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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我的诗。无论如何,人生也需要音乐,梦想和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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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还是不写了吧……(2009-11-18 21:52)

  说明:昨天接到两个打招呼的电话,于是把前些日子的“取书记”一文删了。

  写一篇文字,比《论爱国》一篇更“那个”,写到一半,考虑到父亲如今也看我的博,不想让他担心,决定不写了。《论爱国》令他打了好几个电话给我,但考虑到那篇文字并不是十分直露,最终还是没有删。

  ……

  刚刚又写了另外一段文字。又删了。保留一段话:“我们的社会形态也许可以称之为‘后封建社会’,在现代物质环境中,经过短短数十年的“教育”、塑造和摧毁,人性中坏的一面被空前放大,人性中好的一面受到极度压抑。社会传统中最卑劣的一部分被发扬光大成为主流。连历来总有一部分能够幸免的知识分子(虽然“清高”、“酸腐”),也几乎全体空前地加入到对金钱和权力的绝对膜拜行列之中。青年们很快地失去青春的光华,过早地背负人为造成的压力。虚假与欺骗、无是非无廉耻、虚伪虚荣、浮躁焦虑抑郁、集体精神无能像瘟疫一样成为社会生态的主宰。如此噪杂,却听不到一个真正的声音……”

  还是不写了吧。

  另外说些什么?又想到了碍于情面删了的那篇“取书记”。总是有

泥土(2009-11-11 22:54)

这也许不是一首好诗,却是一个好的观念。

 

   泥土

 

我们从泥土中出生

泥土是我们最初的路

最初的床

 

麻木(2009-11-08 21:42)

  那一天打开电视,第一眼看到的是一排排撅起的屁股:都在给皇上下跪。于是想到世界史上给皇上和官员下跪了两千年的只有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同一天看到QQ上一位好朋友转载的一篇文章,谈国人的奴性。又想到自己那本被禁止出版的那本书。于是心血来潮,想写系列文章,谈谈国人的膝盖和灵魂。颇有点很悲壮地想充当启蒙者的意味。

  但是又想到欧洲出了伏尔泰(文的)和拿破仑(武的),封建制度便土崩瓦解,封建思想便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而在我们大中华,孙中山先生百折不挠领导革命党推翻了帝制,五四运动曾经打倒孔家店,然后内战又死了几千万人,可最终胜出的是升级版的洪秀全。于是多少年后仍然看到很多撅起的屁股,看到百家讲坛上专家们津津乐道地讲解皇上们的历史和奴学传统。

  于是不免气馁。接下来打击我的是,从和几位在大学做教师的同学的闲聊中,再一次意识到“社会科学”领域的统治坚如磐石:要得到有经费的课题,得到发言和出书的机会,得到晋升的阶梯,文人们必须出卖灵魂做奴才。可怕的是,在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信息社会,大量的文人似乎并不是被迫,而是乐滋滋地做着不用在形式上下跪的奴才。谈不上灵魂。没时间没兴趣思考灵魂为

秋天的瀑布(2009-10-31 23:14)

  这些天脑力不够用,所以延后一段时间写文章。再贴一首过去的诗吧。这首短诗是早年的一个小小尝试,企图将形与意结合起来描绘一个图景。虽然似乎并不成功,但仍觉得有些可取之处。

 

秋天的瀑布

 

 

月光(2009-10-23 21:07)

  这首诗是在“老房子”里作的。那是一间11平米的房子(后因某种原因推倒重建,扩为15平米),上面有同样大小的阁楼。很小,但窗户不小。下面一面大窗,一面小窗;阁楼上一面小窗,顶上一面大天窗。那间房子是我强迫自己在政府部门工作了一年半“换”来的。那一年半的工作是我一生中最没有意义最没有价值的,但得到的报酬却最多。

  那一天我在天亮之前醒来。通常醒得较晚。1997年我已经辞职,不上班了,无须早起,只要在8点之前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即可。但是那一天我醒得很早。睁开眼睛发觉自己和熟睡的家人沐浴在月光中,从睡梦中醒来进入了另一种梦境。

 

月光

《卖淫文化》序(2009-10-16 23:02)

  1993年,应某出版社之约,我写了一本书,名《卖淫文化》。此书原已通过审查,但在出二校清样时,突然又接到通知,禁出此书。最后出版社把二校清样寄给了我,也算是成了铅字,只是不能印行。它是我辛苦劳作的唯一报酬。我没有依据合同向出版社索取退稿费,因为这是“不可抭力”造成的,出版社不但在经济上蒙受了损失,而且挨了上面的批评(挨这种批评是国人很看重的一件事,好像是很了不得的。其实,在人格不被统一口径所扭曲的国度,人们可以理直气壮的地认为:我说话做事从良知出发,只要不触犯法律,你的批评算个屁!)

  把那本书的小序放在这儿。

假日琐记(2009-10-09 21:24)

  上一篇文章贴上来的时间,正是我去长途车站买票回家之后。长假期间回家三天,3号到6号。2号去买票遇上一件事。

  长途车站位于铁路上海站北广场。北广场正在扩建,原先乘817公交到终点站可直达,但那天到地方后才发现还隔两条马路,于是从弄堂里穿过去。进第一条弄堂后看到五、六个维族人,还有两个七、八岁小孩子,无所事事地蹲在路边。当时我并没在意。出弄堂后,看见马路边的房子拆得七零八落,不知从哪里穿第二条弄堂,于是站在那儿东张西望。

  这当口,一个维族男子推着一辆婴儿车凑了过来:“喂!”我转过头去对着他,看见一双睡眠不足的眼睛。“东西要么?”我立刻明白了东西是什么,并且很沮丧:难道我的模样像个吸毒者?我家在五角场附近,那地方以前也有维族人干这行当,后来被端掉,人都被遣返。

  “不要,”我摇摇头。

  男子失望地“哦”了一声,随即走开了。

  买完票后仍然原路返回,看见那些维族人仍然在那儿。乘上817后,我拨通了110。老实说,没上车时我不敢,怕万一被他们中的一个发现,那可不是好玩的。我向接电话的警员首先声明我的手机是实名制的,我不是乱报警。他详细地询问了整个过程以及

论爱国(2009-10-02 17:53)

1、国家的概念

  这是首先必须澄清的问题。我们在教科书上学到的是“革命”导师的经典语录:“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暴力工具。”而古罗马的西塞罗在《共和国》中说:“国家乃人民之事业,而人民是许多人基于法的一致和利益的共同而结合起来的集合体。”前者应该是对奴隶制国家或封建国家的描述,而后者则是对共和政体的描述。但是,作为一个政治家,他的国家定义应该是对他心目中具有正当性的国家的定义。很遗憾,我不得不向古罗马的西塞罗敬礼,虽然那只是一个古代共和国的概念。我不知道,无论是“革命导师”,还是我们的沾沾自喜的古老文明,在这种伟大的思想面前,有何优越性可言。

  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具有西塞罗所描述的这种特征的共和国或本质无二的君主立宪国家。现代共和国的特征至少包括:民主政体,契约社会,人民的权利得到保障,享有新闻自由。在这样的国家,契约或者说国家宪法中绝对不允许规定:必须服从某某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什么什么“主义”、“思想”、“理论”和“代表”。相反,那些“必须”的东西都被视作对人民权利的侵犯。

  不具备共和国特征的国家是没有资格自称共和国

本来今天有一篇新文章“论爱国”,但思之再三,还是等我把全部博文备份(这件事一直拖着没有做)后再贴上来吧。

应某要求,把前些日子的一篇小东西充实后,再贴一遍。

 

爱情诗一首(2009-09-09 22:52)

  今天本来会写一篇东西,但是脑袋不行了。陪孩子做作业到10点多,包括替他做一项美术作业(他实在来不及了):制作一面国旗。

  一直说些琐碎的事,应该在这里放一首诗了。但很长时间没有诗的欲望。老办法,拿旧作来充。

  这首诗写一种特殊的爱的感觉。爱的感觉可以是陶醉,也可以是幸福加昏沉,也可以明朗而快乐。但这首诗所写的感觉不一样。

 

Victo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