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司法厅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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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中…根据司法部《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司法厅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据了解,考生可于11月18日上午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和声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地区的应试人员请使用声讯电话16839800,其他地区请使用声讯电话16899800。应试人员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书面通知为准。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称,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据介绍,这次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
而我们政法英杰郑州分校的同仁们也早
焦作市司法局:
国际法:新增考点:国际争端的特点和类型
解析:此次国际法变更不大,只是在国际争端与解决方法中新增了一个考点“国际争端的特点和类型”。国际争端是指国家之间在国际关系或交往中产生的利益矛盾、权利对立或行为冲突。国际争端的特点是:争端的主体主要是国家;争端涉及的利益往往较为重大,影响较为深远;争端往往由多种原因引起,各种因素交织,情况复杂;争端解决受各种政治力量的制约和影响,国际社会不存在超国家的裁决机构,国家在解决争端中仍起主要作用。国际争端额可以分为政治性争端、法律性争端和事实性争端。其中政治性争端因为其很难用法律方法解决,也被称之为“不可法律裁判”的争端。法律性争端也称为“可法律裁判的争端”这三种分类具有相对意义,对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有着指导作用,在实践中,许多争端都是这三种典型的混合。针对该考点,考生应结合实际理解国际争端的特点,其与自然人及法人之间的不同之处,并且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