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柱,男,汉族,1956年出生,湖南省洞口县人。1983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198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获律师资格。现为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终身名誉主任。 杨金柱兼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联盟理事长、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法律事务部主任、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人民调解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杨金柱擅长办理版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于2007年创建了“中国湖南知识产权网”。杨金柱2005年办理的同名“王跃文”不正当竞争案被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杨金柱办理的全国首例杂技作品著作权侵权案被中央电视台作专题报道。自2004年起,教育部考试中心拥有著作权、由全国32家出版社出版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700余种图书的最后一页,均登载了杨金柱律师出具的《律师声明》。2007年,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请杨金柱律师担任省政府指定的研究课题“湖南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专家组组长,全面负责该课题的研究工作。
作为湖南省刑法学会副会长,杨金柱擅长办理刑事案件。杨金柱近年来办理了一大批在国内或省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并积累了一批宣判无罪、无罪不起诉、死刑改判为死缓的成功案例。如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专题报道的“茶陵黄金案”,湖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成立后侦破的第一起重大案件:湖南省高等税务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谭××涉嫌挪用公款、侵犯知识产权、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宣告无罪案,全国首例不予起诉的会计师事务所涉嫌偷税案,“南仔奶粉”董事长孙××涉嫌挪用公款无罪不起诉案,龙××涉嫌职务侵占无罪不起诉案,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再审无期徒刑改判为九年的丁××故意杀人案,张××故意杀人死刑改判为死缓案,朱××故意杀人死刑改判为死缓案、湖南凤凰大桥跨桥重大责任事故湖南路桥集团七公司负责人肖××不起诉案。
杨金柱2007年8月5日在新浪网开设“律坛怪侠杨金柱的博客”。至2008年底,其新浪博客点击量突破了900万人次。2008年12月29日,中国经营报发表《虚拟网络世界求证现实世界诚实与公正》一文,称该博客为“法律人士第一‘牛博’”。
杨金柱律师自2009年6月16日开始写作长篇纪实《我的律师梦——律坛怪侠杨金柱二十三年律师生涯纪实》,至7月16日已完成该书第一卷《冰心玉壶》前三章共十万余字的写作。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起点中文、新浪读书、天涯杂谈、第九中文、读吧、齐齐读、搜狐、网易、百度、凯迪、猫扑等国内九十余家网络媒体都予以连载,在网络上引起巨大反响。该书大约300-500万字,力争在2011年12月30日前写完初稿。并力争在2010年春节前后出版第一卷《冰心玉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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