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上终于把贾平凹的新书《高兴》看完,整本读完后却突然感觉心里有股说不出的难受。也许这就是大师作品与普通写手的差距,它看似平实,却重重地震撼了读者的心灵。
说实话,《高兴》这部书算不上是悲剧,顶多也就是部讽刺剧。故事发生在西安,讲的是商州农民刘哈娃带着同村五福到西安城拾破烂的故事。开头采用的是倒叙的手法,讲哈娃背五福的尸体还乡,在西安火车站被警察抓住,从而引起刘哈娃的一段口述的自传。
“在肮脏的地方干净的活着,这就是刘高兴。”
刘哈娃的一颗肾买给了西安,于是他总觉得那颗在西安的肾在呼唤他。他于是来到了西安,接着他给自己改了名字——刘高兴。是的,他在西安“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