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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杨金柱,男,汉族,1956年出生,湖南省洞口县人。1983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现任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董事长。兼任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协作网理事长、湖南省刑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大学金融法研究所兼职研究员、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法律事务部主任、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人民调解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杨金柱在二十余年律师生涯中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杨金柱公开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人面前不诋毁律师同行以争揽业务。
  2003年至2005年,杨金柱和国内著名律师袁野、李飞、孙建红等人倡议建立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协作网,担任该协作网理事长。
  杨金柱律师擅长办理刑事案件,于2007年创建了“中国湖南刑事辩护网”(英文域名:www.cnhnxb.com)。杨金柱近年来办理了一大批在国内或省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并积累了一批宣判无罪、无罪不起诉、死刑改判为死缓的成功案例。
  杨金柱擅长办理版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于2007年创建了“中国湖南知识产权网”(英文域名:www.cnhnipr.cn)。杨金柱2005年办理的同名“王跃文”不正当竞争案被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年,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请杨金柱律师担任省政府指定的研究课题“湖南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专家组组长,全面负责该课题的研究工作。
 
博文

《我的律师梦》已写七万字,国内六十余家网络连载
  
    我于6月16日在新浪网《律坛怪侠杨金柱的博客》发表《我的律师梦》引言,至7月4日断断续续写了第一章和第二章共七万字。从谷歌和百度中已搜索到国内60余家网络媒体在连载《我的律师梦》。
   《我的律师梦》是我在中国律坛混了二十三年后回归文学梦的“处男”之作。新浪网的新浪读书在百度中如此介绍:“杨金柱律师的作品我的律师梦,职场生涯中难得一见的好书。”这一评价使我高兴,也使我徒增压力。
  
  现将已在连载的六十余家网络媒体链接如下:
  起点中文网  

《我的律师梦》第三章

               对“中国大律师”的冷思考(下)

第十一节 “中国大律师”的忧患意识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宋代诗人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的这一千古名言经常在我耳边响起。我每次去岳阳,只要时间允许,我都会登上岳阳楼,面对洞庭湖的波涛背诵《岳阳楼记》。自宋以来,中国知识分子中的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呤诵着范仲淹的这一千古绝句,

《我的律师梦》第三章

对“中国大律师”的冷思考(下)

 

              第十节 “中国大律师”是做出来的

 

    香港的法律几位全部承袭了英国法,律师制度也是如此。香港的律师制度中将律师分为“大律师”(Barrister)和律师(Solicifor)。大律师又称为讼务律师,专门从事法庭的诉讼辩护、在法庭上享有充分的发言权。律师又称为事务律师,专门从事非诉讼业务或部分诉讼业务,但在诉讼中,其出庭时的发言权受到限制。香港律师制度

    第九节:“中国大律师”与我擦肩而过
  
  2000年11月,中央电视台《走近中国大律师》摄制组发函给我,要来长沙给我拍摄“走近中国大律师”电视专题片。我当时认为自己离“中国大律师”的标准差距甚远,故婉言谢绝,使“中国大律师”与我擦肩而过。
  二十三年前,当我第一次怀揣“兼职律师工作者”的证件走上法庭的时候,面对庄严的国徽,我对国徽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从那时开始,我的心中慢慢地产生了一个梦想:做一个“中国大律师”。
  为了这个梦想,我于1992年辞去娄底师范专科学校的教职来到省城长沙;为了这个梦想,我于2000年初再一次辞去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的教职走上专职律师之路,组建通程律师集团;为了这个梦想,我于2003年底和国内著名律师袁野、李飞共同倡议组建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协作网;为了这个梦想,我于2005年-2006年做了一次失败的北漂……
  弹指

 

《我的律师梦》第二章第八节

第八节  忽悠宝典之二:“大律师”忽悠客户绝招揭秘(下)

 

    虚假承诺、包揽诉讼,使客户误以为公检法三家乃其一人所开,这是“大律师”忽悠客户的绝招之四

    中国律师们在客户签订合同之前,几乎

《我的律师梦》第二章第八节

     忽悠宝典之二:“大律师”忽悠客户绝招揭秘(上)

 

    两位律师同仁昨日给我打来电话,说他们已看到了《我的律师梦》第八节的标题,很是为我担忧。其担忧的理由有二,其一、我是在将“家丑”外扬,势必会引起同仁公愤,成为众矢之的;其二、尽管我自称不属于“大律师”行列,但在律坛内部和社会公众面前,我是当然的“大律师”。他们还给我戴了顶高帽:如果我不是“大律师”,那中国就没有“大律师”了。戴过高帽之后,他们

《我的律师梦》引子:

                 尚未做完的律师梦(最新修改稿)

   1956年9月22日,我出生于湖南省洞口县竹市镇上桥村兰塘生产队。1971年初中毕业后因家庭成份问题丧失读高中的资格。1975年5月9日中午,我的父亲杨维国(大队加工厂技术员)在“割资本主义尾巴”运动中在大队加工厂楼上自缢身亡,“割”掉了四十一岁的生命。
   1975年10月和1976年9月,我两次到北京上访。在那个疯狂的年代,我的两次上访只能是无果而终。1976年9月9日,一代伟人毛泽东逝世。但

      吉林省高院张文显院长给我的回信

 

尊敬的金柱律师:

    收到你寄来的特快专递后,才知道你的新浪博客。粗略浏览得知你的简历、你的为人处事、你的兴趣、你的事业,等等。甚为佩服。我的学生曾经为我申请了一个博客,可我从来没有发布过什么东西,现在也不知道它是否仍然存在。受你的启发,我可能认真办一个博客,以便与朋友们和社会各界交流。

    正如我们通话时所说的,我先就引起争议的问题作出说明。

 

我的律师梦》第二章

  

第七节:“忽悠宝典”之一:

              律师们如何将自己忽悠成“大律师”

 

 

《我的律师梦》第二章

第六节 雷海军律师的《小律师大律师》

 

    我通过桂明先生的推荐认识了雷海军律师。

    2007年10月12日上午,我在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楼筹办下午召开的中国律师博客文丛研讨会,正当我忙得鸡飞狗跳的时候,桂明先生给我打来电话。桂明先生说:“怪侠,我向你推荐京城律坛的一个年轻才俊参加下午的会议,名字叫雷海军,刚刚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专著《小律师大律师》。桂明先生还问我是否看过《小律师大律师》。我当即回答说:我尚未看过《小律师大律师》,也不知道自己的定位是小律师还是大律师,

《我的律师梦》第二章

第二章 对“中国大律师”的冷思考

 

第五节 忽悠客户的“大律师”

 

   “大律师”满天飞,这是中国律坛的怪现象之一。

    中国律师制度规定,律师从业者获得法律从业资格证后,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可获得蓝色的“实习证”,从事一年的实习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