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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看新闻,说有几种人禁止入境,其中有一种:妓女。这新闻让我乐了半天,妓女脑门上又没贴标签,你怎么辨认呢?另个,外国妓女禁止入境,国内的妓女如秦淮苏小小之流,要不要先运到火星上去,以保证办一届禁欲又避孕的奥运会呢?还有,像惊贱人这种卖屁股的男娼,要不要也整火星上去?前几天我很担心:这些供人蹂躏的角色如果都弄走了,让那些参加奥运会的人拿啥开心呢?现在我的疑惑打消了,收费的虽然滚蛋了,却有免费的:我们有中国足球。

 

  今晚国足有重大赛事,我没看,因为我爱惜生命,让我看国足的赛事,我宁愿上街打警察,然后在拘留所里蹲上半个月。赛事虽然没看,但不等于我对此没有发言权,谁让我善良呢。刚才收到一哥们的短信,说:“刚看完国足,又输了,气死我了。”我这哥们真蠢,国足输球,就如同隔壁吴老二的哆嗦一样,非常正常,哪天国足如果不输球,那将比吴老二飞奔如神还令人恐怖。

  

  足球的起源地

刮目相看韩寒(2008-06-06 10:26)

  一直不了解韩寒,潜意识里总是认为这小子和超男超女是一个档次的,甚至连韩寒是干什么的我至今都没弄清楚。以前我曾多次说过,国人的愚蠢程度很令人吃惊,以至于你想判断一件事情的对错时,有一个很省力气的方法:凡是大多数国人都大声痛骂谴责的事情,那事情却大多是正确的;凡是大多数国人都大声支持大声倡导的事情,那事情多半是没有几个人肯做的;凡是各占一半鸡一嘴鸭一嘴乱嚷嘛的事情,那事情百分之百是毫无意义的。这几天,因为韩寒的一篇替沙朗·史东解释的文章被广为唾骂,这让我很感兴趣,专门找来看了一遍,开始对其人刮目相看。据韩寒文章里说,国内媒体在报道沙朗·史东的话时偷工减料了,沙朗的原话并非如媒体所报道的那样。如果这是真的,妈的,老子又被狗日的媒体给晃点了。这年头,萝卜都靠不住了。

 

  纵观韩寒的全文,观点清晰,理智公正,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这样一篇文章,却惹来了那么多的口水。回想起前段时间抵制家乐福时,一位朋友对我说,你写一篇支持的文字吧,我说,支持个屁,老子天天去家乐福买东西,方便的很,我抵制它干嘛

说“揍逼”(2008-06-05 17:50)

这个词是一哈尔滨方言,词义我说不大准确,因为太丰富了。但我还是能大致理解这个词的大致意思,比如郭德纲说的那种人:和朋友打车总是坐后面,同朋友喝完酒到埋单的时候假装喝多或者顺尿道躲进卫生间里,这就是“揍逼”;再有,官员捐款,手举斗大的红包,内装人民币二十三块六毛一,待记者的闪光灯哗哗响的瞬间,该官员面对镜头咧嘴微笑神似猪悟能,把红包塞进捐款箱,于是乎,蠢猪变天使飞升了,这亦是“揍逼”;拿论坛来说,版主不承认自己有官瘾,非说是要为网友服务,事事儿的,这更是“揍逼”。还有很多:八婆去我家,分明是发情了,但我要日丫的时候,丫故作纯情作反抗状,心里欲火中烧表面上却装的对我不感兴趣样,这还是“揍逼”……总之,这个词大约有“吝啬”、“不爽快”、“爱整景”、“口是心非”等等意思。对了,唐僧拿着月光宝盒对至尊宝说:“悟空,你想要你就说你想要嘛,你想要你不说你想要我怎么知道你想要呢……”——这同样还是“揍逼”。在哈尔滨方言里,把以上各色人等,统称为“揍逼鬼”。

 

《水浒传》里有一著名的“揍逼鬼”,浑名“打虎

  八婆的七舅姥爷最近行为突然反常,天天扬言有人要鸡奸他,并用木头橛子塞了自己的屁眼以示防范。正常拉屎的地方塞了橛子,后果可以想象:憋的脸都绿了,跟子夜墨客的帽子似的。家人将老爷子送到医院一检查,医生曰:老丫疯了。——这就可以理解了,谁让人家疯了呢。据说,疯子是有权毫无根据地随便臆测的。

 

  有些人是原本是好的,突然就疯了,比如八婆的七舅姥爷(我二哥),这样的精神病好识别;而有些人,生来就是疯子,而且疯的很隐蔽,就不容易识别了。上次红钻造谣事件人们记忆犹新,记得当时还有很多披着人权主义外衣的蠢材为其喊冤。瞪着眼睛胡编不存在的事情的,这种行为却被诠释成了人权,如此“人权”,真TMD奇怪。这不是疯了么?自四川大地震发生以来,在网络上经常能看到各种各样的传言,经过调查,多是道听途说,以讹传讹。瞎耽误事儿。

 

  当下,就在当下的杂谈里,就有一位疑似精神病患

  看了题目八婆肯定不高兴,好像她有吃屎的意图或曾吃过屎似的。不过呢,还有一个令其更不爽的题目,我没好意思用,毕竟好长时间没调戏她了,怕丫一时不习惯这种剧烈的撞击,谁让我善良呢,先来点温柔的。那个令八婆更不爽的题目是:《请八婆同志不要擅自吃屎》。加了一个“擅自”,这就毁了:——此充分说明,八婆同志肯定吃屎,不过呢,吃屎之前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比如,要吃新鲜的、热乎的,或者,经领导批准、经人民群众同意,等等。

 

  刚才查了一下字典,“擅自”一词的词意是:“对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的事情自作主张”。字典上还举了一个例子:“不得擅自改变安全操作规程”。也就是说,有些事情是可以做的,但要经严格的程序,比如,安全操作规程是可以改的,但要经有权部门经有权部门才能更改,而规程的执行者是没有权力随便改的,改了,就叫“擅自”。我再举个例子:《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中有一条规定,“擅自停车”即构成一般事故。所谓的擅自停车,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不应停车而停车。众所周知,火车是能停的(废话,不停你丫咋下车呢?再说

就到这里吧(2008-01-27 15:56)
  时间过的真快,转眼在新浪论坛玩了一年多了。在这一年多里,收获很多,不过,现在回想起来,除了结识几个好朋友外。其他的交流大多没有任何意义,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在玩鸡同鸭讲的游戏。所有的交流实际上都是在扯淡,随时都陷在错位的沟通和沟通的错位里。
  有时,面对某个愚蠢的令人目瞪口呆的群体,我常惊叹:人怎么能低能到这种程度。现在我才想明白:原来那个愚蠢至极的人,正是我。上辈子我累死在猪圈里,这辈子还不长记性,还在和蠢猪们喋喋不休。
  猪有猪的快乐,人有人的快乐,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快乐,最好谁也别干涉谁的快乐,否则,一不小心陷入不属于自己的那个群体里,除了无聊还是无聊。
  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我们身边怎样人潮汹涌,能谈得来的,能够沟通的朋友其实也就那么两三个,除了志趣相投,除了文化素质相近,还需要两个人都有沟通闲侃的闲情逸致才行。
  生活中的沟通尚如此之难,网络上又怎么可能沟通无障碍。在这个开放的平台里,只要会打几个字就能参与进来,到处都有人在扬言“我什么都不会,就会辨明是非。”——与其说这是在沟通或交流,不如说这是个杂乱无序的大市场

  当年,马加爵杀死同学的时候,很多人大量反思了马加爵的杀人原因,很多人都给予了马加爵应有的同情。但同情归同情,绝大多数的人,还是赞成给予马加爵应有的惩罚的:无论什么理由,你也不应当向同学举起屠刀!因此,这种同情,是建立在赞成他接受应有的惩罚的基础之上的。法律与人性,并行。

 

  现在,当人们在面对小冷静的死亡的时候,当人们对小冷静及其父母给予适当同情的时候,却忽略了一个更应重视的因素:直接责任者,并没有接受惩罚!很多人都从人的素质的角度分析小冷静的死,有些人在分析中国的人口因素,还有人在反思中国的春节民俗以及学生放假时间集中的问题。这些声音,这些言论,压倒了一个最迫切的,最应当紧急关注的问题:追究害死小冷静的直接凶手:芜湖站的站长及其他相关的客运管理者的责任。

 

  如果民众对这个问题不关注,那么,类似的惨剧还会发生!不错,客流量过大过于集中,确是造成悲剧的社会因素之一,但是,这却不能成为可以免除车站客运管

  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刻的德国牧师马丁·尼莫拉的忏悔诗很多人都知道:“在德国,起初他们(纳粹)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我曾在人民网上看过一个帖子,内容隐约记得,模仿尼莫拉的形式,大意是:“矿工不断死去,我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不是矿工;农民工被不断欠薪,我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不是农民工;国企改制工人被冷酷抛弃,我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不是下岗职工;一线教师被《教师法》戏弄,我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不是教师;农村人与城市人同命不同价,我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不是农民;奴工们在太阳下被迫害,我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不是奴工;百姓因惊天医药费看不起病,我没有为他们呐喊,因为我很健康……”

 

  今天在网上看了安徽师范大学外语学院一位同学写的文章,文章中讲述了其同学在芜湖火车站被挤入车轮下丧生的过程。看过后,心情一直非常沉重。眼前总是晃动着那幕惨剧,涉身处地般。

 

  我曾认识一位老火车司机,但这位火车司机后来疯了,由于他在工作中因疏忽轧掉了一个女孩儿的双脚。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这位司机接班以后,在库内检查机车,库内有一些雇来的临时工做些清理工作,这些临时人员,多为本单位职工的家属。火车司机在车下检查了一圈,然后上车往前移动机车,车刚开动了几米,就感觉轧到了什么东西,头探出司机室一看,在司机室的正下方,脸冲上躺着一个小女孩儿,对他说:“叔,我的脚没了……”这个小女孩儿他认识,是他一位关系不错的老同事的女儿,可以说是他自己看着这个孩子长大的,一瞬间,火车司机的精神崩溃了。本来,按规章的规定,动车之前有严格的了望检查制度,他只要多看一眼,惨剧就可以避免。

 

  我们村的男人都结婚了,光棍儿就剩我一下,某一天,职业八婆性成熟了,闲急难忍,张罗着要跟我结婚。其实八婆并不喜欢我,因为我名声不好,偷鸡摸狗、劫道放火、砸别人家玻璃、堵锁头眼儿,天天关注谁家老爷们外出了我好趁虚而入,反正啥事情有意义我就干啥,比中国垄断行业更缺德十分,名声不是一般的坏。所以八婆不可能爱上我,但没有办法,谁让单身男人就剩我自己了,男以稀为贵,好比进了女儿国的唐僧师徒一样。

 

  自八婆向我提出结婚要求以后,我仔细想了想这个问题:八婆是高干子弟,村长的千金,娶了她我就不愁吃喝了,这是第一点好处;第二点,有个固定的女人也不错,村里的男人都不外出时,我也憋不着了。于是,我同意了。但在和八婆结婚之前,我对八婆提出要求如下:“每天我要扇你二百耳光、每天我要踢你一百脚、每天你要自己去墙角撅两小时、做爱一次我要收费五十元,我保留对以上各项的最终解释权,否则这婚就不结了。”对此,八婆严重抗议。我这人向来有民主和文明的理念,重视他人的呼声,于是,我与八婆开始谈判。谈判开始之前,我心里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