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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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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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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中规定: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比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办法,通知单第二联交代开税务机关。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发〔2004〕153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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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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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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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借单位现金,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是否需缴个人所得税?税率多少? |
| 答:个人借单位现金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未归还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要具体分析,如果是投资人,按投资分红征税,税率为20%;如果是一般雇员,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会计年度一般指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财企[2009]242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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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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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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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9]6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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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规范和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对个人取得转租房屋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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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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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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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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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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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第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第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