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中特别开设了《法律讲堂》栏目,收录了余婧律师在CCTV12《法律讲堂》节目中的视频,以方便大家来观看和学习法律知识。
遗产早规划 纷争遗憾免留下(上)
■本报记者 聂国春
遗产继承频频引发亲属纷争
遗产规划普遍缺失
遗产规划宜趁早北京正略钧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祖太明告诉记者,与国外相比,受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影响,中国目前主要财富积累者大多集中在40—60岁间的年龄层,内地众多家族企业和企业家大体上也快到权力交接时。因此,中国的财富转移周期已经来到,大规模的权力交接和财富转移,正是一个企业最为脆弱的时刻,要克服“富不过三代”的魔障,做好遗产规划刻不容缓。
据介绍,目前遗产规划的一般程序为:
●案例点评
立遗嘱也需得法
■本报记者 聂国春 张恒瑞
遗产范围有讲究
六类人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
无能力继承人应保留遗产份额
形式要件应合法
●相关链接
七类人最需要立遗嘱
(聂国春)
●小知识
遗嘱有哪些形式和内容?
播出时间:女珠宝商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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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时间:我把情敌领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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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婚前财产协议正逐渐被认可
●链接一
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股票、字画、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链接二
婚前财产公证:给你的婚姻加道“安全门”
难得一遇的2009年9月9日,因取谐音“爱你久久久”,成为不少新人心仪的结婚日,其火爆程度超过了2008年8月8日的奥运结婚日。走进婚姻的殿堂固然是幸福的,但是近年来随着离婚、再婚现象逐年增多,离婚后如何处置、分割财产等棘手问题,还是让不少夫妻走上了法庭。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婚前就考虑财产权属问题,于是婚前财产公证这个舶来品开始进入人们生活。
财产:让人欢喜让人忧
近年来,青年男女在恋爱期间,随着感情升温,经常共同出资购买房屋、汽车等比较昂贵的生活消费品,但婚后因感情不和离婚,由于共同出资购买的财产没有明确的份额划分,由此导致的财产纠纷也时常发生。
许先生与王女士双方在恋爱期间共同贷款购买了位于北京通州区梨园镇大马庄欣达园小区的商品房屋一套和起亚千里马白色轿车一辆,其中房屋是许先生与王女士二人以共同名义购买,汽车是以王女士的名义购买。双方共同支付房屋和车辆的银行贷款。
婚后许先生、王女士二人由于感情问题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庭审中二人对位于通州的房屋归属问题达成了协议,但就车辆归属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王女士主张该车辆是婚前以她的名义购买,且车辆权属登记证上也写的是她的名字,应当归为她的婚前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对此许先生认为,虽然婚前是以王女士的名义购买,但钱是两个人一起出的,且婚后两人一起还的贷款,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许先生与王女士的遭遇着实让人遗憾,但在我们周围的城市里,像他们一样由于婚姻出现问题而导致的财产纠纷不在少数。试想如果当初双方在结婚前做了婚前财产公证,想必分手时,双方也不必为了分割财产而纠缠不清了。
理性看待婚前财产公证
据了解,在国外,如果不做婚前财产公证,离婚后的财产将由夫妻两人平分。婚前财产公证,是每一个美国人在举行婚礼之前例行的法律手续,没有人会让爱情冲昏头脑。
但对此有人说,婚前财产公证这个舶来品不符合中国文化和传统,即便是年轻人,也有很多人无法接受,因为它潜在地影响了婚后的相互信任。
日前由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青年权益状况报告》显示,我国青年夫妻财产关系已进一步优化,AA制家庭、婚前财产公证等观念被越来越多的青年人认可。调查显示,对于婚前财产公证,34.3%的受访者能接受,59.7%的受访者能理解。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部主任余婧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一个简称,是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余婧说,不管是否公证,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婚前财产就是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就是共同财产。“问题是有时对某项财产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有争议时,要由主张为婚前财产的一方提供证据证明是婚前财产,否则将会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公证了,经审查确认为真实、合法,就取得了可靠的证据效力。”“现在家庭财务管理应该是一个独立的专业问题,不是感情问题。”和讯顾问专家、财务与投资博士毛丹平说,“过去讲究贫贱夫妻百事安,双方在经济上形成了一个共同体。现在经济共同体的关系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事实上开始解体,或者说夫妻双方的财务管理方式独立了,而婚前财产公证就是独立财务管理方式的一种体现。所以婚前财产公证并不是像大家所担心那样,会影响夫妻感情,对于独立的年轻人这是一种情投意合。”
对此,诚实律师事务所曹成律师认为,夫妻在共同的生活中,消费往往不分彼此,一旦出现夫妻感情破裂或者其他方面的问题,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无法分清楚你我的钱。所以夫妇如果考虑婚前财产公证,就应当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做出界定。比如,妻子将自己名下的钱交由丈夫投资管理,如果事先没有约定风险与收益,那么投资失败,丈夫不需要对妻子进行赔偿;如果赚钱了,100万元赚到了150万元,50万元的收益都要归财产所有人——妻子。所以应该理性看待婚前财产公证,不仅仅要公证财产所有权,同时还要对财产管理权的风险、收益、方式、共同承担等方面都要界定。
专家:婚前财产公证具备四个优点
婚前财产公证是预防和解决因婚姻而引发的财产纠纷的法律依据。对此余婧律师指出应从四个法律角度来看待婚前财产公证:
首先,婚前财产公证使夫妻财产产权明晰,避免纠纷产生。恋爱中的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但产权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产生纠纷房产归谁呢?夫妻双方婚前一方出资购买婚房,婚后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又归谁呢?再如,双方父母为儿女结婚,分别出资买房,儿女一旦感情出现问题,所买的房屋又该怎么分?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不失为上策,婚前夫妻双方进行财产公证,明确财产产权归属,一旦感情出现问题就可依据协议进行分割财产,避免纠纷产生。
其次,预防功利婚姻。男女双方中如有一方十分富有,为防范另一方为了家产和自己结婚,可在结婚之前进行财产公证。这样,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以金钱、财产为筹码的功利性婚姻,而且是解决今后婚姻、财产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
再其次,消除再婚者的顾虑。对于再婚者,尤其是有儿女的老年再婚者来说,选择婚前财产公证不失为保护自己和稳定家庭关系的一种策略。毕竟老年人再婚一般都涉及到全家利益的重新分配,财产归属没有明确,婚姻不可能顺利。
最后,可以减少诉讼风险。通过婚前财产公证将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进行确定、明晰,即便日后产生纠纷、发生诉讼,婚前财产公证书便可以起到一份证据的作用,减少因一方举证而产生的诉讼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