等等。顺便一提,高三的时候,我,宇别,逖逖猪三个人是当时班上关系最好、最亲密的男生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
我不会发现我难受
怎么说出口也不过是分手
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
牵牵手就像旅游
成千上万个门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
怀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离开的时候
一边享受一边泪流
十年之前
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十年之后
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
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
才明白我的眼泪
不是为你而流也为别人而流
突然之间对这首十年很有感觉。时间过得好快啊,转眼之间三年过去之后又是四年,七年的光景仿佛一瞬间。好像昨天还是那个我初遇到他的那个光年,一眨眼的功夫原来就已经到了必须要把他忘记的岁月。
其实早在好多年前就做好了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