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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律师杨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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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2012年01月19日 19:10:06
分类:未分类

 

2011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南方周末编辑部2012-01-19南方周末

编者按:像过去几年一样,我们以2011年十大影响性诉讼的评选结果,作为向2011年的告别。这是一份过去一年的特殊总结,是中国公民理性维权的日历。影响制度变革的个案,以坚忍的力量,推动中国走向法治。从2011年12月开始,我们从100个候选、60个候选中遴选出30个候选案例,又经过网友投票和众多法学专家的评议,最终评出2011年十大影响性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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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夜雨十年灯——律师文摘创刊十周年纪念文集》付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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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大民:我所认识的安贫居主人——《律师文摘》创刊十周年纪念文集”选登(之二十三)(2011-12-06 1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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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微博上的“大嘴巴”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9月01日 08:05

作者

田享华;张京科;徐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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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晨报讯 (记者 颜斐) 自己撰写的一篇艺术评论中的大部分内容被发表在网站上,署名却是范迪安,自由撰稿人黄以明为此将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台湾艺术家萧长正以及两家网站起诉到法院,索赔100万元。昨天下午,此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对于原告黄以明的抄袭指控,范迪安的代理人表示,范迪安是“被署名”了,起诉他抄袭既不符合常识,也不符合常理。  

  昨天,黄以明本人亲自出庭,而范迪安因在国外未能到庭。据黄以明称,他独立创作了对台湾艺术家萧长正雕塑艺术评论文章《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后经其删减发表在台湾《艺术新闻》杂志2000年第10期上。2006年3月15日,萧长正在中国美术馆举办了个人雕塑展,在整个宣传过程中,全国多家媒体包括《中国美术馆》馆刊都对他创作的该文进行了全部使用、部分使用、观点使用或原句抄用,却没有一家媒体署过他的名字。

  而发表在“全球特产网”以及“中华特产网”的署名为“文章作者:范迪安”的《我的森林与自然精神》一文,经律师对照该文共1626字,其中1518字完全来自他的《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黄以明认为,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其著作署名权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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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陈有西按]律师是非常理性的,这是职业要求。但是律师必须有大爱,有真情感。律师和普通群众、一般法律学者的不同,在于他是直接看到血淋淋的现实的,知道内幕的。一般的群众、学者可以长叹一声、大骂一番,然后放下,或者遗忘,或者再去进行更深的思考,再去做其他的自己该做的事。而律师却不能。因为他同这种现实的联系是如此真实,如此的梦魇般伴随一生。越是有血性、有责任感的律师,越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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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五周年

我的博客今天427天啦!

2006年08月14日,在新浪博客安家。

2006年08月14日,写下了第一篇博文:《我的博客序:男人生来就应该博》

2010年02月07日,上传了第一张图片到相册。

这些年来,新浪博客,陪伴着我一点一点谱写生活。

文 章  127篇
图 片  1张
访问人数 1106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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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将由法律出版社2010年8月出版发行 ISBN:978-7-5118-0882-0


    这是我的第一本书,我将自己代理的“金巧巧诉宋祖德一案”的诉讼经过记录下来,夹叙夹议,娓娓道来。试图通过这样的表达来对自己坚持的一种信念和想法的支持。

 

    尽管本书是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但它不是一本专业书籍,而是纪实书写。因为本人系学生型律师而非学者型律师,所以,只能用学生写作文的方式来诉说而不会用写论文的方式来表达。

 

    此案是宋祖德第一次败诉。适逢侵权责任法出台,金巧巧获得20万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此案具有典型意义,开启了明星维权的新时代。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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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敢拍陆川的马屁?

 

    我的一个朋友今天善意的向新浪的编辑推荐我支持陆川的文章,结果那个编辑说这是一篇拍陆川马屁的文章,你怎么也要推荐?推荐我文章的朋友无语,脸红,非常没有面子。然后感到特别的受伤,但对这个叫新浪的“巨媒体”又非常的无奈。

    朋友告诉我,我很感动!又很气愤!

    作为一个叫新浪的媒体的编辑居然如此表达,我读不懂。朋友说不要为了这个事而得罪新浪。毕竟他是一个庞大的有影响的传媒。我笑了,谢谢我的朋友!感谢你的善良!

    对于新浪这么有影响的媒体的编辑,我要说:我不敢拍陆川的马屁!

    众所周知,通常拍马屁一定是要拍强者的马屁,或者说被拍马屁的人一定是强者。然而,在当下,陆川先生被电话恐吓,不小心就会被砍!杨大民为陆川说了几句话,居然被新浪的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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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9日晚,我发表了支持陆川的文章《支持陆川就是保护我们自己》,截止今天,博客中国首页\法律博客首页和中国律师网首页以及新华网、人民网都相继转载了此文。

 

    很多朋友打电话或发信息劝我也要注意安全,不要去得罪那些“有来头”的人。

 

    我非常感谢朋友的担心和善意的规劝。

 

    但是,职业本能或者说人的本能告诉我,必须支持陆川!

 

    难道,这个世界真的没有王法啦?难道这个社会真的没有天理啦?有钱的人有权的人有势的人就可以说怎样就怎样想干嘛就干嘛?当一个有血性的人说了说,就要惹祸上身!而大多数人看见了好像没看见,听到了好像没听到,我去打酱油啦!还要去看世界杯!

 

    铁哥们阿华说,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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