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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玉成,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中国人民大学企业改制研究所研究员,中国跨国商事研究中心研究员。编著《企业国有资产法条文释义与典型案例》(2009年,法制出版社)。
 
  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包括公司投融资、上市、改制、重组并购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业务,擅长公司诉讼及其他重大民商事诉讼,在矿业能源、建筑房地产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在中国特殊的法律架构之下,为客户提供规范、实用、高效的法律方案。
 
   曾代理杭州娃哈哈集团与法国达能集团的国际商战系列纠纷案、湖北天发集团及民营石油大亨龚家龙案、中国证券市场股东代表诉讼第一案——三联商社小股东维权案、国美与三联系列纠纷案、北京第一烂尾楼中宇大厦案、中国民营航空公司奥凯航空股东纠纷案等多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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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翰:追远堂

博学睿智 大爱无疆

博文
中国证券市场第一例股东代表诉讼成功立案刘纪鹏李曙光论三联维权     

    昨天下午,三联商社小股东诉三联集团股东代表诉讼立案新闻发布会召开,向媒体宣布立案及其他维权情况,并请来刘纪鹏、李曙光等法学专家对三联维权案进行了专家研讨。  


摘一篇《证券日报》的报道在这里: 

     12月10日,《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ST三联小股东对公司原大股东三联集团的起诉已被受理,并将于近日开庭。据了解,*ST三联小股东此次上诉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确认独立商标许可使用权”以及“同业竞争”问题。

  *ST三联小股东代理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张玉成表示,按照之前的重组协议,“三联”这个商标应该留在上市公司,并由上市公司永久性使用。另外,上市公司原大股东三联集团不顾法律条款在撤出上市公司后,依然以“三联”的商标从事家电零售,严重违反此前不

达娃国际商战启示录(2009-12-09 15:47)

     本文发表于2009年第11期《中国法律透视》,有删减。

    

     杭州娃哈哈集团与法国达能集团合资公司系列纠纷案(下称“达娃之争”),历时两年半之久,双方于2009年9月30日签订和解协议。协议约定,法国达能集团同意将所持有的娃哈哈合资公司51%的股份以3亿欧元转让给中方合资伙伴;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双方将终止与双方之间纠纷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至此,达娃之争有了戏剧化的结局。

     达娃之争,无疑是中外合资企业纠纷中最具影响力的商事纠纷和法律大战,它注定会成为中国企业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达娃之争蕴含着人们对规则、对契约、对市场经济本质、对民族品牌和中国经济发展的探索、理解和反思,并给我们带来很多方面的启示,包括跨国公司在中国本土化运作以及中国企业国际化的过程中,中外双方怎样适应彼此的商业环境及法治环境、怎样进行投资模式及合作伙伴的选择、怎样注意法律风险防范以及纠纷的处理方式等。

    在企业控制权与经营权方面,达娃合资时,关于股权配置的约定以及事后转让操作

 本文载于2009年12月03日《中国经济时报》。价款问题是山西煤矿兼并重组的牛鼻子问题。记者就此问题对大成律师团进行了专访。

 

  山西煤矿兼并重组中的政府定价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人士的争议,也遭到很多被整合企业的抵制。

  已发起成立“山西煤矿兼并重组专家律师团”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平云旺、张玉成近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总结认为,政府定价问题是山西煤矿兼并重组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

  政府定价不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

  目前关于此问题的争论愈演愈烈,且各方都理直气壮地各执一词。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玉成认为:政府定价不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兼并重组依法应进行市场评估。

  张玉成对本报记者透露,他曾接受过几个浙江煤矿投资者的法律咨询,这些投资者都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书》及《采矿权转让合同》等框架协议,上述协议未涉及到矿业权转让价款和矿业权交割等实质问题,实质问题以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协议约定,煤炭企业的实

    文章载于2009年11月19日《中国经济时报》,作者是记者王松才。


    作为民事财产权利的矿业权应依法予以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著名法学家江平11月16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认为山西省政府部门的这种做法违宪。


    面对外界的质疑,山西相关政府部门坐不住了,出面回应:“资源是国家的,煤改并不违宪。”


    已经发起成立了“山西煤矿兼并重组专家律师团”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平云旺、张玉成对于山西的回应表达了自己的质疑:“资源所有权是国家的没错,但需要注意的是矿业权是属于矿业权人的。”


    据悉,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发起的“山西煤矿兼并重组专家律师团”主要由大成所矿业能源、企业并购重组、投融资、行政法领域的十几名诉讼和非诉专家律师组成。针对此次山西煤矿兼并重组,他们旨在引导山西政府方面在宏观层面依法适当作出政策调整,也帮助煤矿企业在微观层面和个案中争取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发表于2009年11月19日《南方周末》,是原文《不要带血的兼并重组》的删节版。

 

    山西煤矿兼并重组已经成为中国矿产资源整合的焦点,目前已进入关键期。据报道,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达军令状,“11月底,各市国土部门必须完成80%的换证资料上报任务,没有正当理由不能如期完成任务者,一把手辞职。”
    行政主导的兼并重组的合法性、合理性受到很多质疑。这次事件触及中国经济、政治、法律制度的最深层矛盾,中国最基本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秩序能否得到遵守?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权利、义务、责任及三者之间界限在哪里?公民及企业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基本的保障和维护?
     兼并重组:不是出让或强制征收
    矿业权是矿业权人向国土资源部门缴纳资源价款及各种税费后,对相关矿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民事财产权利。
    山西煤矿兼并重组的实质,是对煤矿矿业权的处置和利益的再分配,是二级市场的矿业权转让,国土资源部门不得擅自撤销或变更已经生效的矿业权许可证,更无

   文章载于2009年11月1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为吴文坤、谢晓萍。http://www.p5w.net/news/cjxw/200911/t2677710.htm
     自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近日成立 “山西煤矿兼并重组专家律师团”以来,作为发起人和负责人,平云旺、张玉成两位律师每天都能接到许多电话,其中大部分来自浙江。
    “煤矿老板之前已经取得了矿业权并进行生产,就已经拥有了相关权利。”平云旺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在取得矿业权许可证后,矿业权人有权决定是否进行兼并重组等民事交易行为,并且有权决定兼并重组的交易主体,并与之平等自愿协商交易方式、交易价款以及其他交易内容。平律师认为,矿业权转让是一个市场行为,属于两个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
    张玉成律师对每经记者表示,由于山西省政府支持大型

     本文载于2009年11月5日的《南方周末》,文章有关于我的采访。

     山西煤炭资源整合远未结束,煤老板们已开始反击。他们一方面团结起来,通过官方渠道向山西省施加压力;另一方面联合律师、学者高举物权法和宪法,准备诉诸法律维护自身利益。

 

绝地反击
     闪光灯的咔嚓声中,43岁的煤老板老林习惯地将头闪在一边,紧张地吩咐记者千万别用文字描述自己的模样。这些曾经风光一时的煤老板此时非常谨慎——他们正聚集在一起商讨如何讨回“公道”。
     这是2009年10月31日,杭州之江宾馆。二十多位在山西投资的浙江煤老板代表赶到杭州开会。再过一天,进入11月,就是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的最后大限——按照山西省要求,整合后的煤炭企业要全部通过验收。
     自从去年9月,山西省推行“煤矿兼并重组”以来,两千多座煤矿被挂上了“国字号”

达能哇哈哈生死之战告捷 “奉还”51%股权

     笔者曾代理的达娃之争,最终以双方和解告终。就在业界一直等待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庭最终判决结果时,历时两年半之久的达能与娃哈哈的纠纷昨天有了戏剧化的结局:法国达能集团同意将所持有的娃哈哈合资公司51%的股份出售给中方合资伙伴;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双方将终止与双方之间纠纷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在所有的达娃之间几十起仲裁诉讼中,娃哈哈全部胜诉。在这种背景下,达娃签署了和解协议。

 

    ■事件

    双方低调签和解协议

    昨天上午,在北京希尔顿酒店,娃哈哈和达能举行了和解协议的签约仪式。商务部欧洲司司长孙永福、处长林文军以及法国驻华大使和经济参赞出席了签约仪式。与此前双方主动、高调向媒体爆料并邀请记者现场采访不同的是,此次双方对签约仪式都做了保密工作,并未通知媒体记者,只是随后发表了和解声明。 

  &

摘一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谢晓萍的报道文章:

                                                       
  经过3个多月的几起几落,三联商社小股东维权一事又有了新的进展。
  20日,维权律师、维权总代表和几位股东联合召开记者会,并正式宣布:十一之后将针对三联集团违反承诺和协议,利用'三联'品牌大搞同业竞争一事状告三联集团,并就三联集团4000万元银行骗贷一事向司法部门举报。
  与此同时,小股东们已联名就三联集团恶意歪曲当年重组中商标使用权等问题,直接上书中国证监会,希望证监会对当年重组中最为核心的商标权问题进行全面调查。
  国庆后启动诉讼
  在昨日的发布会现场,大成律师事务所张玉成律师表示,目前已经成功征集到三联商社股权总额1.5%比例的授权,可以立即全面启动针对前任大股

ALB(亚洲法律杂志)每年都会对亚太地区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规模排名。2009年度ALB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50强和中国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20强评选现已揭晓结果。

大成律师事务所在2009年度ALB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50强排名中名列第一,在2009年度ALB中国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20强排名中名列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