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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行停产:

     强行停产主要是针对不良社会环境及其企业(或管理队伍),在特定状态下实施的。如,企业等违法侵权,参与或包庇犯罪等。是公力救助不足时实施的,类似于正当防卫等。法律依据是【刑法】中的第20条及第21条。等等。

    注:1、强行停产对象:吉化联合芳烃,2、强行停产并不是一项交易,3、强行停产不是梦已是向上等打过招呼的了。

        张佃水[吉林市龙潭区] 

冷静:

各位读者阅后应当先向上报告,冷静处理双向保护。强行停产不是梦。2006.08.29.

现在不是玩笑时:

现在来看起诉吉化,这还谦虚着说,因为吉林石化是分公司,好象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构成被告。不过企业就是企业,所以还是找过法院(首次应是在2001年末)、人大的。但没找中油总部。

在吉化职业高中时没给开外语课,在吉化参加工作后又去上学,而我的学费单位只管了一年就不管了,听说有的已报销,企业诚信不好。到现在的单位7年后,得过一次奖励,绩效考核时人家说奖级低,给加不上分。  

应当是在2006年3月份,给公司纪检委负责人写过一次信,不久,我单位党支部就找我谈话。信中没给留电话,而一天上午,一自称是纪检委的人却打我家的电话,并死活不承认起码向我们单位泄露此事的事,还莫名其妙地说要到我家去。并先后是两个人通的电话(姓张、姓杨),而且在对方的电话里还有嘻嘻哈哈的声音,有些象抢劫的,我妈听到后吓的够呛,也许是“80后”的等。等等。

还有所谓的国家安全局的事[2008年炼油厂的芳烃人事、政工的人说的,那时还正闪腰后不久。

注:(1)上述内容并非所谓的诉讼事实和理由;(2)强行停产的事我和有的基层党组织(2008)及人代会等都已说过了。

博文
(2009-03-10 05:43)
    不久之后,北京人民大会堂就会有两个代表团看到我发的特快专递和本文所述。这几天思想很不平静,因为要做一个选择,经过思考如上所述。其内容简短而又相对全面,我认为也很客观。这次没给我的所在地吉林省代表团。

    特快编号:EF639818525CN    EF639818582CN   从网http://www.ems.com.cn/查询均已妥投(查期为4个月)。

    另附链接两个: http://blog.ifeng.com/article/2401581.html

                   http://blog.163.com/zhangddss2/blog/static/99485052009021475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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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27 19:25)

      前几天有人给我们单位送了东西,大概是每人一份,很可能是因为就要过春节了。当我发现这件事时心情就很不平静,我来到这里时间不是很久,我的到来使人家多拿了一份。这几天特别的冷,我是穿着拖鞋往室内搬的。其实这些东西在我几乎是种浪费,一是节前也有准备,二是我吃的不多。如果我不说这事会很少有人知道,所以请能正确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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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5 18:41)

     国家安全局.

     据我所了解到的情况,国家安全局是我国的情报机关。

     其主要任务是掌握世界情势,包括各国的军备动态及各国对我国的经贸前景,还有各国对我国所采取的态度等。

     今年5月16日,有确切的单位确切的人说,国家安全局看了我的博客后两次出面,并责成公安局要对我进行审查,被单位领导阻止而至今。

     这引起了我的怀疑。因为博客上面可以留言,并且上面有我的电话。是侦查就不应该打草惊蛇。

     知道这件事后我非常上“火”。

     首先,因为人常说“杀鸡不用宰牛刀”。不用说我没感到自己有什么问题,就是有问题,公安局的就可以了。让国家安全局的出动确实是受之有愧。

     我始终感到有人因我的事而犯错。这是我非常不想看到的,因为我还没有那么坏。

     其次,国家安全局的活动及其真实意图应当是保密的,不过有许多非侦查部门及人员已知到了这件事,这当然也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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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8 21:48)
    4月17日10时,给两个基层党组织发了特快专递,分别是: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丁辛醇车间党支部、聚乙烯厂仪表车间党支部。

    信的主要内容是,见信后让其将此信及时上报.

                                                      张佃水.

特快编号是:EW632537313CN    EW632537239CN

通过www.ems.com.cn 查询,其均于4月18日收到. 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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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3 14:32)
     强行停产,以前我并没有细想过这件事,只是感到我可以这么做。其实,非法定理由,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改变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状态。

     现在,西藏的事件正在处理中,人们看到出现了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名。

在法学上,将危害国家安全罪解释为举动犯和危险犯,所以,并不是等到国家被破坏或被完全破坏时才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

     此罪的种类较多,象颠覆国家政权罪就是其中的一种。

我国政权的主要内容是人民民主专政,人们的主要思想和根本意愿,是用法律的形式统一和固定起来的。所以,法律是民主的结果,是专政的依据,对任何人都有约束力,大家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因此,我认为使法律公平、正常的运作环境遭到破坏,操纵民主或虚假民主,都是对国家政权的破坏,即可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

     国家机关及主要工作人员不履行应尽的义务或职责,不只是对国家诚信度的破坏,也是对相对人的权益的损害,更严重的是这种工作态度的本身,对社会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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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8 20:11)
      今天是大年初二。昨天晚上还好好的,今天早上我家楼门栋的防盗门的把手已不见了,不知道是谁给整没的,真的不知道!这东西应当是没有太大用处,就这么怪。

                  

(晚间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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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5 16:24)
                  副标题:真诚的心意
     刚开始时,我的博客是用自己的名字命名的。刚开博客时,我有一篇文章《现在不是我博客的时间》,我写博客是为了说明一些事,更重要的是想借此解决一些事。并不是向许多人,博客上面写的是自己的“日记”等。所以,刚开始时我的博客也就用了自己的名字命了名。
  有一次在一家网站上,我遇到一位自称是台湾人的网友。我问其有没有和“红衫军”一起去街头反腐静坐。回答是,去了。我感到此人很诚实也很朴实,因为其说自己本来对政治没有什么观点,只是认为政府确实很腐败才去的。
  这忽然使我想到了我自己,现在是在干什么?是腐败侵害了劳动人民合法的权益,是腐败也在扰乱着社会秩序,腐败不只是指贪腐。一个让人民养活着的,应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机关或人员,而不能做到代表人民、代表国家依法履行职责,不努力为人民服务,怎能说这不是腐败哪?,所以并不是所有的腐败都以贪污为体现,但最终还是以或明或暗的方法,违反公平、正义来满足一少部分人或个人利益为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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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6 11:20)

    最近听说,依拉克近些时期已有四名高官被法庭判处绞刑。

    萨达姆死了。听说,美国的总统布什知道后通过他人对外说,这为民主法制建设开辟了先河。

    有人说,美国的军队攻打依拉克是为了依拉克的石油。不管其是不是为了石油,也不管其搞没搞到石油,民主与法制却是包括布什总统在内的世界人民都需要的东西。因为这是大家平等共存的基础和底线。

    有人说法律是武器。在当时的萨达姆政府侵入科威特的那段时间里,法律也就称不上是科威特人民的武器。不过,很多事件都是以法律的方式而结束。

    从历史来看,有对日本战犯东条英机的审判;从近处来看,有刚被执行绞刑的萨达姆事件(尽管对他的判决存有争议,因为他的律师最后说,处死萨达姆对依拉克的局势是不利的,再就是他在法庭上始终不承认自己有罪);还有尚未结案的台湾的国民党民意代表丘毅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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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15 09:42)
    1995年8月,桦甸市遭受了洪水突袭。几天后,从收音机里听到了招募志愿者的消息,报名时,工作人员把那里的环境说的很危险,并劝大家三思而后行。来到救灾地,在某处食堂的餐厅里,我看到大水过后墙面上遗留的痕迹离地面较高,一般人是抵不过的。
    此事后的几年里,我时常感到很羞愧,因为那几天就是处理那些灾后的拉圾,反而受到桦甸人民的照顾,让大家吃好、休息好、身体好;面对如山的垃圾,我们的工作只是杯水车薪,总觉得是沾了桦甸人民的光。
     近些时,各地总有灾情发生,这时才使我感到做的对,因为社会上有了救灾的,灾区人民重建家园的信心就会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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