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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发给天堂的信--永远地没有回音

1、证监会 公众参与:投诉信箱  2008年5月29日15:17时 星期四  举报信:张义山
  您的提问已经提交成功,问题号为2000012468。您可以在“我的问题”中查看。
 证监会承诺:我们将尽可能在最短时间给予回复。对于具有普遍性、可以公开的我们还将整理编辑后,纳入“纳税咨询库”中,供用户参阅。"

2、张义山,您好:

  您所发的电子邮件已收悉。所述情况,建议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感谢您的来信。

      上海市公安局信办
 
       2008年05月26日

发件人:

gaj02<gaj02@shanghai.gov.cn

3、 你好:
  你的来信收悉,经查您举报的问题不属公安管辖,请您向证监会进行反映。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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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交所权证问题的最终解决,是必然的。只不过,还会要付出多少代价?以及责任由哪些部门人员承担?还是由社会大众承担多少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上交所权证,是证监会部份认识到的,只抓住或突出事件中的某一两个方面的情节,有意无意地忽略甚至舍弃其他因素,由此得出的答复(没有结论)支离破碎、片面。现在上海第一中院已经审理的2个南航权证相关案件,一个是原告起诉国泰君安限制投资人买入权证案,另一个是对南航权证某一天的交易、一部份合法性的案子,既便是全部败诉(本博全部参加现场庭审,早预测到结果了吧),也不足以代表整个南航权证欺诈案的全貌。

 

   如果权证利益集团仍不悔改,大庆前后真的还需走到南航权证案全面起诉,相关各方不但必须承受不确定的巨大社会责任,本博还可直接参与,并将与由彭捷沽友组织的北京国刚大律师团队、

   中信证券: 南航权证最大的黑庄之一. 直到南沽最后交易前夕,才极不情愿地注销出来: 中信系列,已经赚得尾大不掉了.

   现在,与中信证券同为中信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中信国安权证031005, 又到了最后交易末期,朋友们千万要擦亮眼晴,不要做031005权证了(在2元钱上方).

   一是,中信权证为深度价外权证,本身已极不具备投资价值;

   二是,中信权证庄家,早已是赚足了本金和超额利润,他们什么无耻的事,都还做得出来;

   三是,中信的信誉,不亚于中国平安,都是国内倒数前茅的;

   四是,中信权证做黑,一大队管理们多不是凡人;朋友们,你们要警惕啊:那些钱,不是我们能赚的.

我们不能再上当了!

 

 

580 989 :810 911(2009-08-21 19:59)

   8月10日(周一)上午,南航沽友们又相聚在证监会活动了,第一站先去证监会,有一位领导(可能姓卞)和市局同志让大家去信囗办。
   本人去了法制办,谈了1个多小时。有同志热情接待了我,坦言:“证监会的问题,国信局应能起到协调作用,最好是组织有关方面,对整个权证事件作出一个认真的调查研究;找出共同点,及问题的焦点,才好解决分歧,防范以后类似教训的发生”。中午我才到了信囗办。
   13:14时,证监信囗办只来了4名小保安,13:44保安队长、大个物业等3人又来支援信囗办;
   14:00时,来了一辆警车4956,又来了3名保安;
   15:30时,三辆警车(4956、6987、7663)集中来信囗办压阵:守护着没有证监会、上交所工作人员的信囗部门。 

   眼看着被禁困在这里的9名小保安,回顾食司养着证监、上交的沽友们,却被拒之于门外;千里迢迢热情来囗,被当

    本博简评:权证案发前后,上交所、证监门,你门还在作什么?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07/28/content_11791292.htm 

    新华网北京7月28日电群体性事件中少用“不明真相———新华社记者 黄冠 (全文)

 权证创设明显不公

 【时间:2008年01月28日】 【来源:广东局】  (本文来源:中国证监会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广东证监局 > 投资者教育 > 证券投资

 

  http://www.csrc.gov.cn/n575458/n870586/n1335340/n8200134/9436669.html 

 

   公元20096  南航权证归0一周年

    615830,我又来到了证`监会信`方办,依然是没有开门;至9:05时,陆陆续续聚集了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的52名南航权证维`权人士。大家就联名递交了“南航权证受害人誓死索赔到底”宣言书。信访办门口6名保安站列一排,不让访问的人走上台阶;大门还是紧闭着的,偶尔有人要进入或是上班的,都是将门拉开一条缝,侧身钻入。过了一会儿,小李先来上班,他照例打电话跟戚处长等联系,拒绝接待。

认识尚福林:“期指等金融创新,要吸取南航权证教训

  1事故教训的对象是证券监管层;

  2,事故教训的原因是金融创新,责任人是证券监管层;

  3,教训的受害者是中小南航权证投资者: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惨痛之极;
  4,证监会、上交所吸取了哪些教训?做了哪些改进?
  5,事故教训有没有全部被总结出来?由哪一层级委员会、工作组权威认定的?

这不是口误?!(2009-06-27 20:50)

一、证监会对南航沽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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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监会尚主席说:要吸取南航权证教训。信访接待解释:对投资者教育不够,沽民损失惨重。

点击图片或使用键盘← →翻页

 

   我们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南航认沽权证的受害者,我们已倾 家荡 产、妻 离 子 散、流 离 失 所,我们誓`死抗争上交所权证腐败、欺诈。

   一年来,我们向证监会投诉上交所勾结其会员券商,恣意违法乱纪创设权证、注销权证,多次在北京、上海控诉;控`告他们恶意欺诈、贪赃枉法、疯狂掠夺百姓财产;我们投诉证券公司不但自营反复买卖权证、又经纪代理我们买卖权证、还天量创设交易权证,他们一边观看、代办我们的交易,一边打电话指导(威胁)我们卖出(高位不提示,低价叫我们卖出后他们注销大涨),他们违反旧《证券法》、拒不执行2006新《证券法》,我们实在不能容忍。

   证监会对我们各自不尽相同的投诉,千遍一律、片面的处理答复(如:明显避开对证券公司的投诉),完全是不负责任的乱作为、不作为。可是问题出来了,谁来监督管理证监会呢?

 

   我们向公安部门举报权证欺诈,得到的回答是让我们向证监会反映;我们到证监会投诉,回答是去国家信访局

但愿都是口误(2009-06-22 11:45)

一、证监会对南航沽民说

1,证监会尚主席说:要吸取南航权证教训。信访接待解释:对投资者教育不够,沽民损失惨重。

2,证监会戚郭温说:上交所权证有错,但是错也按错的执行;赔偿是不可能的。

3,证监会对南航权证受难者说:制度问题,只能社会消化。

4,证监会对亏损投资者说:券商创设南航权证从股民手里获利150亿,但保护了大多数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