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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本净,纵处秽浊则无瑕疵,犹如日明不与冥合,亦如莲花不为泥尘之所沾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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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的另一面>西德尼.谢尔顿

一本精彩的书.一个美丽女人由爱生恨而精心设计的报复计划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等待爱的出现和等待爱的回来一样另人兴奋

蓝,另一种蓝

对于生活,对于爱情,如果当初做出另一种选择,那会不会更幸福

喀布尔书商

<放风筝的人>让我看到另一世界,而这本书再次把一个充满神秘而一丝危险的世界展示在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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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挂(2009-07-15 16:41)

从一周多前梦到他开始,就一直感觉不好。直觉告诉我他出了事情,因为每次我梦到他,他都有事发生。第一次是他注册,第二次是他行礼,而这次我不知道。但应该比较不好。后来在网上碰到了他,才知道他和老婆出了问题,甚至提到了离婚。而这和我的梦一模一样。我不知道怎么去劝,也不能过问太多里面的细则,能做的只是告诉他希望他好好冷静。而希望他生活得幸福是我的心愿。

 

这种感觉总是奇怪的,无法解释为什么总会有一种感应,我想这也许是因为毕竟我们在一起那么久的原因吧。冥冥中是有一种联系的。虽然大家现在都有各自的生活了,不过还是彼此心中的牵挂。也许是我自己想得太多,也许我担心得太多,分手多年,对他的不如意我不希望我幸灾乐祸,亦或是漠不关心,我是难过,因为我从心底希望他幸福,这样我才会觉得开心。

 

 

喀什噶尔老城(2009-06-27 11:59)

 

还在上大学的时候看过一本杂志,介绍丝绸之路,知道了有个城市叫喀什,是丝绸之路的明珠。两千多年前就已经是熙来攘往的商贸城市。那时就很想去亲眼目睹一下这座有着悠久文化历史的古城是什么样子,几千年的丝绸之路重镇有没有随着时代的改变发生变化。三年前到这里的时候,就被喀什的异域风情吸引,喜欢街上画着一字眉的维族女孩,喜欢街边弥漫的烤馕和烤羊肉的味道,喜欢动物市场里有肥肥屁股的绵羊,喜欢有着各种手工艺品的SUNDAY MARKET。只是当年没有仔细逛逛老城。三年前,一本叫《追风筝的人》的阿富汗小说吸引了我,我的心和眼泪随着主人公生活境界的变化而感触,但对书中描述的风筝大战也向往不已。前年,由大导演斯皮伯格亲自指导将这本小说改编成电影,而大部分的场景选在了和阿富汗有着相似建筑风格的喀什古城,塔县等地。我很欣喜地认出那些我曾经去过的地方,只是对喀什老城却印象不太深了。所以这次回到新疆,我决定到老城好好逛逛。

 

 

 

艾提尕尔清真寺广场上供人拍照的小骆驼,离开了沙漠,希望这个小摇马可以成为它的玩伴

凌晨一点,在喀什的宾馆中睡觉,突然被楼道中的喧闹声吵醒,模糊中是两个男人在大声说话,猜想他们可能是喝醉了,应该很快会进房间。

 

没有想到,吵闹声一直持续,带着狂笑声,带着趾高气扬的吼叫声,估计这一层楼的人都被吵醒了。好像有女的来了,和他们说着什么,只听见其中一个男子带着粤式普通话在楼道里吼道:“快点,要漂亮的,和你一样漂亮的。”高跟鞋的跑步声在楼道消失。剩下两个男人,用广东话和普通话交替说话,仿佛整座楼都是他们的,他们想让每个角落的人都听见他们的声音。这样一直持续了二十多分钟,实在忍不住了,我走房间敲他们敞开的房门:“请注意,整个楼层不只是你们,还有很多人在休息,说话声音小声点。”回到房间,发现好像并不起作用,说话的声音还是很大,关键是几分钟后当女人带着其他几个女人回来的时候,那男人在声嘶力竭地吼道:“beautiful!!! 我要beautiful!!!' 天啊,无可救药。想是在这个远离家庭的地方,可以如此自由地叫鸡,他才会如此放肆。原本偷偷摸摸地偷吃行为也变得如此明目张胆,看来当一个人没有羞耻之心的时候,那任何龌鹾的事都可以是正大光明的

这两个星期一直在考虑买个上网本。因为工作的原因,出去带团的时候,想上网总是不得不到网吧去。可我是一个有点洁癖的人。网吧里腻腻的键盘我又实在受不了,而且总是担心有病毒会弄坏我的相机卡或是MP3等。可是我对一般的笔记本又要求确实不高,上网聊天,查看邮件,新闻,看电影听音乐就可以了。游戏基本就是不会玩,想了几天后,今天出手买了这个小本。

 

在联想S10,华硕Eee PC和宏基Aspire One三系列中,我最后还是决定买了这个。就是冲着它三年的保修承诺,加上口碑确实很好。

 

今天拿到小本,觉得比想象中的好。因为之前有朋友说屏幕太小了。看不清楚,或是容易眼睛痛。但我看了之后,觉得字体的大小挺合适的,一点也不会觉得不舒服。只是因为屏小的原因,如果看网页要多翻滚几次。不过没有太大关系。

 

我买这个电脑其中最大的一个原因是为了和未婚夫每天聊天,所以对于摄像头,我会要求多一点。之前一直对选这款与否很犹豫,是因为这个摄像头才30万象素,而其它的品牌都是130万。可朋友都说象素只是骗人的一个招牌,清楚与否才是关键,结果我一试,挺好的。比家里台式电脑用的三星的摄象头要好得多

重拾的亲情(2009-04-11 20:53)

叔叔是个固执的人,89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向路边一辆车子扔了石头,被人举报抓起来坐了几年牢.好强的他就开始把希望寄放在侄子身上,侄子在成都读大学时总是对他非常照顾,对我这个老邻居的孩子也是如此.虽然没有正式拜他为干爹,其实心里也一直是这样认为的.

 

若干年后,儿子释放回来,本想做点生意,从头开始,却因为种种经济纠纷让这个家庭陷入麻烦.最终让叔叔对他死了心,父子间的关系好似仇人,见面总担心会出现冲突.由于和妻子的关系不好,以及后来单位倒闭,曾经在工厂当厂长的叔叔后在一家私人企业做事情,为了躲避家人的烦扰,也为了不给朋友带来麻烦,叔叔从此便从大家的世界消失.谁也不知道他过得怎么样.

 

去年一场大病,让他重新回到熟悉的环境,和家人的关系也开始缓和,本以为生活可以变化,可这周还是因为病情恶化离开了这个世界.去世的前一晚,我们才接到他家人的电话,说他病重.赶到医院,他还有一些意识,见到我们很开心.看到曾经那个意气风发的叔叔在弥留之际无力且痛苦的躺在那里,我心里很难过.但难过的心情却被一种开心的心情盖住.叔叔的儿子日日夜夜一直守在叔叔身边,连同病房的病友都称赞他是一个孝子.叔叔虽然已经讲不清楚话了,

错觉(2009-03-15 10:32)

开始朝九晚五的生活,还在适应中.不知道是否能够突破自己这一关.但既然Oggie能够为了我安定下来,那我也一定是可以的.只是还是很怀念自由自在的生活,怀念高原澈蓝的天,想念回荡在耳边从来未曾停止的颂经声.

周三的时候,坐在公车上.突然闻到一股煨桑的味道,那么熟悉,那样香纯,我一下从慵懒中惊醒.四处张望,试图用鼻子嗅出那味道的来缘.什么也没有发现,有些失望.我想我是太想念藏区了

过年吃饺子(2009-01-30 17:05)

这好像是北方人的习惯.至少我家从不自己包饺子.今年突发奇想决定自己试试.

 

买来面粉.肉末.韭菜.擀面棒.开工了.先和面.开始做了才发现这原来是最难的.面从稀释状到成形.得耐着性子边揉边加面.有那么几分钟我觉得手都紧紧粘一块儿了.面团做好后我用保鲜摹包好放冰箱里半个小时.记得以前看过节目说这叫醒面.不知道饺子是不是也要这样.管它的.

 

醒面的空档我将韭菜洗净开始做馅.姜.韭菜和肉都要宰得很小.混

  在阿富汗的Wardak省,有一条公路连着首都Kabul和南方另一座城市Kandahar.也是通向美军驻地的交通要道,因为成为了很多圣战者的袭击目标。

  这个法国通讯记者通过几个月的接触,终于和其中一个圣战组织的首领近距离接触,并跟着这个组织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近身采访。他们和大部分的圣战者一样,每一个都做好了准备,随时可以绑上炸弹,进行自杀式袭击,为圣战而牺牲。

  在这个采访中,这些圣战者带着记者去观看他们练习使用武器。而他们的练习地离最近的美军基地不过一百公里。明显他们在这里觉得是安全的。因为用他们的话说“当地人是支持塔利班的,因为有了塔利班在这个地区,村庄的人能过人相对安稳的日子。当地人有事也不会去政府找仲裁,而是找这些塔利班。所以塔得班的势力正在这个地区卷土重来”。

   在接下来的深夜,记者也跟着他们埋伏在山头,亲身经历他们袭击附近的警察检查点。虽然警察也进行了反击,却并未伤及这群人中的任何一个,带着满意,他们回去美美地睡了一觉。第二日白天,竟然公然地开车去“验收”他们的袭击结果。结果证实在头一晚的袭击中,这个警察检查点多处受袭,并有三名警察身亡

新年快乐(2009-01-03 11:16)

2008年,注定是一个丰收年,谢谢所有陪我走过来的朋友,谢谢你们的关心和支持:

老宾:这个死党,大学毕业就结婚了,今年终于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而我就正式成为干妈了。

 

老婷:从小到大的死党,结婚了,恭喜她,希望她幸福。

 

TOTO:今年换了新工作,和老公在广州的日子也是越来越滋润了啊。

 

Michelle:义无反顾地辞去索尼的高薪职位远嫁上海,虽然当初朋友都还是有很多顾虑,但看到他们这么开

          心,老公对她也很好,就觉得原来幸福可以这样简单。

 

孔祥恬:上学时就逢初一,十五逃学去上香的她,今年终于算准时间产下一个可爱儿子,老公对她也很体

        贴,祝福她。

 

Ruby:曾经那个说话声小小的温柔女孩,现在已经为人妻了,已经成为厉害的女强人,家庭事业两不误。有

      人告诉我,广东的老公最懂得体贴老婆,她是第二个我知道的好例子。有未嫁的朋友可以考虑去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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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看了一部记录片《Lobo, the wolf that changed America》。这是根据19世纪美国的一个自然学家Ernest Thompson Seton的日记小说《Wild animals I have known》而创作的。

    Seton在早期是一个热爱自然却以猎为生的猎人。西部大开发后,大量的人口涌入西部,很多原野被开拓成家场。由于生态的破坏,很多野生动物失去了家园,慢慢消失。而在新墨西哥州北部的一个美山谷里,迁徙到这里的农场主总是为不时出没的狼群困扰。为了保护自己的家畜,农场主总会雇佣一些有经验的猎人来抓住那些可恨的狼。

    Seton在几个农场主和农业大亨的邀请下来到这里,抓一只被当地人称为Lobo的狼王。人们谈Lobo而色变。因为这只狼王似乎有不可思议的力量护身,总是能机智地逃过一次次的陷阱。Seton面对1000美金的诱惑来到这里来证明自己的猎人本事。可是他低估了Lobo的智力。一次次的失败使他成为别人的笑柄。他发誓要不惜一切抓到这只可恶的狼王。

    Lobo是狡猾的,却聪明无比。他比猎人更懂得观察对手的把戏。他总是能不可思议地嗅出危险,然后安全的躲开。可是爱情却让这只狼王走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