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就是这儿。”
孔德文——这位除了德文外,还通晓英文、法文、中文和西班牙文的普林斯顿大学的好学生——指尖所向,那幢木质的小白楼立刻从周围的景物里跳将出来,宛如在哈里·波特咒语的催动下,用魔棒一蹴而就的魔法创造物。
当时,罗琳女士的第7本书在美国畅销到惊天地泣鬼神,以至于我曾经数度想附庸风雅的买上一本,进而把自己归于这一旷日持久的文化事件终点的亲历者,以便在今后的岁月里向“哈哈”(喜欢哈里·波特的人)们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吹嘘。但是说实话,我对这位霍格沃茨学院的青年才俊并不感冒,倒是这小白楼曾经的主人,是我曾经崇拜的偶像。
爱因斯坦。
恍然间我觉得,这个名字几乎可以肯定是最早进入我记忆的外国人名之一,同时期被记住的大抵上还有白求恩和列宁。也就是说,除了伟大的国际主义者和伟大的革命导师之外,我的童年还被告知,这个伟大的科学家是可以与他们比肩的。事实上,偶像在那时候是一种稀缺资源,能够让人公然指认为偶像的,也就是那么几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