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sina.com.cn/zfflxh[订阅]
个人资料
评论
读取中...
本月推荐法律影片
法官妈妈

音乐播放器
祈福地图
图片幻灯
法协邮箱
扬帆计划
公益接力棒
访客
读取中...
博文
警察开枪杀人案(2009-05-14 17:36)

 

 
    2009年4月13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物权官司新型案多审理棘手 最高法将出台司法解释
已经合法占有房屋,但还没办所有权登记手续,算不算是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中,专有部分面积及建筑物总面积如何计算?买卖小产权房怎么审理?

  由于缺乏具体的细则规定,物权法实施以来,诸多问题随着物权官司渐增,让审案法官深感“棘手”。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提交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已提交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专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今天(23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

  去年一审结案55万余件

  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除去担保合同纠纷案件,2008年与物权有关的一审案件收案数为555818件,结案数为554390件。二审案件收案数为105388件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二十五日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草案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草案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草案还规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表示,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条对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作了规定。一些常委委员和部门提出,单位从事上述行为的情况也比较严重,应增加单位犯罪的规定。法律委员会经同有关部门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

  草案还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将修改选举法等

本报记者 陈丽平

“修改国家赔偿法、保守国家秘密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邮政法、统计法等法律。”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有望修改的七部法律。

这些法律修改的进展情况如何?记者近日就此进行了采访。

第一部

国家赔偿法

修改进展:去年10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目前,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汇总研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抓紧草案的修改工作,并将适时提请常委会会议进一步审议。

点评:国家赔

   image

 为结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市法宣办举办的“迎世博”法律知识月月赛活动于4月1日至4月30日在东方法治网上开赛,知识产权知识作为第一个向市民进行法律知识竞赛的内容。

  今年是贯彻落实全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同时也是迎接世博会召开的关健年。“精彩世博,法治先行”,围绕2010年世博会的召开,上海市法宣办举办了系列的法律宣传活动。

  作为活动之一的在东方法治网上举办法律知识月月赛活动,是结合迎世博600天、400天、300天、200天、100天行动计划,将每月突出一个主题,陆续开展以知识产权、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遵守秩序遵循规则、劳动者权益保护、暑期青少年迎世博法律知识竞赛、维护宪法权威等为内容的网上答题竞赛,网上答题结束后,竞赛题目正确答案将于月底在网上刊登以供学习。

  并且,由市委宣传部、市世博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绿化和市容管理

 

3月13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应大会发言人的邀请,在人民大会堂与采访大会的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3月13日人民网)

  收看了温总理会见记者的现场直播,笔者感到,今年的两会记者会,因为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时刻召开的,所以,今年的两会记者会,温总理发出的包括信心、希望、期待、担心、心愿……等表达“心声”的话题,也更让振奋、更让人期待、更让人感动:

  温总理的“信心”。温家宝总理在开场白中说,我记得在去年9月24日,我在纽约就讲过一句话,就是“信心要比黄金

为丰富我系广大同学的校园文化生活,同时加深广大同学对法律的理解。4月9日下午,由我系团委主办、法律协会承办的“走进芗城区人民法院”活动拉开了帷幕。我系08级法学班的25名同学参加了此次活动,于下午3时走进芗城区人民法院刑事法庭(一)旁听审判。

本次活动得到了我系团委老师的大力支持,08、07、06的同学都积极参与,充分展示了我系学子学法的热情。本次庭审的为一起盗窃案。庭审前,书记员就庭审中的相关纪律问题对现场人员做了具体说明,督促所有人员遵守维护庭审秩序,以保证庭审工作的正常进行。审判长、陪审员、辩护律师等均已准备就绪,并由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庭审过程中,同学们凝神静听,自觉遵守现场纪律。现场工作人员依庭审程序严格执行审判工作,整个庭审持续约两个小时。同学们从中受益匪浅。本次活动将持续到本月底,报名的同学将于每星期的周一至周五分批前往。

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我系始终秉持“品味法度,普法先行”,让同学们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走进芗城区人民法院”活动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学们基本了解了法庭审判的基本过程,也在心

政法系  模拟法庭(2008-04-03 10:42)
五月份法律协会邀你观摩
          '模拟法庭'
法协简介!(2007-11-23 22:10)
   法协简介
    漳州师范学院政法系法律协会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