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著协“模糊收费”绝不妥协
北京晚报:“打着保护知识产权的旗帜,就自以为可以‘模糊收费’,其实质是不讲道理的收费,一万年之后也行不通。”
音著协:“北京晚报你死了请不要用挽歌。不是怕你不交版权费,怕你玷污了它。”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称音著协)与北京晚报有关“模糊收费”的口水仗已至白热化。12月15日,北京晚报评论部主任苏文洋第三次撰文,这一次的评论标题为《就是要对“模糊收费”问个明白》,一改此前两篇评论文章对“模糊收费”欲批还休的景况,可谓剑指中枢。
“不要说你是一个社会团体,就是天王老子,你要收费,也必须讲公平正义,不允许搞什么‘模糊收费’。打着保护知识产权的旗帜,就自以为可以‘模糊收费’,其实质是不讲道理的收费,一万年之后也行不通。打这个笔墨官司,我愿意奉陪到底。”其义愤填膺状,由此可见一斑。
细细数来,苏文洋与音著协的这场口水仗,实际上早就应当打起。2007年4月16日,苏文洋发表评论文章《卡拉OK版权费四笔糊涂账》。当年5月10日,苏又发表评论文章《“模糊收费比较合理”》。无奈回应寥寥。
到今年年底,因昆明200余家饭店、宾馆集体停播背景音乐,以“抗议”音著协不合理收费之事,又燃苏之斗志。12月3日,北京晚报发表苏评论文章《音著协搅得企业不安宁》;6天后,苏又撰文,批评音著协要收取哀乐版权费,“搅得死人不得安宁”。
“绝不妥协!”
音著协终于回应,并且,其回应用语绝对足以跌破众人眼镜。12月10日,音著协总干事屈景明在其协会网站上刊文《北京晚报你要干什么》,称北京晚报是“眼不斜、嘴不歪,口正的主儿”,遗憾“善人不慎也能养出个狼崽子”、“北京晚报你死了请不要用挽歌。不是怕你不交版权费,怕你玷污了它。”
这样一段通俗流畅的抒情文字,为网民广为转载,且被评为“很RAP”,“不用谱曲就是妇孺皆宜的好歌”。更有好事的网民调侃该文着实可圈可点,比如“摆脱了官员套话”,“观点鲜明,插科打诨”,并且,“敢拿北京晚报这样的媒体开刀”。
然而,更令人大跌眼镜的却是,音著协总干事屈景明宣称要将此事“抄送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版权局、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厅、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局、新华社、人民日报”等13个部门。
其实,根据苏文洋文章所提,在屈景明12月10日的文章发表前两天,音著协以及中国音像协会就联名致函北京晚报负责人,表示“强烈不满”,提出一些“解决意见”。对此,苏文洋表示:“仔细阅读联名函,发现两协会在大谈保护知识产权之意义外,完全回避如何用合理合法的手段、做法保护知识产权这个根本问题。”
铸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克枫告诉记者,昆明200余家饭店、宾馆与音著协的事,到了此时,坐下来谈才是最佳解决办法,“一有争议便找上级,绝非良策”。姚克枫律师专攻版权,同时也是专利代理人。
检索最近的媒体报道可知,音著协也在积极沟通,力争化解双方隔阂,但如果沟通无果,音著协也称不会放弃通过行政、法律的手段解决纷争。央视的“马斌读报”节目将音著协的强硬态势总结为一句话:“绝不妥协!”而今的事态发展似乎也在表明,坐下来谈越发变得艰难。
事发“模糊收费”
追踪口水仗源头,不得不提的是“一揽子许可”方式收费,也即北京晚报评论里多次提及的“模糊收费”。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目前的音乐作品收费方式共有两种,一种是有作品明细的使用方式,如出版物、互联网、有节目单的演唱会,这种使用方式由于有明确的使用目录,便于统计著作权人,一般直接收费、直接将使用费交给相应著作权人。
另一种没有作品明细的随机使用方式,则采取“模糊收费”。根据此前音著协回应媒体的报道,一些像商场、超市、宾馆中播放的背景音乐,“由于播放曲目不固定,很难统计每天播放的作品属于哪些著作权人,因此,对于这类使用,一般采取国际通行的‘一揽子许可’方式收费,即按照年费等形式收取。”
12月1日昆明市200余家饭店、宾馆集体停播背景音乐所抗议之事,即是“模糊收费”。昆明市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人员算过这样一笔账:按每月每个床位1.75元的标准收费,有500间标准间客房的酒店拥有1000个床位,一个月将收取1750元的播放费,全年将收取21000元的费用。而以餐饮业12%的利润率计算,每年至少要挣16万元左右的销售额才能换来两万元的播放费用。
这个价格,在当地饭店、宾馆看来,价格偏高,无法接受。不过,音著协给的回应却是这个价格已经算是“很低”,“1.75元/月是2000年国家版权局国权(2000)44号文件批准的参考标准”,“时隔8年,这一标准在当前的经济条件下显然已经很低了。一个四星级或五星级的饭店,实际折扣后一年下来也不过是几千到一万来块钱,不过是在他们这些饭店吃顿饭所花掉的钱。但由于多年来大家都已经习惯免费使用,所以就算收得再少,也一样会有很多人一下子难以接受。”
实际上,更早的争论并非“模糊收费”价格偏高,而是“模糊收费”该不该收。在苏文洋的早期文章《“模糊收费比较合理”》里提及:“你要‘模糊收费’,广大消费者却不愿意模糊交费。‘亲兄弟,明算账’,你又不是俺爹俺娘,你又没有为咱们提供什么服务,纯属半道上杀出的程咬金,打着官家的旗帜,干的是拦路剪径的‘黑旋风’李逵那个假兄弟李鬼的勾当。”
姚克枫也认为,“模糊收费”借鉴自国外,只能说明“模糊收费”符合国外国情;是否符合中国国情,应当在做过调研后才有发言权。
“根本就不应该交”
其实,无论“模糊收费”合理性成分多大,来自民间的暗箱抵制一直与之相伴而生。网友韩瑄在其博客上总结出“企业应对音协敲竹杠的10条办法”,比如“所有背景音乐,全部放外国歌曲,最好是印度的、非洲的、澳大利亚土著的”,或者“拿个收音机,调到音乐频道,对着扬声器,放”,或者“买钢琴,雇音乐学院的学生,花不多钱,现场弹,既有气氛、高雅,还解决就业问题”……
这些办法,姚克枫逐条评论,到最后,忽然觉得昆明搞的“静默行动”才是最佳办法,“不用背景音乐了,就什么纠葛也不会有”,“用外国歌曲,一样要缴费;雇音乐学院的学生弹奏一年,难道成本不会比交版权费更高?”
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郭玉闪则干脆告诉记者,这个费用根本就不应该交。在他看来,“我自己买的CD,我拿个音箱去当众放,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你卖CD的时候必须说明,这个CD不能用音箱放,并且只限本人听。消费者有权利知道自己花钱买的CD里究竟有哪些权利。你不说不能用音箱放,消费者就会认为其实是可以用音箱放的,并且,消费者还会认为这个CD可以借给朋友听,许多朋友来了,还可以在自己的屋子里搞派对时放给朋友听……也因为如此,消费者愿意花二三十元甚至更高的价格去买一张CD。你不能既想卖高价,事后又要来限制我的权利。你要限制我的话,应当在合约里写明除了购买者以外,别人不能听。”郭玉闪说。
“可是,我们现在看到的CD上边只标注有‘版权所有,翻录必究’字样,大家因此理所当然地认为,我用音箱播放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你一开始就标注‘除了自己听,断不能给他人听’字样,花二三十元买CD的人会更少,价格也卖不到二三十元这么高。”郭玉闪认为音著协而今的行为极不合理,“事后通过行政手段、司法手段来要求大家不要在音箱里放,要放的话另给它交费,这很荒谬。”
“侵权有理,维权有错”
按照现行法律以及国际通行惯例,即使该“模糊收费”铁定要交,争议也并非到此为止。“1.75元/月究竟是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具体是怎么定出来的?”早在昆明200余家饭店、宾馆采取“静默行动”时,昆明市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秘书长杨艾军就做过如此质疑。
当时,音著协的回应是,这类“模糊收费”标准已向国家版权局报备并公示,不需要经过物价部门审核。不过,音著协也同时表示,针对云南现状,这一价格并不是强制标准,“还有商量余地”。
音著协云南办事处共有9名工作人员,其负责人张晏晖称自12月1日开始的“静默行动”以来,该事“已经耗费办事处的大量精力,其他工作都受到影响”。张晏晖希望酒店业的代表能与他们主动沟通,不过,音著协也已经完成了第一步的取证工作,下一步,如果沟通无果,“可能对11家饭店进行法律诉讼”。
这是姚克枫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姚认为保护知识产权的事情,在中国不可操之过急,否则欲速则不达。不过,自与北京晚报打起口水仗后,音著协显然暂时还未能平静下来,在其后呈送国家版权局的工作报告中称而今的现状是:“社会公知成了侵权有理、维权有错。”
所幸音著协的满腔怒火,得到了许多会员的同情。屈景明的文章《北京晚报你要干什么》发表当天下午,音著协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向全体会员通知此事。到晚上8点半时,音乐人吴向飞即在其博客上发表博文《事实》声援协会。
吴向飞称:“从最早2001年时,每次薄薄一张版税报表到现在每次厚厚一打版税报表,我知道协会为作者做了很多很多。版税报表不是纸啊,那可是钱,词曲作者的辛苦所得,都在上面体现。”
第三天,音乐人夏梦雨在作曲网原创音乐社区发文,称“音著协被诬蔑,看了痛心”。文章说:“向哀乐收费怎么了?哀乐和欢快的音乐对作曲家来说,只是感情色彩不同的同质的东西,都是作曲家的劳动成果。”“中国作曲家的辛酸和伟大有谁知晓!”其后不乏同为音乐人跟帖声援。
版权使用费听证
不过,也有不少音乐人表示“并不知道有人在替其维权”。纳西族歌手达坡玛吉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表示,对于音著协替权利人收取背景音乐使用费一事并不知情。“如果这个事情是为维护音乐人的一些权利、利益,最起码维护我们的权益,应该是经过我们的授权,才能去做这个事情的。”
更多的质疑声音,则是关于版权使用费高低的标准。12月4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向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发出举报信,建议对“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推进的‘卡拉OK收费标准’”进行反垄断调查。这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针对行业协会的首例反垄断举报。
此前,昆明市200余家饭店、宾馆也有建议,应当对背景音乐使用费价格问题进行听证。姚克枫告诉记者,这件事情的确牵涉重大公共利益,音著协认为无需进行听证的说法有待商榷,“建议音著协考虑饭店、宾馆的说法”。
另外的一些质疑,则是陈年旧账。一年前,苏文洋称:“(版权使用费返还)给刘德华多少,给刀郎多少,总得有一个依据吧?”一年后,苏又撰文表示:“我思考了一年多,至今没有想出来按床位、包间费收上来的钱应该如何支付?你根本不知道使用了谁的音乐著作权,好比哭了一场不知道谁死了,这些钱支付给谁?给刘德华,还是刀郎,还是花儿?稀里糊涂地收上来,难道也稀里糊涂地支付出去?”
对此,姚克枫告诉记者,音乐版权使用费不可能也出个“富豪榜”,词、曲、背景音乐、演唱,涉及的权利非常复杂。相应的,要公布返还给艺人的使用费,难度会更大。“况且,这本身也属于艺人的隐私问题。”
记者 杨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