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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上市公司鑫光绿环 |
再生资源类上市公司一览表
公司名称 |
上市地 |
上市时间 |
注册地址 |
主营业务 |
格林美(002340) |
深圳 |
2010-01-2 |
深圳市宝安区兴华路滨海大厦 |
废旧贵金属综合利用、废旧电器电子拆解,废旧汽车拆解等。 |
怡球资源 (601388) |
上海 |
2012-04-23 |
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沪浮璜公路88号 |
通过回收废铝资源,进行再生铝合金锭的生产和销售 |
桑德环境 (000826) |
深圳 |
1998-02-25 |
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114号 |
市政给水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运营、垃圾处理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和建设等。 |
东江环保 (002672) |
深圳 |
2012-04-26 |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
工业废物处理业务,市政废物处理业务,增值性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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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科技 (002645) |
深圳 |
2011-12-20 |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118号 |
再生资源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山鹰纸业 (600567) |
上海 |
2001-12-18 |
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3号 |
废纸综合利用和研发生产 |
秦岭水泥 (600217) |
上海 |
1999-12-16 |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东郊 |
近期大股东变更为中再生,公司转型成为再生资源类公司 |
霞客环保 (002015) |
深圳 |
2004-07-08 |
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 |
废弃聚酯物和其他塑料的综合处理、销售 |
豫光金铅 (600531) |
上海 |
2002-07-30 |
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
电解铅(再生铅)、白银、黄金、冰铜、硫酸、次氧化锌的生产和销售 |
贵研铂业 (600459) |
上海 |
2003-05-16 |
云南省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贵金属(含金)物料综合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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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塑业 (000859) |
深圳 |
1998-11-19 |
安徽省合肥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综合塑料加工生产和再利用 |
中金再生 (00773) |
香港 |
2009-06-22 |
上海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北塔13楼 |
从事废钢、废铜及其他废金属回收加工业务,现已停牌。 |
齐合天地 (00976) |
香港 |
2010-07 |
香港元朗工业邨宏乐街48号 |
从事混合废金属回收、拆解加工处理及资源循环再利用 |
玖龙纸业 (02689) |
香港 |
2006-03 |
香港湾仔港湾道30号 新鸿基中心31楼 |
废纸再生利用 |
鑫广绿环 |
上海 |
待定 |
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开封路8号(烟台资源再生加工示范区内) |
专业从事各种普通废物、废旧家电和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服务 |
注:
1、上表中所列企业包含了15家在上海、深圳和香港上市的再生资源企业,。
2、上述企业中有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如齐合天地、怡球资源和格林美等,有的是部分涉足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的是通过控股股东变更,转型为再生资源企业,如秦岭水泥等。
3、有的上市公司虽涉足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但是由于所占比重很小,故不在本表统计范围内。
4、目前国内循环经济类上市企业较多,严格意义上来讲属于再生能源企业(如太阳能、生物能、风能、水能、地热等),有别于上表统计的再生资源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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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富乐公司创建于1887年,是一家全球领先的粘合剂,密封胶,涂料和其他特种化学品解决方案供应商,其产品和服务从消费品至耐用品都有广泛的应用。总部设在美国总部设在明尼苏州圣保罗市,富乐公司在全球43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公司及办事机构,全球雇员约3300名,产品畅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富乐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FUL。富乐是一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为FUL。目前在中国,富乐分别在上海、广州、南京和烟台设立了生产基地,同时在上海设立了亚太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富乐(烟台)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富乐在烟台兴建的独资公司,位于烟台再生资源园区,投资2500万美元,占地25,000平方米,兴建集生产、仓储、研发、办公于一体的标准化厂房,预计2014年10月正式投产,一期厂房的年设计生产能力可达1200吨。项目内容为三座生产车间和仓库、一座办公楼和研发楼,包括:丙烯酸类密封胶1200吨、环氧类密封胶800吨、硅酮类密封胶500吨,反应型聚氨酯热熔胶5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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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近日工作中,又遇到一问题。即学校的土地转让问题。
按照国土资源部说法,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划拨土地转让或改变用途必须经依法批准,土地出让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高校不得擅自转让国有划拨土地,用所获收益抵偿债务。
随着高校扩招和高校资源的整合,高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用地规模也不断扩大。部分高校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债务。为解决债务问题,一些高校打起“土地”主意,打算通过转让原划拨土地,获得土地收益用于偿还债务。对此,国土资源部高度关注,一经发现,坚决制止。
对于高校用地,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着十分明确的规定。高校用地为教育用地,属国有划拨土地,划拨土地转让或改变用途,必须依法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划拨土地的高校不得私自转让。对于一些高校因历史原因形成的空余土地或低效利用土地,按照法律规定,要开发利用这类土地,必须符合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规划确定可以改变用途用于经营性开发的土地,也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处置。
根据国家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及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支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土地出让收入绝不允许单位擅自处置。
今后国土资源部将严格控制高等院校的新增建设用地。对于实际生均用地面积已超过国家现行规定的生均用地标准的高校,要求其今后的发展用地应主要通过调整现有建设用地布局、盘活存量土地的方式来解决,暂不得供应新增建设用地。对于一些高校已供应尚未开发的土地,要求按照闲置地处置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置,该收回的坚决收回,并尽快重新安排使用。
按照这一规定的话,位于我市西南河的这一地块属于教育用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如果卖的话要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处置,这样的价格就不是原先的3800万了,可能8000万不止。不过出租的话倒有的谈。
看来还要继续努力啊,搞清划拨土地和商业土地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