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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
在批评或质疑了 李辉先生和余秋雨先生之后,我自己也毫无悬念地遭到了质疑。这实在是再正常不过。我一贯认为,作为公众人物,必须随时准备接受公众的质疑。同时也认为,这种质疑,应该是尊重人权和充分说理的。因此,我的原则是:人身攻击的,不予理睬;泼妇骂街的,不予理睬;胡搅蛮缠的,不予理睬;空口无凭的,不予理睬。如果是观念之争,一时半会又说不清,可以从长计议,慢慢再说。但如果事关原则和底线,则应尽快作答。至于有人又会批我“说个没完”,就顾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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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作 家阎延文女士的新文章《余秋雨和三大“文化路障”》(在她的博客),写得实在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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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
昨天,代理余秋雨公民捐款事宜的黄育海董事长称,他们“确实不知道当地教育部门如何运作这笔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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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
据 2009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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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易中天
上海戏剧学院前院长 余秋雨先生涉嫌“诈捐”一案,现在是闹得沸沸扬扬的了。由此引发出来的公众之愤怒,完全在情理之中。但我认为,即便如此,余秋雨先生的公民权利,仍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比方说,称其为“余首骗”,就甚为不妥。真相大白之前,还是“无罪推定”为好。至于“余含泪”或“含泪大师”,我个人认为,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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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 卢欢女士或先生:
贵报刊载的李辉先生的第二次回应,今早已在网上看到了。谢谢你们和李辉先生!他是这样地真实和坦诚,倒让我不好意思继续批评他。可惜现在看来,我们之间的分歧还是很大。包括他说的“路基”,我都有不同意见。依我看,他那个“路基”太窄。如果再“超速”,弄不好是要“翻车”的。当然这是后话,还是以后再说。还有一些脑子进水的,恐怕也得说说,还得慢慢说。但李辉先生愿意读我关于“道德批评四项原则”的文章,我很高兴!请转达我对李辉先生的谢意和敬意!这不是虚情假意。因为即便是战场上你死我活的对手,只要都是汉子,也会相互敬重的,何况“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