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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通报重庆涉黑案涉嫌造假律师调查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9日16:3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2月19日消息(记者孙莹)北京律师协会12月19日向北京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发出通告,同时向媒体通报有关李庄涉嫌犯罪事件的调查进展情况。

  12月14日北京律协接到重庆检察机关的通知后,于次日派出由副会长张小炜、秘书长李冰如、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皮剑龙、纪律委员会主任于君和秘书处工作人员组成的五人调查小组赶赴重庆了解有关情况。16日,五人小组通过重庆律协向重庆市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表达了北京律协的基本态度,并向有关人员

 

北京律协赴重庆:是去调查真相还是接受招安料理后事?

                                                                  文/曾浩泉

 

    2009年12月12日晚,涉嫌伪证罪的北京律师李庄被重庆警方刑事拘留;

    12月13日,重庆检察机关批准对李庄逮捕;

    12月14日,中青报记者郑琳、庄庆鸿“编写”的文革大字报体《重庆打黑惊曝辩护律师造假事件近20人被捕》的报道横空出世;

    12月15日晚,对事件一直沉默的北京律师的组织北京律协成立“五人调查小组”,在众律师充满期待的目光中奔赴重庆,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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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革”中,尽管刘少奇手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向坏人们大声抗议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谁罢免了我国家主席?我个人也是一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但是刘少奇一次又一次的申诉、抗议,要求辞职都被置之不理。刘少奇于是意识到,他已经落入一伙坏人的魔掌,这帮无耻的而低素质的坏人正执掌着人民给予的权力,一切争辩都将无济于事。从此,他不再写信,不再申述,用沉默来表示他无声的抗争。

    [按语]文革中,没有法制,没有律师,身为国家主席的刘少奇同志也只能手持《宪法》发出这无声又无助的呐喊,最终还是在未经任何审判的情况下被打倒被残酷地迫害致死。“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历史发展到了今天,我们在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叫好的同时,是否也应当反思一下我们国家法治的进程、公民权利意识和法制意识的觉醒程度?

    国人凡事讲究走门路,所以在这年头,艳照门、护士门、洗澡门等等等等,这个门、那个门层出不穷,只要有一定轰动效应、能够引起大家的窥视和拍砖欲望的事情,似乎都非安上一个什么门不可。如今,重庆打黑正酣之际,又突然冒出了一个“律师造假门”,一夜之间,被抓律师李庄的名字家喻户晓,其据说因为串通、帮助犯罪嫌疑人作伪证而被捕的事件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个事件加上媒体的报道对律师界而言,无疑也相当于一次强烈的地震。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被公安、检察部门抓起来,特别是在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辩护过程中被抓,甚至被安上诸如“伪证罪”一类的罪名,在我们国家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而律师李庄的被抓,为什么引起了公众如此强烈的关注,我想主要还是以下几点原因:一是发生在重庆打黑这么一个大背景下。自重庆打黑以来,媒体、公众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这座山城,不管是媒体还是看客,都像看电视连续剧一样地关注这那里上演的每一幕、每一个角色以及相关部门的精心导演,并发出滔滔江水般的、或煞有介事的评论,或纯粹情绪化的发泄。如今,黑社会老大和他们马

    去年写博文的时候还在感叹“天生丽质难自弃,养在深闺人未识”的横琴,自被中央确定为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新区之后的第三个国家级开发区以后,这块在人们热切的目光关注之下沉睡多年的“宝地”,刚一苏醒,开发的热潮就如她周围的海浪一样扑面而来。前世的横琴,是钓鱼、农家乐、吃蚝、周末休闲的去处,是一块位于珠海城市边缘的农家院落。而今生的横琴,正逐渐脱去她朴实的外衣,将要快速步入城市化了。一边是征地、拆迁,开发建设,澳门大学、长隆游乐项目的建设用地已经腾空出来;一边是村民为了多拿补偿而日夜抢建、见缝插针,原来散落在湖边、山谷的小村落,正迅速成长为钢筋水泥林立的大工地。政府行为与村民利益正在顽强地搏弈。

    上周六去横琴玩,开车四处兜兜转转,周围的景色实在是太熟悉了,顺便去了横琴大桥旁边一山脚下的“石博园”——一个以奇石为特色的园林,拍下一些照片。这片美丽的秋色,应当不会随着横琴“CBD(国际商务区)”的形成和澳门大学、长隆游乐场等项目的落成,而成为历史的记忆。

 

    

珠海的情侣路(2009-11-28 23:37)

           

 

    情侣路和珠海渔女雕塑可谓是珠海的两张名片,而它们也长年累月地隈依在一起。捧着珍珠,仿佛从海中徐徐升起的渔女,风情万种,注视着身旁沿着海岸线朝着远方逶迤延伸的情侣路。每天的潮起潮落和汹涌的波涛声,是它们的共同语言。可以说,来过珠海的人,总要去情侣路走一走,并顺道看看珠海渔女的风姿。

 

           

    公司高管依法对公司应尽忠实义务的法律问题

                     文/曾浩泉

 

    [按语]本案是一个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其依法应对公司履行忠实义务纠纷的案件,基本案情是,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在担任上诉人(一审原告)公司副总经理、并与上诉人签订了聘用协议的情况下,以某建筑公司的名义与上诉人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并实际施工,工程价款为33万元。该施工合同的签订,没有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经过公司股东会的同意。上诉人以被上诉人的行为违反了

    案由:整治拱北交通秩序,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提案人:曾浩泉,九三学社珠海第六支社。

    提案时间:二OO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问题:

    拱北作为珠海的商业中心,又处于珠海、澳门的结合部,人流、车流均非常密集。作为我国第二大陆路口岸,拱北不仅反映了珠海这个经济特区经济、文化发展的状况和城市管理的水平,也是我国展示给出入拱北口岸的境内外人士的一张名片。在交通建设、管理方面,珠海市政府曾在澳门回归时新建了拱北口岸出入境大厅、改造了迎宾南路(从拱北口岸至隧道南)和莲花路步行街等街道。但一直以来,拱北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卫生状况等方面却总是差强人意。尤其是交通管理方面,存在以下严重的问题:

    一、的士司机随意拒载:珠海的的士数量与珠海城市和流动人口总和之间的比例,在全国都算是比较高的了,行业竞争也比较激烈,尤其是在油价不断攀升的今天,其生存环境可谓不够乐观。然而在拱北街头,的士司机却普遍存在“挑肥拣瘦”的现象,那就是拒载——看到乘客招手,不是按章停靠上客,而是

疲累的澳门之行(2009-11-15 22:16)

   

            

             新葡京

 

    天突发奇想,全家人过澳门去逛街。计划先去新马路一带随便逛逛,买点什么日用的东西,然后去氹仔的威尼斯酒店,趁着夜色在运河里划船,亲身体会一下老外摇着“刚朵拉”、唱着船歌,穿行在灯火辉煌的酒店夜色之间的轻松感觉。

    上午,为图快捷方便,索性自觉搞了个无车日活动,出门便打了个在小区门口守株待兔的的士,直奔拱北口岸。去到口岸广场,又看到已经排到广场外几百米的长蛇阵,心里直堵得慌的同时,开始有点后悔起来。今天天气也不作美,阴沉沉的,

   [按语]主管全国刑事审判的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近日建议,调整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延长严重经济犯罪的刑期。这是张军近日作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该院师生作题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司法适用”的演讲时透露的。

    当初看到这条新闻时,并没有怎么在意。因为作为定罪量刑的一个依据,立法机关对于涉及财产数额的罪名的起刑点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进行调整,属于正常现象。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本人当时却犯了一个想当然的错误,就是想当然地认为,面对我国日益猖獗泛滥的贪污腐化现象,如果要对贪污受贿罪的起刑点进行调整的话,那也肯定是往低处调,甚至对于此类犯罪实行“零容忍”制度。可是,看了《中国青年报》发表的杨于泽先生的文章《调整贪污受贿罪起刑点应当考虑公众感受》之后,才知道自己不仅犯了一个想当然的错误,当时自己的想法简直与最高院张副院长的说法完全背道而驰。我这就想不通了,法治国家对于贪污受贿罪的打击力度不要去说,单说我们香港,前几年一女公务员(局长)因为用公车在下班的路上买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