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去踩宁潇远的人人,去踩他博客。
我处在一种风中凌乱的状态。
那时那件事,他在博客里说真是大事,我现在看来,仍旧觉得“才多大点事”。
我给我这篇文章起名叫干戈,其实连仗都没打,嘴皮子争执,干戈哪里算得上。
我生气,但是我又觉得悲伤。
我喜欢你,我就同你要好;我不喜欢你,我就不同你要好。选择权在我,你着急强求也没用。
我喜欢你,可你不想跟我要好,你大可以欺负我打击我,那我自然会慢慢离你远远的;我不喜欢你,你想让我喜欢你,那你就对我好点多关心我我不就自然而然跟你要好了吗。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有时万分耕耘还没有收获呢。更莫谈没有付出真心就想要回报。更何况是感情的回报。
友谊抑或爱情什么的,怎么能强求。
可事已至此,你我做不了朋友,也未必非得做敌人。大家全当萍水相逢,给对方简单的对待陌生人的相处,匆匆一年如转瞬,再见也可以微笑,不是很好么。
我踩他们人人的时候,看到一个分享,大致是说“应该对亲密的人以宽容,对陌生人苛刻,而不是对亲密的人恣意,对陌生人客气”。
我不明白这个原文的思路到底是怎么
同学会之类的。
最近在迷方大同,以及看天雷狗血小说。生活是不是可以更无聊。
不是说方大同不好。方大同的歌很好,人很萌。
说明我无聊的主要是天雷狗血小说,并且我连看三个,另外还有一个在内存卡里待命。
我觉得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于是我去豆瓣猜找电影。找到一个要下载的时候狗狗上面显示说这个电影是R级。于是我去百度搜索“R级”。最后我默默地决定换一个电影。
最后不了了之,然后思索晚饭的问题。
今天下午来时看到半绿的叶子在飘落,这寂寞的季节。
这个朋友,只见过几次面。他是BF的死党,所以给我的感觉也非常亲切。
今天听说他的近况,嗟叹再三。
他的女朋友我也见过,他和她嬉笑打闹的情形,我也记得真切。
谁承想他二人已经分开有半年了呢。
恋爱从男生高二女生高一开始,很多年。
记得最清楚的,是那时和他们一起在街边吃早餐。男生让女生增肥,说,你增到108斤,我就给你买双高跟鞋~
男生是个喜欢模仿兔斯基剪子手的顽皮大男孩,女生是时而温婉时而野蛮的漂亮女孩。
BF说他俩分手不知道闹过多少次,每次都得兄弟们劝着。
分了那么多次,结果不是还没分嘛。我当时觉得,这样的一对,可能永远都不会分开了吧。
谁知他们分了都半年,BF和他一起在北京上课,俩人竟然逛进了达芙妮。
我问,他给他老妈买鞋啊?
BF说,没,给前女友买的,结了帐,鞋就留柜台上了,故意的。
干嘛?我明知故问。
“你增到108斤,我就给你买双高跟鞋。”
那女孩子那么瘦,可能这些年都不会增到108斤了吧。
我试着想他为她挑选鞋的心情,仿佛我也要哭了。
这段感情,该是用什么都难以纪念吧。
初恋
好久没有来过这里了。总觉得只有悲伤和回忆的时候才应该来。这里的印记,这里的自己,还是落寞着的。
今天是回忆。
看很久很久以前、小学时候的一个电视剧,看的热血沸腾。
在qq上遇到从很久很久以前就一直是最好朋友的朋友,一起聊这个电视剧,一起再聊另一个电视剧。
就像当年的我们。
就好想念她!
有时难以清晰的定位自己,常一瞬瞬就恍如回到了以前。
昨天像高中时一样趴在床上,在数学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写起曾写过的江湖故事——她离开他——于是我又代她落泪。
这是一个好久不见了的自己。
是不是有一天可以,没有“如果”的被接受。
我就是我,和那些数字没有关系。
悲伤的想。我开始质疑自己。
发现了一种非常像小时候喝的牛奶的牛奶。当我捧着它从超市里悠悠走出来的时候,迎面是两个女孩,其中一个竟然说了一句,“啊,让她买走了!”
恩,我手里这盒,确实是今天冰箱里最后一盒了。
不知道那个女孩记忆里的味道是不是和我一样呢。
在这个时代里,可以寻到一点点十几年前的痕迹,已经有点感慨的意味了。
至少,那时是我们这代人,更年轻的时候。
打开心疼着买的超大号酸奶,然后把手中的软软的猕猴桃一勺一勺剜进去。晶莹的果绿色在酸奶里打圈。
似乎明天还离得远,你看,时钟走得这么慢。
然而月历不觉得翻过了许多页。
时间就是这样流过么,夹着我们或细碎或巨大的悲伤和欢喜流过。
还不曾感觉到自己的真心,就已经把彼时彼刻的心情丢失在落落地走过的路上了。
前两天昏昏的,被发热和肠胃问题纠缠着。
今天是五一短假的第一天,而我窝在寝室里,微恙。
五一十一是假闲,手里攥着一堆作业论文什么的,还得忡忡地等期中考试,唯一比上课时优厚的地方就是早晨可以适当赖床……然而我今天竟然不到7点就朦朦胧胧醒过来,惯性啊……
在走廊里看到同学们光鲜地朝外走,我就也不由自主地想象起徐家汇的情景来。心里痒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