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修订的几点意见
叶沪
一、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发展的意见
国税发〔2008〕8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面向21世纪税务教育改革与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国税发[1999]143号)下发以来,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税务院校改革发展指导方针,稳步实施由普教向干部培训战略转移,全国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的建设、改革和发展成效明显。目前,基本形成了税务总局和省局两级管理,具有税务特色的培训机构体系。但整体上还存在功能定位不够准确、布局不太合理、规模和集中度较小、设施配套、师资队伍还不能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
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提高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2008年2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20号),现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提高后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适用时间问题。
文件中所指的“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是指从2008年3月1日(含)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在3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3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每月16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从4月份申报期开始,纳税人正常申报的税款适用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
二、
新准则下接受捐赠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新企业所得税法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三大改变
改变一纳税人:老企业所得税法将纳税人分为内资企业和涉外企业。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企业所得税法将纳税人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并分别规定其纳税义务,即居民企业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纳税。同时,为了防范企业避税,对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也认定为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还应当就其取得的与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所得纳税。为此,实施条例对“实际管理机构”的政策含义作了明确,即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对非居民企业所设立的“机构、场所”的政策含义也作了明确,即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管理机构、营
接受捐赠会计与税务处理实例
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应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规定,取消对企业取得的大额非货币性捐赠收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的审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规定:“取消上述审批项目后,主管税务机关应着重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1.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解析2009年新课改高考方案
浙江新课改高考方案实施办法出台
■本报记者 朱振岳 通讯员 薛平
从2009年开始,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将实行以“分类测试、分批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为选拔模式的“新课改高考方案”。日前,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就新课改高考方案与现行高考中不同等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解析。
关于考试科目和分值
浙江省现行考试科目为“3(语文、文/理数学、外语)+X(文/理综合)”,新课改考试科目如下:
文、理考试科目,分三类设置。
一类:3(语文、文/理数学、外语)+X(文/理综合)+自选模块810分;
二类:3(语文、文/理数学、外语)+X(文/理综合)750分;
三类:3(语文、文/理数学、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550分。
艺术、体育考试科目,分本、专科设置。
本科:3(语文、文/理数学、外语)+X(文/理综合)+艺术专业/体育术科,文化分满分750分。
2008年注册税务师《税法》预测试卷(一)综合题 (2)
(1)部分客房收入200000元未人账。
(2)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80000元全部计人了费用(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息为60000元)。
(3)期间费用中包括广告支出50000元,市容、环保、卫生罚款30000元,业务招待费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